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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流动人口到新宁波人的嬗变*
——宁波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模式初探

2013-01-29江碧芳王振挺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宁波市流动人口宁波

□江碧芳,王振挺

(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浙江宁波 315000)

○“枫桥经验”与和谐社会

从流动人口到新宁波人的嬗变*
——宁波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模式初探

□江碧芳,王振挺

(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浙江宁波 315000)

主持人:叶 新,古 敏

流动人口要实现所在城市的社会融入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首先要找到相对稳定的职业,由此产生足够的经济收入;其次要形成与职业相关联的社会地位,具备参与当地社会生活的条件;最后要通过与当地社会的接触,接受并形成新的与当地人相同的价值观。作为所在城市的社会管理,要把握好五个环节,即把握流动人口融入的动态性,运用社会配套政策的导向性,实现流动人口管理的互动性,强化流动人口信息的实时性,发挥流动人口自身的能动性。

流动人口;社会融入;人口管理;宁波市

近年来,宁波市流动人口数量迅猛增长,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目前已达到440余万,位居全省第一。对于这一群体如何使其快速融入宁波,并谋求生存、发展、体现自我价值,实现个体与社会同步发展,以及流动人口之间、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如何和谐共处,已成为宁波市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重大课题。在此,笔者试图对宁波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现状、制约因素及实现路径进行探讨,为加强和推进宁波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一、宁波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现状分析

美国芝加哥学派社会学家帕克和伯吉斯认为,所谓社会融入,是“个体和群体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共享历史和经验,相互获得对方的记忆、情感、态度,最终整合于一个共同的文化生活之中”。显然,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也是其作为个体或群众与社会环境的交互适应过程,并以构筑良性和谐的社会为目标。这种社会融入的前提是社会适应。而流动人口要达到社会适应,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基本条件:首先要找到相对稳定的职业,由此产生足够的经济收入;其次要形成与职业相关联的社会地位,具备参与当地社会生活的条件;最后要通过与当地社会的接触,接受并形成新的与当地人相同的价值观。因此,流动人口社会融入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经济整合层面,这是流动人口的立足之本,主要是指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经济结构方面面临的挑战以及劳动就业、经济收入、社会福利、居住环境等方面的融入情况,是个体经济地位的综合反映;社会互动层面,这是社会融入的进一步要求,是指流动人口行为上按照流入地认可的规矩和习俗办事,人际交往、生活习惯、婚育行为、人文举止、社区参与等都向当地人靠拢,是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及融入程度的显性指标,反映的是社会融入的广度;心理认同层面,这是社会融入的重要标志,是指流动人口对流入地文化、风土人情、社会理念的了解和认可程度,是社会融入的隐性维度,反映的是社会融入的深度。只有这三个层面的适应,才说明流动人口完全融入于当地社会。由此,对于宁波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情况的研究,也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

(一)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的经济整合。流动人口在宁波最初的主要动机就是获取经济收入。但受到教育背景、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等综合因素制约,流动人口的经济收入普遍低于宁波本地人口的经济收入,消费水平不高,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不能与本地居民接轨,在初步的社会融入方面遇到物质方面的阻碍。由于未能收集到近期宁波流动人口收入情况的数据,笔者借用2010年全国总工会对全国1000家企业的调查数据,由此推测宁波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收入差距的大致情况。据统计,2010年,在宁波的流动人口平均月收入为1870元,仅为城镇企业职工平均月收入(3046元)的60%。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调查仅针对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这些企业对职工权益的保障力度普遍要高于没有工会的企业,所得数据总体偏高,实际差距可能还要大。浙江万里学院针对流动人口收入状况的调查也表明,虽然有82%的流动人口表示在宁波“工作的地方相对稳定,工作也相对稳定”,但同本地职工相比,外来劳动力的劳动时间普遍较长,而收入则相对较低,扣除日常生活开支后所剩无多,生活基本处于温饱状态。在住房方面,同样由于收入水平所限,宁波市流动人口多租用城乡结合部较廉价的房子或采取群租的方式,租房费用较低,居住环境较本地人口有明显的落差。这使其在居住空间上与城市社区主流人群相分离,不利于与社区居民进一步交流沟通和融入。这种经济层面上与本地人口的差距,使流动人口在心理上产生不了对流入地的归属感,在融入过程的初始阶段就在心理上产生距离感,进而对其进一步融入本地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二)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的社会互动。流动人口进入宁波,不可避免会与本地人口之间进行一些互动,其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出现本地化倾向,而且这个过程会增加流动人口对于当地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但是,目前从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的社会交往关系来看,关系密切的只有四分之一,一般的约占二分之一,不交往的占20%,剩下的5%不置可否,基本处于若即若离状态。这表明,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隔阂。同时,流动人口的社会关系网络主要还是以血缘、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交往对象范围比较狭窄,大多是老乡和同事,与本地人口的交往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很少有机会真正了解宁波本地人的生活方式、行为特点和思维模式。相关调查表明,流动人口在宁波的社会关系网主要是老乡关系和工友关系,其中“老乡”占据首位,“夫妻”是第二位,“朋友”是第三位。这种交往对象高度同质的特点使得其在适应当地生活方式时出现了不小的障碍,无法有效扩大自身的交往圈;其与本地人口的交流,更多的只涉及业缘关系,而少有情感交流,更缺乏与所在社区居民深入沟通和了解的机会,进而阻碍了其进一步融入本地社会的脚步。

(三)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的心理认同。流动人口真正融入当地,最重要的标志是其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的内化,进而在心理上获得认同,在情感上找到归宿。流动人口在宁波工作生活,必然在心理上会有所反应,但由于工作、生活、社会交往的局限性,只能从自身有限的观察与接触中对社会环境作出反应和评价。宁波本地人口生活节奏相对较快,时间观念强;交往方式偏重于业缘关系,情感相对淡漠。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查表明,相当一部分宁波本地人口对流动人口持“无所谓”态度,少部分则表示“不欢迎”和“轻视”态度,这说明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的关系总体上仍处于交往的初始阶段,还有待进一步改善。而对于绝大部分流动人口而言,其人际交往则带有很强的初级人际关系的感情色彩,以熟悉和信任作为交往的基础。据对宁波市534位农民工的调查表明,只有18%的人能够适应城市生活,并得到了72%的本地居民的认同,而相当一部分人则因为自身条件的缺陷(如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差、市民意识淡薄等)被分化了出去,没有与本地人有很好的交融,还需要再市民化或再社会化。这很容易使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在心理上对本地人产生抵触情绪,虽然对家乡的感情随着在外时间的增长而逐渐淡漠,但觉得自己的“根”仍在故土,对流入地缺乏信任感和亲切感,在思想上无法主动接受流入地的主流文化,而是被动适应,这就不能在心理上真正融入当地,只能长期处于“浅层城市化”的状态。

二、制约流动人口融入社会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宁波在推进流动人口融入社会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特别是在建立多元主体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培育壮大社会融合组织,探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人口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成为“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首选城市”。但面对规模庞大的人口持续流入,宁波市在推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进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流动人口基本结构与城市发展战略的矛盾。目前宁波市已进入工业化后期发展阶段,但工业内部结构升级优化任务还相当繁重,纺织、服装、家电、机械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仍处于主体地位;第三产业依然以传统服务业为主,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同时,宁波市流动人口的文化程度总体不高,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占总人数的74.63%,高中及中专的占19.14%,大专以上的仅占6.23%,无技能外来劳动力仍然是主力军,具有中高级技能者所占比例很少。可以说,宁波市流动人口结构虽与当前产业结构基本相适应,但与未来规划目标相差甚远。宁波市“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要实现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5%,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但是,由于早期产业发展阶段形成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了大量难以转换的低素质流动人口,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宁波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造成不小的阻碍。

(二)流动人口权益保护与国家户籍制度的矛盾。这种矛盾,首先体现在就业上与本地户籍人口的竞争关系。尽管流动人口在宁波市劳动就业方面处于拾遗补缺的位置,但其就业与本地户籍人口的竞争关系依然十分明显。特别是从就业结构看,宁波市户籍人口2009年从事第一产业的为41.75万人,从事第二产业的为239.07万人,从事第三产业的为163.04万人;同期流动人口从事第一产业的为27.53万人,从事第二产业的为199.29万人,从事第三产业的为114.85万人,两者就业结构的重合度比较高,竞争比较激烈。在一些非正规就业领域,这种竞争关系更是十分激烈。部分本地人口也把本地人口失业归咎于流动人口,认为是流动人口挤占了本地人的就业岗位。地方出台的一系列就业政策,也会有意无意优先考虑本地劳动力。同时,在缺乏国家层面法律法规支持的情况下,宁波市虽然出台了许多有利于流动人口融入的政策(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1+20”政策体系,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等多方面保障),但在实施和完善上或多或少会有一些阻碍,特别是流动人口就业、教育及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权益的保护在具体执行上依然存在问题。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与社会自我管理的矛盾。为不断适应流动人口规模扩张带来的各种需求,各级政府不得不一再增加管理中的资源投入,从而使管理成本不断攀升。宁波市用于流动人口的专项经费的划拨力度不断加大,如用于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引导性专项经费2011年起从原先的800万元提高到1600万元,每年拨出的流动人口计生专项经费也从20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但同时,大量流动人口的涌入,很有可能成为城市规模失控的潜在因素。这使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可能再以政府为唯一主体,一些社会组织也陆续参与其中。2009年宁波市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达到5042家,比“九五”期间增长近3倍。特别是借助各种载体存在的松散型准社会组织,如老乡会、同学会、校友会、QQ群、网络社区组织等不断出现。而2008年开始全面推广的和谐促进会等社会融合组织,虽然其初衷是促进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的和谐共处,但目前其建设正处于巩固阶段,实际运转及其发挥作用总体上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这使得流动人口尽管对集体或政府的依赖性较大,但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普遍会有一种自我封闭意识,往往更愿意在熟人社会里寻求帮助,采用较为激进的方式(如跳楼、静坐、上访、群体事件、网上评论等)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三、宁波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路径选择

未来一段时期,仍将是流动人口流入宁波市的高峰期,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还将遇到更多的挑战,面临更多的压力。为此,宁波市的人口管理必须根据当前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阶段性特征,把握好如下五个环节。

(一)把握流动人口融入的动态性。长期以来,我们已经习惯于城乡分割和身份凝固的管理思维,适应了对固定单位和具体人物进行属地化、管制式的静态管理模式。但在当前人口大迁徙、大流动的时代背景下,这种理念已经明显呈现出“人来不知、人走不明、管理被动、服务滞后”的疲态。胡锦涛同志在2011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曾专门强调提出要以实有人口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的创新。对此,要秉承“实有人口动态管理”的理念,将当前这种单一、静态的、以户为主的管理模式,向综合、动态的、以人为主的管理模式转变,由防范和控制为主的治安管理向城市统筹规划、综合服务管理转变,由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向流入地、流出地政府密切协作配合转变,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为主向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社会化服务管理转变。为此,要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构架下,进一步整合管理力量,共享管理资源,建立统一高效的流动人口统筹协调专门机构,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指导与协调,更加有效地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大力推行“一站式”、“一网办”服务,依托社区推行时间弹性化、办理流程化、服务预约化工作模式,依托互联网和政务网开展网上便民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要充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力量,整合户政管理、出租房屋管理和社区服务管理的力量,配备和充实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协管员队伍,并以社会工作者为核心,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

(二)运用社会配套政策的导向性。推动流动人口顺利融入宁波,有利于实现流动人口的有序流动,有效掌控其流动规模和具体流向。但是,由于生活方式、消费习惯的差别,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需要很长的时间周期,对此应当有一个长远的、逐渐实现的规划。因此,要充分借助制度杠杆和经济杠杆,通过追求流动人口的“结构效益”,让流动人口的地域流转和社会融入成为常态化、自然化。建议根据宁波市转型升级的需要,制定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加强研究宁波市现有综合资源承载条件下的人口发展战略政策,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维权保障机制,吸引和留住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流动人口。同时,加强对低端业态的规范管理,通过实施有效的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减少企业对低素质劳动力的依赖度,促进流动人口规范有序流动。全面梳理完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1+X”政策体系,重点研究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及相关政策,依托居住证统筹流动人口在现住地的登记管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使居住证既成为对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手段,又成为流动人口享受相应待遇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努力缩小由户籍制度造成的不同群体之间的社会福利差异,推动其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

(三)实现流动人口管理的互动性。根据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当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政府管理的职能和定位也应随之逐步发生变化,从传统的单纯行使权力转变为服务社会、管理社会、协调社会,并使社会自身具有自我管理的能力。从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看,也确实到了这一阶段。特别是在流动人口大量涌现、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更应该注重实行服务型管理,不断加快推进和谐促进会等社会融合组织建设,全面推广基层和谐促进工程,努力推动流动人口实行自我管理。因此,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紧实施流动人口社区化社会化管理,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为抓手,引导流动人口积极参与当地社会事务,鼓励流动人口参与、组建各类服务团队,参与社区自治活动,促进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的良性互动。特别是要更加重视发挥社会融合组织的作用,研究出台宁波市加强社会融合组织的指导意见,制订社会融合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融合组织品牌培育体系,特别是要进一步物色好、培育好社会融合组织负责人选,充分发挥社会融合组织在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提高流动人口的组织化程度,提升流动人口的社会行为能力,增强其融入当地主流社会的有效性。

(四)强化流动人口信息的实时性。信息化建设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从传统走向现代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破解流动人口融入问题的重要保证。根据宁波市实际,当前要加快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按照“统一设置要素、统一采集信息、统一录入数据、分类共享信息”的原则,建立集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理服务职能于一体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全面梳理整合公安、人力社保、民政、统计、税务、教育、卫生、人口计生、住房建设等现有信息资源,并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指标体系,完善信息采集和使用管理制度,强化信息采集和责任考核机制,增强政府的信息发布、管理、服务、沟通功能,推动形成真实、准确、完整的人口基础信息库,为流动人口顺利融入当地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同时,要着眼提高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实际使用效果,结合基层和谐促进工程的深化推进,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移动终端建设,合理设立流动人口及房屋信息采集点,定期开展“滚动式”入户走访登记,落实出租房主、经营业主、用工单位负责人的相关责任,严格落实住宿人员信息采集、报送制度,探索建立依托用工单位、学校、培训机构、医院、救助站、中介公司等组织机构采集流动人口信息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应采(采集)尽采、应登(登记)尽登、应变(变动)尽变”,确保流动人口在融入进程中的信息始终保持实时更新。

(五)发挥流动人口自身的能动性。心理学家柯尔伯格在研究中发现,由于相互理解不够和没有互相参与的意识,处于较低社会阶层的人较难与掌握道德秩序的人士协调一致。因此,必须通过典型示范、政策引导、思想教育等方式,充分调动绝大多数处在较低社会阶层流动人口的主观能动性,使其在思想、价值观、道德意识上努力克服自我封闭性,积极融入当地主流社会,不断提升在当地社会生活中的角色地位。特别是要促使其重视知识学习和经验积累,努力提高综合素质重点是职业技能,完善自身素质的先天不足,努力适应当地生产生活的要求。要主动扩大社会交往,积极参与社区、工会的各种活动,流动人口党(团)员还要积极参加所在单位或社区的党(团)组织活动,在当地建立比较丰富和融洽的人际关系,从而利用较多的社会资源实现自身在当地的发展。同时,流动人口也要自觉强化对当地社会的认同感,尤其是要加强当地文化、规则学习,发扬吃苦耐劳、勤俭朴实等精神,克服乡土文化中封闭、内向、散漫等消极思想和心理的影响,自觉增强对当地主流文化的认同感,真正实现由流动人口到新宁波人的嬗变。

(责任编辑:尤炜祥)

D616

A

1674-3040(2013)02-0018-04

2013-03-06

江碧芳,中共浙江省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振挺,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该文获2012年度浙江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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