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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海南黎族教化政策探析

2013-03-23刘冬梅

东岳论丛 2013年8期
关键词:义学丛刊黎族

刘冬梅

(海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海南海口570228)

中国历史上大一统的封建王朝,无不重视边疆的统治与治理,对少数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尤为注意。稳定的边疆地区,不仅是中原的屏障,亦是王朝稳定与兴盛的象征。而治理边疆的措施,无非是文与武两手,即东汉荀悦所言的,“宣文教以章其化,立武备以秉其威”①荀悦:《申鉴·政体第一》,载《诸子集成》(八),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所谓文教,就是用儒家的礼乐法度去教诲边疆百姓,让他们政治上认同中原王朝,文化上融入以纲常仁义为核心的封建礼教。

清王朝也不例外。清王朝对海南的治理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其治黎不同阶段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顺治四年(1647),清军总兵官阎可义等攻入琼州,但此时海南只是在名义上归属清朝统治。八年后,即顺治十二年(1655),清政府才任命朱之光为清朝第一位琼州府知府;直到康熙元年(1662),清政府才基本剿灭海南的反清势力;到康熙十八年(1679)八月,琼州府重造并颁发县学新印到各县时,清朝在海南的统治才算基本稳定。期间,黎族抗清暴动此起彼伏。因此,针对海南黎族,清政府施行的是剿抚兼行、以剿为主的政策。此后则以抚为主。清末特别是光绪后,在剿抚两手治黎的同时,又兼及海南的开发。从史料可以看出,清统治者始终把教化黎族人作为治黎的重要手段,他们所秉持的教化政策因之体现出了目的的政治性、内容的归顺性,以及执行方式的强迫性等特征,而其成效更值得研究。

无论在清初乱世,还是治平之世,清统治者教化海南黎族的主要目的是使黎族民众归顺,服从清统治,从心理上消除反清意识,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清统治者认为,黎人和汉人一样,“均系圣朝百姓”,同为国家赤子,“汉黎一体同仁”②鲍灿:《汉黎舆情》卷二,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大文堂书局刻本。,但由于发展落后,黎族“尚属獉狉,未沾王化”③《民国儋县志》,见洪寿祥编《海南地方志丛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4年版,第786页。,必须“谕以衣冠礼仪之教,……不数年间,畏威怀德之下,伫见熟黎全附版图,生黎亦同为盛世之民矣。”①《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十三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78年版,第396页。出于这样的动机,清统治者要求海南地方官员“应时时训饬所属有司弁员等加意抚绥,悉心教养,务令安居乐业,各得其所。”②《明清〈实录〉中的海南》,见洪寿祥编《海南地方志丛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6年版,第120页。因此清代一些海南地方官员,遵从朝廷旨意,积极推行教化黎民的政策。如顺治年间陵水县的知县张凤徵,“当兵燹之时,抚定流移,兴复学校,政教大行,黎歧三十九峒,闻风向化,生黎亦无为患者。”③《道光琼州府志》,见洪寿祥编《海南地方志丛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4年版,第1401页,第1407页,第920页,第848页,第858页,第587页。感恩令姜焯“邑故荒陋,以振兴文教为己任,创义学,士类蒸起。城池坛宇多建置,晓黎众以礼义,一时向化,邑人德之。”④《道光琼州 府志》,见洪 寿祥编《海南 地方志丛刊》,海口:海南 出版社,2004年版,第1401页, 第1407页,第920页,第848页,第858页,第587页。“丁斗柄,仁慈刚断,礼士爱民,修学建祠,省徭革耗,除盗惩强。时值回禄为灾,捐赀遍济,留心生聚,逃民复业,黎岐向化。”⑤《康熙澄迈县志(二种)》,见洪寿祥编《海南地方志丛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6年版,第427页,第182页。

教化的最有效方式是兴办学校,因为通过讲授和学习儒家经典可以增加边疆民族的向心力与认同感,培育边疆民族人才,从而将边疆民族的精英纳入体制之中。唐宋元明,无不重视在边疆兴学设科。在对海南的统治稳定后,清政府也迅速着手兴办教育。雍正十三年,雍正谕令“粤东凡有黎瑶之州县,悉照连州,一体多设官学,饬令管理厅员,督同州县,于内地生员内,选择品行端方、通晓语言者为师,给以廪饩,听黎瑶子弟之俊秀者入学读书。训以官音,教以礼仪。”⑥索尔纳纂修:《钦定学政全书》(卷73),霍有明,郭海文校注,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88页。乾隆六年二月,广东按察使潘思榘奏请,于海南黎人较多的崖、陵、昌、感、儋、万、定七州县,仿照云贵、湖南创设苗童义学之例,“令该州县官酌量地方远近,设立义学。择本地贡生、生员品学兼优之士,令其实心教诲。所需膏火即照民人义学,酌量支给。地方官如系因公赴乡,即亲诣该学,劝喻开导。……如此则黎人薰沐教泽,佥知安份守法,土棍汉奸无由施其诈欺扰害,黎地永享敉宁之福,抑且渐摩礼仪化导转移,将尽去其椎发文身之陋……。”⑦潘思矩:《奏请设黎童义学事》,乾隆六年二月二十五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档号03-1188-018。这一建议得到了朝廷的支持,批准在崖、陵等七州县“各黎峒相近之区”设立义学十三处,对黎人“加以甄陶,训其朴野之性,进以礼让,渐臻亲逊之风。”⑧鄂尔泰等:《奏为遵议两广总督庆复议复广东按察使潘恩榘请设黎童义学一折可行事》,乾隆七年八月十一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01-0088-015。可见,清政府认识到,对待黎人若使兵威,也许不日即可奏功,但是从长远计,则需要教化之力。“建社学于近黎之地,以开其向善之路,幼而习,长而变,胥黎以为民可也”⑨《康熙澄迈县志(二种)》,见洪寿祥编《海南地方志丛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6年版,第427页,第182页。。所以,清统治者才主张用王化之道驯化黎人,只有这种顺服,才会使得统治得以延续,并达到如明时海瑞所言的“日摩月化,今日宁复有黎乎”⑩《道光琼州府志》,见洪寿祥编《海南地方志丛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4年版,第1401页,第1407页,第920页,第848页,第858页,第587页。的功效。统治者依靠教化引导等措施招抚黎族,的确达到了一定的政治目的。如澄迈黎人,“归化既久,与齐民等。现查其地……虽有黎都之名,实无黎人之实。……文昌熟黎久经编入图甲,无异内地民人,亦无峒长、哨管名目,与澄迈黎都相同,故有‘文昌无黎’之说”⑪《道光琼州府志》,见洪寿祥编《海南地 方志丛刊》,海口:海 南出版社,2004年 版,第1401页,第1407页,第920页,第848页,第858页,第587页。。熟黎“其近民居者,直与齐民无异,近多遵守王化,薙发着裤,并令子弟读书。”⑫《道光琼州府志》,见洪寿祥编《海南地方志丛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4年版,第1401页,第1407页,第920页,第848页,第858页,第587页。到“雍正八年至十年,黎人归化附入版图,黎丁共四千四百一十丁口,内除幼男一千五百五十四丁、除妇女一千六百七十四口不征外,尚黎丁一千一百八十二丁。”⑬《道光琼州府志》,见洪寿祥编《海南地方志丛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4年版,第1401页,第1407页,第920页,第848页,第858页,第587页。大批黎人向化,有利于清王朝统治秩序的形成及巩固,同时,对恢复黎族地区的安定局面,促进黎族社会的发展,也有重要的作用。

清政府在对海南黎族教化的内容与手段上,则双管齐下,一方面通过学校教育,在黎人中培养诵经习儒的风尚,用高级的教化方式消弭黎族的反抗精神;一方面以各种手段甚至暴力改造黎人的传统习俗,使其能与中原“一道而同风”。

在学校教育方面,清政府规定以四书为基本教材,以程朱理学为考试标准,以三纲五常为行为规范,“俾我皇上文德诞敷,大化翔洽,诗书弦诵,声彻岭峤之区,文物声名,光被遐荒之表。”⑭鄂尔泰等:《奏为遵议两广总督庆复议复广东按察使潘恩榘请设黎童义学一折可行事》,乾隆七年八月十一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01-0088-015。对诵经习儒卓有成效者,予以奖励:“如黎童中有能识字成诵者,量赏纸笔,俟三五年后,有能通文应试者,照依苗学之例,取具黎族结状及廪生保结,另编黎字号考试。每州县定额进取一名,许其一体乡试。”①庆 复:《奏请于琼州府崖州府等州县设立义学以使黎人蒙受教化事》,乾隆七年七月初二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01-0088-014。

黎人的椎发文身和黎人特有的着装习惯一直被清统治者视为一种陋习。黎族人是很重视头部装饰的民族,黎族男女的一般发型为椎髻,即将头发盘结于头顶或脑后,并成“椎”式。这一发式,来源于古代百越民族。从汉至明,历代中央王朝,都没有干涉过黎族的服饰、发式问题。但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为建立威权,却要求全国人民实行“薙发令”,要男子剃掉前额的头发,在脑后垂条辫子;对边疆民族,虽然清政府主张“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旷然更始而不惊,靡然向风而自化”②包文汉整理:《皇朝藩部要略·序》,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页。,但在海南仍然严厉推行薙发令。这严重地伤害了黎族人的民族尊严,清初海南黎族的反清暴动此伏彼起,尤以崖州抱鼻、抱显、罗活、官坊、头塘及定安、琼山等地为甚,强行薙发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尽管清统治者希望通过让黎族接受统治阶级的文化的文教方式来使黎人改变旧有习俗装饰,“将见椎发文身之辈,咸皆革心革面,共沐盛世文明之化”③鄂 尔泰等:《奏为遵议两广总督庆复议复广东按察使潘恩榘请设黎童义学一折可行事》,乾隆七年八月十一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01-0088-015。,但这种强迫性的“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低级的暴力强迫方式,几乎贯穿于整个清统治时期。尤其是对每次黎乱的镇压,都伴随着对降者的强迫性的剃发,而剃发也成了对清统治者投降与否的标志。例如光绪九年(1883)七月,崖州黎乱,光绪十二年,“命广西提督冯子材统办全琼军务,驻节陵水,筑堡凡阳,开通井字大路。十三年二月,遣子候补府相荣、相华,候补道杨玉书,率犄军抵三亚。南林匪首谭亚吉抗不就抚,官军连夜进剿。相荣、相华率兵一千,从罗蓬入。参将符坚高率兵五百,从大茅入。参将冯华、都司陈才业率兵一千,从半岭入。知县石佩琼率兵五百,从藤桥只让弓入。皆越崇山峻岭,直捣贼巢。大破之,斩首八十余级。分军搜山,大索十昼夜,深入数十里。……诸峒震摄,剃发投诚,凿山开路,奉命惟谨。”④《光绪崖州志》(下),见洪寿祥编《海南地方志丛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6年版,第379页。光绪十三年(1887),张之洞、冯子材在这次大规模镇压黎族起义后,提出了以安抚为主的《抚黎章程十二条》,主要包括设抚黎局、开十字路、发展经济、设义学开科举等措施。但此章程仍旧包含着强迫黎人剃发改装、学习汉文汉语等某些强制性的教化措施。《汉黎舆情》卷二记载:“自化归为民后,薙发穿衣,冠婚丧祭,一切制度事宜,均照汉人行为。”⑤鲍灿:《汉黎舆情》卷二,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大文堂书局刻本。以抚率黎民、开设学校、修治军路为主的这些措施对黎族地区的开发与建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对黎族的文教发展也具有开创意义,但强制推行的教化,迫使黎族人全盘接受汉文化,必然伤害黎族人的尊严,对保持和发扬优秀黎族文化具有消极意义。

清政府对海南黎族推行的教化政策成效如何,也值得检讨与分析。

从整体而言,这一政策有其成功之处,最明显的一点,就是有清一代黎族起事的频度和烈度要比有明一代少得多、低得多。而且和明代不同,清代黎民的起事,除了顺治年间因南明残余势力参与,带有明显的政治性外,其余多数起事并无政治意图,无口号,也无旗帜,更少攻城掠地,起事的原因往往是因黎汉纠纷而激起事端,或因灾年歉收而抢夺粮食,即所谓的“为口腹计”。显然,清政府剿抚并举、以抚为主的治黎政策起了一定的作用,而抚黎之策,就包含了教化。

但也要看到,清政府的教化政策还有不成功的一面。几乎贯穿整个清统治时期的黎族多次起事,毕竟表明了黎族没有被彻底“驯化”,不肯做俯首帖耳的顺民。对黎民起事的镇压,动用了大量的兵力,也消耗了大量的国帑,成为清统治者的一块心病。

兴学设科、发展教育作为教化黎人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清统治者曾寄予厚望,所谓“设教申义,以培治本,化顽梗而薰善良(良善),”⑥《光绪临高县志·序》,见洪寿祥编《海南地方志丛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但效果不彰。乾隆初年由广东学政潘思榘奏请设立的一十三所义学,因为生源、语言等问题,几年后便遭裁撤。乾隆十四年九月,两广总督硕色、广东巡抚岳濬会奏:“广东连、韶、琼等处,先后曾设瑶、黎各学,每年动支公费,给馆师脩脯。今查各处因无瑶童从学,久废,惟韶郡之乳源一处尚存,就学者亦无瑶人子弟。黎学虽有馆师,黎童甚属寥寥,且语音各别,教无所施。应概裁额支馆师脩脯银,仍归原款充公。”①《明清〈实录〉中的海南》,见洪寿祥编《海南地方志丛刊》,第148页。清中叶以前的海南黎族社会发展水平,毕竟与内地有较大的差距,尤其是生黎,还相当落后,因而很难接受与内地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儒家文化,清统治者把内地的教育方式与教育内容照搬到海南黎族社会中,没有变通,缺少过渡,遇到困难又不能坚持或寻求改进,而是一撤了之,受到挫折是必然的。直到清末光绪十三年冯子材入琼平定黎乱,筹划善后时,黎族教育才再度受到重视。平黎后,两广总督张之洞饬令各州县延师设教,创办义学,先于万州设立六所义学,以使黎人“粗通华语,略识汉文,宣讲圣谕广训,使知礼仪法度之大端。”②张之洞:《张之洞全集》(第一册),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64页。而清朝在黎族地区开设官办学校,则在光绪三十四年(1908),时任崖州知州的冯如衡,拨出官银在崖州城创办崖州时雍学堂,专收黎族儿童入学读书。海南各地的书院与官学,极少黎人子弟入读,有清一代,亦无有海南黎族子弟考取举人以上科举功名。可见清代海南黎族教育发展的落后。显然,教化政策对教育的作用也不明显。

从宏观的角度看,清统治者的教化政策也有可检讨的教训。教化的目的是维护清王朝在海南统治的稳定。而维持稳定,亦有进取和保守的区别,所谓进取的政策,体现在教化上,就是积极主动地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各种措施,改造边疆民族社会,提升边疆民族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使之与内地接近或相同。就当时的历史条件而言,在管理上逐步推行府州县建制、移植与推广内地文化,发展经济,从而缩小边疆民族社会与内地的差距与差别,不失为可行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几点,就是置州县、入版籍、开道路、兴贸易,促交流。明代海瑞就曾提出过类似的建议。清统治者中也不乏有识之士,提出置县设城、生黎入籍、开通道路等主张,但得不到清政府真正的批准和彻底的执行。相反,清政府更倾向于以消极的措施来维持稳定,即限制、隔绝黎区与外界的交流,所谓“议安抚之策,严守御之方,令相安无事,足矣。”③洪寿祥编:《海南先贤诗文丛刊·筠心堂文集》,海口:海南出版社,2006年版,第185页。

每次黎乱平定后,清政府总是消极地总结致乱的原因,将致乱之由归于“汉奸”深入黎区,引发冲突,因而采取的善后之策也往往是加强黎汉隔离,严禁“汉奸”擅入黎境、限制黎人买卖铁器、只准在指定墟场交易等,实质上是听任黎族社会自生自灭。只是到了光绪十三年,冯子才率兵又一次平定黎乱后,由两广总督张之洞制定的抚黎章程中,才改行积极的政策,包括开通井字大道、设官抚治、开采黎境矿产、鼓励黎汉互市、黎区设立义学等。可惜此后的清王朝内忧外患日益严重,已无力顾及海南的建设发展,这个章程实际上也未能落实。清政府在海南实施教化政策的经验说明,维护边疆的稳定,消除民族动荡,必须采取积极的政策,着眼于“化”,而非单纯的防,根本之处,在发展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特别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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