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艺术品归还的学术思考
2013-03-21王建民王昊午
王建民,王昊午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1)
原住民艺术品是宝贵的文化遗产,构成了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资源分配不均、政治经济力量不均等原因,伴随着现代博物馆学、人类学等学科的发展,对于这类物品的收藏与研究,往往集中在少数国家或地区甚至是少数个人那里,因此,大量的原住民艺术品“离开”其原有的社区,被“带到”其他地区,其中很多原住民艺术品得到了妥善保管,被送进了博物馆或其他收藏机构。围绕着这些艺术品所有权的争论始终没有停息过,原住民艺术品的归还运动就是这一争论的产物,目前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出现了这一运动。
本文拟从原住民艺术品归还这一运动出发,说明该运动的发展状况,在物品保存和放置的空间转换中重新思考原住民艺术品的属性和意义,以冀与民族民间艺术品研究、收藏、展示等诸领域展开互动,就这一国内尚未充分认识和研究的问题进行讨论。同时,也希望在文化建设中将理论思考和实践相结合,以前瞻性的研究,加强文化建设的学术关怀。
一、原住民艺术品归还运动的由来
来自美洲、非洲、大洋洲及东南亚等地原住民群体的艺术品,由于其独特的风格与承载的文化要素,具有美学、历史以及知识的三重价值,在国际范围内成为研究者与艺术品收藏者关注的焦点。原住民艺术品的种类五花八门,包含了雕刻、绘画、纺织等多种艺术形式,大多数作品都与当地人的宗教、神话、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在欧美成为美妙绝伦的艺术藏品、研究非西方文化的绝佳样本。因此,西方世界的人们很早就开始了对原住民艺术品的搜集、收藏、展示与研究活动。
在历史上,原住民艺术品曾因不同的原因遭到了掠夺。在欧洲“发现”美洲的时代,北美原住民印第安人的宗教被殖民者视为异端,很多与宗教相关的艺术品遭到了损毁,也有一部分被掠夺,成为殖民者满足猎奇心理的“战利品”。在欧洲传教士所到的其他许多地区,当地原住民宗教艺术品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18世纪后半期,怀着对异域情调的浪漫想象,世界各地的原住民文化更多地进入了欧洲人的视野,很多人开始狂热地搜集原住民艺术品。这一时期,大量的原住民艺术品成为博物馆与收藏家的藏品,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汇集世界各地文化的国际博览会模式推广开来之后,欧美博物馆和收藏家的藏品大大增加,对于原住民艺术品的搜刮热情也达到了顶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西方博物馆和收藏家到过去的殖民地搜罗原住民艺术品开始遇到种种限制。20世纪70年代初,在文化重建的过程中,一些北美印第安部落开始要求归还他们所失去的艺术品。这种呼声可以被视为原住民艺术品归还运动的开始。随着原住民权益的改善,归还运动也得到了发展,很多收藏有原住民艺术品的机构与个人也参与到归还运动之中。20世纪90年代末,归还运动逐渐成为了一场大规模的运动。
许多文物和艺术品对某一社区或民族具有特殊的文化价值。如果把这些作品搬离原始文化环境,它们便失去了存在的背景,并使该文化缺失了其历史中的一部分。究竟是应该将这些艺术品存放在博物馆之类有更好保存条件及研究能力的机构或个人手中,还是应该奉还到其原来的拥有者手上,难以得出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答案。北美印第安艺术品的归还运动较有声势和成效,也产生了很多成功的典范,本文的讨论也更多地以此作为案例。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一方面,随着人权运动的兴起与美国、加拿大等国政策的调整,北美印第安人的境遇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另一方面,人们对于原住民艺术品所有权与归属权也进行了重新思考。得益于这些原因,从20世纪90年代起,要求归还北美印第安艺术品的呼声日渐高涨。1990年通过的《美国原住民墓藏保护与归还法》(Native American Graves Protection and Repatriation Act)要求博物馆和收藏者向美国原住民部落交还遗骨、陪葬品和圣物,这些物品有些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期。在这种背景下,北美印第安艺术品归还的实践案例也逐渐增多。在这场艺术品归还浪潮之中,归还的实践活动可以被简单地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博物馆或其他组织、机构进行的归还,另一类则是由个人进行的归还,这两类归还活动的对象都是印第安原住民群体,通常以部落为单位。
尽管当今的北美印第安人身处庞大的移民群体之中,但他们的社会与文化在一定程度上都得到了保存与延续。目前,在美国共有9个被联邦政府认可的印第安部落,这些部落拥有它们的土地、社区以及政治团体,掌握着一定程度上的自治权。在加拿大,印第安人的境况也在近三十年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掌握了更多的话语权。列维-斯特劳斯的《面具之道》,主要讨论了北美太平洋沿岸地区印第安人的面具与神话的演变。人类学家对于北美印第安人的研究,也使得北美印第安艺术品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很多研究者也参与到了归还实践之中,成为一系列归还活动的重要助推力量,下文中所提到的案例,其归还的对象就是被众多人类学家所关注过、并被许多专著所涉及的北美西北太平洋沿岸的印第安群体夸扣特尔人(Kwakiutl),在这场归还活动中也有着人类学家的积极参与。
尽管上述运动有时并不直接涉及北美以外的类似藏品或私人持有物品,但它却有力地激励了原住民向那些外国机构讨要对部落文化甚至民族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的文物。1897年,英国殖民当局从现今尼日利亚攫取了精彩绝伦的贝宁(Benin)青铜器收藏品,以后又有了更多收藏,部分藏品还在收藏者之间不断转手。今天尼日利亚相关组织已经主张,在各大国际博物馆展出的这些非洲艺术作品,是作为其创作地的当代民族国家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当物归原主。
19世纪后期,格陵兰东部和西北部曾开展过系统的民族学物品收集活动,所获物品后来存放于丹麦国家博物馆(Danish National Museum)。20世纪,丹麦在岛上又进行了文物收集活动,形成了丹麦国家博物馆包括原住民文物在内的六个方面的重要收藏。1982-2001年,丹麦和格陵兰在博物馆方面开展了广泛合作,丹麦国家博物馆向格陵兰国家博物馆与档案馆归还了约35000件考古出土文物和民族学物品[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Convention on the Means of Prohibiting and Preventing the Illicit Import,Export and Transfer of Ownership of Cultural Property)于1972年生效,目前有110个缔约国,联合国《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目前有28个缔约国。1978年,教科文组织成立了“促使文化财产送回原有国或归还非法占有的文化财产政府间委员会”,进一步推进了文物归还运动开展,促进了在世界范围内制止盗窃并非法出口文化财产,帮助相关国家收回这些财产。该委员会目前已经与国际刑警组织、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国际博物馆理事会、意大利宪兵队以及打击文物贩运中央办公室(O.C.B.C.法国)进行合作,2007年曾召开会议,讨论文物归还和博物馆建设的问题。2008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希腊雅典召开为期两天的国际会议,来自世界各地的博物馆工作者、考古学家、文化财产专家、学者、律师等共同回顾了在文化财产归还方面的一些成功案例,展示和交流在此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并就与这一主题相关的内容进行讨论和交流。会议讨论了一些文物归还的案例,并就与归还文化财产相关的伦理和法律问题、文化外交与斡旋、国际交流与研究、如何加强教科文组织“促使文化财产送回原主国或归还非法占有的文化财产政府间委员会”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2]。不过,由于是与各国政府合作,目前联合国该委员会工作的重点放在古物归还之上,对于原住民艺术品归还方面着力并不多。
二、原住民艺术品归还的两个案例
这里提到的两个案例,是北美印第安艺术品归还两种实践类型的代表。第一个案例发生在加拿大,由个人归还给艺术品原有者;另一个案例则是由一家美国博物馆发起的归还活动。在这两个案例中都具有一些共同的要素:原住民艺术品从原社区的遗失(dispossession),博物馆等机构、组织或个人的收藏行为,学者、社会组织和政府的影响。
案例一:一件夸扣特尔仪式头饰的归还过程。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北美洲太平洋沿岸的印第安人工艺品一度成为博物学家与社会名流的热门收藏。20世纪20年代最富盛名的艺术理论家安德烈·勃雷东(André Breton)曾经长期痴迷于“原始艺术”,他在巴黎的办公室内收藏了数以百计的来自北美西北海岸的原住民艺术品。这些藏品大多是由其朋友从北美洲帮他购得的,而他本人则从未踏上过“新大陆”的土地。1965年,即勃雷东逝世的前一年,他得到了一件夸扣特尔头饰(Kwakwaka’wakw headdress)①Kwakwaka’wak可以音译为“夸夸卡瓦克(夸夸嘉夸)”,是Kwakiutl的印第安语直接转写形式。。夸扣特尔人是生活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地区温哥华岛(Vancouver Island)及大陆地区的原住民,以其独特的部落艺术风格而著称。勃雷东所收藏的这件头饰额部装饰着一个猎鹰的头雕,顶冠被塑造成展开的双翼,四周用海狮牙与貂皮装点。这种头饰被称为yaxwiwe,是由酋长或其他贵族在冬节夸富竞财宴(potlatch)庆典上佩戴的。在20世纪初,冬节庆典曾经一度被加拿大政府颁布的《印第安法案》(Indian Act)的一项修正案所禁止,这件头饰也因为用于这一仪式于1921年被政府没收。在同一时期,还有超过200件的其他艺术品因为同样的原因而被没收,被称之为“冬节收藏品”(Potlatch Collections)。如同其他“冬节收藏品”一样,这件头饰被出售给了博物馆与私人收藏者,并最终辗转来到了勃雷东手中。
从20世纪70年代起,夸扣特尔人等印第安部落不断提出归还“冬节收藏品”的要求。在此后的30年中,数百件被没收的艺术品陆续回到了它们的原主人手中。2003年,法国人类学家穆瓦拉·莫泽(Moiré Mauze)联系到了勃雷东的女儿,她正在考虑拍卖其父亲所收藏的这件夸扣特尔头饰。莫泽教授向她讲述了这件艺术品被没收的历史背景。
“2003年4月,我向奥布·勃雷东-埃莱乌特(Aube Breton-Elléou e¨t)女士讲述了这件夸扣特尔人在仪式上使用的头饰曾经被没收的故事。她告诉我,她和她的女儿奥娜(Oona)非常荣幸能够将这个被偷走的面具(头饰)交还给原来的主人(印第安人)[3]。
2003年9月21日,勃雷东-埃莱乌特女士出席了由加拿大当地的一家文化中心举办的归还活动,很多部落的重要人物都参加了这一活动,当时还举行了一些传统仪式。至此,这一件对于夸扣特尔人而言有着独特仪式意义的冬节庆典头饰正式地归还到了它的原社区。
“从1970到1988年,仅有两家博物馆归还了不到十件的艺术品藏品;而在印第安事务部的介入与其他非政府组织的帮助下,仅1999年一年内就有九件艺术品得以归还,到了2002年,这一数字提升到了17件”[4]。尽管被归还的仅仅是“冬节收藏品”中的一小部分,但还是能够看出这一运动的明显效果。
案例二:美国国家美洲印第安博物馆归还项目。
美国国家美洲印第安博物馆(National Museum of the American Indian)是美国国会于1989年通过《国家美洲印第安博物馆法案》(NMAI Act)建立的,其前身史密森学会(Smithsonian Institution)致力于保护印第安文化,在位于纽约的美洲印第安博物馆收藏了超过80万件的相关藏品。这一法案也对归还原住民艺术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与方案:“本法案要求史密森学会下属的博物馆对其馆藏的印第安艺术品进行清点与分类,同时,如果任何原住民群体或个人宣称对藏品有所有权的,博物馆应考虑归还事宜。1996年通过的《国家美洲印第安博物馆法案》修正案在适用的藏品内容中增加了随葬品、宗教用品以及祖传的器物。所有的博物馆都需要设有在本法案内容指导下的归还工作办公室,同时还需要设立完全独立运行的归还项目。”[4]
如今,在美国国家美洲印第安博物馆,归还项目是一项独立运行的工作。归还工作办公室则与博物馆内的其他部门以及印第安人群体、社区密切合作。1993年起,国家美洲印第安博物馆开始向联邦认定的印第安部落提交其藏品清单,归还工作也以此为基础展开。
三、对原住民艺术品归还运动的认识
原住民艺术品归还是把这些艺术品返回给其来源国家或者文化群体,归还也是一个复原、重归完整的过程。在原住民艺术品归还运动中,有几股不同的力量基于不同的目的、以不同的方式来推进这场运动。
首先,原住民群体力量的增强是一个主要因素。艺术对于任何文化群体而言都是十分重要的,原住民艺术品往往与他们的宗教、神话、传统密切相关,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无论对于原住民群体或艺术品的所有者个人而言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正如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所指出的,艺术是人类的一种普遍需求。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出于政治的考量、人权运动的兴起等多方面原因,在美国、加拿大的印第安人权益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政府修改、颁布了一系列法律让原住民群体获得了更多的权利,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上也对这一群体给予了更多的关注。特别是选举权的获得,使原住民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获得了一定的话语权。对于那些失去的、特别是曾经被政府没收或掠夺的财产,归还成为了一种必然的要求,政府对于这种要求也是难以忽视的,《国家美洲印第安博物馆法案》的出台与这种要求不无联系。
其次,所在国政府的积极要求将原住民艺术品归还上升到国际政治层面。一些要求是由这些原住民所居住的国家政府提出的,理由是这些物品是国家的文化瑰宝,理应归还这些国家。反对归还者也经常以国家利益为借口,在民族主义的立场上予以拒绝。许多国家都在法律里确定,位于国家边界以内的全部地下或水底古迹、文物、墓穴和建筑均属国家所有。宣布这种所有权的国家大多曾经历过西方博物馆和收藏者对其古董的猎取。在后殖民时代国际新秩序中,要求为这种掠夺付出代价似乎占有道义上的优势。不过,由于近现代社会政治史上的变化,国家与原住民之间的关系变得错综复杂,一些民族国家今天拥有的疆域在过去很可能属于不同的政治实体;一个现代族群的先民往往有着与之相关的不同后裔群体。不仅许多古代艺术品,一些跨界而居的少数族裔艺术品的归属也需要重新辨析。
再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诸多非政府组织的努力功不可没。“一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主管曾经发表了一篇文章呼吁文物与艺术品的归还。”“该机构设立了专门的论坛,为提出归还要求提供了专门的引介渠道。”[5]相应规则也得以制定。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获得批准,力求阻止包括遭劫的原住民艺术品在内的各类文化国际贸易。这使得部分买家或收藏者认识到,在1970年之后购得的文物如果出处不明,没有正式文件证明,其合法性便处于不确定状态。来源国已向著名博物馆和收藏者施加压力,要求他们放弃此类古董。过去10年间,相当数量的文物已得以归还。由于殖民活动等历史原因,很多原住民艺术品收藏在欧洲、北美的博物馆之中,跨国的归还活动往往有着更多的困难与阻碍,这也是目前很多国家的原住民艺术品所面临的现状。此类活动为跨国的原住民艺术品归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非政府组织则扮演着更活跃的角色。目前有超过800个非政府组织致力于北美印第安艺术品归还工作,其中一些是由印第安人自己组织的。这些组织通常会主动与那些持有原住民艺术品藏品的机构或个人接触,促成了很多成功的归还案例。
在上述诸多客观条件与多种推力作用中,人们对于原住民艺术品的认识和观念转变更是重要的内在因素。西方传统上对艺术品的收藏与欣赏观念中,并没有过多的对于艺术品及创造它的文化环境之间联系性的关注,例如一幅油画,在不同国家的不同博物馆中收藏,人们同样能够进行欣赏,其美学价值并没有因为更换了展示的场所而发生改变。但对于类似夸扣特尔头饰这样的原住民艺术品而言,情况却大不一样,这些收藏品脱离了原本所处的文化,失去了其原本具有的仪式功能,便丧失了其承载的重要意义。这种意义的丧失使得博物馆或收藏家对于这类物品的收藏成为了一种空洞的存放与保管,背离了文化保护的初衷。
然而,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归还被其他国家收藏的珍贵文物,另外一些人也主张,为了保证世界各地的博物馆能展现更多的文化,又必须陈列包括原住民艺术品在内的其他国家文物。不可否认的是,收藏是博物馆等机构的起点,但是“迈过以收藏来夸富、竞奇的心理,到最后跨入追索物质背景意义、并加解释与诠释的领域”[6],才是未来的方向,单纯的经济实力、技术水平不平衡所带来的收藏条件的差别,并不能决定原住民艺术品更适合被什么人所拥有。这种观念的转变,使得人们对于原住民艺术品的所有权有了新的认识,使得归还的意义并不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与道义上。最显著的成果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博物馆开始摆脱了收藏品“保管中心”的定位,逐渐转变为“文化遗产保存及维护中心”,为博物馆向原住民归还艺术品这一实践提供了可行性。
四、反思原住民艺术品的属性
现代博物馆起源于18世纪,在“百科全书式知识”的时代精神指引下,博物馆等收藏机构对于原住民艺术品的搜集与占有顺理成章,博物馆也成为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但收藏仅仅是起点,人们更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更好地运用这些收集来的材料去探索物质背后的文化,从这一点上来看,将原住民艺术品集中于收藏机构的合理性遭遇极大的动摇。
原住民物品曾被认为是原住民生活事实的客观呈现,是抽象化的“原住民文化”的具象表现。然而,很多原住民艺术品在其原在社会中往往是作为当地群体信仰之物出现的,由于凝聚着人们更为深厚的情感,经过精心雕琢和装饰,具有了某种神圣性,成为了人们认同、关系和义务的依托之物。但在离开其原属地之后,这些物品经过收藏和展示,呈现出与原在地不同的属性,并因收藏者、观赏对象和目的的不同而表现出多元性。原住民艺术品对于非西方艺术品的收藏者来说,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古董”(curios),强调其文化的神圣性和神秘感;对于人类学等学科的研究者而言,是原住民文化科学研究的“物件”(objects)和“标本”(specimens),强调其在特定文化区或文化史中作为科学物证的价值及在原社会文化场景中的功能;对于从文化差异中寻找创作灵感的西方艺术家来说,是具有另类美学感受的“原始艺术品”,强调原住民艺术品造型风格的独一性及形式美感的共享性;在艺术研究者眼中,则可能视之为研究人类复杂的艺术表现形式、研究文化与艺术之间关系等问题的良好素材;在一般社会公众观赏时,是一种遥远的、异域的文化的表征/“代表”(representation),充实了世界各地、各民族文化的拼图。
来自异文化的这些物品,由于符合人们的审美标准,往往会引起异文化观赏者的审美反应与认同,并因此成为“艺术品”,被另一种文化挪用或者占用,成为殖民统治者或主流社会收藏、诠释与表征的对象[7],观赏者在获得另类美感的同时,也用以作为建构国民精神与文化认同的反衬之物。与此同时,承载过去知识及已渐消逝的原住民传统的艺术品,离开其原在地后,尽管似乎还与其原在地相联系,但已经从原有的本土认知体系中剥离出来了。尤其是那些原本就是整体物品的一部分被单独切割出来,作为艺术品搜集、收藏和展示之时,其意义更是被切割成碎片,加以颠覆性的转换。因此,在原住民艺术品归还运动中,有些人主张艺术品归还是为了让现在失散的某个作品的各个部分重新团聚。例如一大块圣坛装饰品上的一片镶板,或者一组雕塑中的一件雕塑,在重聚之后整个圣坛、整组雕塑的意义才可能完整地表征出来。
任何文化都不是静态的,任何文化要素也都不是孤立的,博物馆等收藏机构对原住民艺术品的收藏很难还原物品所处文化的动态过程,更难以覆盖其在原文化中的各种关联性。在收藏、展示过程中,脱离了原有文化知识谱系的原住民艺术品有时甚至传递着被修改和曲解的文化要素,其意义按照收藏者的方式进行了重新解读。文化不应该仅仅是一个让参观者透过玻璃来观赏的、以物质形式呈现的物品或者物品的集合,而是人类多样化的生活方式。
也许这种要求对于博物馆而言有些苛刻,除去物质文化的收藏、保管与研究,现代博物馆还具有展示的重要职能,也就是向公众传播其收藏品的相关知识的功能。对于一般的公众而言,不可能亲自去每个原住民社区中进行观察或体验,博物馆需要作为参观者与异文化之间的一条纽带,使得参观者可以在有限的空间内了解收藏品所承载的意义。或许较为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在保证满足原住民正当的归还要求的前提下,保留一部分有代表性的艺术品,同时建立完善的、系统的族群文化资料,运用现代的展示技术,如声音、影像等,在有限的时间与空间内向参观者展现尽可能全面的相关文化知识。而对于以博物馆藏品为主要研究素材的文化研究者而言,则应该改变研究的方法,以实地的田野调查为主,在所研究的文化中亲自进行参与观察,才能够得到更多动态的、具有关联性的材料。对于文化研究,特别是人类学研究而言,“摇椅”与“书斋”式的研究早已过时且难以令人信服,博物馆藏品往往仅在历史线索的追寻中发挥着更大作用,因此,不是收藏品,而是作为“发现”与“定位”过程的收藏本身成为了新的研究重点。
此外,人类学研究中经常提到视角转换,采用被研究者或者说是文化拥有者的视角,对原住民艺术品归还的认识可能就需要视角的转换。传统的博物馆或个人对于物质文化的收藏与研究,是以一种局外人看异文化的视角进行的。艺术品需要与特定的文化情境或语境相联系,随着技术的发展与传播,收藏环境等客观条件已经愈发不能再作为将原住民艺术品集中在少数机构或个人手中的借口。而当代博物馆“就其认识论的角色与伦理立场,都应该致力于返回被收集文物的民族的观点”,“借以打开其社会文化体系的基本设计与生态关系。”[6]98原住民艺术品的归还这一实践本身即包含了对于原住民的视角的认可。一件收藏在博物馆内的原住民艺术品,如果仅从局外人的视角去看,可能只是一件普通的手工艺制品;而从原住民的视角出发,这件器物则具有特殊意义。与此同时,历史创伤及其在当代社会的遗害不仅是一些原住民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也是族群矛盾及文明冲突的重要诱因。对于遗产及其相关事务,当地公众必须有更多的知情权和话语权,这是他们文化自觉以及享受必要的文化权益的前提,也是确保正确的历史记忆、族群意识,获得相互之间的尊重以及展开对话的前提。只有当尊重历史成为一种新的文化和价值信仰,才能消灭族群间、文化间所习见的愤怒、怨恨、怀疑、畏惧等等疏离感,新文化的构建才能具有更加科学的基础和保障。为了人类文化的健康,有必要认真保护人类的集体记忆以及与之相关的遗产。博物馆作为文物与艺术品最后的容身之地,作为存贮人类历史记忆与文化智慧的“银行”,也是遗产和公众直接面对的场所,理应发挥对话与互动的重要功能。在这种视角下,艺术品归还本身也具有了新的意义,成为博物馆与人类学的良性实践。
原住民艺术品的归还也涉及到博物馆与收藏家搜集、收藏的伦理和法律问题。原住民艺术品的搜集和收藏必然有其目的性,特别是对于博物馆等机构而言,这些艺术品既是研究素材,也是提供给公众的展品,保管与收藏也成为了社会公共福利机构的一种职能所在。今天的原住民艺术品搜集、收藏和展示必须和法律联系起来考虑。必须了解和说明每项可能收购的作品的合法性。了解其来源地、所属群体等信息,如果来自国外或境外,需要掌握出口时间、所有权归属及其转换的合法性、所在国相关法律等情况,必须保证对每一件艺术品能够持有明确的、合法的所有权,拥有合法的法律文件。然而,即便如此,当博物馆的社会职能与原住民要求归还其所有物的正当诉求相冲突时,不仅是收藏的法律问题,而且还有伦理问题,都被突出地摆在了桌面之上。对于博物馆等收藏机构而言,其专业性应建立在对于伦理的认同之上,一些基本的原则需要被优先遵守。博物馆可以作为原住民艺术品最后的容身之地,发挥文化对话和归还合作的作用。无视原住民的合理归还诉求,以博物馆的职能作为全部的出发点,是一种自负的文化中心主义的态度,更是一种对于收藏品的不负责任。如果所收藏的艺术品是非法出口的,现有的收藏者更有道德和法律义务将其归还。
原住民艺术品归还运动的开展及其成功案例是一种良好的信号,一方面体现了原住民权益的改善与社会地位的提高,另一方面体现出博物馆收藏对于殖民体系的反思。博物馆有可能在此过程中,突破排他性的艺术品收藏和所有权占有模式,探索作为文化遗产的原住民艺术品深度共享的途径。
中国各民族都有着独特的物质文化财富,很多优秀的少数民族艺术品被中外各博物馆及研究机构收藏,未来对这些收藏品的归还诉求是在预期之中的。如何能够协调好收藏机构与艺术品原有者间的关系,让这些宝贵的物质财富得到妥善的保管并继续发挥其价值,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而围绕原住民艺术品归还的讨论,或许能够给我们更多启发。
[1]丹尼尔·索尔雷夫森.格陵兰文化遗产的归还[J].国际博物馆(中文版),2009(Z1).米勒·加布里埃尔.丹麦归还格陵兰文化遗产[J].国际博物馆(中文版),2009(Z1).
[2]教科文组织召开归还文化财产问题国际会议[EB/OL].[2008-03-17].http://www.un.org/chinese/News/story.asp?newsID=9477.
[3]Moiré Mauze.A Ceremonial Kwakwaka’wakw Headdress Returns to its Original Community:Story of a Restitution[J].Tribal Art:Traditional Arts from Africa,Asia,Oceania and the Americans,2004(5),Spring/Summer.
[4]National Museum of the American Indian[EB/OL].[2013-01-23].http://nmai.si.edu/explore/collections/
[5]Cuno James.View from the Universal Museum[M]//Merryman,John Henry .Imperialism,Art and Restitution.Cambridge,U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16.
[6]王嵩山.博物馆收藏学[M].台北:原点出版社,2012:152.
[7]许功明.原住民艺术与博物馆展示[M].台北:南天书局,2004: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