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公证工作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2013-01-30祖文光天津市司法局局长
■祖文光 (天津市司法局局长)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天津市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紧紧围绕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这一中心,始终坚持服务保障民生这一根本,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过程中,积极探索公证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法和途径,推动公证工作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为促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一、围绕一个中心,积极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建设布局
天津市公证行业积极响应、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公证工作的中心主题,深刻把握五位一体的总体建设布局,努力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多方面、深层次的公证法律服务。
一是引导全市公证行业围绕主题主线,依法和规范拓展公证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积极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和社会事业大舞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扩展了公证法律服务的领域和空间,同时也对提高公证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提出新的挑战和要求。面对新形势,天津市公证行业立足职能定位,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努力适应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集中精力服务国家和天津重大工程项目。积极介入扩大内需、发展实体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企业风险防范等服务领域,继续为滨海新区的经济结构调整、中心生态城的建设、天津港的项目完善、空中客车A320以及国家超级计算机中心的后续建设等关系到天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二是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保障交易安全和效率、增强市场诚信、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的独特职能作用。公证制度在实践运行过程中彰显出独特的法治功能,特别在引导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证明和确认权利义务关系、保全和增强证据法律效力以及预防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公证工作不仅要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又要能够反映社会诉求,同时还能规范社会行为。我们积极引导公证人员牢固树立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观念,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积极引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在为政府、企业、社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着眼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更多地关注并着力避免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纠纷、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充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
三是按照党的十八大有关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要求,以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顺应城镇化进程的发展需求,积极服务城乡统筹发展,依法维护农村稳定和农民权益,全力服务和保障新农村建设。重点关注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各类承包、土地征用、劳动力转移、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公证事项,有效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繁荣,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积极作用。
二、把握两个关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从行业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优化公证行业执业环境,关键在于对内加强监督管理、对外加强沟通交流,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天津市公证行业坚持监督管理与沟通交流并举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二者有机结合的工作方法,努力实现优化公证执业环境的良性循环。
(一)对内加强监督指导,将规范管理作为改善公证执业环境的有力保障。一是积极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务实、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公证机构业务、质量、财务、资产等内部管理制度,形成责权利统一、符合公证职业特点的内部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健全社会保障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确保在公证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做到用制度来约束,靠机制抓落实。二是继续坚持“高标准、严程序、易操作、重实效”的考核原则,深化推进执业业绩考核、等行业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公开办证内容、办证程序、收费标准等公证执业信息以及公布监督电话、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公证监督员等形式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强化内外双重监督体系杜绝行业不正当竞争。三是在本市泰达、北辰两家公证机构成功通过公证法律服务质量管理认证体系 (CQC)验收的基础上,着手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建立统一化、标准化、专业化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推动天津市公证法律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同国际标准接轨。
(二)对外加强沟通交流,将协调配合作为改善公证执业环境的有效途径。一是继续强化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与法院、民政局、房管局、发改委、公积金中心、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各类有关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就落实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加强婚姻状况公证的核查工作,服务经济适用房定向销售、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公民存款、公积金、保险金、股票、证券继承及农村宅基地换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外部合作,从制度层面上保障国家有关政策的顺利执行和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实现,为公证服务领域的广域覆盖搭建良好平台。二是继续加强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相关法律服务队伍的协作。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农村示范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东亚运动会筹办、夏季达沃斯论坛举办等政府重点工作联合成立法律服务团队;为保障人民调解协议的切实履行,联合创新人民调解协议公证制度;以街乡镇司法所为平台,建立公证信息员队伍,及时摸排服务需求,将公证服务向农村、社区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延伸,积极促进法律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和法律服务综合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实现三个提升,在改善执业环境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落实科学发展观
良好的执业环境是公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主要基础,是公证职能作用充分有效发挥的有力保障。天津市公证行业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公证工作,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公证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到公证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推动实现公证行业党建水平、执业能力以及公信力的有效提升。
(一)发挥模范作用,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动公证行业党建水平的有效提升。
一是进一步明确公证行业党建工作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以推进党的组织建设为核心,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公证处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着眼于提高全体公证人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政治教育、业务学习,以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营造充满朝气、积极向上、集体观念至上的氛围,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作风过硬,业务素质出众,服务能力超群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公证队伍。
二是积极组织发动党员参加到“法律援助在行动”、“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中,通过举办公证法律援助咨询、互动式讲解、授课等方式,为居民解决遇到的各类公证法律问题。党员公证员协同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到街道社区,对人民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公证有关事务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办理涉及房屋租赁、买卖、继承、遗嘱等公证事项,通过党员的示范和引领,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使公证服务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
(二)建立统一标准,实现规范管理,全面推动公证行业执业能力的有效提升。一是在对全市公证行业统一使用的业务软件进行全面升级的基础上,结合公证规范、科学管理的新需求,进一步完善公证信息网络平台系统 (业务和管理软件)的设计、安装以及上线部署使用工作,基本实现全市公证行业从业人员情况、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收费情况的实时动态监管及数据统计分析和业务信息共享智能化,充分发挥了规范科学管理和网络监督智能管理的最佳效能。二是在全市公证行业统一免费安装办证电子监控音视频采集系统,加强对办理公证业务全过程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增强公证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范个别当事人恶意骗取公证书等不法行为。三是在全市公证行业统一使用公证专用机打冠名发票,进一步规范公证机构财务管理和发票使用,有力配合公证业务软件的上线,便于公证当事人及全社会对公证收费的监督。四是在全市公证行业建立当事人身份比对及指纹采集系统,为各公证机构统一配备公民身份核查设备。通过该系统可即时查询公证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可采集当事人的指纹备存于公证案卷,有效防范和制止骗取公证书行为的发生。五是进一步发挥公证业务信息短信平台的作用,重点用于公证机构发现公证当事人、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信息发布及办证风险提示等,有效增强了公证行业防范和抵御执业风险的能力。六是在全市公证行业统一启用天津公证专用水印纸 (制作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文书仍使用司法部规定的公证专用水印纸)和公证机构、公证员电子印章系统。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我市公证文书的防伪能力,降低了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执业风险,对有效杜绝伪造、变造公证文书现象、维护正常公证秩序有着积极作用。七是通过完善公证质量监督检查标准及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公证执业标准化、监督检查制度化,复查投诉程序化,确保公证工作依法、客观、公正原则的充分体现,不断提升公证执业能力水平。
(三)树立行业形象,打造公证品牌,全面推动公证行业公信力的有效提升。社会公信力是公证行业生存发展之基,是公证工作安身立命之源,建立、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要以提升公证工作科学化水平和维护、增强公证公信力为着力点,解放思想、凝聚力量,不断满足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体系的时代发展要求。一是结合十八大会议要求在全行业提出“主动服务百姓,开辟绿色通道,加强法制宣传,完善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减免服务收费,加大服务监督,提升行业形象”的八项服务措施,以响亮的服务口号、鲜明的服务特色、具体的服务措施吸引群众走近公证、了解公证,进而信赖公证、支持公证。二是高度重视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和激励效应,组织推荐全市公证行业参加司法部、中国公证协会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的评优表彰活动,并在全行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等系列评选活动,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三是采取了缩短办证周期、开辟无障碍绿色服务通道、配置残障人士轮椅、配发公证便民伞、为老弱病残当事人提供优先、上门服务,实行公休、节假日预约办证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提高了公证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四是将公证接待窗口作为全方位服务群众、宣传法制的平台,在全市公证机构统一设置法制宣传角,免费发放办证指南普法扑克等法制宣传品,义务开展法律咨询和援助活动,深受办证群众的欢迎和喜爱。五是坚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行业互助活动,设立博爱基金,援建希望小学,对口支援西部,帮扶困难群体等,保持年均30万元的帮扶互助资金。六是主动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自觉承担扶贫助弱的社会责任,在公证机构设置法律咨询岗,法律援助接待岗,为社会各界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对困难企业和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依法减免服务收费,对捐献、捐赠者一律提供免费公证服务,每年为普通百姓减免公证收费100余万元,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全市公证行业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实际行动打造了“天津公证”良好的行业品牌和社会形象,为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不断改善公证行业执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最重要的是理论联系实际,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当前,全国上下正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历史时期,公证工作任重道远。天津公证行业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宏伟目标,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全面推进公证事业的新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