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战略选择
2013-01-31曾寅初
曾寅初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市100872)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核心环节,全国近70%的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流通,在保障城市居民农产品供给、繁荣城乡农产品市场、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成为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调查,2011年末,全国供销系统共有农产品批发市场889家,年交易额2553.2亿元,约占同期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和交易总额的20%。面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农产品消费需求和农业生产方式的变化,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面临着许多新机遇和挑战。2012年2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了《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鲜活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指导意见》(供销经字〔2012〕18号),明确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作为供销系统农产品流通工作的重要任务。[2]因此,如何根据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面临的问题和供销系统所具有的独特优势,选择合适的发展战略,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本文的目的是全面分析我国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面临的挑战,根据供销系统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明确我国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战略定位与目标定位,提出我国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战略。
一、发展优势分析
我国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所具有的优势,与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所处的发展阶段、供销系统本身的组织特征以及供销系统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格局密切相关。
1.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后发优势
后发优势是指相对于行业的先进入企业而言,后进入者由于较晚进入行业而获得先动企业所不具有的竞争优势,通过观察先动者的行动及效果来减少自身面临的不确定性而采取相应行动,可以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最终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3]
由于历史的原因,供销系统错过了20世纪90年代前期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急剧发展的高潮时期,直到2007年以后才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4]从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投资需求和近期扩张计划的调查结果来看,结合全国各地供销社近年来迅速发展的良好形势,从投资需求来看,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扩建需求比例最高,达到23.85%,基地建设需求比例达到9.45%,新建需求比例4.84%。从扩张计划来看,在有投资计划的批发市场中,计划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占比最高,达到21.05%;计划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占比47.19%。因此,可以预期开始于2007年的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迅速增长的趋势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具有后发优势。
首先,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总结现有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中的经验教训,根据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国情,在市场基础设施和设备、市场经营管理模式上采用高水平和高起点,降低批发市场建成后再进行升级改造等所带来的“沉没成本”损失。
其次,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可以充分分析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的基本格局,结合供销社的优势,找出目前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相对薄弱环节,根据差异性的原则,制定合理的发展战略,从而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2.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组织优势
供销社是一个遍布全国的政府行政组织,这是目前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资兴办主体中最具有特殊性的特色,供销社自身所具有的组织优势可以转化为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组织优势。[5]
第一,供销系统组织的存在,使得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实现网络化上具有天然的优势。全国和各级供销社组织可以成为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化极为重要的组织协调力量,促进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的形成,并保障这个网络的有效运行。[6]
第二,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具有国有资产的优势。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资属于国有资产,供销系统在土地取得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同时,国有资产的背景也可以为保障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功能的发挥提供有利的基础。
第三,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具有一定的资本支持优势。供销系统在获取国家相关财政支持政策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同时供销社系统可以通过内部资金的调节以及合理的资本运作,形成强大的资本支持,促进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
第四,供销系统具有强大的信誉优势和潜在的品牌优势。信用是农产品流通中非常重要的宝贵财富,特别是在农产品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时期,良好的信誉对于农产品市场流通具有重要的作用。供销社作为国家的政府部门,在长期经营农产品流通中形成的信誉,对于经营名特优农产品等对食品质量安全有更高要求的农产品而言,无疑是非常宝贵的资源。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强大的信誉优势可以转化为品牌优势。
第五,供销系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力和农民经纪人队伍。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部门,全国各级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较为紧密的联系。同时,作为农民经纪人的主要管理部门,全国各级供销社大多建立了农民经纪人协会的网络队伍。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队伍纳入到农产品批发市场特别是产地市场的建设,将成为供销社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十分重要的协助支撑力量。
最后,供销系统的传统业务之一就是农产品收购,在农产品流通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同时培养和储备一大批相应的人才资源,这也会成为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重要优势。
3.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有基础优势
经过30多年的发展,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形成了一个遍布全国的体系。虽然从数量上看,占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比重还不大,但是仔细分析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格局,从差异性的原则出发,还是可以发现目前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现有基础具有如下的优势。
第一,具有网络分布广且较为合理的显著优势。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虽然不算多,但是分布面广且具有区域均等化的特点。供销系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遍及28个省市自治区,覆盖省级区域90%。在省份之间,供销系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各省区数量分布较为均衡,分布数量基本与各省的经济发展和人口数量相匹配;在省区内部,供销系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省会外围区域都有合理分布。同时,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全国六横六纵的交通节点上基本都有分布。这样的分布特征,为供销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合理调节农产品流通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第二,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产地市场上有优势。2011年全国供销系统有产地市场511家,实现交易量2.57亿吨,交易额达856.85亿元;有销地市场378家,实现交易总量4882万吨,交易额达1696.39亿元。这充分体现了产地市场数量较多的优势。从地区分布来看,供销系统在我国各主要农产品优势产区,如蔬菜优势产区、茶叶产区、水产品产区、水果产区、粮油优势产区等建有产地市场。供销系统的产地批发市场体系,为连接农民专业合作社、保证农民的农产品销售、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很好的保障,也为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产地市场的优势。
第三,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二、三线城市市场上占有一定的优势。根据2011年的数据,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交易额特大的一线城市销地市场不多,但是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有466家,占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亿元以上1031家的45%,这一比例显著高于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占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20%的比重。这说明,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二、三线城市的批发市场中占有一定的优势。
第四,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果品、茶叶和名特优产品交易等方面占有一定的优势。根据2011年的统计,从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量可以看出,蔬菜类占比最高,为39.27%,水果类和粮油副食类分别占比20.42%和15.45%,蔬菜批发市场已成为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体。但是,具体到农产品种类的分析,供销系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中果品、茶叶等产品在总交易额中的份额较高,在这些产品中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可能已经成为主渠道。另外,凭借着供销社的信誉优势,许多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开设了名特优农产品专区,使得名特优农产品交易成为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一个潜在优势。
二、发展取向定位
1.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面临的挑战
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至今为止的发展,可以说是处在一个缺乏统一规划指导的无序发展状态。除了从批发市场的股份构成中能够判断出市场属于供销系统之外,在市场的基础设施、运行模式、市场功能等方面与其他农产品批发市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供销社没有对其所属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赋予区别于一般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明确定位。
在构建我国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过程中,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到底要占据什么样的地位?要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目前已经到了必须明确定位的关键时刻。只有方向明确了,才能引导整个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朝着大家期待的目标顺利发展。
第一,如何及时而全面地满足农产品消费者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饮食消费结构的优化,城市居民对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安全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及时、全面、高效地适应农产品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做好农产品的城市供给保障工作,无疑是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所面临的重要挑战。
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经济社会环境下,所谓及时而全面地保障城市供给,绝不仅仅是提供足够数量农产品的问题,还必须提供种类足够丰富的农产品,满足消费者消费多样性和可选择性的问题,更为重要是如何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全体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加剧了人们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担忧。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该在加强食品安全控制方面有所作为,主动去适应农产品消费者的需求变化。
第二,如何满足国家农产品市场与价格调控的需要。随着我国农产品供求关系由长期紧缺转变为部分产品在丰年存在结构性过剩,也随着我国农业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影响我国农产品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造成一些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幅度加大。[7]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我国农产品流通的核心环节,是农产品价格形成中心,也是农产品价格信息的汇聚中心。但是,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企业性质,决定了目前我国政府在利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来调控市场和价格方面一直缺少可用的“抓手”。作为以国有资产为特征的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满足政府农产品市场和价格调控需要面前,应该是责无旁贷。
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在重视企业盈利性的同时,重视市场的公益性。[8]为了稳定物价,尤其是稳定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的“菜篮子”价格,国家会相机抉择采取各种各样的市场调控和价格调控措施。这可能给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参与主体经销商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和政策风险,有可能使经销商更加注重短期购销盈利,助推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导致批发市场的价格形成功能无法有效发挥。如何在保证市场经济机制在农产品批发市场有效作用的前提条件下,通过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为政府进行农产品市场和价格的调控提供得力的“抓手”,将是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所面临的又一个重要挑战。
第三,如何更好地连接与服务“三农”带动农民增收。农产品批发市场,特别是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产品生产者联系紧密,具有保障农产品顺利销售、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目前,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从数量上看以产地市场为主,已经在全国主要农产品的优势产区构建了一个初步的市场体系,“服务三农”和带动农民增收的功能得到了初步体现。但是,目前农产品局部“卖难”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流通环节成本过高而农民所得过低的流通价差格局则更是普遍存在,[9]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在连接和服务“三农”、带动农民增收方面仍然大有可为。
我国农业小规模生产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农产品进入大市场之前必须经过集货这一重要环节。在小规模生产的格局下,农产品产后入市之前的分级、包装和产地准出的检验检疫以及调节产地供应量的共用性仓储设施等集货环节的重要工作和设施,都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目前对此类公共产品的投资和供给不足,严重影响了农产品流通整体的现代化建设,也制约着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作为以国有资产为重要特征的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该通过制度和机制创新,探讨以国有资产企业为核心的将企业功能和公益功能合理结合的运行新模式,如何在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发展的同时,实现农业小规模生产下集货环节的公益功能,保障产地农产品的顺利销售,促进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
第四,如何推动以致引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行业发展。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体系需要现代化的市场基础设施和设备,也必须依靠现代化的经营管理。在我国商品流通的各个领域中,农产品流通的相对落后已经成为制约整体现代化的重要“短板”,而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中,无论是基础设施和设备,还是经营管理水平都相对落后。因此,如何较快地改善批发市场的设施和设备,提高批发市场的经营管理水平,是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10]
就目前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总体规模来看,适当地扩大总体规模势所必然。但是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容量基本饱和的情况下,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模扩张必然面临着同行的激烈竞争。如何在激烈的同行竞争中,发展壮大系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总体规模,是近期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无可回避的重要挑战。
2.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战略取向
为了迎接和应对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在制定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战略时,应该注意以下战略取向。
第一,我国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战略,必须要符合我国的国情,强调前瞻性和现实性相结合的原则。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必须充分考虑我国农产品流通中的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大流通衔接中存在矛盾的基本国情。既要有前瞻性,认真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先进经验,尊重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又必须考虑到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产品零售方式的现实国情以及供销系统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基础。
第二,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必须发挥国资优势,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强调公益性和盈利性相结合的原则。供销系统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充分发挥自己作为国有资产的特殊性,强调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供应、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产品价格稳定和食品安全、维护健康的市场交易秩序。也就是说,要把公益性作为供销系统农产品发展的重要特色。同时,在公益性作用和服务充分确保的前提下,兼顾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企业的盈利性,实现公益性和盈利性的合理结合,以保障农产品批发市场自身的健康发展。
第三,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必须重视发挥组织优势,强调网络作用和系统功能。供销社作为一个覆盖全国的系统组织,在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时,应该重视发挥组织优势,尽可能地将全系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组成网络,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统一平台的建设,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间的联系,重视利用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网络联盟,发挥供销社的联合合作优势,强调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系统功能。
第四,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必须重视现有市场的优势环节和主导领域,强调差异化发展原则。[11]在现有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增长基本趋于饱和的情况下,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并不是要通过大批新建市场,从而加剧目前已经相当激烈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间的同行竞争,而是要根据现有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特色,关注与其他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差异性,重点选择果品、茶叶、蔬菜等特色产品,重视供销系统产地市场发展的优势,结合供销系统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的雄厚基础,以农产品产地供货作为关键环节,争取做大做强一个关键控制环节,从而起到主导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作用。
因此,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总体目标可以确定为,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模扩张和产地集配服务中心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功能的提升和市场经营模式的创新,构建与经济发展和城乡农产品流通相适应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体系。
三、发展战略选择
根据以上的发展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应该采取以下的发展战略。
1.以联合合作为基础的网络化发展战略
在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时,供销社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优势,实施以联合合作为基础的网络化发展战略。能否形成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网络体系,能否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体系实现市场之间的共赢,能否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网络体系为政府的农产品流通调节提供长效机制,对于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在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中,必须注重发挥供销社的组织优势和资本优势,从组建松散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联盟开始,坚定不移地实施网络化发展战略。
第一,组建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联盟。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该尽快着手批发市场联盟的组建工作。根据现有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最大的57家(交易额10亿元以上)市场占了全部市场交易额的近一半(48.7%)的现实,可以考虑以这57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成员,建立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骨干联盟。为了保障组建的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骨干联盟能够真正运行,并发挥应有的作用,机制保障和组织保障必不可少。在组建联盟的同时,应该商议制定联盟协调运行的有效机制,同时建立保障联盟有效运转的相应组织。
第二,搭建统一的综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在组建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骨干联盟的基础上,应该根据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共同需求,通过总社牵头,各地方供销社以及批发市场参与的方式,搭建系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共同使用的综合信息平台。将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管理、电子结算、信息收集和报送等主要环节纳入到统一的电子信息平台中,并在总社成立综合的电子信息平台管理服务中心,以促进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网络化。在统一信息平台硬件建设的同时,探索总结出平台有效的运行机制,保障统一平台切实发挥作用,为全系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带来利益。
第三,组建批发市场农产品物流的统一管理机构。在建立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联盟的基础上,应该强化系统内批发市场共用物流平台的建设,根据农产品购销商普遍采用第三方物流的特征,组建供销系统统一的物流管理机构,引导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采用共用的物流平台,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第四,探索实体经营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运行模式。随着供销系统批发市场网络化的进展,在统一的综合信息化平台运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探索实体批发市场经营和基于统一信息平台的网络虚拟经营相结合的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运行新模式。
第五,加强供销系统内批发市场之间的资本联系。为了增强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供销社应该充分利用资本的实力,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加强不同层次、不同分属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间的资本结合,以资本整合为重要的纽带,以共同的利益诉求为动力,加速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间网络体系的形成,为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的有效运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六,加强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共有品牌建设。在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形成的基础上,争取建立并推广使用共有的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品牌,并逐步将这一品牌打造成全国著名品牌。
2.以发挥优势为原则的差异化发展战略
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要充分发挥供销社产地市场数量多而分布面广、供销社投资属于国有资产、供销社紧密连着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供销社具有强大的农民经纪人队伍等优势,通过各种方式,提高供销系统在农产品流通产业链中的供货环节的控制力,通过网络化的力量,形成农产品从产地供货的强大集群,通过提高供货控制力的办法,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提高我国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我国农产品流通的现代化。
第一,积极发展产地市场。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供销社产地市场的建设力度,增加产地市场的数量,提升产地市场的水平,扩大产地市场的覆盖面,为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提高供货环节的控制力创造条件。
第二,组建产地集配货服务中心。供销系统要与农产品产地市场的发展相结合,建设产地各种合作组织共同使用的产地集配货服务中心。产地集配货服务中心作为农民和社员共同使用的公益性设施,主要功能是将农民分散生产、收获的农产品集中在集配货服务中心,根据订单的标准要求,开展相关农产品的种植指导、产品检测、共同挑选、加工、储存、配货及统一结算等,是使小生产适应大流通和产品在产地实现商品化的公益性设施。力争在每一县建设一个集配货服务中心,与已建的“新网工程”农产品设施资源相结合,为供销系统产地市场提高供货能力打下基础。
第三,组建供销系统产地购销商队伍。为了保障产地农民的农产品销售,必须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系,提高农民经纪人组织化程度。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进入供销系统的产地市场,提高流通合作组织入市率,力争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地农民经纪人组织成为产地集配货服务中心的主体和供销系统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最重要的购销商。
第四,继续推进名特优农产品销售网络建设。充分利用供销社的信誉优势,结合产地市场的建设,在主要农产品优势产区的产地市场开设名特优农产品展销展示专区或中心。在此基础上,通过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网络化,形成供销系统名特优农产品的销售网络,使名特优农产品销售成为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别于一般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一个重要特色。
3.以提高影响力为目标的投资扩张战略
与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最终要成为全国农产品流通主渠道的长远目标相比,目前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量太少,同时系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占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份额也太低,说明仅靠现有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难以胜任发展目标所赋予的重大责任。因此,通过投资扩张,在短期内增加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量,成为势所必然。
我国已经进入了快速城市化的历史时期,城市的快速扩张使得许多城市原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环境和交通环境等迅速恶化,全国正处在农产品批发市场搬迁的活跃期。与此同时,全国尚有少部分地区未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这为供销系统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中的投资扩张战略提供了条件。
第一,通过合理规划优化市场布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物流体系发展规划和农产品物流的自身特点,综合考虑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目标消费群体的需求量、产地生产量、商品流向等因素,合理确定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数量及其地区布局。
第二,以产地市场为重点积极投资新建市场。产地市场是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优势,尽管目前供销系统在全国已有511家产地市场,但是与要达到产地市场覆盖率75%的目标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应根据我国农产品优势产区的分布情况,扩大投资,积极推进产地新市场的建设。
第三,一线城市的销地市场应积极探索入股并购的可能性。在一线城市的销地市场,目前供销系统不占优势,除了部分市场涉及搬迁之外,一般不存在新建市场的必要性。因此,为了避免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间的恶性竞争,供销系统一般不宜再在一线城市新建市场,但供销社可以在与原市场经营主体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入股兼并的方式,提高对这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影响力。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并购的方式,实现对这些批发市场的控制权。
第四,二、三线城市的销地市场应以兼并重组为主。在二、三线城市,供销系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具有一定的优势,除了在一些确有需要的市场“空白”城市可以考虑适当新建市场之外,应该以现有市场的兼并重组为主。即对于同属于供销系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该在符合规划、不影响市场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供销系统的组织优势,推动中小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间的兼并重组,增强实力,提升供销系统在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中的影响力和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辐射能力。
4.以健全功能为导向的市场提升战略
由于基础设施和设备相对落后、交易模式原始和管理不规范,造成目前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不健全,特别是公益功能缺乏。因此,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实施以健全功能为导向的市场提升战略,以期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供销系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各方面都有较大的提升,成为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示范者和引领者。
第一,实施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的制度。可以按照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结合现有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状,参照日、韩等国的模式,将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划分为“中央级”、“省市级”批发市场;也可以参照旅游宾馆星级分等的办法,根据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水平,将批发市场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目的在于明确现有各级或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提高重点,有利于激发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自身的发展潜力。
第二,继续加强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基于目前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和设备仍然落后的现实,应该继续把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当做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重要工作,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增加对基础设施和设备的资金投入。供销系统可以根据自身现状和不同市场的特点,制定比国家标准要求更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设备标准,把这个标准作为供销系统新建市场的准入标准以及现有市场在规定时间内需要达到的目标要求。
第三,改善交易方式,提升管理水平。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该改善交易方式,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推广电子统一结算系统,以提升信息收集和发布能力与管理水平;二是积极推进各种对接交易的方式,以稳定购销客户,促进交易规模的扩大;三是改变传统的仅靠“收租”的盈利模式,探索主要依靠提供全方位的市场服务来获取市场盈利的有效商业模式。同时,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应积极制定交易规划等管理规则和规范,引导系统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第四,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功能。针对当前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功能普遍短缺的现实,供销社应该努力发挥自己的组织优势和国有资本的优势,在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功能方面创造出自己的特色。从长远来看,应该使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全国农产品流通的货物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成为农产品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重要节点,成为政府解决农产品短期“买难”和“卖难”问题的有效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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