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中学术管理活动的表征及其发展路径初探
2013-01-30巩莹莹
巩莹莹
(天津科技大学,天津 300222)
高等学校的存在目的即要为国家培养有用的人才,作为人才和知识的加工厂,高校必然要通过学术活动以及学术管理活动,传递知识、教授学生,以达到培育栋梁的目的。在大学教育阶段,人们比以往更加重视知识的改造与更新,人们要想不断的实现知识总量的增加,并不失时机地完成对旧有知识的扬弃,前提是掌握现有的知识体系,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够提高获得知识、改造知识的能力。这意味着教学活动是大学教育阶段无法规避的重要职能之一。大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背负着宣传进步理念、倡导民主精神、普及科学知识的重任,而这一切必须通过对年轻一代乃至对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实施必要的教育方能实现。
一、高等学校中学术管理活动的表征
学术权力是当今国内外高等教育学术管理活动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专家学者依据其学术水平和学术能力,对学术事务和学术活动施加影响和干预的力量,也是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力量。学术权力的运用应以学术自由为前提和基础,要遵循学术管理的特点与规律,要有程序的约束和规制,使它沿着规范性和程序性的轨道运行,以避免学术权力行使过程中的绝对性、无序性和随意性。
把学术权力仅定义为由教师在学术活动中所行使的管理权力,是缺乏说服力的。学术权力是一种从事学术活动人员拥有的权力,并且这种权力需要控制,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来发挥它的作用,这种途径就是学术委员会。高校在赋予学术机构权力的同时应该正确处理好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学术权力已经不仅仅是高校管理人员,教授等的专业人员的权力了,而是学术活动、学术探讨等一系列与学术有关的理论的总称。
学术活动权力的实现必然要通过一定的方法、手段,要保证高校既定标准的贯彻实施,教育有其规律,学术应有自由。但是,在教育行政化的背景下,掌握话语权和决策权的是行政权力而非学术权力。学校章程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学术活动权力的实施与管理,当章程已经规定了行政权力隔离,而且增加了对行政权力问责时,关于学校权力也就实现了分权,学术的力量也就具有了与行政力量博弈的制度。然而学术活动权力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回归于学术活动,这是不可否认的。
学术活动权力以专业知识为基础。高校中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职能的专家学者资源丰富。专业知识作为培养学术活动权力的肥沃土壤必然汲取了众多的专业人士,并且不断吸收着他们的精华。专业学术人员为了做学问,传道授业解惑而来到高校中,成为高校学术机构中的主力。然而随着专业间的细分逐渐不明朗化导致学者间的专业素养也在不断扩大,这就导致学者的素质具有差异化,这必然也将导致学术结构,学术活动权力呈现松散化、自由化等特征。
行政权力具有明确的等级分工结构,然而这在学术活动权力的管理中并不适用。学科间的差异化,专业间的区别化,以及学者专家的术业有专攻都使得学术活动权力不具备明显的等级化特点,所以学术活动权力的结构松散化可以说充斥着学术机构与高校管理的所有方面。
无论何种权力都具有自主性和自由性,权力作为一种意志的体现,是一种社会人员实现目标,达到目的的一种方法途径。学术活动权力由于具有一定的专业性,相较于行政权力,其自主性更高,也更自由。行政权力主要还是规范作用,通过等级命令传达,达到权力的实施,然而学术活动权力的实施则是有着多种形态的。知识的不断膨胀与社会的不断进步都要求着学术权力不能延续行政权力的老路,学者要将注意力集中于专业知识,同时又要加以创造,发挥其自主性,才能使知识更好的融会贯通,更好地为人类社会服务。
二、学术自身的特性限定了我国高校学术管理活动的适用范围
在高等学校里,“高深知识”通常是人们乐此不疲的关注对象,高深知识既有别于普遍的知识,也有别于一般的知识,这意味着它们与大众化的知识有着一定的距离,在任何历史时期,它们都从属于知识系统的“尖端”部分。然而,随着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不断拓展和日益深化,人们探索自然、社会和人本身的“触角”将变得越来越密集,延伸的距离也将越来越远,在这样一种形势下,所引发的学术活动中的两种演化趋势是研究者无论如何也规避不了的:一个是不断细分的研究领域;另一个是将大量的人财物力运用于研究等方面的消耗在持续上升。从17世纪中叶开始,人类所拥有的知识总量在经历了一个半世纪后才翻了一番,但是,在19世纪的一百年里,知识的总量就翻了一番,到了20世纪,知识总量翻一番只用了50年的时间,显然,知识的这种迅猛的增长态势和学者研究领域的细化是不无关系的。此外,我们也能够深切地感受到,近代以前,无论是在东方国家还是在西方国家,堪称“大师”级的学者不乏其人,但是,到了当代,他们却变得寥寥无几,这一现象的出现就是因为知识的极度膨胀和研究活动不断复杂化。
如今的学术研究更多地体现出多元性、灵活性、抽象性、差异性和复杂性等特征,这些特征不论是从主观还是客观上都严重影响了学术活动权力的发展,同时也在影响学术活动权力作为高校内部教育管理体系的核心力。事实上,高等学校作为社会机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运行与发展既需要在学术研究中营造多元性、灵活性、抽象性、差异性和复杂性的氛围,不断帮助学术权力正确发展。早期的大学一般规模都不大,往往实行“教授治校”的制度。蔡元培任校长时期的北京大学,由教授们组成的评议会不仅掌管专业设置、学位授予等学术事务,同时还负责经费预算、机构设置等行政事务。和早期大学不同,今天的大学是一个规模庞大的体系,机构复杂、事务繁多,必然要求有专门负责具体事务的行政人员,教授的管理职责也从治校转为治学。学术与行政走向分化之后,两者间的矛盾也就产生。然而,高等学校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其整体组织结构相当复杂多变,并不是只有学术管理就能够游刃有余地解决其全部的内部与外部矛盾。
三、高校学术活动管理活动发展路径探索
1.加强教授治学的相关组织制度建设
高校的学术权力及行政权力是一种并行的权力关系,在我国现行体制中,行政权力占据了主导的地位,高校的管理者成为了高校理论意义上的“国王”,而在高校的各级管理机构中,权力的核心被各级的管理领导占据,在各个方面,广大高校教师无法参与高校的各级管理,更为严重的是在学术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仍旧是高校的管理者,即便是高校的领导者是学术权威,对于广大教师的意见往往也会视而不见。但是从世界的角度来看,学术权力参与高等学校管理这是由高等学校发展规律所决定的,在世界各地的高校中,学术权力参与高校的管理是普遍的,是高校发展规律的表现。但是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学术权力在高校中开展的不够广泛,这样就造成了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不能并行,同时也使得民主与科学不能在学校的决策和管理中孕育,最后制约高校的发展。一所大学应提供适当的渠道,让教授影响学校的行政管理。我国高校的权力高度集中在上层行政管理部门,基层学术权力很少能起到作用,将学术权力适当地下放给基层,应在学院一级成立以学科带头人为主组成的教授委员会,这一委员会不应是有名无实的,而应建立制度化的、有实权的稳定形式,对学科的发展、课程的设置、教学的进行、教师的科研立项等进行管理,实行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基础上的院长负责制。
在当前中国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应增加学术权力的份额,提高其在高校管理的作用。同时将这种学术权力更加制度化及规范化。决策中的学术权力活动,不应该单纯只起到建议作用,而是要加强其咨询、决策、审核、监督等各方面作用。
2.建立高校学术的隐性激励机制建设
高校教师作为高级知识分子有高层次的需要,是具有高度声誉度和未来预期的人群,不仅会考虑当前行为与职称晋升、奖励的关系,还会考虑当前行为对未来产生的影响。因此,通过建立大学教师专家同行的学术声誉制度,不仅对某些教师那种搞学术欺诈、抄袭别人观点或伪造数据的行为起到很大的约束作用,而且可以激励那些忠于教学、科研的教师更加投身于教育事业创造佳绩。要建立大学教师声誉制度,就要做到如下两点。
首先,建立各专业的学术团体。大学教师从事的是专业的活动,而且各专业之间又有更细的分支、研究方向。只有建立各专业的学术团体,才能了解彼此工作的价值,同行之间相互交流与合作、相互评价与监督。
其次,建立专业评价体系。如美国就有一个完善的从联邦到州和区的激励评估体系。而我国的学术评价不管是组织内的评价还是外部评价,主要还是“外行评内行”。虽然在内部组织评价体系中,我国也有像“学术委员会”这样的学术机构,其实质是为学校行政管理服务的一个咨询和评审的机构,是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的附属部门。它的基本组织原则还是科层组织原则,和学校扁平化组织结构不适应,更不用谈外部评价体系。中国尚未有成熟的团体和良好的同行评议制度。“各种各样的学术评比是政府主导的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成果,它是在缺乏专业评价体系的情况下给出的一个科研成果的等级序列”。因此,为了真正激励教师,就应建立起同行评价的专业评价体系。
[1]伯顿·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统[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13-15.
[2]匡尹俊.高校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关系的现状及对策[J].当代教育论坛,2007(10):22-28.
[3]王世达.泛行政化与学术管理[J].中国行政管理,2004(3):15-19.
[4]崔怀将,肖美良.论我国大学内部的学术权力[J].当代教育论坛(宏观教育研究),2006(11):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