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元朝名臣事略》的编纂义例
2013-02-15刘永海
●刘永海
(1.军事科学院 战争理论和战略研究部, 北京 100091;2.唐山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与法学系,河北 唐山063000)
《元朝名臣事略》十五卷,元代名臣、文学家苏天爵(1294~1352) 撰,原名《国朝名臣事略》,清乾隆武英殿聚珍版刊行本书,改为今名。该书是一部史料价值很高的传记体著作,记述了元初47位名臣的事迹,在元代史学中颇具特色,历来被学者所器重。今人姚景安、萧启庆、穆德全、颜培建等学者对该书有过研究,但专门从编纂体例角度的研究还很不够。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就其材料来源与取舍、编纂体例与方法等问题加以梳理。
一、材料来源与取舍
《元朝名臣事略》 (以下简称《事略》) 收录47人,始自木华黎,终于刘因,此外,尚以随文夹注形式介绍了速不台、兀良合歹、博尔朮、博尔忽、脱欢、失烈门、土薛、线真、启昔礼、博理察等10人的简要事迹,集中在六段文字中,可以视为六篇附传。①所有这些人物的事迹均辑自有关人物的世家、行录、考岁略、勋德碑、纪绩碑、庙碑、墓表、墓志、神道碑、先茔碑、文集、笔录、书院记、贤堂记及其他可以征信的杂书等。
《事略》在取材方面有以下特点。
一是取材广泛。苏天爵一直坚持修史要广收博取,他说:“夫史固欲其核实,事尤贵乎网罗。”[1]卷二六,445《事略》很好地体现了他的这一思想。在该书所采择的史料中,或追述友人事迹,如卷一三《廉访使杨文宪公(奂)》录有杨奂挚友元好问撰《墓碑》6则,卷五《耶律楚材传》收友人李微撰《墓志》2则;或弟子述师门学行,如卷八《左丞相许文正公(衡)》收耶律有尚撰《许文正公考岁略》32则;或子孙追怀祖德,如卷八《左丞姚文献公(枢)》辑姚枢侄子姚燧撰《姚文献公神道碑》22则。有私人笔记,如《姚文献公》引《静庵笔录》1则;有公家官书,如卷十《参政杨文献公(果)》引《国朝典章》1则。据姚景安先生统计,全书引文达123篇,这120余篇文字,就史料学说,都是第一手资料,是《元史》编撰的重要史料来源。对此,四库馆臣早有论述:“《元史》列传亦皆与是书相出入,足知其不失为信史矣。”[2]卷五八,329评价可谓中肯。
同时,研究《事略》所引用资料的存佚状况,对于《元史》列传部分的史源学研究,也是很有意义的。萧启庆教授曾将《元史》初期列传与《事略》互相比对,发现两书所共有的各传,十之六七,均大体相同。余则字句稍异,材料取舍不同者仅偶一有之。例如,《元史》卷一一九《木华黎传》,史料全部取自此书卷一《太师鲁国忠武王》;《元史》卷一五八《姚枢传》,部分源于此书卷八《左丞姚文献公》。至于《元史》与该书完全不同者,萧启庆认为另有特别原因在。如《元史》卷一七一《刘因传》与《事略》所载不同,乃因天爵另撰有《刘文靖公遗事》一卷,所述皆《事略》所未言,明修《元史》时,以其后来搜辑较详,故用此而舍《事略》。[3]329-330
正因为《事略》具有采撷广泛的优点,许多宝贵的史料就靠本书得以保存。如元初著名文人王鹗、王磐、徐世隆、阎复、元明善、李谦等人的文集今已不存,他们的不少名篇即见此书。缪荃孙就把本书所引记载土土哈事迹的《纪绩碑》、记载完泽事迹的《勋德碑》辑入阎复《静轩集》。有关商挺事迹的记载,唯本书所引《墓碑》最完备,亦被辑入元明善《清河集》,杨奂的《还山集》原书已不存,但此书却辑有他的篇章。[4]卷四《平章鲁国文贞公(不忽木)》引姚燧撰《神道碑》17则,而此碑却不见于传世的姚燧《牧庵集》和苏天爵《元文类》中。另如《事略》卷一《太师鲁国忠武王》,传主木华黎是成吉思汗部下四杰之一,功勋卓著。木华黎的曾孙霸突鲁死后追封为东平王,其子孙袭封。《东平王世家》记述木华黎家族事迹。《事略》所引“太常元公撰《世家》”,此《世家》即《东平王世家》,“太常元公”即元永贞。明人杨士奇《文渊阁书目》及明末清初黄虞稷《千倾堂书目》曾著录此书。清代大学者钱大昕读过此书,见《十驾斋养新录》卷一三《东平王世家》,王国维也曾引用,但今已不存。《事略》引《东平王世家》达18则,①穆德全云《事略》引《东平王世家》16则,不确。见[6]。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一遗憾。卷七《太保刘文正公(秉忠)》征引韦轩李公撰《文集序》,指李氏给刘秉忠《藏春集》所撰写的序文。《藏春集》现有《四库全书》本、国家图书馆藏商挺编集明刻本(收入馆藏古籍珍本丛刊第91册)、南京图书馆藏清钞本;另1985年台湾《元人文集珍本丛刊》亦收此书,系依明天顺刊本过录之旧钞本影印。诸本皆无此序文。其重要性显而易见。
二是选择精当。如卷一五《国信使郝文忠公(经)》分别采用了阎复撰《墓志》、苟宗道撰《行状》、卢挚撰《墓碑》《临川吴公(澄) 文集》以及郝经自己的《陵川集》中的《班师议》等资料。苏天爵从中精心选择,取《墓志》3则、《墓碑》6则、《行状》2则、《吴澄文集》1则、《班师议》1则,共13则,重新梳理排定,得传主事略。其他各传莫不如此。如卷八《左丞许文正公(衡)》,所取材料有祭酒耶律有尚撰《鲁斋考岁略》32则、耶律公撰《国学事迹》9则、姚燧撰《牧庵文集》2则、眉山刘公撰《文集序》1则等;卷一二《内翰王文康公(鹗)》取自徐世隆撰《墓碑》12则、李恺撰《言行录》4则、商挺撰《先茔碑》1则。这些都是关于传主的第一手资料,苏天爵从每种资料中谨慎地选用最为精当的加以排比归纳,尽可能地保证了传略既翔实准确,又简明扼要。许有壬称该书“略而悉,丰而核”,[5]许有壬序,1是非常贴切的。“后来《元史》前期功臣的列传,不但不能越其范畴,比较上也是《元史》中公认平实完整的部分”。[3]328其中的原因也在于此。
基于以上特点,《事略》在校勘学上的价值就凸现出来。如清人以此书校姚燧《牧庵集》,以卷二《丞相河南武定王》引文校王恽《秋涧集》卷五○《大元光禄大夫平章政事兀良氏先庙碑铭》,以卷七《丞相史忠武王》相关内容校《秋涧集》卷四八《开府仪同三司中书左丞相忠武史公家传》,以卷九《太史郭公(守敬)》补《元文类》卷五○齐履谦《知太史院事郭公行状》所遗郭守敬事迹。由此种种,皆可证《事略》 之可贵。[6]
当然,该书多依据碑铭、墓志、行状、家传等,这些资料多是传主后代、门生、故吏等提供的,难免有虚美抑恶之处。因而,在内容取材上,《事略》也不是无懈可击的。如卷二《丞相楚国武定公》对传主阿里海牙降民为奴等诸多劣迹,只字不提;卷三《枢密句容武毅王(吐吐哈)》决口不谈土土哈扰民及诬陷他人等事。其他如卷六《万户严武惠公(实)》隐没传主曾被俘于金的事实,卷八《左丞姚文献公(枢)》不载姚枢反对在伯颜攻占的宋地推行钞法,至遭忽必烈斥责等,都是不可取的。[4]
即便如此,这部传记体专著仍在当时和后来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时人赵汸在评述该书与苏天爵编纂的另一部重要文献《滋溪文稿》时,说:“山林晚近得窥国朝文献之盛者,赖此二书而已。”[7]卷五,101可谓允当之词。
二、编纂体例与方法
义例,又称“凡例”、“体例”、“书法”等,是关于一部文献内部如何组织和表述其基本内容、基本宗旨的原则和方法。唐代刘知几说:“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无定;史无例,则是非末准。”[8]86足见体例对于史书之重要。苏天爵非常重视史书的体例,他曾撰写《三史质疑》一文,寄给负责辽、宋、金三史编撰的欧阳玄,其中专门谈到修撰《宋史》,用前人之例,还是另有别说的问题。[1]卷二五,425
《事略》是一部独具特色的传记体史书,其编纂义例,一向受人称道。概言之,该书义例有如下特点。
第一,排列材料,首尾连贯;注明出处,以示有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该书“盖仿朱子《名臣言行录》例,而始末较详,又兼仿杜大珪《名臣碑传碗琰集》 例,但有所弃取,不尽录全篇耳”。[2]卷五八,329朱熹《名臣言行录》实为语录摘编,基本上都是直录原文,并且大部分指明所征引文献的出处。《名臣碑传琬琰集》“大约随得随编,不甚拘时代体制”,[2]卷五七,327且绝大多数选篇都全录碑传原文,不加删节。可见,《事略》将朱熹和杜大珪二书的长处合二为一,又有发展。其独特之处在于,取朱、杜直录原文,注明出处之共同优点,克服朱熹始末不详,不顾及每个人物事迹的完整性和杜大珪几乎是照录原文,不加整理的缺点。《事略》正文部分,直接利用多种原始材料,但又不全文照录,而是按年、按事选辑排列,对所引材料逐一“注其所出,以示有征”,[2]卷五八,329弃冗去繁,首尾相贯,真正做到了“考之也详,择之也审”,[5]许有壬序,1使这种传记体史书的编纂水平大大提高了。如卷一《木华黎传》依据了四种史料,其中采自元永贞撰《东平王世家》18则、张匡衍撰《行录》8则、姚燧撰《招抚使王兴秀碑》1则、《按察使赵瑨碑》1则,苏天爵将这些材料一一拆开,分成21则。然后,按人物行年次第选辑,每段引文都注明出处,以便于后人查对比勘。其他各卷皆依此法。欧阳玄所说的“栉去而导存,抉隐而蒐逸”,[5]欧阳玄序,2就是指的这层意思。因之,萧启庆教授认为,《事略》的成就凌驾朱、杜两书以上,[3]327是有充分的依据的。
第二,正文之前,各加小传,详记年月,一目了然。《事略》先简要介绍每位传主概况,述其籍贯、生卒年月及从仕、学术经历。如卷一一《参政商文定公(挺)》卷首写道:“公名挺,字孟卿,曹州济阴人。其先本姓殷氏,避宋讳改焉。国初,为东平行台幕官。入事潜邸,为京兆宣抚司郎中,就迁副使。中统元年,改宣抚司为行中书省,遂佥行省事。明年,进参知政事,坐言者罢。起为四川行枢密院事。至元元年,入拜参知政事。六年,同佥枢密院事。累迁副使。十年,出为安西王相。十五年,王薨。十七年,王相府罢,坐事得免。二十年,复为枢密副使。寻以疾辞。二十五年,薨,年八十。”[5]卷一一,217这实际上一篇人物小传,也可以视作正文的提要,不但可以弥补所引各文间的缝隙,而且可以给阅读者一个提纲挈领的印象,尤为难得。
第三,根据需要,另加祖先行迹,作为附传。因一些传主祖上功勋卓著,苏天爵特意补充其事迹,以小字嵌入文中。这样处理,既追述了祖上功业,又不影响传主的主体地位,主次分明,浑然一体。《事略》共有附传六篇,介绍了10人的事迹。即卷二阿朮祖速不台、父兀良合歹,卷三月吕禄那演祖博尔朮,月赤察儿曾大父博尔忽、大父脱欢、父失烈门,卷四完泽祖土薛、父线真,答剌罕曾祖启昔礼、祖博理察。各篇附传或长或短,不拘一格。长者如速不台和兀良合歹二人的传记,逾1300字;短者仅百字左右,如卷三《太师淇阳忠武王(月赤察儿)》附传,仅百字左右。全文如下:“王曾大父博尔忽,自太祖早年已见神圣,委心臣事,大业肇基,身余百战,竟薨于敌。是时官制简古,止为第一千户。大父脱欢,嗣父官,佐宪宗,四征不庭,日辟土疆。父失烈门,恒镇徼外,后征六诏,怀服诸蛮,遘疾薨于军。”[5]卷三,43-44这段文字记述传主月赤察儿曾大父博尔忽、大父脱欢、父失烈门三人事迹。文字虽少,却将一家几代人的功业合盘托出,可谓简明扼要,画龙点睛。
第四,采用自注方式,作为对正文的补充。《事略》除了注明材料来源外,还多处采用自注,补充正文。
自注内容颇为广泛,有补充事件者,如卷一《太师鲁国公武王(木华黎)》在“皇子槊赤等分三道徇略赵、晋及齐、鲁,既还,军于大口”之后,又引张匡衍撰《行录》约二百余字,以小字附于文后,详述战事细节。复如卷一三《内翰李文正公(冶)》,在李冶论“文章有不当为者五”之后,附注云:“公著述有《文集》四十卷,《壁书丛削》十卷,《泛说》四十卷,《古今黈》四十卷,《侧圆海镜》十二卷,《益古衍段》三卷,其他杂书又十余卷”。[5]263如此,既深化了李冶有关文章不可以苟作、徇物、欺心、蛊俗、示子孙的观点,强调其著述原则,又使人了解了其学术成果大旨和基本面貌。
有罗列不同记载,以示存疑者,如卷一《太师鲁国公武王(木华黎)》正文引元永贞撰《世家》,记木华黎自中都南攻遂城及蠡州诸城事,但与姚燧撰《招抚使王兴秀碑》和《按察使赵瑨碑》所记颇有差异。更奇怪的是,同为姚燧撰的两通碑文,记载亦相抵牾。苏天爵于是引《王兴秀碑》和《赵瑨碑》二碑约五百字,附于文后,并加按语云:“二碑皆姚公撰,所载蠡州事不同若此”。[5]卷一,5从中可见苏天爵治史态度之严谨,方法之灵活。
有补充人物者,如卷八《内翰窦文正公(默)》引《墓志》,文中涉及一被称做“李状元”的人物,为了使读者对此人有更多了解,又引《杨文宪公文集》附于正文后,详述李状元真实姓名、籍贯、学行、游历诸事。另外,前文所述之附传,皆属此类。
[1]苏天爵.滋溪文稿[M].北京:中华书局,1997.
[2]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9.
[3]萧启庆.元代史新探[M].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3.
[4]姚景安.苏天爵及其元朝名臣事略[J].文献,1989(3):103-113.
[5]苏天爵.元朝名臣事略[M].北京:中华书局,1996.
[6]穆德全.元代石家庄史学家苏天爵在历史文献学上的贡献[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84(4):49-58.
[7]赵汸.东山存稿第408册[M].影印文津阁四库全书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8]刘知几.史通[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