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制度在稳定经济民事法律关系中具有超前服务功能
2013-01-30赵大程司法部副部长
■赵大程(司法部副部长)
按照《中国公证协会章程》规定,第六届中国公证协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任期即将届满,2013年1月协会即将换届。回顾这三年,朔及到往前更长时间,中国公证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牢记司法部的重托和广大会员期望,认真履行了协会的工作职责,通过共同努力,保证了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过去三年中国公证协会做了大量工作,许多方面取得了成效,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成效显著。三年来,中国公证协会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司法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经常性的业务指导,积极推动公证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公证工作进一步介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公证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公证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二是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日益提高。围绕贯彻落实《公证法》,进一步健全了公证行业规范,以《公证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行业规范体系基本形成,使得公证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向前走出了一大步。三是公证公信力不断增强。按照始终维护和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的要求,积极促进公证工作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党的建设、行风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公信力的要求在公证行业中进一步深入人心,化作了广大公证员的自觉行动,公证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公证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公证工作的社会信誉度有了显著的提高。四是自律管理水平日益提高。中国公协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议事决策能力、工作研究能力、贯彻落实能力等不断增强;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会风良好,议事效率高,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的好;常务理事和理事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率先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率先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率先讲服务、讲奉献。总的看,三年来,第六届中国公协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的工作成绩显著,亮点很多,可圈可点。各位常务理事和理事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证协会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部署和司法部要求进一步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关键是要认真、系统、深入地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深刻、准确地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关键是要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召开的时代背景,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的时代特征和目标任务;关键是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紧密结合公证工作实际,按照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找准工作方位,谋划好、研究好、推动好公证工作科学发展;关键是要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服务群众,廉洁自律,把党的十八大精神扎扎实实地落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欢迎我们的工作。结合我的学习体会,在做好四个关键的基础上,有三点是我们从事公证工作的同志要特别注意把握的:一是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大所作出的当前我国已进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阶段这一科学论断的重大意义。我们思考公证事业发展,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都要契合时代背景,把握时代脉搏。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从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的广度,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乃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来谋划和推动公证工作。二是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这些年公证工作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自觉、有效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公证事业才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我们要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公证工作,用科学发展的思维和方式去认识、去研究、去破解公证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三是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这为公证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对公证事业自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充分发挥公证工作预防和保障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把公证制度深度融合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各项制度中,需要我们很好的研究。
公证制度是法治领域一项具有超前性、预防性、主动调节性的制度,它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趋势和内在要求是完全吻合的。公证工作所具有的预防保障功能,能够积极依法调节社会关系,保障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公证制度的延展性、广泛性超出了许多司法制度,能够覆盖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在经济社会建设的诸多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公证工作具有法律赋予的公信力,是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正能量。我国公证队伍规模相对来说不算大,但职能作用却是十分重要,因此,从现实情况来说,可以讲是“小队伍、大制度”。从事公证工作的同志,首先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公证制度的科学性、先进性,增强做好公证工作的信心,自觉运用好、发挥好公证制度的职能作用。
总结分析这些年来公证工作的实践,可以说当前公证工作已经进入到稳步发展的时期。以《公证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行业规范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公证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初步实现;公证工作持续而广泛地覆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公证业务日益拓展;公证队伍已经由恢复性增长进入稳步增长的时期,公证队伍规模不断壮大。这都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当然,着眼于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现实的公证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公证制度的社会彰显度仍然不够突出,公证工作在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从全国来看发展差异比较明显,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体制机制运行不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少数公证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公证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等等。同时,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我们各项事业面临的改革任务将更加繁重,改革正进入深水区。具体到公证工作,目前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有进展、有成效,但推进的力度和水平还不够,公证体制改革所带来的利益调整等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我们要做好进入改革深水区的各项准备工作,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精神,满怀信心,坚持改革,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推动社会主义公证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方向,继续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执业制度,建设规范诚信高效的社会主义公证制度,始终维护和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让公证制度真正成为党和人民放心的好制度。要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公证工作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深度融合。要全面贯彻落实《公证法》,进一步提高公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工作的标准和规范,切实推动公证执业活动的精细化管理。要全面加强公证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纪律作风、职业道德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履行好公证工作的职责使命。
公证工作改革发展和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公证工作大有可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公证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根据赵大程副部长在中国公证协会六届十次常务理事会上的讲话记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