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移动实验室国标即将实施
2013-01-30施京京
■文/本刊记者 施京京
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布的10项有关移动实验室的国家标准,将于2013年7月3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这10项标准均为首次制定,今后只有遵循标准并获得国家认可的移动实验室,才能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这也将为移动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起到规范和保障的作用。
由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9家单位起草的10项国家推荐性标准为:《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移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移动实验室分类、代号及标记》、《移动实验室内部装饰材料通用技术规范》、《移动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移动实验室仪器设备通用技术规范》、《移动实验室实验舱通用技术规范》、《移动实验室有害废物管理规范》、《移动实验室通用要求》和《移动实验室用温湿度控制系统技术规范》。
助力快速检测
据了解,近年来,环境、食品安全、生物安全、精细农业、检验检疫、海洋科学、特种设备安全以及现场工业,甚至反恐、野战等,都对现场、实时、快速、原位、高可靠等要求的检测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具有移动性能的科学仪器、移动实验室装备、适于移动环境状态下运行的实验方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产业也应运而生,正在不断发展。
目前,移动实验室应用于我国海关、气象、交通、农业、食品安全、环境监测、特种设备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等方面。按照具有移动实验室功能的各类民用特种车辆来统计,我国共有此类车辆2800多辆。移动实验室因为具有较好的移动性能、快速的反应能力,并适合与快速检测分析进行对接,因此在很多场合都有成功应用,例如:在2005年的松花江苯污染事件中,移动实验室在零下32摄氏度的困难环境下,行程1000多公里跟踪沿江监测,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准确数据;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移动实验室紧急赶往灾区监测饮用水和食品安全,防止了次生灾害发生;在日常的农产品检测中,移动实验室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普通实验室不同的是,移动实验室强调了“移动”,其基于移动检测车的各种检测设置,决定了所配备的仪器,对稳定性、快速性、功耗以及体积等方面有较多的特殊要求。目前,移动实验室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瓶颈,有关专家表示,移动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保障能力远不如固定式实验室,有的移动实验室空间小、续航差、洁净度低;由于移动实验室采用的仪器设备都是便携式和试剂盒,虽然检测速度快,但不可避免地存在整体准确度低、数据唯一性差、不确定范围难以保障等缺点;同时,移动实验室的车辆和便携式仪器投入较大,人工和耗材成本较高,应用推广有局限性。此外,由于目前我国的移动实验室都没有经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所出具的检测报告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首批国标出台
为了对移动实验室进行标准化规范,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2010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授权开始制定《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等首批10项移动实验室国家标准。日前发布的10项移动实验室标准涉及相关的术语与定义、移动实验室的分级与分类、移动实验室中仪器、试剂、检测方法等的要求、移动实验室国家认可标准等等。据了解,一些地方的质监系统在配置移动实验室时,已经开始按照实验室认证的标准,将车载仪器的校准、试验环境、减震防腐、配电照明、数据处理及信息传送、人员要求和实验室管理等要素融入其中,进行改进升级。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13年度国家标准拟立项项目进行意见征询,其中涉及5项移动实验室标准。记者从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获悉,已经发布的10项标准只是目前拟推出标准的一部分,随着标准制定工作的深入开展,将有更多相关标准制定并实施。依据这些标准生产、装备的移动实验室样车正在研制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