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买保险注意看细节
2013-03-19
如今旅游已然成为一种时尚生活,游程虽美好,但风险也不可忽视。随着日益高涨的旅行热情,人们对这种旅游时的保险保障越来越关注。日前,山西省消协特意联合相关保险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出游时买保险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消费者选择旅行社参加旅游前,要询问清楚旅行社是否为自己投有意外伤害保险,如果旅行社表示已投有意外伤害保险,请主动索要和查看投保单。另外,虽然一部分门票中含有强制意外伤害保险,但是由于保险金额过低,因此建议您和家人在出行前,可另外购买一份商业保险。
第二,消费者在选择购买一份保险前,首先要查看一下以往购买的保险,有的商业保险项目较多,可能已包含了出行、旅游的相关保险。若已购买相关项目的保险,则无须重复购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保险期要等于或大于出行期。
第三,针对国内日益火暴的长假期间旅游热,各保险公司推出了专门针对短期旅行的意外伤害保险,这类保险保费低、保额高,保险期限有1年、30天、15天、7天等多种选择,保险责任一般包括: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烧伤、残疾等,以及因意外事故支付的医疗费用等。
第四,仔细阅读保险协议,认真签订保险合同。购买保险产品时,要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项目、内容、价格、赔付要求和标准等。对合同中责任不清、条款不明的地方,应要求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加以书面说明及填写补充条款,并索要留存发票及凭证。
第五,遇险后,为了保障消费者自身的权益,应注意以下两点:(1)发生意外事故后,请尽快拨打客户服务专线;(2)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用于将来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如:意外事故证明、收费收据、疾病治疗记录等。
此外,如果消费者参与滑雪、攀岩、潜水、跳伞等高风险运动时,应选择将这些高风险运动列入承保范围内的险种。
本刊说两句:现如今,人们对保险的认识越发理性,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但闻有人推销保险便直摆手,头摇得像拨浪鼓,盲目排斥了。毕竟天灾人祸无法阻挡,不受主观支配,何不理智一些,为自己和家人买份保险,努力把风险和伤害降到最低呢?听起这话来,有点给保险公司做广告之嫌,其实只是大实话。买份保险不为别的,就图个“保险”,为个“心安”。但是别忘了,细节决定一切,保险中的诸多条款都需要您仔细关注,千万别把好事儿变成了烦心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