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敏:自愿践行社会责任标准是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途径
2013-02-18陈向国
文 本刊记者 陈向国
近几年来,履行社会责任的舆论氛围越来越浓厚:一些央企、国企甚至是民企都在尝试按年度发布自己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报告,这些报告也在逐渐引起社会各界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其实,“社会责任”一词,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普遍应用。其含义也在不断丰富、深化。如今,践行节约、环保、低碳、低能耗成为社会责任的重要内涵。将这些内涵予以确定的权威文件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Guidance on Social Responsibility》,译成中文是《社会责任指南》(也即人们常说的ISO26000标准,以下简称ISO26000)。对这份新发布的ISO国际标准有着全面了解的中国标准化协会副理事长、全国节能减排标准化技术联盟理事长、中关村国标节能低碳研究院院长王忠敏研究员告诉本刊记者,在他看来,所有的社会组织自觉践行社会责任标准是实现建设两型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有力工具。他说:“中国梦是什么?就是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伟大复兴不但要依赖可持续发展,还要通过可持续地科学发展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这当然包括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经济转型,通过实现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等措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此,践行ISO26000意义重大。”
十年磨一剑只为可持续发展
ISO26000涉及每个国家的核心利益,因此在制定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面临诸多复杂性、艰巨性等等难题的挑战。该标准从调研到公布历经10年。10年,是一个可以使一棵拇指粗细的杨树苗长成合抱粗细的参天大树的时间。包括我国在内的国际社会之所以要花费10年的时间制定这个国际标准,就是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中国而言,就是要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两型社会,发展低碳、绿色、循环经济,实现产业升级转型。
十年磨剑
记者:请简单介绍一下该国际标准制定的过程。
王忠敏:ISO26000标准制定始自2001年。这一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建立社会责任工作组介入该项标准的准备工作。经过4年多的多方而详尽的调研和论证后,决定立项制定这项标准。尔后,又经过了长达6年时间的起草、修改、论证,处理和协调各类矛盾,综合平衡各种不同意见,最终达成统一。2010年11月1日,ISO26000国际标准正式获得表决通过。
包括我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对ISO26000非常重视
记者:国际社会的总体反映如何?
王忠敏:应该说非常积极。这源自ISO有强大的权威性和号召力,大家都知道ISO9000系列、ISO14000系列等标准的出台都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ISO26000因重点关注人类共同发展的环境问题,所以自2004年6月决定制订社会责任标准以后,立刻引来全世界的关注。
记者:有何表现?
王忠敏:参与的国家和国际组织众多。有来自90多个国家和40多个国际性组织报名积极参加。此外,该标准的制定,共引用和涉及国际公约、法规、协议、议定书和已有的国际标准多达175项,从而使得ISO26000标准一经制定,就具有广泛的国际指导性。这也引起了众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关注。
记者:我国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忠敏:由于关系重大,我国政府对ISO26000的制定也给予了高度重视。作为利益相关方,建立了有22个国家部委组成的专门协调机制,组织了专业工作班子,划拨了专用经费,不但进行了长达6年之久的跟踪研究,多次派代表团直接参与讨论和论证,还就文本本身提出了37项修改意见,其中绝大部分被采纳。可以说,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行使了我国的话语权和主导权。
环境问题是核心
记者:刚才您提到了该标准的主要内容是环境问题。请展开讲一下。
王忠敏:的确,环境问题是ISO26000标准的核心主题,在该标准文本中,用了大量的篇幅阐述和规定了有关环境的社会责任问题。
记者:在该标准中,环境的含义是什么?
王忠敏:该标准中的环境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和太空及其相互关系。具体指组织与环境的关系;环境和社会责任的关系;关于环境问题的原则与思考——环境责任、预防性措施环境风险管理、污染者付费。以及如何防止污染;如何做到资源可持续利用;如何减缓并适应气候变化;如何实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栖息地恢复等等。
记者:标准中对环境的核心关注,对我国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有何现实意义?
王忠敏:标准中的核心关注,符合我国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两型社会的建设目标;与当前依旧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相印合;与我国十二五规划的相关政策互相印合。推进ISO26000标准在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种组织中实行,极有利于两型社会的建设;有利于节能减排任务的实现。因此,推进这项国际标准在我国的实施,意义重大,不可替代。
不要认证、不要强制
ISO26000与之前的ISO9000、ISO14000等系列标准不同。“在制定的过程中,有人希望搞成像ISO9000系列标准那样——进行商业化认证,但考虑到我国的具体情况,我们反对将这项标准简单地实行商业化认证,也反对强制执行。”王忠敏如是说。
坚决不能商业化
记者:ISO26000为什么不能像ISO9000那样进行商业化?
王忠敏:标准的制定很重要,但如果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那它本来的意义就失去了。商业化尤其是过度商业化,会使标准的实施产生负面作用。像ISO9000被搞成商业认证,致使很多参与者只知道它是认证而不知道它是标准化的一个过程。更为滑稽的是经过所谓认证的企业还将通过认证作为扩大知名度的宣传广告。据我所知,这种认证的收费标准在市场上竞争激烈,为了牟利,认证单位常常以很低的价格做认证,实际上就是交钱换牌子。这样的话,用标准约束的意义就失去了。所以ISO26000为了避免重蹈覆辙,拒绝搞认证。
走自愿之路
记者:为什么要强调走自愿之路而拒绝强制执行?
王忠敏:首先,从国际标准诞生之日起,就只有自愿而非强制。这个事情可以从国际化标准组织的LOGO说起。大家都知道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LOGO,也是它的名称缩写。很多人认为它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的首字母缩写,这是不正确的。
记者:请您详细说一说这个问题。
王忠敏:ISO是希腊文isos的简写,isos表达的是相等的意思。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用isos这样一个词做它的LOGO和名称缩写,表达出标准化的原则和理念:所有的标准组织和利益相关方在标准面前的地位都是平等的。由于平等,就可以自愿参加,自愿遵守。所以,标准的自愿性质决定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只能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标准化联合会,它是世界性的民间组织,不具有政府性质,其制定和实施标准的一系列活动也不是政府行为。既然不是政府性质、不是政府行为,那自愿就成了原本的含义。
记者:自愿遵守的好处在哪些方面?
王忠敏:正是由于有这种非强制的自愿性,反而很容易消除抵触和对抗,易于获得平衡与和谐,从而受到各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全世界广大消费者的普遍重视和广泛尊重。也就是说,所有的国际标准都是自愿的,不存在强制执行的问题。从执行效果和责任主体看,强制执行和自愿执行有着本质的不同。强制执行存在着对抗,效果会打折扣;自愿执行体现公益,效果能够持续有力。强制体现政府的管制,自愿才体现组织的责任。
我国正处在从强制到自愿的过渡期
自愿才是实施国际标准的本意。但由于新中国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建国以来又长时间实行计划经济,这使得自愿实施标准的效果大打折扣。但是从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上看,这种状况一定要打破,也终将被打破。因此,中国正在力图改变。不过,这种改变势必是渐进式的。
改革开放前清一色强制
记者:请介绍一下我国改革开放前标准的制定和施行情况。
王忠敏:在建国初期,我们的很多做法都是学习当时的苏联的。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也不例外。新中国成立后,苏联老大哥依然执行的是战时经济政策,战时的经济政策以政府制定、强制执行为特征。新中国成立之初仍然要面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与颠覆,与此同时开展经济建设,因此,情况与苏联相近,所以学习“苏联老大哥”是有道理的。那时的标准是在中央政府高度集权的情况下制定的,标准作为管理的手段,以法规的形式出现,强制执行。
条件变化必须调整
记者:为什么改革开放后要打破强制执行一统天下的格局?
王忠敏: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改变了原来的计划经济发展模式,将其变更为有计划的市场经济模式。这种变化动摇了强制执行的根基。因为强制执行存在的土壤是国家统一计划,而计划意味着没有竞争,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标准只能通过上级颁布才能得到执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的作用越来越大,标准逐渐成为企业增强竞争力的手段和工具,企业有了自愿参与标准化活动和自愿执行领先标准的需求。改变标准由国家制定和统一强制执行的格局成为必然。
融入世界经济的需要
记者:具体到ISO26000而言是怎样的情况?
王忠敏:在ISO26000孕育阶段,我国就已经成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了。这就意味着在标准的制定执行方面必须和国际社会保持一致。按照WTO的规则,国际社会对所有标准的执行都是自愿性的,技术法规是强制性的,对有些需要强制执行的标准是按照技术法规引用标准的方式来实行,这样的模式有着科学合理性,我们国家也应该学习和借鉴。
记者:我国现在是如何做的?
王忠敏:目前,我们还是强制和推荐并存的。我们对国际社会的解释是,我们强制执行的标准相当于国际社会的技术法规;推荐性标准相当于国际上的自愿性标准。在中国加入WTO谈判时是以这样的条件取得认可的,但是我们目前的作法还有很大差距,也有许多实际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改进。
记者:具体而言,我们今后该怎样做?
王忠敏:我们应该审视形势、审视我们自己的作法。世界经济一体化、地球村的形成,使得标准的制定与执行逐渐走上统一的形式。国际组织认可的强制技术法规是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制定的,是严肃的;而我国所谓的强制执行的标准并没有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因而不具备法规的特性。从另一方面看,我国强制执行的土壤已经越来越贫瘠了:因为市场经济制度已经在我国建立了,计划经济已经成为历史、成为昨天,生长在其上的强制也应该成为昨天、成为历史,而且也必然成为历史、昨天。正如一句古语所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记者:我国强制执行标准的做法会有什么消极影响?
王忠敏:标准是随着技术进步而变化的,可以随时修订,标准是专家的产物;我国的强制标准作为法规执行,难免造成许多问题,如程序问题、修订用时性问题、批准权威性问题,等等,我个人认为觉得应该采用技术法规引用标准的做法。
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标准应当强制
记者:现在,我国是强制与自愿并存。但自愿执行也并非都是好处。就在前一两年,皇明太阳能曾指出,太阳能热水器因为强制标准少,导致产品潜在对人体安全、健康的威胁。对此您怎么看?
王忠敏:在目前的情况下,强制与自愿并存有它的存在必要。对于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一类的标准必须强制执行。对于其他的技术类标准不应强制,否则会造成技术进步的惰性。
自愿虽慢但也不能依靠强制
自愿需要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提高,从而自觉行动。这种自觉行动的源动力巨大,效果明显,传播更多社会正能量。但这需要一个过程。“每个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个过程,自愿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巨大的社会正能量需要时日,但不能因此而依靠强制推进。”
每个组织、个人都与周围的环境息息相关
记者:自愿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动力来自哪里?
王忠敏:实施组织社会责任标准的好处就在于启发组织、个人有这样的社会责任感。组织、个人都生活在由空气、水等组成的环境之中,各种因素自然连通,密切关联。每个组织、个人都身处其中,要保护自己,就必需保护环境,必须积极采取行动。否则,没有组织、个人可以幸免。像雾霾天气,已经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有学者称,因为雾霾,北方人的寿命缩短了5.5岁,都这样了,你还不在乎吗?你还不行动吗?如果再不行动就要受到良心的谴责。
只要坚持就有收获
记者:我们赞同您的说法,但这可能是个比较漫长的过程。
王忠敏:尽管慢也不能靠政府强力。组织、个人素质要慢慢提高。像日本、英国现在垃圾分类做得很好,那也是他们经过很长时间才做到的。我国才刚刚开始。只要有这个信念,坚持做下去就会有收获。在今年7月的贵州国际生态文明论坛上,瑞士联邦政府主席说,早在100年前,政府就决定,国家必须有1/5的国土保持森林状态。他们做到了。今天的瑞士已成为世界上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国家之一。
记者:您的个人工作经历有这样的事例吗?
王忠敏:20多年前,我在辽宁省经贸委工作。那个时候,节能减排还是个“新名词”,你让企业搞节能减排,他们会说,“你让我做这个干什么?”但我们还是认定这个方向,坚决地干起来。我们搞的是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当时,北京、山东、辽宁各一个试点。辽宁由我负责。为了申报,我们写的材料就有五六麻袋;没有财政拨款,是借的钱。那个时候,有的是信念和自觉的行动。我们苦干了3年,成立了节能服务公司,我也成为中国第一个节能服务公司的董事长。20多年后的今天,节能服务公司已经有五六千家了。现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起来了。这是我们这代人亲身经历的。社会责任意识的提高、履行也会有个过程,相信一二十年后会变得更好。
全社会责任意识在提高
记者:您觉得我国现在的社会责任意识是怎样的一个情况?
王忠敏:正在觉醒、提高,有一部分人已经在自觉行动了。
记者:有没有这样的例证?
王忠敏:我们都知道有人习惯将废弃包装袋等垃圾打开车窗直接扔出去;但我们也知道,有不少人会把这些东西自己暂时收起来,等下车的时候扔进垃圾箱。在环境保护日益成为主流意识的大环境下,乱扔垃圾的现象会变得越来越少。不久前,我听到这样一则报道:一个在事业上颇有成就的高管,在做到商业银行行长、离职后又做到投资公司总裁后,认识到挣钱不是他的人生目标,毅然放弃高薪,搞起了野生珍禽饲养。饲养野生珍禽投入巨大,每天光饲料投入就是二三万。在最困难的时候,港商希望与他合作,开珍禽餐馆。他坚决拒绝了:他养珍禽不是要开特色餐馆,而是要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珍稀物种。现在,他已经闯出了一条路,渡过了难关,成为全世界最大的野生珍禽饲养者。这个事例说明,保护环境、保护生态、节能减排就得有责任感,如果以身尽责,就不需要国家强制了。
政府要加强监管、企业和民众要自觉守法
记者:那您觉得政府应该做的是什么?
王忠敏:政府必须加大监管、强化执法力度,依法惩处违规违法者,以此铲除旧观念、陋习,培养好习惯;另一方面,政府要带头遵纪守法,像节能法、环境保护法,政府一方面执法不力,一方面自己违法。必须抛弃用200%的能耗生产100%的GDP的唯GDP 发展观。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过度消费不多的资源能源,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当然,企业和民众也必须自觉守法。
需要强调的是,不提倡强制还因为如果是强制可能造成权力寻租。目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对峙,与权利寻租不无关系。其他方面也一样,过度依赖强制,就有可能产生新的难题。
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才能成长壮大
“标准就像空气,人们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没有标准就没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社会认知。在节能减排上早已有不少标准,只不过是被动的,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让更多的利益相关方认识到应尽的社会责任,并自觉自愿履行。”王忠敏如是说。
政府了解贴标的猫腻
记者:能效标识制度为的是提高能效、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升级。但有些企业将低档产品贴上高能效标志,以次充好。对此,您怎么看?
王忠敏:国家准备在“十二五”期间完成百项能效标准制定,从进度看肯定能完成。这方面的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国标委、质检总局都很重视。你说的问题,政府管理部门了解。这方面的工作是企业申报、国家抽检。会有一些不诚信、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将被抽检和未抽检的产品搞成两样。这与增加企业成本相关。为了破解这个难题,国家采取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让消费者受益,企业得到补贴,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现在看,这个举措提高了能效标准,原来四五级的产品已经被禁止生产了。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要加快步伐,跟上时代潮流,不能用投机取巧的方式,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而丧失竞争优势。市场行为就是一个不断淘汰的过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快了这种淘汰。企业要想长久活下去,唯有顺应潮流。现在国家正在研究领跑者制度:跑得慢的就不会有资格、有能力参赛了。企业应明确看到这样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政府也加大了市场监察,低质高标的产品、厂家就是过街老鼠。
低端产品重新入市不会成为主流
记者:家电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结束后,出现了低端产品入市的苗头。对此,您如何看?
王忠敏:补贴结束,增加的成本由企业承担,企业心有不愿;低端产品价格低廉,能够被一部分消费者接受。因此,出现低端产品入市的现象是有可能的,但绝对成不了主流。因为消费者的消费观念越来越成熟;另一方面,企业长久发展必定不能脱离社会责任,尽管这种责任有时是被强加的,但毕竟对企业是一种压力。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大气候下,政府、组织、舆论都向着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方向努力,形成只有靠技术领先、更节能、更环保才能生存发展的大势,低端产品重新入市的现象就会越来越少。
我国节能减排标准化体系日趋完善
记者:国际标准的制定会对相关国家的根本利益产生深远影响。我们国家的情况是怎样的?
王忠敏:在这方面,国家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国际上有5个与节能减排相关的技术标准委员会,我们都积极支持、参与工作,我们有话语权。这种话语权是来之不易的,都是经过激烈的竞争甚至斗争取得的。
记者:国内的情况怎样?
王忠敏:在国内,有17个与节能减排有关的技术委员会,目前正在筹建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委员会。现在有150多项标准,但还不够,主要集中在能效方面。今后会在其他方面开展工作,现在正对电机、照明、工业冶金窑炉等领域制定节能标准。
记者:标准化技术联盟做的是哪些工作?
王忠敏: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对联盟的工作很重视。希望联盟在原有的标准体系之外,摸索、创新,本着自愿的原则,制定适应市场需要的联盟标准,作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节能减排、服务环境保护的技术支撑。
记者:有何实质性推进?
王忠敏:联盟成立两年多来,本着国内没有、企业市场需要、适用性强、周期短的原则,已经制定、发布7项标准,正在研究的有8项,处在预备调研阶段的有六七项。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联盟标准的制定也是在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探路:在有这方面的需求时,可以在现在的基础上,经修订、完善上升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这本身也是在履行社会责任。今年以来,联盟与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合作,创立了中国节能减排公益联盟,建立了公益基金并在贵阳国际生态论坛上启动,相信联盟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一定会有更大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