“十佳”评审:预防保民生
2013-03-27刘雁君
刘雁君
12月11日,2012年度上海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评审会召开。参加评审的20个候选案(事)例单位和部门分别做了案例汇报,市检察院部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廉政监督员,以及来自市政协、市委政法委等单位,上海广播电视台、文汇报等新闻媒体的36名评委进行了现场评审。
民生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报告用了较大的篇幅阐述这个问题,奏响了幸福民生的时代最强音。报告指出:“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还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实际上都贯穿着切实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这条主线,都以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为目标和归宿。
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和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取得实效。2013年检察机关将围绕“三农”工作和教育、就业、住房、水利、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医疗医药、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而在此次的20个候选案(事)例中,除了两个反贪反渎的案件外,更有三个职务犯罪预防相关的案(事)例,由此可以看出检察预防工作对保障民生的高度关注。其中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推荐报送的《建立行贿犯罪档案强制查询制度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创新》事例,在全国省级单位范围内亦属创新之举。这一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威慑力,对于进化市场环境、促进有序竞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2012年20个候选的案(事)例,充分体现了上海检察机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强化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意识;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不断拓宽法律监督的领域和方法;以优秀案(事)例引路,增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长效性;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提升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