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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视域中的“最美现象”

2013-03-16林贵长

观察与思考 2013年2期
关键词:现象道德

□ 林贵长

近两年来,“最美人物”不断涌现,成为大众热议、追捧和学习的“平民英雄”。在全媒体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这一现象蕴含的“正能量”给社会带来的温暖。“最美现象”该如何界定,何以产生,有何影响?其基本特征和伦理精神是什么,在道德模范的学习宣传上又有何启示?该如何推动这一现象向更好的方向发展?本文拟对这些问题加以探讨。

一、“最美”与“最美现象”的伦理意涵

为什么是“最美”,什么是“最美现象”?这或许是我们观察“最美现象”会碰到的首要问题。“最”往往只是一种情感共鸣和认同的表达,而没有统计学上的意义。早在五十年代,魏巍的报告文学《谁是最可爱的人》中就称中国人民志愿军为“最可爱的人”。“最美”人物超越“外在美”的意义使用,也不是近两年的事。早在2001年台湾就有“最美政治人物”调查,当时民众投票的标准大多是“认真做事”、“平易近人”、“有亲和力”等人格而非外貌因素。网民用“最美”来表达对平民英雄的激赏,其原因可能有如下五个方面:

其一,“最美”符合网民表达认同的方式。开放的网络,是个地道的“求关注”的“眼球”审美世界,这里流行着各种审美思维和逻辑,“高富帅”、“白富美”、“酷炫赞”等往往吸引着不少网民的注意力。“最美”有点“标题党”的效果,将心中认同的人称为“最美”,可以吸引更多人的“关注”。其二,从性别研究视角看,“最美现象”中的“最美”最初是用来形容“最美妈妈”这一女性的。我们很难想象,网民一开始就用“最美”来形容“最美爸爸”。形容男性,一般而言,无论是内在美还是外在美,“最帅”和“最酷”都比“最美”更加贴切。其三,真善美中“美”的境界最容易让人联想其“真”其“善”。“美”在真善美中排序最后,并非没有理由。把一件事情做得符合真和善的标准,远比符合既真又善且美的真正“美”的标准简单。道德评价之所以舍“最善”而用“最美”的原因,或许也在于“最善”过于严肃,容易让人联想到“道貌岸然”和“伪善”。其四,“最美”最能传递和表达“最美现象”中极具艺术效果的“瞬间美”:“危急、危险、危难”等关键时刻迸发的人性美。我们似乎也可以说,“最美”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网民道德问题的审美趋向。其五,“最美”也最能表达在“彭宇案”、“范跑跑”、“小悦悦”等事件之后,大众对于个体美德和社会正义的内心呼唤。厌倦了假恶丑之后,人们普遍希望看到的是人性光明和美好的一面。

尽管社会接连涌现“最美”,媒体不断传播“最美”,人们普遍热议“最美”,然而我们关于究竟什么是“最美现象”似未有定论。随着各种社会组织和政府力量的介入,“最美现象”的含义也越来越复杂。

“最美现象”起初主要指老百姓在“危急、危险、危难”等特殊境遇中瞬间迸发的,并被网民发掘和全媒体广泛传播的震撼人心、温暖社会的“见义勇为”现象。“危急、危险、危难”等“三危”关键时刻,最能考验一个人的道德品质、道德境界、道德智慧和道德勇气。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和灾难,是该像“最美人物”那样一马当先、勇于行善,还是像“范跑跑”那般不顾他人生命逃走,或是像“小悦悦”事件中路人那般麻木不仁?人们不难判断这些行为的道德内含。“三危”关键时刻的善行义举也往往具有新奇、惊险、瞬时等特点,因而更符合社会大众的价值审美心理而得到更充分的发掘和更广泛的传播。“最美妈妈”吴菊萍挺身而出的“惊世一举”,“最美司机”吴斌强忍剧痛的“完美一刹”,“最美教师”张丽莉舍身忘我的“惊险一推”,“最美爸爸”黄小荣奋不顾身的“惊人一跃”等都具有这样的特点。

随着“最美现象”的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网民的积极参与,政府和社会组织力量的有力推动,“最美现象”的外延越来越广,由起初的“三危”等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现象,拓展到一切让老百姓感动的“行为平凡而出人意料,动机单纯而德性醇厚”的道德现象。其中最为典型的是老百姓在平凡岁月中攻艰克难、默默坚守善良德行的“择善固执”(执着奉献)现象。“最美乡村教师”、“最美乡村女医生”就属于这种类型。这一类型虽然不是危急险难时的挺身而出,但长期坚守、执着奉献所体现的朴实梦想、坚定信念和坚韧毅力足以感天动地。但这类道德现象因缺乏“突发性”、“新奇性”和“惊险性”等特点,往往需要人们去主动寻找和发现,才进入公众的视野。

二、“最美现象”产生的伦理背景及其社会影响

“最美现象”何以发生?这一问题不等于“最美人物”为何能够做出最美的“善举义行”。后者是一个关涉道德心理学、德性伦理学、制度伦理学等等研究领域的复杂问题。在此我们仅简单探讨一下“最美现象”产生的伦理背景。其实,生活中并不缺乏“最美”,而是缺乏发现“最美”的“眼睛”。“最美现象”的产生,从某种意义上,只是网民、各种社会组织和政府通过全媒体这一平台将散落于民间的平民英雄,从“后台”请到“前台”。当然,这不等于说,“最美现象”的广泛传播没有带动更多人加入“最美”行列,这实际上正是我们要进一步探讨的另一个问题,即“最美现象”的社会影响。

“最美现象”产生的重要背景就是当前社会一系列的道德失范现象导致了社会大众的道德焦虑和信仰危机,并进而引发了人们内心渴望真善美的道德需要。“彭宇案”和“许云鹤案”等案件让人重新思考“好人是否做得,谁来为道德撑腰?”“范跑跑”事件让人看到了大灾大难中人性自私灰暗的一面,这一事件在打破人民教师头上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光环的同时,也让人怀疑国民的职业道德。“小悦悦”事件将路人的道德冷漠表现得淋漓尽致,引发了人们对于中国社会“道德滑坡”论的探讨。“楼脆脆”、“桥垮垮”、“路塌塌”、以及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的不时出现,让人看到为了金钱和利益,有人铤而走险、伤天害理。各类官员腐败事件的出现,让人看到部分官员台上满口马列毛邓,台下却悄悄将“为人民服务”改成“为人民币服务”。以上种种道德失范现象在媒体渲染下,成了整个社会道德氛围中的一种负面能量。因此,当前社会所需要的已不是一个“雷锋”,也不是几个“雷锋”,而是一大批的雷锋式的人物来注入正能量。于是,在个人亲身实践“最美”、公众敏锐发掘“最美”、媒体积极传播“最美”、政府和社会及时表彰“最美”的多方合力的作用下,产生了“最美现象”。鲁迅曾在《中国人失掉自信了吗》中说:“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①鲁迅:《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鲁迅全集》第六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2页。在笔者看来,“最美人物”就是当今社会的“道德脊梁”。

诚如不少论者所言,人们对“最美现象”的热捧和激赏,是一次全社会的“道德呼唤”和“道德确认”过程,“反映了全民的文化自觉和价值觉醒”,它所激发的民间向善潮流“推动了社会正能量的集体输出,促进了社会正气和道德力量的持续增长。”②葛慧君:《弘扬“最美精神” 构筑“道德高地”》,《光明日报》,2012-10-30。在笔者看来,“最美现象”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拯救道德信仰

“最美人物”让我们切实感受到,无论是在危急险难之际,还是平凡生活中,好人大有人在,“德不孤,必有邻”(《论语·里仁》)。“最美妈妈”吴菊萍的“惊世一举”让人看到了普通人的“人性光芒”。“最美爸爸”黄小荣的“惊人一跃”让世人看到了现代社会的“侠骨柔情”。“最美司机”吴斌的“完美一刹”让世人看到了令人动容的“职业精神”。“最美女教师”张丽莉车祸瞬间的“惊险一推”,让人看到了有别于“范跑跑”的另一种“高级本能”。“最美乡村女医生”钟晶让世人看到物欲横流的年代,依然有人坚守朴实的梦想。不断涌现的“最美人物”,对于扭转人们对社会整体道德状况消极悲观的判断,让大家相信世界并没有想象中的灰暗,以至拯救社会道德信仰危机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2.提升伦理觉悟

陈独秀探讨“救国之道”时曾断言,“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他强调的“伦理觉悟”简单地说,就是“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人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金钱、财富、权力和享乐是否就是我们活着的全部意义?如果是,为什么很多人拥有这些东西之后却仍然感觉不到幸福快乐?“最美现象”对于启发人们的良知,淡化人们的功利追求,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引导人们追求崇高的人生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最美现象”的涌现,让世人看到,只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平凡人也可以有不平凡的人生,平凡人同样也可以成为英雄,成为一个伟大的人。“最美人物”都是平民阶层,毫无“官方”背景,他们平凡了一辈子,要么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展现了人性的崇高,要么在平凡的岁月攻艰克难,默默坚守朴实梦想和善良美德。

3.淳化社会风俗

“最美现象”对于培养人们的道德感、责任感和正义感,减少道德失范现象,培育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曾国藩强调:“风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心之所向而已。……此一二人者之心向义,则众人与之赴义;一二人者之心向利,则众人与之赴利。”③曾国藩:《曾文正公全集》(第16册),大达图书供应社刊行,1935年版,第3页。德国学者卜松山曾经说:“我们生活在一个责任、个人修养、美德、义务、克服个人利益的观念都不在个人生活中占有崇高地位的时代……然而,我们依然要问,当那些社会上的政治杰出人物(且不说娱乐业的玩偶或偶像)不能在他们的行为中起到模范作用时,我们应在哪里获得道德行为的动力呢?”④[德]卜松山:《与中国作跨文化对话》,刘慧儒、张国刚等译,上海:中华书局出版社,2003年版,第132页。“最美现象”的涌现激发了民间向善潮流,改善了社会人际关系,给社会道德风尚注入了一股强有力的“正能量”,使得整个社会有一个较好的道德氛围和健康的道德生态。

三、“最美现象”的基本特征与伦理精神

“最美现象”的基本特征大致可以从行为主体、行为发掘、行为宣传和行为认同等方面加以概括。

其一,行为主体的平民性。“最美人物”无一不是平民百姓。曾有论者就“为何‘最美’人物都出生在草根?官方的典型人物为何无法受到关注?”这一问题咨询有关专家。浙江大学教授冯钢回应,重点不是在于典型人物是草根还是官员,而是在于由谁推出的这个典型人物?遗憾的是,目前为止老百姓还没有推出“焦裕禄”式的“最美干部”。毋庸讳言,在各种问题频现的社会转型时期,在一个政府公信力屡遭部分官员腐败劣迹影响,社会大众有着习惯性质疑的时代,尤其是很多领导干部待在办公室里,老百姓仅从报刊电视等媒体进行了解的时代,要发掘“最美干部”,绝非易事。

其二,行为发掘的草根性。如上所述,由谁推出典型人物这一点,对于“最美现象”受热捧有着重要的关系。诚如史小今所言,“最美”改变了典型塑造机制,与以往官方主导的筛选塑造相比,“最美人物”都是民众通过网络等渠道广泛参与选择后的结果,官方力量主要是顺势而为,及时对其加以肯定和表彰。①史小今:《“最美”改变了典型塑造机制》,《学习时报》2012-6-19。

其三,行为宣传的开放性。与以往道德模范的宣传主要依靠体制力量相比,最美现象的宣传更具有开放性,民众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网络终端参与到互联网这一开放系统中。报刊和电视媒体也不时转播着网民通过微博等方式发布的宣传信息和个人体悟。

其四,行为认同的广泛性。民众的广泛参与、多媒体的联动传播、视频等新科学技术的运用,使得“最美”的行为获得了广泛的认同。有些“最美”甚至连国外友人也深表感动。比如,吴斌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后,国外不少媒体对他的事迹进行了报道。国外友人看完报道后纷纷留言如:“世界上依旧有几个真英雄。”“安息吧,好人。”“你依然活着,在我们心里。”

“最美现象”背后蕴含的伦理精神即“最美精神”究竟是什么?学界尚未有定论。不少论者认为,“最美现象”的实质是“真善美”的张扬,多数学者将“最美现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联系,认为“最美现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伦理要求的生动展现,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典范的社会发现和互动传播,体现了全社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坚守。目前为止,仅有少数学者有比较具体的概括,汪荣有认为,“最美现象”倡导了仁爱助人的善良人性,弘扬了爱岗敬业的责任意识,彰显了奉献牺牲的英雄气概。②汪荣有:《“最美现象”的伦理价值》,《光明日报》2012-11-4。韩振峰认为,“‘最美精神’集中体现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思想境界,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立足平凡、追求崇高的美好情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优良作风,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英雄气概。‘最美精神’的实质和核心就是爱国爱民、无私奉献。”③韩振峰:《“最美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诠释》,《光明日报》2012-7-7。

应当说,学者关于“最美精神”的提炼是很有启发意义的。本文尝试从传统伦理学和道德心理学的角度作个概括。《论语·宪问》里有这么一句话:“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在孔子看来“仁、知、勇”是人格修养的重点,《中庸》则将这三点看做是“三达德”。“仁、知、勇”,在道德心理学看来,体现了道德行为知情意三方面的统一。在笔者看来,“最美精神”也可以尝试从这三个方面进行概括和提炼:

1.仁者爱人的人道精神(仁)

“仁”就是爱人,有个写法就是“上身下心”,把生命放心上。“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爸爸”黄小荣,“最美司机”吴斌,“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乡村医生”钟晶等“最美人物”“出人意料”的行为无一不源于对同类生命的爱。

2.机敏果决的道德智慧(智)

生活中不乏有爱心的人,然而在“危急、危险、危难”等关键时刻,没有处变不惊、断事不疑的机敏果决的智慧,是无法把握稍纵即逝的救人于危难的机会的。不论是“最美妈妈”吴菊萍挺身而出的“惊世一举”、还是“最美爸爸”黄小荣奋不顾身的“惊人一跃”,或是“最美司机”吴斌强忍剧痛的“完美一刹”,都将这一处事智慧表现得“淋漓尽致”。

3.舍我其谁的行善勇气(勇)

光有爱心和智慧,尚不足以做出“最美”的行为。生活中也不乏有爱心和知道怎么爱的人,然而在“危急、危险、危难”等关键时刻,不少人却停住了脚步、缩回了双手。其原因正在于缺乏“舍我其谁”、“当仁不让”的行善勇气。诸多“最美”行为的出现,正是在富有担当意识的强大的坚韧勇猛的道德意志力量的推动下完成的。

三、“最美现象”的经验与启示

总结“最美现象”的成功经验,有助于推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工作。多数论者看到“最美人物”的成功塑造在于它是多方合力的结果,即个人的勇于行善,公众的敏锐发掘,全媒体的广泛传播,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及时表彰。不少论者认为“最美现象”受热捧与其产生的自发性、发掘的民间性、宣传的自觉性、事迹的传导性等特点分不开。应当指出,“自发掘与共倡导”的结合是“最美现象”成功的重要原因。网民的自发掘使得“最美人物”有了真实性、代表性和群众性,而政府力量的及时表彰又使得“最美人物”具有了权威性。二者结合使得“最美现象”有了可信、可学的基础。

善与真美的结合,是“最美现象”成功的另一重要原因。善必须是真实的,否则是伪善。“最美”无一不是动机单纯的平凡行为。“最美”人物在事件发生之后,也往往道出自己作为平凡人的真实想法,而不会迎合媒体塑造英雄的需要。“最美妈妈”吴菊萍挺身而出的“惊世一举”,固然“可敬可佩”,当她坦言20万留给自己的时候又何尝不是“可亲可爱”。事实表明,吴菊萍的这一选择,拉近了她与大众的距离,也使得她在大众心目中占据了独特的地位。当然,我们不可否认有些道德模范的确具有超越时代的崇高品质和无私奉献精神。遗憾的是,对于这样的道德模范,我们往往停留于“景仰”而不“随行”。不可否认,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社会压力的增强,新时代人们已经不再苛求出现一个完美无瑕的“高大全”“英雄”,而是渴望看到一大批有着正常人想法的“好人”。换言之,道德模范必须生活于现实,从大众中走来,才会真正具有感染力和感召力。“最美”也体现了社会大众对于道德问题的审美趋向。

“最美现象”的成功,还在于捕捉到了危急险难之际的“瞬间美”和日常生活中勇于担当的“平凡美”。其中前者更具艺术效果。视频和网络技术的运用,又使得这极具艺术效果的事迹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最美司机”吴斌视频在网络上的传播,将“真、善、美”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使得早已厌倦道德说教的人们,洒下了感动的泪水。

“最美现象”的成功,使得社会各界注意到这一“正能量”的作用,很多论者指出,“最美现象”可以作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观的有效载体。那么,如何推动这一现象往更好的方向发展呢?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我们注意:

第一,切忌泛化“最美现象”,避免道德浮夸

“最美现象”的宣传要有代表性。无节制地使用“最美”,泛化“最美”现象,容易造成人们的“审美疲劳”和注意力涣散。一个社会的道德进步与否,从个体道德表现的角度是很难做出判断的,我们可以举出很多“最美”,但也同时可以发现很多“最丑”。道德进步与否的标准,我们可以如有些学者所论那样从制度伦理方面去看。若是因为系列“最美现象”的出现,就说我们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文明程度,那是一种“道德浮夸”。“道德浮夸”的流行不仅容易忽视社会存在的问题,而且容易忽视应当扎实开展的“职业道德”和“底线道德”的建设。

第二,引领崇敬“英雄”,鼓励勇当“好人”

“危急、危险、危难”等关键时刻的道德行为容易产生美感,容易让人感动,然而在学习适用方面会有困难。比如,我们很难让大众向“最美妈妈”吴菊萍学习接坠楼的小孩。因此,我们真正需要弘扬的是“最美现象”背后的“最美精神”。这就需要我们在引领人们崇敬“瞬间英雄”的同时,努力通过各种方式鼓励人们在平凡的生活中践行“最美精神”,勇当“好人”。我们不可能期待各种危急、危险、危难的发生,但我们可以在平凡的生活中坚守道德,做一个好人。“最美人物”让我们看到“行善”是我们的分内之事,“好人”离我们并不遥远。

第三,重视物质和精神奖励,完善关爱英雄制度

要敢于进行物质奖励,善于开展精神表彰,进一步完善立法保障,从制度上为好人撑腰。精神的表彰必不可少,这是我们一贯坚持的。很多人对于物质奖励则心存疑虑。事后的物质奖励对于道德是肯定而不是伤害。物质奖励非但不会损害“最美”行为的道德价值,而且是一种很有力的道德激励机制。通常我们认为道德跟利益挂钩,会使人变得功利,使得道德充满铜臭而不纯粹。可是我们往往忽视了“最美”人物在决定行动的那一刻,他的动机是单纯的。从“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出,孔子之所以赞成物质奖励,其原因在于他看到了物质奖励对于社会道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英雄流血又流泪,好人没有好报,最终伤害的不仅仅是英雄,而是整个社会的道德。设立关爱英雄基金,制定关爱英雄的社会公共服务优惠待遇制度,制定好人免责的法律细则,从制度上为好人撑腰,这是推动“最美现象”发展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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