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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五大转型”破解防控“五大难题”
——海宁市公安局建设城乡防控体系“升级版”实践初探

2013-01-30顾照荣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海宁市海宁治安

□顾照荣

(海宁市公安局,浙江海宁 314400)

创新驱动“五大转型”破解防控“五大难题”
——海宁市公安局建设城乡防控体系“升级版”实践初探

□顾照荣

(海宁市公安局,浙江海宁 314400)

海宁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推进平安浙江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打击防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以构筑治安防控“七张网”为抓手,从公安主导的专业防控、社区警务的源头防控、情报引领的科技防控、打防并举的实战防控、双向互动的心理防控着力,驱动警务工作“五大转型”,着力破解治安防控警力资源不足、基层基础不扎实、投入产出不匹配、打防协同不紧密、自防意识不到位“五大难题”,全力打造新形势下城乡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升级版”。

城乡防控体系;“升级版”;海宁市公安局

当前,我国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对社会管理和公安工作产生了深刻影响,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公安机关要想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从根本上改变社会治安严峻的态势,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就必须转变理念,眼光向外,创新举措,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到推动传统警务机制的创新发展上来。本文结合海宁以嘉兴市公安局提出的“一体化警务”机制为引领,建设城乡防控体系“升级版”的实践,就深入推进城乡防控体系建设作些初步探讨。

一、推进城乡防控体系建设的外在动因

(一)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优化发展环境的内在需要。实践证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治安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对外是竞争力,对内是亲和力。当前,海宁治安形势虽然总体平稳,但一些治安问题仍然突出;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的转型,特别是“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的推进,社会矛盾多样多发,有的会演变为治安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城乡防控体系建设,促进治安的良性循环,既能有效保障改革发展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又有利于提升一个地方的综合竞争力和整体形象。

(二)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增强群众安全感的现实需要。平安不平安,首先看治安。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省平安建设会议也要求,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通过不懈努力,海宁平安建设实现了“八连冠”,但各种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依然存在,而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群众对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推进城乡防控体系建设,就是要回应群众关切,顺应民意,惠及民生,从而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促进平安建设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强化城乡防控整体效能、提高驾驭复杂局势能力的迫切需要。当前,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公共需求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均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环境由静态封闭走向动态开放,由现实社会延伸到虚拟社会,过去分散、孤立的防控模式,已难以适应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局势。近年来,虽然海宁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但农村地区相对薄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转变,刑事治安案件总量始终在高位运行,公安机关经常处于疲于应战状态。2012年,全市共受理刑事案件9073起,侵财性治安案件4227起,盗窃、两抢和诈骗这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发案总量达13074起。推进城乡防控体系建设,就是要均衡城乡防控资源配置,更加注重在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发案,实现“关口前移”,进而减轻公安机关打击压力,全面提升防控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进城乡防控体系建设的内在动因

当前海宁的防控工作总体势头良好,治安形势呈现出有序可控的局面,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建设的不断推进,治安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打处总量造成公安机关与群众对立成本大。由于打击查处的量较大,导致受处罚打击群众对公安工作存在抵触情绪,久而久之警民关系弱化,公安民警在警务工作中得不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对一些刑事案件侦查调查不配合,不愿作证,不愿提供深层次、关键性的线索、证据。部分人员在纠纷调解和涉法涉诉工作中,提出过高、过分甚至无理要求,一定程度上使公安陷入孤军作战的局面。

(二)各类警情多发造成群众损失成本大。仅仅去年一年,海宁市公安局刑侦、经侦、交警等部门接报的警情实际损失达1.6亿元,死伤464人(其中交通死亡102人,火灾死亡2人)。以电信诈骗为例,2012年海宁共受理电信诈骗案件311起,同比上升28.51%,涉案价值高达690万余元。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对公安机关破案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但是部份案件难侦难破,达不到群众的预期,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警民关系。

(三)基层任务繁重造成民警工作投入成本大。一方面,随着城市建设进程加快,各类矛盾纠纷多发,大量警力牵涉其中,致使公安机关在侦查破案、基础防控等方面压力增大。去年海宁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刑侦队民警每周加班折合工作日3.6天,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基本不休。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对公安工作一直非常支持,每年都在增加警力,但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警力不足矛盾依然存在,仅靠警察无私奉献、加班加点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另一方面,警务信息化应用程度还不高,各警种、各部门之间情况沟通不及时,存在“信息壁垒”,社区民警在基础工作中缺乏有力的科技支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警务效能的整体发挥。

三、创新驱动推进城乡防控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

2013年开年以来,海宁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推进平安浙江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打击防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以构筑治安防控“七张网”(街面巡逻防控网、社区村庄防控网、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网、技术视频防控网、区域治安协作网、网络社会防控网、个体心理防控网)为抓手,从公安主导的专业防控、社区警务的源头防控、情报引领的科技防控、打防并举的实战防控、双向互动的心理防控着力,驱动警务工作“五大转型”,着力破解治安防控“五大难题”,全力打造新形势下城乡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升级版”,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6月份,全市刑事警情、“两抢”发案、盗窃发案,同比下降23.6%、29%、8%。在刑事警情大幅下降的情况下,通过主动防控,打处数反而上升,1-6月,全市移送起诉1093人,同比上升25.2%。

(一)驱动专业防控转型升级,破解警力资源不足难题。专群结合,是城乡一体化防控工作的必然选择。架构有序且高效的防控专群队伍,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舍得“花钱买平安”。

一是争取党政支持。在海宁市公安局的积极推动下,海宁市委市政府把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将“加强公共安全防范,整合社会面视频监控点”等防控工程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海宁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专门听取汇报、现场调研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配套政策、建设资金等重大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均予以充分保障,积极推进治安责任落实,将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防控责任分解。

二是坚持向外借力。在建立15支镇(街道)专职巡防队和226支村(社区)义务巡逻队的基础上,全市组建了军警联合武装巡逻队、千名志愿者巡逻队、百名新居民巡逻队、特警警犬巡逻队和皮革城、家纺城市场巡逻队,开展特色巡防活动。今年以来,巡逻抓现164人。

三是深化“警调对接”。推动新时期“枫桥经验”在海宁落地发展,在全市所有的派出所、社区警务室、交警事故中队、路面中队建立“警调对接”矛盾纠纷“终点站”,并成立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整合司法、法院、镇(街道)等部门资源和村干部、“老娘舅”等民间力量开展大调解。1-6月,全市依此为依托,流转调处矛盾纠纷2395起,矛盾化解率达97.3%。

(二)驱动源头防控转型升级,破解基层基础不扎实难题。“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对于城乡一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而言,构建基础管控网络尤为重要和迫切。海宁市公安局始终坚持把社区作为防控工作的“主战场”,在加强社区源头管控中坚持发扬传统与机制创新相结合,抓住重点,有效地服务打防控现实斗争。

一是推动社区警务转型。根据海宁城区、小集镇、农村新社区等区域特点,建立78个警务室(其中农村44个、城镇20个、新社区14个),按照“一警四辅”的要求配足社区协警和500∶1的要求配备新居民协管员。警务室开通公安专网,安装身份核查比对系统,社区民警配发无线笔记本电脑、移动警务通和无线蓝牙读卡仪,会同上级公安机关研发社区警务工作平台,实现了社区警务工作由传统“老三样”(表、簿、册)向现代“新三样”(警务通、警务工作平台、无线笔记本电脑)的升级。尤其是警务通,不仅实现了对各类信息的“现场录入、实时核查、自动比对、即时反馈”,同时也便于派出所领导实时督查社区民警的日常工作,促进了社区警务工作模式由“手工登记型”向“自动刷卡型”的转变,极大方便了社区民警,提高了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借助警务通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5人,逃犯5人。

二是强化基础工作。组织开展了基础信息采集等三项竞赛。通过强化基础工作发现破案线索,实现了基础工作“反哺”打击破案。

三是严密重点单位防范。建立了治安重点单位与“110联动机制。全市水、电、气、文保、金银珠宝店等单位安装紧急报警按钮、CK入侵报警器、高清摄像头。同时,组建和依托娱乐、洗浴场所及旅馆、打金店等行业协会,每周发布治安预警,强化行业自律自管。

(三)驱动科技防控转型升级,破解投入产出不匹配难题。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也是第一防范力。科技防控具有一次投入、长期得益的特性。城乡防控体系建设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以先进的科技为支撑,把现代技术手段广泛运用于防控体系建设中,通过科技引领,防止大兵团盲目作战,节省工作投入成本,提高防控效率。

一是推进技术防范整体规划。针对辖区治安特点,整体考虑技防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海宁市委市政府下发实施《全市科技强警暨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建设三年规划》,推动科技防控工作转型升级。在市、镇(街道)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成公共视频监控摄像头、电子警察及智能卡口,扎实推进西部连杭边界和13条县际主要道路、11个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部位高清类电子卡口建设,努力构建县域道路、高速出入口、市区外围、市中心区域四道视频监控围栏。

二是推进社会视频接入共享平台。研发全省第一个“社会视频接入共享平台”,一期已联网打金店、银行、医院等社会重点单位,接入监控点位上千个。建立视频日常巡控、视频监控与现场勘查同步运行等工作机制,探索人脸自动抓拍、人脸识别比对等技术在视频实战中的运用。今年以来运用视频监控突破或协破刑事案件342起、抓获嫌疑对象305人,同比分别增长69.9%和74.9%。其中利用社会视频破案占了视频总破案的45%;借助视频监控系统刑事打击占比从2009年的6.46%增加到目前的39.6%。

三是推进技防社会化建设。联合综治办开展平安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技防建设竞赛活动,至今全市已安装社会单位视频监控摄像头6000余个、简易门磁报警器3000余个,推广农村“多户联防”报警器1.38万户。通过科技防控网络建设,威慑了一批违法犯罪。今年1-6月,全市刑事警情数同比下降23.6%。

(四)驱动实战防控转型升级,破解打防协同不紧密难题。打击是最有效的防范,打击始终是公安机关最核心的业务。构建城乡防控体系,必须走出“为防而防,为控而控”的认识误区,坚持打击导向不动摇,通过严厉打击,削减犯罪主体,提高作案风险,以打击促进防范。

一是改革打防架构。在硖石、海洲、海昌、长安、许村、许巷6个一类派出所和4支刑侦队分别建立“打防一体工作室”,构建 “采集—研判—导防—精打”标准化的信息处理和打防模式,强化情报流转与合成。今年以来全局借此打处犯罪嫌疑人279人,占到总打处数的42%。

二是手段合成应用。结合实战自主研发了“海宁人员车辆布控系统”、“海宁出城车辆盘查登记系统”、“海宁GPS定位抓捕系统”等十余个智能应用小工具,配置了网络扫描侦察定位设备,建设了周界电子围栏,全力提升实战效能。其中,借助“人员车辆布控系统”至今已抓获相关人员68名;借助网络扫描侦察定位设备抓获犯罪嫌疑人41名;借助“出城车辆盘查登记系统”,不仅成功抓获了227名违法犯罪嫌疑人,而且还使乘客检查登记的时间从原先的5分钟缩短为5秒钟,大大提高了盘查登记的效率,受到群众称赞。今年以来,海宁市公安机关在当地刑事警情数同比大幅下降情况下,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数同比反而上升14%。

三是提升快速反应。依托全市9个固定卡点、出入市区的18个临时卡点和周边县市交界处的88个临时卡点,构筑“固边工程”三道防线,确保域内一旦发生重大案事件,即时启用三道“包围圈”。今年1-6月,全市“三道防线”已抓获刑事打击对象74人,其中逃犯10人。5月16日,海宁市区发生一起抢夺金项链案,在锁定犯罪嫌疑人及其乘坐的大巴车后,海宁市公安局迅速启动“固边工程”三道防线,案发后不到2小时就在与杭州交界处将案犯抓获。同时,在全市片区刑侦队、刑侦技术中队、交警事故中队、消防应急救援中队新建110二级接警平台18家,确保一线处警单位全覆盖,提高快速合成反应能力。成立武警攻坚突击小组、巡特警谈判专家组,提升突发性暴力性案件处置水平。6月11日,海宁市公安局接到一银行抢劫报警后,迅速指令现场民警与银行保卫人员协同作战,快速控制犯罪嫌疑人,避免了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五)驱动心理防控转型升级,破解自防意识不到位难题。群众是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是防范工作的主体。推进城乡防控体系建设,必须重视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发动与引导,让群众及时了解犯罪动向,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能力,减少犯罪时空条件。

一是丰富宣传载体。社区警务室全部设立集治安、消防、交通、禁毒、经侦等内容于一体的心防宣传角,交警部门利用路面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安全防范宣传标语,派出所拍摄防火、防盗、防骗“微电影”循环播放。开展心防工程“四个一”活动(即成立一支防范宣讲队、配备一辆防范宣传车、每户发放一套防范宣传册、建成一个防范体验馆)和“百警讲防范、千名志愿者送平安、万名群众心防体验行”活动,制作发放了18万份《心防手册》。同时,创新推出全国首个“城乡防控日”,每月6日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公安民警、居民群众开展城乡大防控工作,进一步营造全民防控氛围。

二是依托媒体宣传。建立“治安预报”发布平台,通过“海宁公安”微博群、海宁“两台一报”、海宁论坛等媒体每周刊登“治安防范预报”,及时发出安全防范预警。协同公交公司,在城区公交站点设立警方宣传栏,编制张贴宣传画册,广泛普及安全防范常识。

三是延伸宣传触角。建立110刑事警情、交通事故报警短信服务制度,群众报警后会立即收到指挥中心发出的一条如何处置保护现场的提醒短信。建立轻微交通违法短信提醒制度,车主压线、弯道超车等轻微交通违法时,自动向车主发送一条提醒短信。今年以来,已累计发送短信5000余条。

(责任编辑:常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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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4-3040(2013)04-0076-04

2013-07-07

顾照荣,中共浙江省海宁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本刊海宁市公安局理论研究基地首席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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