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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法治吉林建设的路径与思考

2013-01-30王发新吉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

中国司法 2013年6期
关键词:法治思维建设

■王发新 (吉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新形势下,实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制度化程序化、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新课题,也是当前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新机遇。

一、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机遇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党的十八大将“法治思维”提到如此高度,反映了我国由“人治”向“法治”转型进程中, “人治思维”还有一定空间和应用市场;同时也显现出加紧养成“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性和迫切性。这里,关于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法本身就是新观点、新思维;是一种涵盖理论联系实际的创新,是在总结和发展基础上的创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是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依法执政,继续强调了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十七大报告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十八大报告则提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并结合实情准确地应用到“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四个方面。从“法制观念”到“法治思维”、从“依法办事能力”到“运用法治思维能力”,其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法制”发展到“法治”,包含了民主、公平正义、权利保护等更加深刻博大的内涵,是基本内涵创新;二是由“观念”发展到“思维”,从思想理念进入到工作思维,具有针对性和指导示范作用,是实践思维创新;三是由一般性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递增至“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能力,是应用领域创新。可以说,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是十八大报告突出的亮点之一,具有里程碑作用,对于保持我国科学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意义深远。

今春3月,全国“两会”散发出浓厚的法治气息,犹如暖暖春风吹遍了中华大地。 “两会好声音”响彻九州,传递了深化改革、富民强国的坚定指向,令人鼓舞、催人奋进。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强调,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进依法治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要求:人大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答中外记者问时开门见山:我们将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把努力实现人民对未来生活的期盼作为神圣使命,以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的敬重、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政府,去造福全体人民,建设强盛国家。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鼓励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支持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和诉求的呼声,鼓励不同意见的交流和讨论,支持讲真话、道实情。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心手相牵高举法律大旗,令国人拍手叫好、充满期盼。

长期以来,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法制学习,向世人传达着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决心。习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应该说,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中国法治进程不断前行,中央领导集体越来越认识到立法和法治的重要性;同时,这也是社会文明发展进步的应有之义,更为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和制约的理性抉择。最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颇受网民和社会各界关注。这实为政治开明之举,是我们走向科学文明、民主法治、坚定自信的时代音符。 “治国首在治吏、法治重在治权”。这个“笼子”的名字应该叫法治,或至少涵盖法治内容。没有法治,就关不住权力这只“老虎”,即便“老虎”被关进了笼子也会坦然跑出,伤人害人、殃及四隅;权力遵纪守法,公众才会心悦诚服、才会自觉跟从。从力图温饱日子到追求环保生态、从注重生活质量到讲究生态文明,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空前跃升。各级领导干部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积极提高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广大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社会群众遇有涉法问题,已渐渐从过去通过闹来“讲公道”,转变到自觉拿起法律武器“讨说法”;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日渐攀升,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

作为普法人,笔者深知只要坚定不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现代化事业就会进一步释放无限大的“正能量”。新形势、新气象,正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供着广阔的空间,赋予了加快推进法治吉林建设难得的机会。

二、关于“法治思维”的涵义

所谓“法治思维”,就是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标准的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以公平正义为目标追求的逻辑推理方式,是广大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自觉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知过程。

法治思维主要包含了五方面思维内容,即合法性思维、权利义务思维、公平正义思维、责任后果思维和治官治权思维;它应当秉承五种精神:宪法法律至上——法治的核心;追求公平正义——法治的价值;规范公共权力——法治的功能;尊重保障人权——法治的目的;司法公正公开——法治的保障。 “限制权力、保障权利”,是法治的精髓,也是法治思维的内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运用法治思维是依照法治优先、严格依法办事的思维,提升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是进一步推动依法治省进程、建设法治吉林的必备要件和内在要求。说到底,建设法治吉林就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去把握经济社会的所有问题,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去谋划和推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阶段、各层面、各环节工作,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诸多方面确定目标和任务,推出切实有效措施,全省城乡居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法治成为理政兴邦的基本方式和日常的生活习惯,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行使受到有效规范和约束,全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三、抢抓机遇,加快推进法治吉林建设步伐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站在这个新起点上,中华民族复兴之梦就在眼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实现“中国梦”比任何时候更需要促进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凝聚各方力量,比任何时候更需要激发创造热情、焕发社会活力、推动科学发展。这为更好地实施新一轮全民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更快地推进法治吉林建设、实现富民强省目标提供了广阔舞台。这既是全民普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依据,更是法制宣传教育事业继往开来的重大使命,新起点、新征程。在全力推行法治吉林实践中,要将法治思维融入头脑、进入灵魂,并占据和掌握大量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应对困难、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加快推进政治建设法治化。一是改革和完善党委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本领,健全领导体制;注重提高各级党组织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二是加强地方立法。加强与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相配套的地方立法,确保法律、行政法规统一实施。就法治吉林建设来说,就是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更好地顺应时代发展与进步。三是建设法治政府。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服务行为,明确政府服务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等事项,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四是强化公正司法: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灵魂,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法律制度,强化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公正和效率相统一的理念,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推动执法办案标准化管理;以程序公正为基础,制定科学合理的司法工作规范,推进司法公开、“阳光司法”;等等。

加快推进经济建设法治化。当前最紧要的,就是要立足吉林振兴与发展实情,依法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有效理顺政府职能转变重要关口。围绕统筹推进全省“三化”、实施“三动”战略,特别是围绕重大项目实施、提升传统产业、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服务业加快发展、大力推进改革开放等重点任务,及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法规建设,健全公平有序的竞争交易规则,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鼓励和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依法严厉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以法制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行、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为重点,构建统一、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法治化。抓住吉林省城乡加快发展的有利契机,积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完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努力建设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坚持调解优先和依法调解的原则,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推广建立征地拆迁、卫生医疗、交通管理等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统一指挥、深度排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贯彻,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特别是大力兴建法治文化社区、法治文化乡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农家院、法治文化长廊等。

加快推进文化建设法治化。按照吉林文化大省建设要求,依法推进文化产业基地、优秀文化产品生产基地、文化艺术人才基地以及特色文化产业园区、文化遗址公园、文化商业街区建设发展,促进文化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就吉林省来说,就要紧密结合区域特点和文化特色,依法巩固发展吉林电视剧、吉林歌舞、吉林动漫、东北“二人转”、松花石刻等文化优势,培育新生文化企业和新兴文化业态;依法加大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以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技术监控为主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保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结合“美丽吉林”建设目标,依法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全力改善水环境质量,着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突出抓好污染减排,加快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生态节能环保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理念,制定完善适用于生态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加强对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进行执法检查。在吉林省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实行保护开发过程中,就要注重长远利益,加强和完善生态法制建设,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依法促进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努力建设风景优美、生态良好的自然综合保护区。同时,加大生态环境整治力度,不断完善环保法规、制度、标准,强化环境监管,积极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环保工作,合理运用执法资源,提高执法综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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