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集团:政治发展的社会基础
2013-02-15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发展比较研究课题组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发展比较研究”课题组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北京 100028)
政治发展有深刻的经济社会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社会基础的发展变化与政治上层建筑发展变化之间存在着决定和反作用的关系。这种相互作用的历史进程在政治上的表现,即是政治发展。
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概念是分析政治发展的经济社会基础的主要概念工具,政治学研究曾由此得出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在既有理论成果基础上,继续探索政治发展规律的目标和任务之一是,发现经济社会基础与政治上层建筑之间相互作用的主要机制和阶段性特征。对亚洲国家(地区)政治发展进程的经验性研究和比较分析[1]发现,从中观层面来看,在这些国家的政治发展进程中,一种具有相似特性的社会群体即新社会集团在发挥着政治发展动力的作用,其形成和政治成长进程与政治发展的阶段和面貌有着直接而紧密的关系。
一、阶级分析解释了政治发展的根源和方向
阶级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心概念。马克思主义剥离社会现象的复杂表象,将生产资料的占有和支配作为阶级的划分标志,建立了阶级概念,即“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2]。
马克思主义以阶级概念分析人类历史发展过程,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以阶级概念为核心解释了人类社会的经济社会秩序及政治发展进程。马克思主义认为,“每一个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3]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阶级之间的利益矛盾在性质和形式上不断发展变化,推动人类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相应发展。阶级社会形态的转换是在新的生产方式中居统治地位的阶级获得了政治统治地位的结果。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将走向无产阶级专政,即通过多数人对少数人专政,创造没有剥削、没有贫困的社会主义社会[4],经过此社会形态,人类将最终进入无阶级社会。
阶级分析揭示了人类社会政治进程的根源和方向。阶级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概念,它摒弃了众多次要因素,将纷繁复杂的社会政治现象归结到生产方式、归结到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发现了生产方式与政治秩序的内在联系,揭示了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变化将导致政治上层建筑的变化发展,经济基础对包括政治在内的上层建筑具有决定性作用,人类经历的主要社会形态是不同生产力条件与相应政治秩序和政治结构的统一。
进一步研究政治发展现象,需要在历史唯物主义阐明的政治发展根源和方向基础上,解释根本因素在其他因素作用下的各种演化机制。相比其他一些社会科学学科对研究对象的认识深度,政治学关于政治发展的认识较为粗略,尚有诸多未揭开的“黑匣子”。例如,同一种社会形态下不同国家具有不同政治权力结构并发生变化的原因;新生产方式中的社会群体成为推动政治发展力量的条件、主要阶段和形式;其他的经济社会因素和已有的政治力量在政治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等问题,都需要政治发展研究深入思考和探究。
二、阶层分析解释了政治发展的多样性
马克斯·韦伯以来的社会学使用内涵相对阶级来说更为丰富的阶层概念,通过多因素的综合测量和评估各层次群体的状况,反映出社会流动和社会结构变动的状况,及其与政治发展的关联性。
阶层的内涵有两种界定:一种是指不同的经济、政治、社会身份的群体,它不同于马克思主义以生产关系界定的阶级概念,认为阶层起源于人们的“市场状态”不同,具有相似生活方式和社会声望的群体即为同一阶层;另一种是对阶级概念的细化。两种界定有所区别,但都不是单纯从生产关系角度关注不同社会群体的差别,因此两种阶层概念对社会群体的划分结果往往相似。
阶层概念,是综合多种因素的分析工具,可以多方位的展现经济社会矛盾的多样性。依据阶层概念,按照财产收入水平、职业类别、技能水平、社会声望等多元标准划分的社会群体,群体规模较小,群体内部的相似性较高,有利于使用调查统计和数理分析等研究工具,得出不同社会群体的生产和生活状态、社会政治态度和行为等多方面状况,发现不同阶层内部的历时变化和相互差异。
阶层分析,通过较细致观察,发现具体阶层的来源、形成、态度、行为与政治变迁存在联系。例如:观察财产收入水平相同群体的来源和去向,发现处于下层收入水平的人向上层收入水平群体的进入是阶层分解的一种途径,可以缓解阶层冲突,有利于现有政治秩序稳定;但是,社会群体的“社会集群(social collectivities)”行为倾向,即把资源和机会的获得局限于有特别资格的人的范围之内以达到自身报酬的最大化[5],则限制了代际和代内的社会流动,固化了社会结构,提升了阶层认同[6]。按照就业行业和地域划分社会群体,发现从农业向工业、农村向城市的社会流动对现有的经济社会管理方式、政府能力和政治秩序形成挑战。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需要政治协调和集中统一处理的经济社会事务剧增,政府雇员和其他从事公共事务的群体猛增,形成了新的阶层。这个阶层对于法制的实施和形成基于法治的民主制度,具有核心作用[7]。处于同一生产关系地位,但因就业技能差异而产生的不同阶层,基于不同的经济利益机会对维护现有经济秩序的政府政策、政治制度等,可能持正面、负面、激烈抗击等不同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8]。摆脱拮据进入相对富足生活水平的中等阶层,在政治心态上不再注重物质利益议题,呈现阶级利益矛盾弱化的后物质主义倾向[9]。对不同社会中相似阶层的比较发现,历史文化因素对于阶层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方式具有明显的塑造作用。
阶层分析长于多方位地细致观察社会群体,反映社会矛盾的多样性,有助于理解政治发展进程和结果多样性。阶层分析的优势,使得一些研究者以阶层分析否定阶级概念和阶级分析方法。他们认为阶层分析的结论更符合现实,而难以理解阶层分析和阶级分析所得的不同结论,在不同程度上质疑甚至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
事实上,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主要功能是解释人类历史宏观进程,为此阶级概念的抽象层次较高,需要去除诸多因素而抓住了生产资料的占有和分配关系这一要素。社会现象是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的综合表现,解释某一特定阶段或时期政治发展的具体原因和过程,要求使用单一的阶级分析予以全面解答是违背逻辑的。但是,“市场状态”的客观性不能否定剥削关系的存在;社会属性不平等的人有自然根源但不能掩饰其经济根源;阶层分析研究的许多社会因素甚至文化因素从历史长期看有其经济根源,阶级分析也强调依据生产关系地位而形成阶级意识和行动需要诸多前提。人类生产生活处于复杂的社会关系当中,因此阶级和阶层分析的合理关系是相互补充、相互深化。
三、利益集团分析了西方民主制度的多元社会基础
利益集团概念,以国家和社会两分为前提,将社会成员区分为直接掌握政治权力的政治职业者和不掌握政治权力的社会群体,观察社会群体表达和维护自己利益的组织和方式,及其通过政治职业者对政策和政治制度变动的实际影响。利益集团概念,以相同利益和共同行动为标准划分社会群体,认为处于不同经济社会地位的群体,只要采取共同行动维护自己利益,建立不以掌握政权为目标而“致力于影响国家政策方向的组织”,即为利益集团。
利益集团的政治理论来自于对美国政治实践的观察。尽管欧洲是工业化的发源地,行业和职业的分化孕育出了各种行会、商会、协会等组织,但正如托克维尔的观察:“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比美国更加成功地把协会的原则适用于实现众多的目标。”[10]利益集团组织成为社会群体影响政治的主要形式,最早出现于19世纪的美国。基于对美国政治的观察,美国政治学者提出了利益集团的概念,他们认为:社会就是各种集团的组合,集团是政治的“原材料”,政治过程就是集团间相互作用的结果[11];利益集团通过调整内部的成员关系和外部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形成并引导参与者的态度和行为,这样的政治集团在社会迅速变化的时期,有利于社会稳定[12]。当利益集团能够越来越多的出现,形成相互博弈规则的时候,民主就产生了。
利益集团概念的提出是政治学的一个突破性成果。利益集团概念的两个特点使其更适合政治学研究的任务。一是以是否争夺或直接掌握政权为标准区分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利益集团概念聚焦于社会成员如何影响政治的问题,通过观察社会成员如何形成组织和共同行动,促使政府政策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揭示国家政府与各社会群体的关系。二是对利益集团组织不作差异性和等级方面的区分。利益集团概念以泛化的利益和共同行动为核心内涵,涵盖不同性质和能力的非政治性组织。利益集团理论秉持政治空间论,认为各种利益组织都能凭借自身资源影响政府,影响效果取决于能否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在相互博弈中实现自己的要求。利益集团概念及其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对传统西方民主制度如选举制、政党制等不能落实社会成员平等权利的质疑,完成了西方民主理论的完整理论逻辑。
利益集团概念对政治实践也产生了实际影响。西方学者运用利益集团概念,在分析美欧国家政治现象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果,得到相当广泛的接受和认同,在政治实践中促进和指导了社会群体的利益集团化。20世纪70年代以来,利益集团组织在经济发达国家获得了快速发展,多元主义利益集团政治[13]似乎在普遍出现。这一政治现实显著提升了利益集团理论的说服力和影响力,提升了利益集团概念的学术地位,使其成为西方政治学的主要概念,并被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所使用。
基于分析西方政治现象的成功,许多西方学者使用利益集团概念分析发展中国家政治,不是为了丰富和修正利益集团政治理论,而是把现有理论结论作为分析的预设前提,即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路径就是通过允许和鼓励建立多元的利益集团组织,形成利益集团政治,最终实现民主化。西方学者虽然认识到,利益集团政治有个别利益优于共同利益的内在倾向和现实贻害[14],但仍然只强调利益集团间的相互作用和竞争可以满足社会的多元要求,利益集团政治能够弥补选举制、代议制、政党制等民主制度之不足,是反映民意、提升民主程度的主要措施;以这一待检验理论指导发展中国家促进利益集团组织的规范和发展,以建立现代民主制度[15]。
利益集团理论为西方国家的国际政治战略提供了理论基础,而走上这一民主化道路的发展中国家,得到的结果却是南橘北枳。究其原因在于,利益集团概念作为政治发展研究的工具存在天然缺陷。
一则,弱区分性的利益集团概念,不利于反映政治权力结构变化的社会基础。不同社会群体与政权的关系,是国家政权性质的核心问题。利益集团概念不标明各种利益集团组织内部和组织之间的差异性,仅把利益集团作为社会组织区分于政府组织,却不区分不同利益集团组织与政权的不同关系,如有的组织是政权的核心基础、有的是政权的一般基础,有的是难以影响政权的边缘化社会组织。利益集团理论虽承认在实际政治中,不同利益集团组织在性质和政策影响能力上存在巨大差别,却未对概念和理论作切实的丰富和修正。这是因为将所有利益集团组织都视为国家政权的社会基础,可以凸现国家和政府在调和社会矛盾过程中的“中立性”,有助于展现民主制度对各种利益主张的“包容和满足”,从而模糊国家阶级统治的性质。在分析国家政治权力结构变迁时,如果不突破利益集团概念的局限性,就很难反映和解释因实际政治影响力不同而存在的政治结构及其社会基础,不能反映不同国家政权性质、不同民主制度之间的实际差别,也就不能正确说明政治发展研究的核心问题。
二则,利益集团理论对于利益集团与民主制度形成的历史分析不够充分。允许社会成员成立保护自己利益的组织,是否就能自然促成一个非民主国家走向民主?对此,利益集团理论并未深入分析,也没有做出恰当的有说服力的解答。
历史和现实的很多案例表明,促进利益集团组织的发展,并不必然能为建立民主制度建立提供动力和基础。利益集团多元化往往可能是政权治理能力低下的表现,不仅无法促进民主制度的建立,而且很可能导致政治混乱、社会动荡、甚至是国家崩溃。许多非民主国家经历政治动荡,推翻原有政权而掌权的新利益集团往往仍然保持非民主制度,而不与其他利益集团共享权力,有的国家即使采用了民主制度形式,也没有实现民主政治的实质。在观察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的前景和途径时,使用利益集团概念分析必须慎重。
四、新社会集团概念的现实依据
政治发展,是政治权力结构的变化和重建。观察不同国家政治发展过程,可以发现,政治发展进程无论长期还是短期,暴力还是和平,无论变化的直接动因何在,新的政治力量和新的政治格局能够改变原有政治权力结构,一定有其经济社会基础作为支撑。这一经济社会基础的现实载体就是新的经济关系、新的社会关系的产物——新社会集团。
政治发展进程的面貌是新社会集团形成和成长过程在政治上的表现。如果没有新社会集团形成和发展,即使原有统治集团被推翻和替代,也无非是人事性的变化,政治制度的实质性变化和发展难以完成。在掌握政治权力的政治力量主动地自上而下改变政治制度的情况下,如果变革没能导致新社会集团的生成,新制度也将无法保持长期、稳固地运行。中国历史上的王朝更迭大多是人事性的变化,而不是政治权力结构的变化;越南和菲律宾的政治变化,到目前为止尚缺少新社会集团的基础,并未发生政治权力结构的实质性变化。
新社会集团,来自于原有社会群体的转化或分化。从不同国家的政治实践来看,在政治发展中曾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群体,通常都是异质社会群体的复合,受到多种经济社会矛盾的综合作用。其中包括:(1)依据阶级分野而形成,如组织起来的工人、资本家等。例如通过“十月革命”推翻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建立了无产阶级政权的就是组织起来的俄罗斯工人阶级和贫农;韩国威权体制的终结是威权时期新生的财阀和工人联合推翻军人政权。(2)依据阶层分野而出现,如新兴资本家、军人、中等收入群体等。例如韩国和印尼的威权体制都是军人掌握政权,泰国正在发生的政治转型是从事新兴产业的资本家与农民结合起来,向传统产业资本家、军队、城市中间阶层等争取政权的过程。(3)传统的宗教、种族、地区性群体的新发展。例如台湾地区的民主化是本土的中小企业家、新城市中间阶层和农民联合起来,形成与外省籍军人、公职人员、教师等群体分享政权的政治格局的过程;通过“伊斯兰革命”推翻巴列维王朝的是宗教领袖领导的什叶派穆斯林,建立伊斯兰宗法和西方民主政治形式结合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新社会集团概念,来自于对政治发展现象的观察归纳,可与阶级、阶层、利益集团等概念相互配合。在较长历史时期的宏观视野下,特别是社会形态变迁问题,以阶级概念分析是适宜的。在跟踪现实形势变化的微观视野下,以阶层和利益集团概念分析是有利的。在观察政治发展的具体途径和阶段的中观视野下,新社会集团分析是适用的。
五、新社会集团的形成要素
新社会集团,是政治发展进程中经济社会基础变化的社会载体,是以新的经济关系为基础、以某种社会关系作为粘结剂而结成的、具有共同政治立场和目标、能够采取共同政治行动的大型社会聚合体。其形成要素包括以下方面:
(一)新的经济关系是基础
新的经济关系,是新社会集团形成的基础条件。新社会集团的出现有经济前提,即处于新的经济关系中的“新”社会群体。新社会群体的来源有两种方式,一是生产力的发展导致新社会群体的出现。社会生产力的自然发展或者外部输入,使一个社会产生新的经济分工,出现能够容纳大量社会成员的新的经济领域和行业;或者使某些产业和行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和重要性有大幅提升,改变了从事这些经济活动的社会群体的经济地位,提高了他们的经济能力。二是生产关系的变化、利益分配关系的变化,也可能促使新社会群体的出现。
(二)能够粘结社会群体的社会关系
随着经济关系变化而生成的自在的新社会群体,最终会形成什么样的社会集团,取决于聚合社会群体的粘结剂。不同国情下的粘结剂不同,例如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相同地位、在市场关系中所处相同地位、相同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身份、生活地域、民族和宗教信仰等。具有相似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国家,因粘结剂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新社会集团。有的国家形成了以阶级关系聚合的新社会集团:工薪劳动者集团、农民集团与资本家集团,例如英法等欧洲国家;在有的国家,以行业、产业聚合的社会集团的普遍性远远超过了阶级性集团,例如日本;在有的国家,以地域、民族、宗教等传统社会关系聚合的社会集团,在新的生产关系下没有衰败,反而获得新的发展,例如韩国、中国台湾,在美欧等国家地域和宗教的粘结作用也仍在发挥作用。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新社会集团仍在形成过程之中。从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现实看,相对而言,能适应新社会群体的传统社会关系的粘结作用似乎更好,经过调适的地域、民族和宗教因素往往能促使新社会集团更快更紧密地形成。
(三)具备思想共识和行动能力
共同的思想观念和统一行动,是新社会集团形成的标志。思想共识的产生,是一个社会群体选择的过程。思想共识的基础是群体的某种共同利益。内部或外部力量依据社会群体的某种共同利益,形成基于共同利益诉求的论述和更广范围的思想认识,以建构和强化社会群体对共同利益的意识。获得社会群体认同的思想观念,可能是对于新生产力、新生产关系中共同利益的论述,也可能是对地区、民族、宗教等传统共同利益的新论述和新认识。
能否采取和保持一致行动是新社会集团形成和独立存在的重要标志。内部联系机制是一致行动的基础,它可以是专门的组织机制如各种协会、俱乐部等;也可以依托于现有的其他联系机制,如生产经营、社区生活、宗教和文化娱乐活动等。内部联系机制的功能在平时是聚合群体、促进共识,面临重大政治事件时则是动员群体采取一致行动。
(四)达到一定规模
新社会集团是大型的社会聚合体。不同于利益集团概念关注能否影响政策,新社会集团概念更关注能否推进政治发展。唯有达到一定规模的社会组织,才会对政治进程具有意义。
在规模要求的前提下,新社会集团往往是多元社会群体的聚合,可以涵盖不同的产业、行业、职业群体,可以是不同地域、民族群体的综合,也可以跨越阶级和阶层,但是较难跨越宗教分野。新社会集团概念注意到社会成员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即社会成员处在多种社会关系当中,无论是否有一个专门代表自己特殊利益的组织,他们在政治态度和政治行动上,可能更倾向于认同自己所处的某种社会关系,对其具有更强烈的归属感,往往首先接受这种社会关系的政治动员。社会成员可能利用多种社会关系维护自己的利益,但在面临重大政治选择时,则会较稳定地认同并跟随某种社会关系聚合的社会群体的主张和行动。社会成员的社会集团归属,应以此种态度和行为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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