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幸福感与社会和谐发展
2013-03-16□罗琼
□ 罗 琼
西方积极心理学的兴起与发展,使得幸福感研究成为三十多年来重要的心理学研究课题,并不断得以深化和发展。中国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日趋贯彻,以人为本已经深入政府的执政理念和决策根据。2010年,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各地政府关注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提出类似幸福广东,幸福温州等明确的发展纲领。如同各项研究所示,公民幸福感不仅能有助于身体健康长寿、改善积极生活状态,对于增进社会创造性,提高整体社会生产力,稳定社会和谐等方面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2012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浙江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报告中再次明确指出:“ 更加强调共建共享,更加强调社会和谐,更加强调物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有机统一,使现代化建设成果惠及全省人民,切实增强全省人民的发展自豪感、生活幸福感、心灵归属感、社会认同感。”
一、国内外幸福感研究回顾
自1997年塞利格曼(Seligman)在就任美国APA主席一职后提出“积极心理学”这一思想以来,愈来愈多的心理学家开始涉足此研究领域,逐渐形成了一场积极心理学运动。作为一门科学,积极心理学关注和研究的领域正是如何理解并帮助人们获得幸福和提升主观幸福感。
积极心理学背景下幸福感的研究最早始于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这个时期狄纳(Dienner,E.)提出的主观幸福感模型是整合了情绪幸福感和认知幸福感的概念模型,在模型中狄纳总结了主观幸福感所具备的三个特征:(1)存在于个体的体验之中,具有主观性;(2)主体要能体验到积极的情绪;(3)个体对其整个生活进行评价后总的体验 。幸福的得分在人的整个一生中常有小的波动 。研究发现外在客观的变量对主观幸福感影响相当小,人口统计项目,比如性别,收入,智力水平等,只能解释主观幸福感不足20%的变化,外在环境只能解释主观幸福感变化的 15% 。
许多心理学家不满意主观幸福感从快乐与否出发来界定幸福,从而提出了不同于主观幸福感的概念和理论模型。比如,20 世纪七八十年代,瑞夫(Ryff,C.D.)等人提出心理幸福感模型。心理幸福感是指一个人的全部心理潜能的实现。另一位心理学家凯利(Keyes)在研究中发现:心理幸福感高于主观幸福感的人会更年轻、受教育程度更高、对经验更为开放。因为心理幸福感是通过强调人生价值与自我潜能的实现所伴随的心理体验,使人们会在活动过程中不断发展其内在动机。当人们感觉到可以成功完成此活动,并且与自己的深层价值相匹配时,幸福感便在其中油然而生,这不是一般概念的快乐导致,而是一种类似塞利格曼在对积极情绪的研究中所提及的“持续满足感”。
20 世纪九十年代末至今,凯利又提出了社会幸福感的模型,之后将其与主观幸福感、心理幸福感模型相整合,提出了积极心理健康的模型。社会幸福感是指由于个人能乐观自信地完成自己对社会关系网络和人际沟通的功能而表现出的积极状态。显然社会幸福感把关注点落在了个体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质量以及对社会环境和社会功能的贡献上。凯利的社会幸福感问卷包括5个维度:社会整合、社会贡献、社会一致、社会真实、社会接受。
与幸福感相关的另一个研究是不得不提的,就是生活质量研究,它是一个比主观幸福感宽泛得多的概念,包括健康状态、安排日常生活的能力、工作角色状态、追求业余兴趣的可能机会、在亲戚朋友中的社会功能、享受健康医疗资源的机会、生活水平和一般福利。
国内学者对幸福感的研究始于90年代初,比如杨国枢等人依据其个体取向和社会取向的概念架构,将中国人的幸福感分为:个人取向幸福感和社会取向幸福感两个方面,其中社会取向幸福感又包括关系取向幸福感、家族(团体)取向幸福感、他人取向幸福感。这四种幸福感分别代表个人对四大生活场域内的生活素质满意程度。从总体来看,国内学者更侧重在主观幸福测评量表和幸福感的影响因素等方面的研究和探索。
二、公民幸福感影响因素分析
从国内外不断发布的幸福指数报告可以看出,不同的评价衡量标准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显然,鉴别对幸福有贡献的因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从遗传、生理、社会、经济等等都会产生交叉影响,比如报复能给人大脑带来短暂的快感,但却有可能带来社会、心理或者身体方面的种种问题。又比如人们会对某些情境感到幸福而对另一些情境感到不快。国内20多年对幸福感影响因素的研究已经很多,从外到内,从客观到主观因素等等,其相关性系数也因样本对象、文化背景等不同而有所波动,笔者认为比较共同的因素包括以下几个。
1.外在因素与幸福感
30多年的发展,现在人们对幸福感理论的模型构建,已不再局限于某一个或某几个要素上, 认识到生活事件、社会支持、应对方式、人格特质、遗传因素、环境因素、自我效能、文化差异及人口统计学因素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到人们的主观幸福感程度以及变化方向,不同的个体也有自身决定其主观幸福感的不同因素。
但是,外部因素对主观幸福感只有中低程度影响。比如经济收入,美国盖洛普公司自 2005年至2006 年对全球 132 个国家和地区约 136 万人进行了金钱和幸福感相关关系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收入与人生满足感成正比,但与幸福感关联不大。国内学者在对影响中国公民幸福感的因素上做大量的调查,也发现许多外在因素对幸福感的影响有限,同样,有的甚至完全不同,比如岭南大学进行的“ING LIFE快乐普查”评估了8500多名香港居民的“快乐指数”,受调查者中,以教育程度划分,第二快乐的人群根本没有受过任何正式的学校教育,而上过中学和大学毕业的人快乐指数并列第三。笔者认为,除去样本因素和评价指标因素,这和社会基础福利水平以及公民人均经济水平是有相关的,因为不管教育、收入、性别等都还是与公民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等满足有关,如果这些需要无法满足,一个人是很难获得幸福感的。在国内大陆的幸福感调查报告有显示,大约54.6%的城镇居民和66.4%的农村居民将贫穷列为感到不幸福的主要原因之一。只是当人们满足基本需求之后,外在因素对幸福感的影响才更突显其复杂性和多元性。
所以,新一届浙江省委提出“努力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社会”发展目标。所谓“物质富裕”,包含使城乡居民就业比较充分,收入普遍提高,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完全消除,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日臻完善等。
2.人格与幸福感
目前,国内外学者大多同意人格是预测主观幸福感的最有影响力的因素,通过元分析和结构方程模型发现,主观幸福感与外向性和神经质之间有着中等到高强度的相关性。Lucas和Fujita研究发现,外向性和正性情感的相关为0.38。Fujita在用结构方程模型评估神经质和负性情感之间相关的强度时,也得到了类似的高相关 。也就是说外向性人格,更有可能体验到积极事件,因此有助于主观幸福感的出现,而高神经质人格,则更有可能体验到消极事件,从而让自我的主观幸福感降低乃至消退。
在对人格特质进一步研究后发现,影响幸福感的主要人格特质,如外倾和神经质等,其50%的变异可以归功于遗传,这项研究已被多学科领域认可和应用,也就是说幸福的锚定点可以由遗传决定。但遗传因素影响人格特质的机制是很复杂的,其中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会影响人格特质的发展。比如一个人处在长期高水平的正性情感中就有可能会促成交好的交际感,而交际感是属于外倾性特质之一。又比如国外有学者认为在人格和幸福感之间,价值观扮演了重要的作用,因为价值观缓和了具体领域的满意度和总体的生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缓和了每日活动对每日满意度的影响。
国内学者在人格测量中使用的是西方同类量表中国修订版,但依然存在文化价值不同导致的差异性。文化价值取向决定什么样的人格因素可能会影响幸福感。根据进化论观点,每个族群都是将适应文化要求的人格特点保留下来,并最终形成某一文化下所有个体的人格结构。人格结构的差异既可能表现为人格维度的不同,又可能表现为特定情境下的行为特点的不同 。
浙江省近年广泛开展价值观讨论,积极倡导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明确清晰的价值观导向不仅能影响主观幸福感中的正向积极力,更重要是让积极人格特质得以发扬和传承。
3.人际关系与幸福感
人际关系的范畴中,婚姻中的配偶关系、工作中的同事关系,以及社交中的亲戚、朋友都会与人们的幸福感相关联。中国人历来看重“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社交圈,以及“家为心之所系”的家庭观念。比如国内学者胡洁、姬夭舒和冯凤莲对大学生总体幸福感和父母教养方式的关系进行了初步探讨,他们的研究表明大学生总体幸福感与父母教养方式中父母亲的情感温暖、理解因子呈高度正相关,与父母亲的过干涉、过保护、惩罚、严厉、偏爱被试、母亲的拒绝等因子均显著负相关 。
中国的文化具有集体主义特质,人与人之间的联结,以及与他人保持和谐一致,对幸福感势必起到作用。同时,神经心理科学研究发现,许多集体活动(唱歌、跳舞、沙龙等)会促进人们释放催产素,而释放催产素最多的人比其他人更快乐、更健康,他们的社会生活更加丰富,更加满意,反过来当他们做出被每一种文化都视为正确生活方式的关爱行为时,他们就获得更多美好的反馈,包括身体和精神两方面。因此,一个可信赖、健康的人际关系不仅满足人的归属需要,安全需要,而且提供了社会支持。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一个具有公平公正的社会关系制度,则可以增强人们的社会认同感和社会幸福感。
4.社会比较与幸福感
社会比较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大众心理现象。第一个系统地提出社会比较理论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费斯廷格指出:人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想要了解自己的地位如何,自己的能力如何,自己的水平如何。而一个人只有在社会中,通过与他人进行比较,才能真正认识到自己和他人。
如今,我们不仅比较自己的健康、财富、地位,还比较父母的地位、组织的等级等等。通过媒体和网络的传播中介,比较的标准和变化速度也由此带来复杂的效应,特别当社会比较用媒体呈现的“理想化”标准,而不是自己周围的直接参照群体中的优胜者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成就时,就会直接降低幸福感。
中国老百姓有一句俗话“人比人气死人”,因此,人们选择下行比较,都是为了使自己现在的自我感觉好一些。威尔斯(Wills)认为,体验到幸福感降低的个体会通过和那些不如自己的他人作比较来改善自己的幸福感,当缺乏具体改善途径时这种下行比较更为常见 。
当我们在讨论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时,就不能忽视社会比较的中介作用。比如,人们可能会在进行比较的所有人中,在意自己的薪水究竟是排在第二位还是排在第八位,而不仅仅是收入本身。人们在比较中的排名比其绝对财富更能预示他的幸福程度。因此虽然目前许多社会低层人员的生活标准也得到改善,但还是对贫富不均、不公平现象感到恐慌。中国的城乡差距在3.3倍左右,保持在很高的水平,当那些比较目标因为各种不公平因素变得遥不可及时,更加激发对比效应,极度降低甚至破坏主观幸福感。
三、中国文化传统背景下的终极幸福路向
1.西方幸福感研究中的局限性
积极心理学,用乐观的方式来重塑消极思维,由此增强人们的幸福感受。但不管是积极情绪还是消极情绪,它由一种自发性,在不同文化中,它的表达方式、可表达程度等都会有所差异。在不同文化下,精神生活对情绪的感知是有影响的。据美国《临床心理学评论》(Clinical Psychology Review)于2010年公布的统计报告显示,从1938年至2007年,患抑郁症、妄想症和精神病的美国大学生人数比例增加。进行这项分析的圣地牙哥州立大学(San Diego State University)研究人员指出,美国文化越来越看重物质和身份地位,减少了对集体和生命意义的关注。世界卫生组织发表报告显示,抑郁症已成为世界第四大疾患,而到2020年时可能成为仅次于心脏病的第二大疾病。
在国内,2004年卫生部数据显示,在我国17岁以下的儿童青少年中,至少有3000万人受到各种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的困扰,并呈上升趋势。我国在15岁~34岁青壮年中,自杀在死亡原因中排首位。年轻人在衣食无忧的年代成长,却感受不到生命的快乐和意义,感到沮丧、困惑和无助。2010年广东省委提出“加快转型升级 建设幸福广东”,并发布幸福指数报告。其中位于全省人均GDP排名第一的深圳市其幸福指数却排在了第四,据数据显示,深圳居民精神疾病总患病率达21.19%,远高于国内平均患病率,而这个结果是10年前患病率的4.4倍。在这些数据的背后,可以部分说明在国内经济迅速腾飞的时期,公民的幸福感并没有随之而同等提高,国内外的幸福感研究和理论发展,对于制定国内发展战略和政策是具有很大贡献的,但也要看到如果我们脱离了中国文化,如果离开中国核心价值理念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渗入和传递,那么现在在中国,日趋流行的幸福指数就又会成为另一个带来负担的指标。
2.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幸福哲学思想
在林林总总的汉字中,中国人最喜欢的一个字就是“福”字。幸福、祝福、福气、福音、发福、福地、福分等等。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没有幸福感这个词,但却包含着终极幸福获得途径的哲学理念。儒释道三家,倡导自我不断了悟、内在觉察,不断地体认、体悟、体证天道,从而获得人生和世界的意义,到达一种更高的超越状态。比如儒家是以通过道德修养以达到超凡入圣,禅宗是以通过自心顿悟以达到瞬息永恒,道家则是通过自然无为达到精神自由,这些境界并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实在,而是人的精神存在方式。
西方心理学中的幸福感研究是从外部入手,注重对幸福感进行知识性的说明,关注对其外部影响因素进行的考察,采取的是科学主义范式。这是与古希腊文明发展相关的。因为西方哲学,开辟于古希腊,到20世纪,经历了“经验理性→观念理性→科学理性”三个阶段,直到现象学运动和分析哲学运动兴起。中国哲学“把人看成是具有超越自我和世俗限制能力的主体,它要求人们向内反求诸己以实现超凡入圣的理想” 。
3.终极幸福理念的内在路径
从中国儒家哲学来看,其最根本的命题是“天人合一”,认为“天人合一”不仅是“人”对“天”的认知,而且是“人”应追求的一种人生境界。指导人们回到生命本身原先的无分别相、无执着相,开展以其身、心、灵通而为一的实存活动,肯定人的内在价值和其实现内在超越的能力。其他“知行合一”“情景合一”也是在这个境界之下。要求人在生活中认知并在实践中体现“天道”“人道”,在修身养性、身体力行中自我完成其“善”的成圣贤之路径 。如此,幸福既出于自身内心的感受,而又超越了一己的情感体验,与其他人、自然万物,与天道相通。
中国哲学关注内在超越性,是以心灵的自觉来提高精神境界,达到终极幸福的路径。也就是说,透过内在觉察和超越,人类的幸福感还应有更高的层面,而其特征应该是持久、平和而宁静的状态。所以,虽然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提到幸福感的概念,但中国哲学更深刻揭示人对精神境界追求的特殊的哲学意义和内在超越路径。
当然,反求诸己是一个渐修与顿悟并举的过程,有时候容易忽视客观条件对人的幸福感的重要影响作用,“内在超越”更多层面讲得是一种人生态度和内在精神,多数人很难使其内在超越性得到充分发挥,如何在现实层面进行,存有理想主义。西方幸福感的研究侧重于关注幸福感的客观现实层面,缺少内求性,但具有知识基础和具体分析。在内外这个问题上,中西方哲学一直都相互借鉴,相互补充。
四、实践积极心态, 提升公民幸福感的关注点
如前述,幸福感来自个体,但却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笔者就中国公民幸福感提升,提以下实践关注点。
1.注重公民主体性发展,真正倡导以人为本
在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既然幸福是公民主体对自己心态的不断感知和调适,所以,要以主体性发展为重点,首先评价幸福感的主体回归给公民自身,而不是由政府或者其他组织来代替评价;其次,充分尊重主体的意识,倾听公民的心声;第三,强化主体的责任。
2.提升社会管理能力,促进社会积极环境的形成和改善
首先,通过舆论、教育等途径告诉人们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以及怎样追求幸福。有一项试验研究发现,老师教孩子如何乐观、韧性等积极情感,这些孩子到青春期时焦虑只有对照组的一半。第二,通过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等为公民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特别是社会的弱势人群,他们的幸福甚至生存需要政府给予适当的保障。第三,扩大公共福利支出,建立完善社会各种保障体系,让民众有信心消费、有能力消费,减少即期消费的后顾之忧,至少吃得安全、住的安全、行的安全。第四,政府需要调适社会不公平机制,因为如果是由于权力的干扰导致公民机会不平等,不仅将导致效用下降,也会导致其欲望上升,这种欲望是缘于不公平感导致的积怨。
3.促进公民积极向上社会行为的建立和培育
有研究发现,当那些较低收入者有较强的控制信念时,那么他们不幸福的程度就会低一些。他们不将这种低收入状态视为不可改变,而是相反,确信他们自己能改变这种情形。幸福需要行动,需要每一个公民对自己的行为方式负责。
社会行为包括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运动习惯,家庭关系、社区关系等,社区组织的健康活动,不仅有助于身体,还可以减轻人们的孤独感和孤立感。其次,政府提供可以健康活动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资源,普及更多民间传统运动项目,比如中国的太极、冥想打坐等等,不仅修身而且养性。第三,社区、各类组织可以建立运动社交自发性组织,成立各类运动爱好团体,让公民与幸福触“手”可及。
4.积极构建成熟的社会支持系统
社会支持是指他人提供给我们的各种帮助和安慰, 社会支持包括情感支持、信息支持、物质或服务支持,人与人之间彼此相互分担感受和负担。中国社会以前支持更多的是家庭、邻里和单位,现在城市结构和家庭结构都在发生变化,加入了更多新的元素,也是新的挑战和难点。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让来自大城市、小镇和农村的孩子和成年人通过活动,相互了解,不仅消除隔阂和偏见,最重要的是带给人们多种多样、相互交叉的社会关系。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搭建成熟的社会支持网络。
同时,提升公民的应对能力,增加应对方式的心理弹性和心理能量。最重要的两种应对方式就是问题应对和心理应对。不同的人根据不同的情况来使用适合自己的应对方式。在我们的教育体系和职业规划发展体系中,要增加孩子、年轻人应对问题能力,增加应对技能的实践性,而不只是知识的灌输。
5.培育社会感恩风尚,提升个体感恩力
在物质时代中,从来就不会有一种事物会带给人永久的快乐和幸福。所以,当我们直接满足我们自身的时候,这种满足的方式会立刻中和我们对它的渴望。而感恩是内心对现在生活的知足和欣赏,也是实现内在超越性的一种具体方法。对于岁数稍大的儿童和成年人来说,培养感恩的一个简单方式是真正数数你的好事。记日记并定期记录当天你感恩的事情。比如在日记里写上“我的亲人在我悲伤的时候抹去我脸上的泪”,“路人在我问路的时候,给我一个微笑”等等。现在国外还开发出感恩日记应用程序。首先社会需要提倡感恩风尚;第二,教育要进行感恩感知力的培养;第三,社会开展各种感恩行动,社会、组织、家庭、个人,感恩让幸福变得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