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现场讲国法
2013-01-31通讯员詹长松
□特约记者 张 涛 通讯员 詹长松
“轰隆隆……”随着铲车铲斗的上下挥动,一栋刚刚建成的房屋轰然倒塌,很快被夷为平地。这是3月21日,焦作市解放区王褚办事处拆除违章建筑的一幕。
“土地是国家的,私自在耕地上建房是不允许的,情况严重的,还将构成刑事犯罪。”当日9时许,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解放分局局长原凤翔向拆违现场警戒线外围观的群众讲起了有关土地的法律。
王褚办事处的小北张村、灵泉陂村、后庄村、郭村划入解放区工业园区后,有些村民抱着多获补偿的心理,开始了私搭乱建。“有些更是直接在耕地上开始建房。”王褚国土资源所所长张立明说,“这次强制拆除的违章建筑,都是多次劝说并下达停工通知书无果,经过解放区土地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的。”
在小北张村的拆违现场,由于受到违法占地户家族人员的阻挠,行动一度暂停。面对情绪激动的群众,原凤翔局长现场说法:“这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不仅浪费你们的钱财,还增加了政府的执法成本。但你们擅自在耕地上违法建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国家的法律,多次劝说、多次下达停建通知,你们不理睬,只能强制拆除。”
在灵泉陂村的拆违现场,违法占地户将机动车堵在路上,试图阻止铲车进入拆除现场。执法人员和村民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将围墙推倒,村民答应在3日内自行将房屋拆除。针对灵泉陂村灵泉家禽孵化养殖合作社用地手续不全的情况,原凤翔说:“根据2007年国土资源部220号文件精神,允许村民在耕地内搞养殖,但要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你现在的情况是不能硬化地面,不能有固定建筑物,手续要抓紧办理齐备。”一席话,说得该合作社负责人白玉玲频频点头。
据统计,此次拆除违法占地的违章建筑,由区政府组织国土、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和王褚街道办事处联合行动,出动人员近百人,共拆除违章建筑3处800余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