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发布征求意见稿
—— IVSC确定公共服务专用资产的评估最优做法
2013-01-30国霁
中国资产评估 2013年2期
近日,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VSC)发布了公共部门资产评估指南。指南涵盖的资产类型包括为提供运输、公用事业,以及社会、文化、娱乐服务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土地。
各国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机构的财务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审查力度,这其中就涉及到需要判断提供公共服务的资产的价值。对于用于公共服务的资产而言,尽管其中一部分与用于商业用途的资产很相似,但大部分是专用于提供特定服务的,这就为评估带来了新的挑战。
该指南由IVSC专业委员会副主席罗伊·法席恩(Roy Farthing)负责。罗伊评论到:“为确保公共资金的良好控制与管理,能够正确识别提供公共服务资产的价值非常重要,但因这种类型的大多数资产在市场上很少交易,它们的专用性质给价值确认带来了困难。这些困难导致从业者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而我们的目的正是通过确定和推广最优做法来降低这种多样性。”
评估的用途广泛,如出于财务报告目的需要、内部流通需要,以及对垄断定价的监管需要等等。罗伊表示,在一些方面往往产生混乱,如评估标准,以及能将社会目标体现于价值的程度。罗伊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带来估值挑战的典型情况就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建筑,如消防站,其坐落地点可以用于建造价值更大的其他建筑,但是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仍会要求在此地点设立消防站。”
目前IVSC正在向任何有意向的人士征询建议,征求意见稿可在IVSC网站查阅。任何建议或意见可在2013年2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CommentLetters@ivs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