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亨基于“功能解释”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辩护述评
2013-03-21吴长青
吴长青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湖北武汉 430068)
为实现对“一种老式的历史唯物主义、一种传统的观念”进行辩护,柯亨按照唯物史观阐释历史的发展过程,首先提出了为历史唯物主义进行辩护的两个前提性命题:生产力的“发展命题”和“首要性命题”。柯亨坚持认为:“马克思的主要解释是功能解释,这意指,极为粗略地讲,被解释的东西的特征是由它对解释它的东西的影响决定的。”[1]317柯亨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所采取的“功能解释魅影下的辩护”,为马克思主义正统理论提供了比较独特的研究视角,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都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意义。但这一“辩护”至少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祛魅。
一、柯亨对历史唯物主义辩护的前提性命题:“发展命题”与“首要性命题”
柯亨用一对论断来界定“发展命题”和“首要性命题”的概念:(a)生产力趋向发展贯穿整个历史(发展命题)。(b)一个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是由其生产力发展水平解释的(首要性命题本身)。
柯亨认为,“对发展命题认可的限度也许是由对三个事实的反思所促使的”[2]182,即:(c)人,就其特性而言,多少是有理性的。(d)人的历史境遇是一种匮乏的境遇。(e)人具有的那种一定程度的才智使他们能够改善其境遇。
对(c)的反思实际上源于西方经济学中“理性经济人”的假设。西方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在其划时代的巨著《国富论》中这样陈述:人只要做“理性经济人”就可以了,每个“理性经济人”在力图充分利用他手中的资本产生最大价值的过程中,在主观上他并无意增进公共福利,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但他在这样做的时候,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着他去帮助实现增进社会福利这一目标,而且其效果比他真的想促进社会利益时所得到的效果还要好。这一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假定了人都是利己的,而且在面临两种以上选择时,总会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案。柯亨援引理性人的出发点不是为“假定人都是利己的”这一前提,但柯亨试图从理性人所具有的“强制性需要”,客观上会充分利用生产工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来证明生产力的“发展命题”。对(d)的反思源自对“资源的稀缺性”的思考,柯亨对匮乏的注解是:“既定的人的需要和外部自然的特性使得人们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3]183正是因为资源的稀缺与匮乏,人的需要又必须不断地得到满足,就逼迫人不得不“花费大半的时间和精力去做他们不愿做的事,即从事不是作为目的本身来体验的劳动”,这样做的结果,客观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这种刺激和促进是伴随“资源越来越匮乏”,生产力趋向发展是不断渐进的过程。由此联系到(e),人同其他生物乃至智能较低的哺乳动物的区别在于“人具有的那种一定程度的才智使他们能改善其境遇”,“人倾向于反省他们正在做的事情和辨别做事情的更好的方法”。因此,由有理性的(c)的前提和严酷的环境(d)可以推论出,“当知识提供扩大生产能力的机会时,他们将倾向抓住它,因为不这样做将是无理性的”,抓住的“扩大生产能力的机会”也就是生产力发展的过程。
以上解释了柯亨关于生产力具有发展趋势,即发展命题的内在原因,但对命题(a)的解释还不够完全,比如生产力有没有停滞或倒退的时候,较高级的生产力在什么时候取代较低级的生产力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说明。柯亨认为,生产力确实可能停滞,但总体而言,除去自然灾难以外应该没有倒退的现象,但也不是说完全没有例外,柯亨举了“罗马帝国的衰退是由欧洲生产力的明显退化相伴随的”例子加以说明。现实人类社会中或人类社会的某个阶段,这样的例子是不胜枚举的。伊拉克、利比亚因为战争的原因导致国内生产力发展水平急剧倒退应该是不争的事实。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有有关偶然事件对生产力发展影响的论述:“一些偶然事件,例如蛮族的入侵,甚至是通常的战争,都足以使一个具有发达生产力和有高度需求的国家处于一切都必须从头开始的境地。”[2]我们也普遍认可:近代中国自鸦片战争至辛亥革命再到新中国成立的这一段历史,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外族的入侵和本族的内战,明显滞后于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平均水平,某些阶段甚至是严重滞后或倒退。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我们说生产力可能存在有停滞甚至倒退的阶段,但由低级的生产力取代高级的生产力的现象并不多见。“一旦农业与城市工业联系在一起,后者为农民提供机械、化肥和大量的动物饲料,那再退回到前工业时期的耕作和饲养的情况下维持生活就变得不可能了,或者说事实上不可能。”[3]柯亨也举例说,一旦铁路被使用,那很难再回到马拉的运输方式了,由此马匹、制造马车的行业、马夫逐渐减少甚至消失。在科技发展的今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导致获取信息的方法和手段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尽管人们依然怀旧传统媒体曾带给我们的美好记忆,但回到没有互联网的时代已经是不可能了。进而言之,谁又能保证,互联网之后“物联网时代”,甚至如《阿凡达》所描绘的“心联网时代”不会到来。尚未到来的原因就如同“液体的沸点,所有有感觉的生物体疼痛的临界点”还未达到罢了,旧社会的“分娩阵痛”期之后,迎接它的将是新社会较高级的生产力取代较低级生产力时刻的到来。
“首要性命题”是继“发展命题”之后,柯亨依据马克思对生产力及生产关系的解释,归纳并独创的又一新概念。柯亨认为,“首要性”指的是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首要性,或者说对由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结构的首要性。即“一类生产关系的性质是由它所包含的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解释的(比反过来的情况在程度上要大得多)。”[1]163
柯亨陈述并注解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没有直接陈述但隐藏“首要性命题”的依据。我们知道,《<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柯亨从该著作中列举了6条表述[1]164:(1)同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2)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他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发生矛盾。(3)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4)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它带来经济结构的变化)。(5)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6)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绝不会出现的。
柯亨“坚决认为”“首要性命题”已经反映在句子(1)中了。“当马克思说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时,他的意思是前者适合后者,我们可以归于他一个进一步的思想,即生产关系所以是那样,是因为他们适合生产力的发展。”[1]165柯亨指出了动词“适合”(entsprechen)的两种解读方式:一种是双向的、对称的解读方式,即“如果x适合y,那y也适合x,这样说来,如果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那生产力也必定适合生产关系”。另一种解读方式是单向的、非对称的,即“如果x适合y,那y未必适合x”。这种解释下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关系就是单向的、非对称的了,也只有在这种解释下才可能凸显生产力的“首要性命题”。柯亨也坚持认为,马克思也是坚持这一单向的、非对称的解释。
二、柯亨对历史唯物主义辩护的“功能解释”
柯亨主张用“事物所产生的作用、后果来解释事物的现实”的功能解释来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进行重新阐释,“只有坚持从功能解释的角度去阐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这一理论所拥有的始源性的锋芒才不会被钝化。”[4]分析学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埃尔斯特认为,马克思主义学说建立在三种方法论基础之上,其一是整体论的方法论,其二是功能解释的方法论,其三是辩证法的方法论。埃尔斯特还认为,功能解释的方法论是马克思方法论中最为重要的部分。那么,什么是“功能解释”?“功能解释”的内涵又是什么?
柯亨通过对《<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及马克思其他有关历史唯物主义论述的分析,认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有两个最为核心的命题:(1)生产关系的本质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来解释。(2)上层建筑的本质由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的总和)来解释。对以上两个命题,柯亨认为,马克思实际上力主廓清三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概念: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及彼此间的关系,即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马克思也断言生产力以某种方式解释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以某种方式解释上层建筑。但马克思“或没有时间,或不打算,或没有书斋的宁静”指明他采用的是一种什么样的解释的方法。柯亨认为,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两个命题的解释只能采用功能解释,否则就无法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另外两个命题统一起来,即命题(3)生产关系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命题(4)上层建筑有助于经济基础的稳定。对于马克思没有指明但被柯亨默认的所采用的解释方法——功能解释的方法,柯亨这样写道:“马克思的核心解释是功能解释,它的粗略的意思是:被解释的东西的特征是由它对解释它的东西的作用决定的。这样解释马克思主义的一个理由是:如果解释的方向像已经确定的那样,那么对这种关系的本性的最好的说明是:它是一种功能性的解释。”[5]
柯亨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关系的功能解释是通过对生产关系同财产关系和法律的相互关系的阐释来完成的。根据柯亨的界定,经济基础是社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上层建筑则是非经济的制度,主要是指财产关系和法律。由此,柯亨提出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基本命题,“既定的财产关系所具有的性质是由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的”[1]242。为充分说明这种解释,柯亨列举了四种不同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变化(即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与法律的上层建筑)相适应的情况[1]260。在第一种情况下,新的生产关系冲破旧的法律(旧的财产关系)束缚,并形成新的法律关系(新的财产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新的财产关系(旧法律所禁止的)会适应新的生产关系。柯亨列举的“早期欧洲资产阶级的一部分是由封建领主那逃跑出来的农奴形成的”这一例子就说明了第一种情况。在第二种情况下,由于法律(旧的财产关系)过于强大,新的生产关系需要经过斗争迫使法律(旧的财产关系)改变,以适应新的生产关系的建立。柯亨也承认,纯粹的第二种情况很难发现,“因为同样的导致法律变化的压力很可能产生一种对它的非法的期望”,但柯亨仍列举了“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土地所有者通过立法实行掠夺”的特例来说明第二种情况。在第三种情况下,新的生产关系形成时,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新的财产关系)来保护它,但通过斗争,新的法律(新的财产关系)出台,与新的生产关系相统一。柯亨列举的“早期英国资产阶级的劳动法”的诞生就说明了第三种情况。在第四种情况下,旧的法律没有发生变化,但财产关系发生了变化。柯亨认为,第四种情况具有历史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关系的某些形式在法律上被考虑到了,但在一定阶段,相关法律适用的财产和生产关系在范围上是介乎两者之间的。”[1]263对这一情况的例证是“罗马法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应用”。
柯亨运用了分析哲学工具并基于马克思对社会历史的整体解读一定程度上恢复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决定论的本来面貌。正是因为柯亨及他所主导的分析学马克思主义在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在欧洲特别是英美得以广泛传播。但与此同时,柯亨及他的功能解释也受到了广泛的批判,功能解释是科学、合理的解释吗?功能解释真的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所固有的吗?功能解释以外,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方法还有什么?柯亨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辩护只能用“功能解释魅影下的辩护”来概括,有必要对功能解释进行去魅。
三、柯亨“功能解释”的去魅
柯亨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功能解释魅影下的辩护”至少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对这三个方面问题的质疑构成了“功能解释”的三重祛魅。
功能解释的第一重祛魅:功能解释是科学合理的解释吗?或进而言之,功能解释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辩护是科学的、合理的吗?有关功能解释尤其是将功能解释运用于社会科学领域的科学性问题历来受到广泛的争议,但柯亨对功能解释却情有独钟,也一贯坚持认为功能解释是一种科学、合理的解释。但通过审慎思考,我们发现,柯亨功能解释的科学性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柯亨所坚持的功能解释的前提是一种归纳的结果,归纳法的弊端就在于无法穷尽,无法保证解释的结果为真。柯亨在论述中本身也运用了大量的模糊语言,像“粗略地讲”、“倾向性地判断”等不胜枚举。其次,柯亨的功能解释本质上是一种“后果解释”,而不是“因果解释”。即用事件发生的作用、后果或影响来解释事件发生的原因,却不是运用促使该事件或现象发生的原因来解释其发生的根源。用柯亨列举的“印第安霍皮族人跳雨舞促进团结”为例,柯亨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印第安霍皮族人跳雨舞不过是一种形式而非真正促进团结的根源,跳雨舞可能某种程度对促进团结有利,但真正促进团结的根本原因决不可能只是“跳雨舞”这种形式所能解释的。可见,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意义也绝不可能仅仅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功能使然”来做解释。第三,柯亨的功能解释没有真正回答“为什么”的问题。柯亨用“不是所有的科学解释都是解释‘为什么’,也不是所有解释‘为什么’的解释都是科学解释”[1]263来“狡辩”他的反对者——科学哲学家亨佩尔提出的质疑。
对于功能解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问题,分析学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埃尔斯特、罗默等人也都提出过质疑和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功能解释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薄弱所在,是一种目的论的产物,缺乏微观基础的说明,不是科学。”[6]埃尔斯特批评到:“社会科学中的功能解释缺乏像生物学中‘自然选择机制’一样的可靠性保证,缺乏可靠的微观基础,所以,‘在社会科学中没有功能解释的地位’。”[7]罗默则认为:“功能解释是归纳方法,自然就会要求在重复的历史事实之间建立对应关系,但马克思的功能解释对这种对应关系的微观机制却没有说明,这是不能令人信服的。”[8]国内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学者对柯亨功能解释的科学性、合理性也提出了质疑。俞吾金认为,一方面,柯亨将生产关系理解为生产力的功能性存在、将上层建筑理解为经济基础的功能性存在时,忽略了这些功能性存在一经形成便会成为“实体性存在”这一事实。而实际上,无数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历史发展的某些时刻,相对于生产力的发展来说,生产关系的改革与相对于经济基础的发展来说,上层建筑的改革确实起过首要的、决定性的作用。另一方面,柯亨坚持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解释上的单向性和不可逆性,客观上固化、僵化了两组概念的动态的、辩证的关系[4]。
功能解释的第二重去魅:功能解释真的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所固有的吗?或进而言之,运用功能解释是马克思的本意还是后人的误解?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本身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柯亨在同埃尔斯特的争论中就曾强调:“他(埃尔斯特)想把马克思主义与博弈理论合在一起。而我不会说我想把马克思主义与功能解释合在一起,因为我认为功能解释是马克思主义固有的。”[9]埃尔斯特虽然对柯亨的功能解释进行了批判,反对功能解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埃尔斯特却非常赞同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或马克思本人运用了功能解释:“埃尔斯特认为马克思的学说是建立在三种基本方法之上的:整体论的方法、功能论的方法和辩证推理的方法,且功能论的方法在其中最为重要。”[10]
柯亨用“长颈鹿与合欢树的关系”这一生物物种与环境的关系来类比“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这显然割裂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内在的紧密关系,违背了马克思的原意。长颈鹿这一生物物种与自然环境中的合欢树正如俞吾金教授所说,是一种外在的依存关系,长颈鹿需要合欢树树叶作为食物,但合欢树的存在却不依存长颈鹿的存在。其次,柯亨一定程度上曲解了马克思所论述的“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马克思所说的“人们在发展其生产力时,即在生活时,也发展着一定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的性质必然随着这些生产力的改变和发展而改变”[11],这段话包含了生产力、生产关系不是静止的,必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发生相应的变化的两层含义。柯亨虽然也坚持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单向解释,但却将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弱化地理解为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选择。这显然同马克思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的内涵相背离,至少弱化了马克思对这种决定关系的本意。第三,柯亨的功能解释主张的是后果解释,即用原因来解释结果。亨佩尔就曾用“功能解释只能回答‘是什么的问题’,而无法回答‘为什么’的问题”来反驳柯亨的观点,尽管柯亨作了比较详细的回应,但这种回应依然沉溺于“霍皮人的雨舞”、“长颈鹿与合欢树的自然法则”等,未能抓住问题的根本,显得苍白。
功能解释的第三重去魅:功能解释以外,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方法还有什么?或进而言之,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主要研究方法是什么?马克思、恩格斯在其一系列的文献中就曾公开地、严肃地阐明过什么是自己理论的主要研究方法。马克思在其《资本论》第一卷的“跋”中就曾这样写道:“将近30年以前,当黑格尔辩证法还很流行的时候,我就批判过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地方。……因此,我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绝没有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12]恩格斯在总结他同马克思所创立的唯物史观时也这样写道:“唯物主义历史观及其在现代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上的特别应用,只有借助于辩证法才有可能。”[13]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将辩证法作为理解历史的基本方法。但在对待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问题上,柯亨却“误读”了历史唯物主义,用“功能解释”来辩护历史唯物主义。柯亨就曾明确的表示:“一些人认为马克思主义拥有一种被称为‘辩证的’方法。但我们认为,虽然‘辩证的’这个词在被使用时并不总是含义不清,但它却未被明确用来指称一种同分析的方法相匹配的方法。因为根本就不存在一种能向分析和推理形式挑战的辩证的推理形式。对辩证法的信仰只存活于思想不清醒的状态下。”[14]埃尔斯特也错误地认为“功能解释”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最主要的解释方法”,并将“功能解释”作为“辩证法”之外独立存在、高于辩证法的方法。事实上,分析学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漠视”是英美哲学界普遍存在的现象。段忠桥教授就曾总结分析学马克思主义的两个主要特征之一就是推崇分析的方法,反对辩证法。分析学马克思主义这种“漠视”乃至彻底否定辩证法对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的价值,“无论是对辩证法的偏见还是出于对分析哲学的偏爱,实质上都非法地扩展了分析哲学方法的适用限度”[15]。
柯亨用功能解释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进行辩护的最初意图也许是希望用分析哲学的处理技术以及当代西方主流的社会科学方法为历史唯物主义找到辩护的新途径。通过对柯亨研究成果的反思,我们不得不承认,柯亨所运用的功能解释的方法来解读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属于西方马克思主义发展历程中的一段“与时俱进”,必然含有它合理的和真理的成分,不能一概加以否定。但客观上讲,他所运用并一再坚持的方法却是建立在对唯物史观的一种“错误解读”基础之上的,因为“功能解释绝不是马克思主义本身所固有的,而是柯亨外加给马克思的。”[9]
[1]科恩.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M].段忠桥,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7.
[3]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M]//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19-20.
[4]俞吾金.功能解释理论的背景、宗旨和局限——兼论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决定论的新形式[J].复旦学报,2008(4).
[5]G A Cohen.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A Defense[M].Oxford:Clarendon Press,1978:278.
[6]陈伟.功能解释与唯物史观[J].现代哲学,2011(5).
[7]Elster,Jon.Ulysses and the Sirens[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9:26.
[8]Roemer,John E.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 and Deductive Marxism[J].Theory and Society,11 July,1982.
[9]段忠桥.谈谈科亨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功能解释[J].哲学研究,2005(5).
[10]沈亚生.评埃尔斯特对马克思主义“功能解释”方法的发现[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0(6).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36.
[1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2.
[1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2.
[14]G A柯亨.信奉而不恭维:对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反思[J].秋华,译.马克思主义研究,1996(1).
[15]王新红,齐艳红.“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种方法论尝试[J].社会科学辑刊,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