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图书馆观感*——兼谈图书馆功能发展定位
2013-02-16颜务林李亚芬
颜务林 李亚芬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浙江 宁波 315100)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作者信息〕颜务林,男,研究馆员,馆长;李亚芬,女,馆员。
1 引言
3月4日至25日,笔者受“美国康州教育部”的邀请,随“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组织的“中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培训团”赴美进行为期21天的培训。期间,考察了美国国会图书馆、纽约公共图书馆、旧金山公共图书馆、普林斯顿大学图书馆、耶鲁大学图书馆、哈佛大学图书馆、麻省理工大学图书馆、斯坦福大学图书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图书馆和西点军校图书馆。这些图书馆分别代表了美国(事实上也是世界)国家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的最高层次。另外,还考察了若干个社区学院图书馆、中学图书馆和社区图书馆。
以下,笔者想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文化、技术和服务三个角度,谈谈对美国图书馆的观感。
2 美国图书馆观感
2.1 宏观上,看美国的图书馆事业
2.1.1 美国图书馆事业发展有法可依
从法律内容来看,美国图书馆法是一系列图书馆法以及相关法律的总和。从立法权限来看,美国图书馆法主要由联邦图书馆法和州图书馆法两部分组成。美国通过联邦图书馆法从全局角度来对图书馆各项事务进行规范,使各图书馆的活动做到有法可依,运营获得保证。同时,各州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问题,进一步制定适合本州居民的图书馆法。
目前,从美国图书馆学会(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ALA)网站可以看到的联邦图书馆法包括〔1〕:图书馆服务与技术法(Library Services and Technology Act,LSTA)〔2〕、儿童互联网保护法(Children Internet Protection Act,CIPA)〔3〕、消费者产品安全促进法(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CPSIA)〔4〕。除了专门的图书馆法以外,相关法律在图书馆的管理和服务中也起到一定作用,涉及预算、版权、政府信息、信息技术、知识自由、隐私权、安全、电信等众多方面。这种“专门法+相关法”与“联邦法+各州法”的模式使得美国图书馆法相对比较系统,也从根本上为美国图书馆事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5〕。
2.1.2 美国社会对图书馆的认可度高
图书馆是美国人生活当中不可缺少的,多数美国人都有去图书馆借书阅览的习惯,半数以上的美国人持有当地公共图书馆的借书证。笔者在华盛顿打车时与司机闲聊,这位司机说他也有借书证,空闲时常去图书馆借书,甚至还去国会图书馆看书,这让我很有感触。当他得知我是在图书馆从业时,显得很敬仰。说实话,在国内许多人至今还认为去图书馆借书看书是读书人的事,像司机这样的所谓非知识阶层不是要去图书馆的人。笔者曾发文强调公共图书馆的出路在大众化,在于让社会普通大众走进图书馆〔6〕。
2.1.3 美国图书馆体系完整
城市图书馆、社区图书馆、大学图书馆和中小学图书馆一应俱全。其中,社区图书馆和中小学图书馆让我们刮目相看。社区图书馆布局完整合理,较之国内明显领先。美国市民平时主要到就近的社区图书馆借书看书,相比国内市民大多要到当地的市图书馆更加方便。中小学图书馆,美国同中国的最大差距在于实际作用的发挥,笔者在美国几所中小学看到他们的图书馆利用率很高,有的老师甚至把课堂放在图书馆里。在国内,这些年政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也很强调中小学图书馆建设,投入也不小,硬件得到了改善。但是,实际作用没得到发挥,不少图书馆被当作摆设,应付上级检查测评。
美国大学图书馆通常由一群大大小小的图书馆组成,多达几十上百个,有全校的总馆、学院图书馆、宿舍图书馆及特色图书馆(如东亚图书馆)等,满足各种不同的需要。总馆资源丰富,分馆使用方便。许多大学的学院图书馆的宿舍图书馆全天24小时开放,很受读者欢迎。
2.1.4 美国图书馆档次高
首先表现在图书馆建筑上,其次是家具和设备条件方面。我走进的第一个美国图书馆是国会图书馆,外形庄重,室内富丽堂皇、金壁辉煌,第一次感受到“知识的殿堂”——图书馆的厚重。后来,又去了纽约公共图书馆、耶鲁大学图书馆和哈佛大学图书馆,都有相同的感受。这些年,得益于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发展,国内图书馆迎来了一波馆舍建设高峰,是可喜可贺的。但是,遗憾的是多数图书馆建筑档次实在不高,过于单薄,与积淀文化的重任不符。少数图书馆建筑有点份量,却遭来同行的非议,说是浪费了。对此,笔者完全不赞同。我们必须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国内当今建设的一些图书馆大楼同美国一些数百年前建设的图书馆大楼相比,仍然是相形见绌、望尘莫及。
2.2 微观上,看美国图书馆的运作
文化是图书馆的灵魂,服务是图书馆的中心,技术是图书馆的支撑。因此,我们可以从文化、服务和技术三个角度观察图书馆的营运状况。
2.2.1 从文化角度看美国图书馆
一是呈现博物馆化状态,重视展览与展示,有长期固定的,也有短期临时的。国会图书馆大厅有馆员向进馆读者讲解,介绍图书馆大厅墙壁上各种浮雕故事及陈列品。国会图书馆中有很多文化类展览,反映美国多元文化的少数族裔文化展览和反映美国重要历史的南北战争史料展览长期陈设在国会图书馆内。古登堡《圣经》也被作为珍贵的藏品向读者展出。其它图书馆也非常重视收藏展出反映本地、本校历史的史料物品。有的图书馆还收藏展出本馆各历史时期的物品。如康涅狄格大学图书馆把他们早期使用过的手工打字机、目录卡片印刷工具、唱片及留声机等也收藏并展出,看了让人很受启发。实际上,美国人常把图书馆和博物馆混为一谈。笔者在国会图书馆附近问路,就碰到美国人常把国会图书馆指为博物馆的事。在巴尔帝摩还遇到美国人把书店指为图书馆的事。这些表面上的错事实上却又是完全正确的。
二是十分注重文化渲染。从建筑、装修到室内家具布置都透出文化气息。美国人很会利用室内墙面,通常会把墙面布置得十分漂亮,内容很丰富,给读者传递知识和美感,可谓一举两得。
三是重视继承与发展。以计算机为核心、网络为基础的现代信息技术在美国图书馆的应用十分出色。另一方面,一些历史上在图书馆起过重要作用的东西在美国各图书馆也随处可见。曾经在图书馆起过很大作用的卡片目录、缩微胶片等,现在国内许多图书馆都早已丢弃了,可是,美国一般的图书馆都仍然完好保存着,展示着。相比美国同行对图书馆历史传承的态度,不禁感叹,我们对过去的抛弃是否过于潇洒。
四是多元文化。国会图书馆内设东亚部(也称东亚图书馆)及世界其它区域民族的部门,哈佛、耶鲁和斯坦福等大学图书馆也都设有东亚图书馆等。收藏反映世界各地各民族文化的文献,供相关研究者使用。相比之下,国内图书馆对文献收藏和服务的视域要狭窄得多。另外,美国同行对待多元化的态度,对我们也很有启发。我们讲多元文化,要重视少数民族文化,通常是制定一些特殊的所谓保护政策,却不知不觉中把它们划入另类。美国人的做法是“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多元而不另类,润物细无声,于无声处见真情。
2.2.2 从技术角度看美国图书馆
美国的图书馆,技术上有三个看点。一是RFID,这是国内图书馆近年来的一大热点,一些国内同仁以为一向什么都领先的美国图书馆在RFID的应用上也一定领先了,实则不然。RFID在美国一些小型图书馆应用比例较高,大型图书馆有应用但不普遍,更不是全面普及。许多大型图书馆还在安心使用磁条,更没有看到美国哪个大型图书馆把过去用磁条的藏书统统改为RFID。只有康涅狄格中央州立大学图书馆是个例外,笔者去参观时看到他们正在改磁条为RFID。不过,该馆馆长向我介绍说是实属无奈,因为,该馆原来使用的是不可冲消的永磁,实在不适应现在图书馆大开放服务的格局。美国图书馆同行对RFID的热度远不及国内同仁,他们对待技术的态度非常实际,即够用就行,并不追求所谓的“一流”反而非常顾及服务的成本。
二是图书馆网络数字文献资源的作用,一般是实行读者ID身份认证,不同于国内图书馆一般实行的IP控制。笔者认为两者各有千秋,可以互补。
三是提供免费的无线网络服务。这一点,在美国图书馆十分普遍,笔者到过的所有图书馆无一例外。相比之下,国内同行对此显然重视不够。
比较中美两国图书馆同行对待RFID和无线网络免费服务两者的不同态度,我们不难发现,对待有限的图书馆运作经费,美国人首先是用在“服务”上,许多国人首先选择用在撑面子的“管理”上。
2.2.3 从服务角度看美国图书馆
服务是美国图书馆最大的亮点。一是美国同行把图书馆定位在学习中心,致力于打造“学习共享空间”。而不是国内许多年前被炒得很热的“信息共享空间”。国会图书馆麦迪逊大楼的大门口门牌并没有写图书馆,更不是信息中心,而是学习中心。许多图书馆在拆除书架,原来的藏书空间让位于学习空间。在美国图书馆,学习共享空间是图书馆的中心,分成不同的学习区域,有语言学习中心、写作学习中心、多媒体制作学习中心、数学学习中心及其它专题学习中心等。为读者学习配备完备的设备,有笔记本电脑、iPad、打印机、复印机和扫描仪等。参考馆员值班,为读者提供各种解答咨询服务。此外,还有具备某一方面专长的志愿者在学习中心从事志愿服务。
二是重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在美国,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服务,多数图书馆设有专门的“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部门,地位同图书馆的借阅部门一样重要。读者对这方面的需求还在继续增长,图书馆对此的重视程度也在增加。相比之下,这项服务在国内图书馆还处在附带状态,重视程度远不及借阅服务。
三是重视预约和读者荐购。美国图书馆大多实行零复本制度,因此,预约和读者荐购是弥补复本不足及藏书不足的重要措施。使有限的购书经费发挥最大效益。预约制度与提前催还制度相结合,A读者手中图书馆借来的书若被B读者预约,A读者会收到图书馆系统自动发来的提前催还信息或手机短信,或e-mail,A读者手中的这本书的借期将被缩短,通常要求一周内归还,以便B读者借阅。大量的读者荐购,变“图书馆买什么,读者看什么”为“读者荐什么,图书馆购什么”,大大提高了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针对性。
四是参考咨询不同于国内,定位更为实际。参考馆员一般在一线直接面对读者服务,而不是国内常看到的在二线远离读者。向读者提供的是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和途径,而不是越疽代庖替读者直接解决问题。是“Ask-answer”式的,而不是“Information”式的服务。只帮助读者选择数据库(工具书)、检索词、检索途径和检索策略等,一般不会替读者直接完成检索,更不会替读者作“深度的信息服务”。
五是读者培训灵活多样。一般没有国内文献检索课形式,但有网络信息素养教育途径。此外,各种数据库作用专题培训更是经常不断。读者可到图书馆预约专题培训,也可参加图书馆平时安排的培训。
其它,如服务态度极好,国内同行当奋力追赶。大学图书馆的社会服务同国内比没什么明显优势。私立大学图书馆的门槛很高,不易进,必须凭读者证才能进入。耶鲁大学图书馆是个例外,很开放,没门槛,任何人可以随便进出。公共图书馆一般晚间不开放,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很短,总的来说没有国内长。大学里的学院图书馆和宿舍图书馆常24小时全天开放,值得国内借鉴学习。学科馆员(多数图书馆还是称参考馆员)角色定位在联络学科教授,在教授和图书馆之间起沟通作用,而不是参与教授的研究。地图的收藏和服务很受重视,不少图书馆有专门的地图阅览室,还配备专门供读者查阅地图的阅览桌及专用设备。从国会图书馆、纽约公共图书馆、旧金山市图书馆到普林斯顿大学图书馆,再到各中小学图书馆和社区图书馆等都有很好的少儿图书馆。国民的阅读意识离不开图书馆意识,两者都应该从小孩开始培养。美国人的做法值得学习。
3 图书馆发展定位
参观考察美国图书馆以后,很有感触,对未来图书馆的定位更加明确,集中在以下三点。
3.1 图书馆是学习中心
图书馆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功能定位,藏书楼的主要功能是保藏文献,近代图书馆的主要职能是推广阅读,现代图书馆的最主要职能是信息职能,后现代图书馆的最主要职能是教育职能,即图书馆是学习中心。图书馆的三要素,即文献、读者和制度,图书馆是“组织人读书的机构”,是学习中心。图书馆的生命力在于“对人读书进行有效组织和服务”。未来图书馆将主要履行交流职能,从文献交流到社会交流。图书馆最终职能是心灵方面的。
现代数字图书馆是信息中心,后现代图书馆则是网络学习中心(即e-learning中心)。现代数字图书馆主要履行信息职能,后现代图书馆则是教育职能。数字图书馆初期的特征是单个图书馆单独服务,单个数据库单独作用,满足用户基本的信息需求(约80%)。现在的重心是多个图书馆组成联盟,多个数据库集中统一检索,借助文献传递,满足用户的稀缺需求。至此,用户的信息需求几乎可以完全得到满足。即信息职能的发展出现“天花板现象”。教育职能将替代信息职能成为数字图书馆的主要职能。
因此,从信息中心发展到学习中心是图书馆内在规律之必然。
3.2 文献传递是图书馆服务新的增长点
文献传递是传统的馆际互借在网络环境下的新发展。文献传递将同文献借阅服务一样成为图书馆基本的服务项目,而不是辅助项目。文献传递的作用主要有两点,一是馆际之间开展文献资源共享,弥补本馆资源不足,解决本馆读者的稀缺需求;二是通过馆员在网络后台的服务,弥补用户因信息素养不够带来的获取文献信息上的困难。总之,文献传递在图书馆服务中的重要性将越来越大。
文献传递已经成为国际惯例,我国文化部颁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条例》也将文献传递列入图书馆基本服务项目之列。因此,怀疑文献传递合法性是没有根据的。知识产权法的宗旨是平衡知识产权人与社会公众两者之间的利益。图书馆不是知识产权方的代言人,而应代表社会公众利益。即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服务读者。文献借阅权是传统图书馆时代图书馆的基本权利,文献传递权应是网络时代图书馆的基本权利。没有文献传递权就如同没有借阅权一样,图书馆就没有存在的理由。
3.3 移动图书馆(又称无线图书馆,笔者更主张称手机图书馆)是数字图书馆的新业态
至今为止,数字图书馆业态以PC图书馆为主。未来的数字图书馆无线将得到大力发展,手机图书馆将与PC图书馆平分秋色。我们不要忘记数字图书馆最初的理想,即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获得任何知识”。要实现这一理想,只有手机图书馆能够达到。因为,就大多数人而言,手机是唯一随身携带的网络终端信息设备。
4 小结
跟踪美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学习他们的先进理念、先进的做法,可以促进我国图书馆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考察今天的美国图书馆,图书馆是学习中心,数字图书馆是e-learning中心的定位已经基本显现出来。文献传递是图书馆“最基本的服务项目”这一判断是可靠的。移动图书馆,更确切地说是手机图书馆将大行其道,也是确信无疑的。
〔1〕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EB/OL〕.〔2013-01-03〕.http://www.ala.org
〔2〕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Library Services and Technology Act〔EB/OL〕.〔2013-01-03〕.http://www.ala.org/advocacy/advleg/federallegislation/lsta
〔3〕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Children Internet Protection Act〔EB/OL〕.〔2013-01-03〕.http://www.ala.org/advocacy/advleg/federallegislation/cipa
〔4〕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EB/OL〕.〔2013-01-03〕.http://www.ala.org/advocacy/advleg/federallegislation/cpsia
〔5〕肖明,杨楠.美国图书馆法探析〔J〕.图书馆,2011(5):84-87
〔6〕颜务林,李亚芬.城市图书馆开放式服务的实践与思考〔J〕.图书馆论坛,2007,27(1):1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