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改革探讨基础护理学教学
2013-03-19余红玲
余红玲
(随州市中心血站,湖北 随州 441300)
1 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改革
1.1 考试内容的改革
我国自1995年开始正式开展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至2002年,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分为5个科目,即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分两个半天考试。2003年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轨后,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分为4个科目,即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分4个半天考试。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考试内容分列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3个科目中,在专业实践能力中则全部考查护理学基本知识。2011年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改革后,考试内容由原来4个模块调整为两个模块,即专业实务和专业实践;考试内容编排形式由学科到系统,由原来的内、外、妇、儿科护理学和基础护理学5门学科变成现在的基础护理知识和技能,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循环系统疾病患者的护理,传染科患者疾病的护理等,共21章内容;考试涉及学科由专科到全科,且新增了6门学科,即精神障碍患者的护理、生命发展保健、中医基础知识、护理管理、护理伦理与护理法规、人际沟通;考试规则变为考生一次性通过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为合格,方可申请执业护士注册,否则此次考试成绩作废,考生必须重新参加下一年的执业护士资格考试。
1.2 考试题型的改革
考试题型分为A1型、A2型、A3型、A4型,仍采用标准化试卷。但是临床病例题分量增大,A1型题占20%,A2型题(临床病例题)占60%,A3/A4型题(临床病例题)占20%;增加护理问题和健康教育(贴近临床、注重预防),容量有所增加和删除,增加了各系统新的疾病种类,删除了各学科总论部分的内容[1]。
为此,基础护理学必须改变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考核模式,以适应执业护士资格考试的改革。笔者从事基础护理学教学多年,针对执业护士资格考试的变化,整合基础护理学知识内容,为学生顺利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打下基础。
2 对策
2.1 根据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大纲的变化,及时调整授课计划
在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中,基础护理学主要在专业实务科目中,以考查学生运用与护理工作相关的知识,有效而安全地完成护理工作的能力。实践能力中也有一小部分,如护理程序等。笔者承担的基础护理学教学,开设在高职护理专业的第二、三学期,教材选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由李小萍主编的《基础护理学》,课程开设一学年,共144学时。在目前的授课中,我们把教学内容整合为入院护理、生活护理、用药护理、急救护理、出院护理5个学习单元,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突出学生能力培养,使学生牢固掌握基础知识,为考试打下坚实基础。
2.2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利用临床实际护理问题引导学生提出自己的看法,培养他们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急诊科护士接到一有机磷中毒的患者,该患者神志不清,呼之不应,该如何判断?如何处理?组织学生分析讨论,这样不仅能使学生参与教学过程,更能增加其学习兴趣。
在教学中教师还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利用护理临床工作实际案例组织相关教学内容,如解释静脉补钾为什么要控制滴速?血压的生理波动规律以及给高热患者降温的措施有哪些?给患者导尿时要注意什么?如何鉴定血型及做到安全输血?从具体案例出发,通过分析得出结论的教学方法,有助于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认识到课堂所学知识与护理实际工作息息相关。基础护理学的实践教学内容也要联系临床工作,如练习为尿潴留的患者导尿,掌握操作规范,贴近临床。
2.3 改进校内考试题型,提高学生应试技巧
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全部采用选择题,所有试题均由一个题干和5个选项组成,5个选项中只有一个为正确答案,其余均为干扰答案。干扰答案可以部分正确或完全不正确,考生在答题时需对选项进行比较,找出最佳的或最恰当的选项。而目前我校期末考试采用多样题型,包括单选题、判断题、填空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等,这些题型虽有利于学生掌握基础护理学知识,但与执业护士资格考试题型脱节。笔者认为护理专业各门课程试卷应全部采用选择题,题型、难度均与执业护士资格考试相同,以便学生较早适应执业护士资格考试。
2.4 开展行之有效的考前培训
我校高职护理专业学生经过4个学期的在校学习,第五学期开始进行为期8个月(从7月开始,次年3月结束)的顶岗实习。实习期间学生能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临床,但由于接触的临床科室有限加之临床工作繁忙,很多学生对与临床实习联系不多的部分知识有所遗忘,而考试科目知识点涵盖面大。实习结束后,距执业护士资格考试约有两个月,利用这段时间有计划地组织考前培训,就历年护考的重要知识点、常考点、常错点集中培训4~5周,效果很好。以我校为例,组织两次培训后学生普遍反映较好,护考通过率可达95%以上。
[1]李其逸.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新政”解读[N].健康报,2011-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