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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娱乐节目低俗化现象的分析及对策

2013-02-27李建伟,李梦龙

今传媒 2013年2期
关键词:社会责任

李建伟,李梦龙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飞速发展,近年来,我国电视娱乐部分节目“低俗化”现象十分严重。由于大众文化审读的多元化,以及电视文化商业化、市场化的倾向愈演愈烈,使丑闻劣迹者屡屡登上主流文化舞台,不仅降低了电视文化水准,更不利于树立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因此,增强社会责任感,治理电视娱乐节目的低俗化,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当前媒体工作者亟待重视的问题。

关键词:电视娱乐节目;低俗化;社会责任;传媒素养

中图分类号:I23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3)02-0009-03

2012年11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共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谈到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时提出:“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要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抵制低俗现象。[1]”当今,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在市场经济和文化多元化的影响下,电视媒体的娱乐功能愈发凸显,当今电视娱乐节目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过度娱乐化甚至是低俗化的现象,这是我们应当警醒的。作为社会主义主流媒体及其工作者,应当时刻牢记社会责任,治理电视节目低俗化。

一、电视娱乐节目低俗化现状分析

要了解电视娱乐节目低俗化,首先要理解“低俗”的含义。在《新华词典》中,对“低俗”的解释是:“低级且庸俗,与‘高雅相对,用来形容低级、粗俗、不文明的现象或事物。”所谓“低俗化”,是指文化艺术或社会表征趋于低级粗俗,挑战道德及心理承受力底线的趋势。纵观世界各国对“低俗”的界定,认定一个实物或是现象低俗与否,都要以社会多数成员的普遍判断作为参照,其中有三个标准是得到普遍认可的,即:对青少年有毒害的;有损社会公德的;有悖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2]。我们界定低俗时,也可以参考这一普遍认可的标准。

我国出现低俗的电视娱乐节目和电视娱乐节目低俗化,是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产物,狭义的低俗电视娱乐节目是指还未达到淫秽色情,却又明显含有脏话、性暗示、猥亵、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下流内容,或是公然冒犯社会基本道德水准的内容。广义上说,凡是宣传淫秽色情、血腥暴力以及有伤社会风化的节目内容都应含在“低俗电视娱乐节目”之列,应受到国家的严厉制止和打击[2]。

2012年,电视媒体顶住了全球经济低迷、广告投入不足的压力,从全年的整体情况看,各级媒体电视节目品味、制作水平以及内容都有不同程度地优化,这是广大电视媒体人辛勤努力和勇于创新的结果,值得肯定。

然而,我国电视娱乐节目在近年来不同程度地染上了国际通行的“低俗病”。当前的电视娱乐节目一直在打“擦边球”,文化内涵不足,过度娱乐化,用性、绯闻等争议性话题或争议性人物来吸引受众,进行恶性炒作,这些都是电视娱乐节目低俗化的表现,长此以往,电视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必将遭受质疑。

当前,电视娱乐节目其低俗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情色渲染、过度娱乐、恶性炒作。

(一)情色渲染

当前,不少电视娱乐节目都以内容大尺度和情色挑逗吸引广大受众的眼球,其情色内容也是电视娱乐节目低俗化的典型表现。嘉宾的暴露穿着、主持人和嘉宾之间讨论的话题等都离不开色情或是性暗示。例如台湾地区的《康熙来了》、《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等综艺娱乐节目,往往以大尺度的访谈内容和夸张的挑逗性动作吸引受众,这些内容无非是利用受众无意识下本能的欲望追求,使这些电视娱乐节目制作方为了收视率和广告收入极尽所能,低俗之风愈演愈烈,欲罢不能。更加危险的是,在当前社会,由于我国的广播电视节目分级管理机制尚不健全,不少未成年人也能够通过电视轻易地收看到此类节目,这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都是不利的。这样的电视娱乐节目虽然能够换取利益,但其行为不仅是短视的,对于电视媒体品牌的树立和长期的发展都十分不利。

(二)过度娱乐

2012年夏天,最火热的选秀节目莫过于《中国好声音》,这档引自荷兰《The voice》的明星选秀节目迅速火遍了大江南北。起初,以其宣称的“只注重声音”的选拔机制颇受欢迎。但是,随着选秀的深入,不少选手大打“感情牌”、“故事牌”、“绯闻牌”、“争议牌”,并利用微博等网络新兴媒体大肆炒作,其结果是在为中国观众带来了一场“娱乐盛宴”的同时,也极大地透支了观众们的热情。在节目后期,选手争议、炒作黑幕、广告过多、决赛超时、投票造假、合约质疑等等负面新闻接踵而至,甚至爆出节目组和执法人员的冲突等足以登上社会新闻版面的消息,使节目本身备受争议。紧随其后,该节目又将选手接受导师指导的内容制作成“导师培训音乐课堂”,出售给网络视频网站播出,总时长达上百小时,极尽所能地榨取品牌价值,更加重了广大观众本已产生的审美疲劳。

电视娱乐节目的过度娱乐化、商业化,再加上过度的炒作,不仅伤害了电视媒体的品牌建设,同时也降低了观众的忠诚度,其火热势头必定不能长久。这也就是为什么国外电视娱乐节目能不断推出十分优秀的品牌,而中国的电视娱乐节目却步履缓慢的原因。

(三)恶性炒作

回顾全年,最受争议的嘉宾谈话节目莫过于江苏教育电视台《棒棒棒》。该节目在11月下旬的一次录制中,邀请争议人物干露露母女三人作现场嘉宾,干露露母女三人在网上的走红,无非是依靠出卖色相,一脱成名,她们通过网络访谈节目、车展等方式增加曝光度,“色情”、“裸露”、“低俗”几乎成了干露露母女的代名词。在江苏教育台《棒棒棒》节目录制期间,母女三人口出污言秽语等片段在网络流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引发广泛关注。11月28日晚20时19分,广电总局发布公告,宣布停播江苏教育电视台竞猜节目《棒棒棒》。次日17时42分,广电总局再次发布公告,对江苏教育电视台自2012年11月30日零时起进行停播整顿。

这起事件就是电视媒体低俗化的典型代表,其影响无疑是恶劣的。国家广电总局在公告中称:“江苏教育电视台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罔顾媒体社会责任,为丑恶言行提供展示舞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当受到严厉谴责,广电总局将依据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今后各级各类广播电视媒体,以及包括网络、移动终端在内的各类视听新媒体,应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严禁丑闻劣迹者在视听节目中发声出镜[3]。

二、以江苏教育台被封事件分析电视节目低俗化原因

从以上梳理中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电视娱乐节目过度地情色渲染、娱乐化和低俗化现象,值得引起普遍重视。虽然这些现象的产生有多种原因,例如全球化进程中消费主义的盛行,电视媒体收视率至上的盲目行为,经济利益驱使下娱乐化的井喷以及受众“集体无意识”引起的错误引导等,都导致了电视娱乐节目低俗化的乱象[4]。特别是江苏教育台这一事件,充分反映出了当前电视娱乐节目低俗化的几个原因:

(一)媒体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江苏教育台开设的《棒棒棒》娱乐竞猜类节目,根本没有坚持媒体工作者应有的价值观,错误地理解了“名人效应”。干露露这类人物,无非是靠着色情、裸露和粗口等容易引起受众本能欲望的低俗内容走进公众视野的,该台的管理者和节目制片人不可能不清楚,作为一个地方电视台,企图利用这种丑闻劣迹者作为“节目嘉宾”,利用所谓的“名人效应”吸引眼球,其行为严重地违背了主流价值观,放弃了媒体从业者应坚守的价值观。该节目组丝毫未考虑电视媒体的宣传教化职能和节目的艺术性,只注重了节目的关注度以及背后的经济利益。这档节目在网上造成的舆论风波和官方责令停播整顿的结果证明:江苏教育台的行为严重背离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在媒介市场化的背景下,江苏教育台为了某些原因不惜放下媒体的社会责任。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教育电视台只能制作播出教育教学节目。而江苏教育电视台擅自改变频道定位,违规制作播出低俗娱乐节目,明显违反法规规定。该台《棒棒棒》节目无视相关规定,对录制现场的恶言丑行不加制约,任其放肆,致使粗俗视频网上流传,放大了丑恶现象,助长了部分受众无意识的低俗趣味,违背了媒体职业道德,败坏了媒体形象。

(二)电视娱乐节目受注意力经济影响严重

信息社会中物质不是稀缺的,信息也不是稀缺的,而是注意力是稀缺的。各种媒体带来的信息让人们应接不暇,在当今社会,谁能够抓住人们的注意力,不论是利用哪种手段,都将赢得关注,并能够转化为经济利益。注意力是人类欲望的基础,在信息社会,甚至比货币都显得重要。只要能够获取受众持续不断的注意力,不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为了经济利益,媒体不惜采取各种手段。

通常情况下,提供稀有信息是获取注意力的一种有效手段,这就要求媒体通过创新来赢得受众的注意力。然而,利用明星、色情、隐私等容易引起受众本能欲望的内容来换取受众的注意力,这种方式成本低廉,容易实现,因此成为了不少媒体在传播信息时的首选。因此,诸如江苏教育台才会铤而走险,制作娱乐竞猜节目《棒棒棒》,邀请网络低俗人物录制节目,无非是想调动受众的注意力,增加节目的话题性,当受众广泛关注的同时,该节目就能够换得经济利益。

当然,例如江苏教育台《棒棒棒》节目,还属于极端个例。有更多的电视娱乐节目正是利用部分受众对低俗化内容的关注,来赢得收视率和广告赞助。我们应当承认,在消费主义盛行的今天,媒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片面地关注市场需求,重视注意力经济对传媒经济的影响,忽视了媒体的社会责任,没有把社会效益放到第一位,这对电视媒体未来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三)四级电视媒体激烈竞争的恶果

我国电视媒体分为中央、省、地和县共四级,四级电视媒体统一是党和国家的喉舌,负责信息传达、舆论教化等各项职能。在市场化的今天,国家对电视媒体实施二元化管理,使各级电视媒体为了生存都不得不走向市场。在这一过程中,国家级、省级和部分地市级媒体的扶持力度较大,而相当一部分地市级媒体和县级媒体为了本身的生存考虑,在完成国家规定动作的同时,不得不动用一切力量,换取收视率和广告客户。

收视率和广告客户是电视媒体竞争的焦点,在媒体市场化的今天并无可厚非,但是“四级办电视”换来的是各级电视媒体大量的重复制作、重复播出和重复投入,增大了支出成本,造成了社会浪费。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力雄厚的电视媒体能够获得较多的收视率和广告客户,但是其他电视媒体由于体制等种种限制,竞争激烈,却难以获得较多的经济利益。这些电视媒体没有资金或是人才实现创新,或是为了短期利益而走进了片面追求收视率,追求娱乐化和商业化的泥潭,甚至使一些低俗丑恶现象进入电视媒体,污染千家万户的视听。“干露露”等登上电视节目的情况,就是地方电视媒体片面追求收视率和经济利益的极端表现,也是四级办电视的激烈竞争下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治理电视娱乐节目低俗化的对策

(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建立“责任+收视率”节目评价体系

在我国电视媒体多元化发展的今天,电视媒体及其工作者不能将收视率和经济效益作为工作的唯一准绳,而相关机构也不能过分重视收视率,将其作为对电视台或节目考核的唯一评审标准。电视媒体及其工作者应担负起社会责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承担电视媒体应有的职能,合理引导受众。我国的节目评价体系必须以媒体责任为原则,建立“责任+收视率”的节目评价体系,坚持正确导向,以收视率和经济效益作为重要考量标准,若媒体责任、文化品位和宣传教化功能这个“1”丢掉了,那么收视率和经济效益后面再多的“0”也不应视为成绩。

(二)加强媒体创新意识,造就高素质人才和优质品牌节目

当前,国家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鼓励创新,我国各级电视媒体应当抓住机会,不断寻求创新。然而,在收视率为王的指引下,大多数地方媒体的节目同质化、过度娱乐化、低俗化现象严重,忽视了节目的创新,无疑是受到了经济利益的诱导。随着公众素养的普遍提高,在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更需要推出一些原创性的、高质量的、有文化内涵的品牌节目,否则电视媒体在当前愈演愈烈的媒体竞争中必然被人赶超。电视媒体要立足加强现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创新能力培养,造就一批既懂技术又有创意,既懂管理又会经营的高素质人才,争创更多的优质特色节目,以使其能够在与国内外优质节目的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三)加强媒体从业人员与公众的传媒素养教育

市场化无所不在的今天,电视媒体如果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一味注重其娱乐功能,当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到达一定程度时,电视机前的观众也将因其而变得过度追求娱乐和低俗。因此,要改变电视节目低俗化和泛娱乐化,必须从媒体从业人员和公众两方面入手,加强其传媒素养教育。电视媒体要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平衡,必须首先认识到自身的社会责任。媒体从业人员要自觉地增强自身职业道德,同时媒体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传媒素养教育和硬性约束,让每一位媒体从业人员真正认识到:先做一个负责任的人,才能做好一个媒体人。

媒体的拟态环境功能和对公众注意力的引导作用,更要求电视媒体从业人员意识到:公众的许多价值选择是处于无意识的本能选择,并非理性选择,因此,更要在制作电视节目时注意对公众的正确价值引导,运用电视节目去影响受众,使其自觉抵制过度娱乐化的内容,自觉进行批判性接受与思考,抵制电视节目背后的消费主义。只有在传受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才能打造健康向上的电视文化,才能有益于电视媒体及公众的共同进步。

电视媒体同其他媒体一样,是一种既可以为善服务,又可以为恶服务的强大工具,如果不加适当的控制,它为恶的可能性更大。作为一把双刃剑,媒体从业人员必须警醒,要坚决抵制电视娱乐节目的低俗化,打造有益于社会、国家和民族的电视娱乐节目,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抵制低俗现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EB/OL].http://cpc.people.com.cn/18/n/2012/1109/c350 821-19529916.html.

[2] 中国广播电视年鉴编辑部.世界各地广播电视反低俗化法规资料选编[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

[3] 广电总局停播《棒棒棒》 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EB/OL]. http: //www.sarft.gov.cn/articles/2012/11/28/20121128184417771016.html.

[4] 赖黎捷,赵红勋.创新与责任:电视媒体生存路径[J].新闻界,2012(13).

[5] (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6] (法)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

[7] (法)皮埃尔·布尔迪厄.关于电视[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8] 刘燕南.收视率调研的中国景观[J].现代传播,2010(4).

[9] 范志忠.泛娱乐化语境下的电视文化生态[N].中国艺术报,2010-09-10.

[10] 栾轶玫.解析电视节目低俗化[J].今传媒,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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