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的实践探索
2013-01-30陈雪松吉林省司法厅安置帮教处
■陈雪松 黄 默 (吉林省司法厅安置帮教处)
彩虹基地是吉林省依托社会企业建立的,用于接纳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就业的特殊社会企业实体。赋予过渡性安置基地为彩虹基地称谓,蕴涵着党和政府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铺设七彩的阳光就业之路和对他们重新开启新生活的美好期待与祝福。
近年来,吉林省司法厅在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下,牢牢把握社会管理创新这条主线,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探索并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吉林特色”的彩虹基地发展建设的新路子,努力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初期的安身立业问题,夯实了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基础,提升了安置帮教工作水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我省建立彩虹基地223家,其中省级10家,市级24家,县级189家,实现了省、市、县全覆盖。各级彩虹基地累计安置就业的刑释解教人员已达3942人,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一、立足长远,科学谋划,以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建设彩虹基地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中办发5号文件,以创新特殊人群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把彩虹基地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建立起切合我省省情的彩虹基地发展模式。
(一)立足“两个发展阶段”,高标准推进彩虹基地规范化建设
我省在彩虹基地建设工作中坚持规范先行,高站位推进彩虹基地建设发展,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在一些乐于奉献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企业家的参与下,在较短的时期内,三级彩虹基地覆盖全省各市 (州)、县 (市、区)。第一阶段 (2011年以前的初始起步阶段):我省按照中央文件要求,紧密结合省情实际,依托社会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单一到多元,建立了一定数量的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彩虹基地。第二阶段(2011年至今的发展壮大阶段):2011年,省司法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下发了《关于印发〈吉林省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彩虹基地的主要任务、安置对象、基础条件、工作职责、设立办法、考核管理和优惠政策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规定,解决了彩虹基地建设的政策依据问题,为彩虹基地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标志着我省彩虹基地建设迈入了崭新的阶段,基本扭转和改变了量少质弱、安置简单、管理粗放的工作格局。
(二)结合“三个充分体现”,高起点赋予彩虹基地深刻内涵
我省注重创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扶、教育、管理等工作的方式方法,保护刑释解教人员隐私权、名誉权和尊严,增强人性化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回归氛围,统一规定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称谓为—彩虹基地,赋予这一称谓深刻的内涵,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精神。一是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殷切关怀。寓意党委政府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架起彩虹桥、铺就阳光路,鼓励和帮助他们早日回归和融入社会。二是充分体现社会爱心企业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爱心,对安置帮教事业的价值追求。寓意社会爱心企业积极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特殊人群解难,为社会奉献爱心。三是充分体现刑释解教人员对社会的整体认同感和归属感。寓意刑释解教人员走出高墙,回归社会,到基地就业生活,犹如雨过天晴,走上了一条七彩之路。
(三)满足“四个基本需求”,高要求发挥彩虹基地多重作用
彩虹基地建设效果如何,关键看实实在在地安置了多少人员,帮教了多少对象,为他们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在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多大作用。我省针对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刚刚走出监所的“三无人员”面临的“生活保障、就业安置、精神满足、融入社会”的四个基本需求,坚持求真务实,努力在发挥职能作用、解决好四个基本需求上狠下功夫。省、市、县三级彩虹基地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帮教”的原则,有效发挥自身“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的主体功能,积极接纳安置刑释解教人员,使得他们在彩虹基地能够平稳顺利地渡过回归初期的困难。
二、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发展彩虹基地
我省突出强化彩虹基地建设,选准彩虹基地建设突破口,创新工作载体,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帮助和关心刑释解教人员,全面推动了我省彩虹基地的创新发展。
(一)强化“两项”基本功能,不断提升彩虹基地的数量和质量
彩虹基地既是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一种途径,也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有效帮教的一个平台。我省在大力推进彩虹基地建设工作中,注重安置就业和心理帮扶“两项”基本功能并重。一是过渡性接收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帮助其解决回归社会初期所面临的就业和生活困难,特别是为“三无人员”提供临时安置。松原致远新型建筑材料公司累计安置刑释解教人员210名,其中“三无人员”38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每逢节假日,基地安排主要领导与“三无人员”共度节日,安其身、暖其心。基地负责人沈长顺的事迹曾被《人民日报》和《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二是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社会适应指导、心理咨询和疏导,使其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心,预防重新违法犯罪。通化市日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10余年来安置刑释解教人员260余人次,公司设立心理咨询室,并定期对安置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公司负责人崔正梅对安置的刑释解教人员提出了三条优惠措施:一是不准开除;二是不准排斥;三是可任意挑选工作岗位。这样的规定让刑释解教人员很受感动,许多刑释解教人员慕名而来。
(二)优化“三种”运行模式,形成多种形式的工作格局
依托社会企业创办三级彩虹基地,是我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模式。为打破原有基地量小、质差、功能低,不能满足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就业需求的局面,我省在扩容彩虹基地的同时,全面提升彩虹基地的品质,打造多元化、多功能、多容量的优质彩虹基地。一是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彩虹基地。我省打破原有过渡性安置基地单一运行的模式,筹划各市 (州)建立1个以上由政府主导或扶持的彩虹基地;鼓励县 (市、区)积极建立有政府投入的彩虹基地,努力形成政府投入、社会支持等多形式的安置帮教工作格局。二是依托经营管理好、有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企业创办彩虹基地。这样的企业占我省彩虹基地总数的89%,成为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主力军。三是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的企业建立彩虹基地。目前,我省已在25家刑释解教人员创办的企业建立了彩虹基地,累计过渡性安置577名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
(三)深化“四项”工作措施,推动彩虹基地健康发展
我省着眼彩虹基地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先后开展了彩虹基地规范建设年和提升年等活动,深化“四项”工作措施,着力破解刑释解教人员回归难、安置难和彩虹基地发展后劲不足等难题。一是给政策。彩虹基地建设是一项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事业,它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2011年我省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加大彩虹基地政策扶持力度、做好特殊人员衔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突破了中办发5号文件的规定精神,为我省安置帮教工作的创新发展注入了强力政策支撑和保障。二是给项目。彩虹基地承担着大量的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任务,部分彩虹基地已经超出了企业安置能力,无形中桎梏了企业的发展。我省着眼发展,积极作为,鼓励和引导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彩虹基地进行项目上的倾斜,倾力扶持彩虹基地发展。白城市司法局通过协调把290多万元的市监狱监墙建设和门窗项目发包给所属彩虹基地——白城市双双门窗有限公司,解决了企业发展难题。该彩虹基地在市司法局的扶持下快速、健康发展,今年有5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派到蒙古国施工,月薪5000多元。三是给物资。我省在缺少资金扶持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筹措资金,给予彩虹基地实实在在的物资支持。通榆县司法局拨出3.5万元和2台汽车支持彩虹基地发展,协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出资25万元,为彩虹基地——通榆翔艺欧式建筑装潢材料构件厂铺设道路,并为该彩虹基地的11名刑释解教人员办理了低保。四是给职责。我省在一手抓彩虹基地建设发展的同时,另一手抓彩虹基地承担的社会职责,始终不忘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首先,采取与彩虹基地签订责任书,明确彩虹基地安置任务和帮教责任。其次,采取组织彩虹基地开展就业帮扶活动和参加各类就业签约活动,通过这“两个采取”有效提升了彩虹基地接纳、安置和帮教刑释解教人员的能力。
三、夯实基础,明确方向,以新面貌新突破新佳绩提升彩虹基地
近年来,我省彩虹基地建设蓬勃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受到了中央综治委、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郝赤勇副部长在2011年全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座谈会上评价:“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依托社会企业启动了省级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全省年内将建立省、市、县三级彩虹基地200家,这些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一)以“五项活动”为载体,为彩虹基地建设注入新动力
我省为加快彩虹基地建设步伐,着眼彩虹基地建设的长远发展,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新要求,结合我省安置帮教工作实际,通过组织开展“五项活动”,为彩虹基地建设注入活力,推动了彩虹基地的规范、健康发展。
一是组织开展了“彩虹基地规范建设年”、“彩虹基地建设提升年”等活动。在今年组织开展的“彩虹基地建设提升年”活动中,明确全省彩虹基地建设发展以做精省级、做强市级、做大县级、做多乡级彩虹基地为目标,扩大彩虹基地数量,提升彩虹基地质量,年内实现彩虹基地数量同比增长8%的目标,推动全省彩虹基地建设工作的提升和发展。二是以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实施‘五大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活动”为载体,把彩虹基地全部列入确定的3000户重点服务的民营企业,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三是举办“情系回归、就业帮扶”巡回演讲活动。我省连续3年组织安置帮教先进典型深入到监狱、劳教所,通过先进典型事迹报告或现身说法,教育感化服刑在教人员,并组织彩虹基地代表现场与即将刑释解教的人员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取得了良好效果。据统计,3年来共有近10万人次服刑在教人员现场参加或收看收听了事迹报告,有4241名服刑在教人员与彩虹基地签订了意向性就业协议。四是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年”活动。为适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特点,紧紧把握安置帮教工作的机遇期,省司法厅与省就业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年”活动,利用我省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全面推动彩虹基地建设工作创新发展。五是成立吉林省安置帮教协会。为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引导社会组织、公益机构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彩虹基地建设工作,我省成立了安置帮教协会,面向社会募集安置帮教扶助资金,帮助那些急需帮扶救助的贫困刑释解教人员渡过难关,帮助彩虹基地企业争取政策、寻找项目、开拓市场、推介产品、提供服务,提高彩虹基地的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以“三个采取”为引领,为彩虹基地发展增添新活力
我省彩虹基地建设载体多样,为更好地加强政策引导和管理,确保彩虹基地既不偏离既定方向,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我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措施、新方法和新手段,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有力推动了彩虹基地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采取新举措,调动彩虹基地企业积极性。一方面彩虹基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安身过渡,另一方面彩虹基地亦有用工需求。为方便双向选择,我省拟依托吉林省安置帮教网络平台,增加用工信息发布和求职应聘功能,为刑释解教人员和彩虹基地牵线搭桥,促进彩虹基地良性发展。二是采取新办法,推动彩虹基地建设正规化。为宣传和弘扬典型精神,用先进带动后进,我省每年都召开彩虹基地建设现场会,总结工作亮点,推广先进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采取新手段,带动对彩虹基地的宣传工作。我省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和认识彩虹基地工作的现实意义,摒弃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歧视态度,给回归人员更多的帮扶和关爱。通过演讲、就业帮扶等一系列活动,使服刑在教人员出去有人接,回来有人管,激励他们坚定回归社会的信心,更好地融入社会。
彩虹基地建设工作是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得到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为刑释解教人员铺就了一条七彩的回归之路。但彩虹基地在建设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按照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彩虹基地发展壮大,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