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能源化工企业法制工作: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为例
2013-01-27魏铁军
魏铁军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北京 100871)
陕煤化集团是一家国有大型能源化工企业,已经形成“煤炭开发为基础,煤炭化工作主导,煤电钢铁金融等多元互补发展”的产业格局,在册职工13万人,资产总额三千多亿元,2012年销售收入1250亿元,利税208亿元,煤炭产量连续三年超亿吨,连续四年蝉联中国企业效益200佳,500强位列107位。拥有甲醇制烯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能源煤炭分质清洁转化重点实验室、煤制化学品国家地方联合共建工程中心,以及多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十二五规划科技投入大大超过百亿元。
本文以陕煤化集团公司为例,重点探讨进一步加强大型煤炭国有企业法制工作的思路。
1 做好企业法制工作的顶层设计
当前企业法制工作顶层设计的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精神,回顾总结企业法制工作的成果和经验,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对监管企业三年法制工作目标要求,安排新形势下的企业法制工作,持续深化依法治企工作,不断增强抵御法律风险能力,大力提高集团管控水平,切实推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夯实企业法制基础,确保百年老店建设,全力进军世界五百强。
十八大报告关于厉行法治的分量很重,全文涉及法治的内容有18处之多,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一是全面、全方位推进法治建设;二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三是描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蓝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四是用宪法的平等原则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五是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六是用法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七是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司法改革的新任务,也是对法治如何最终实现的路径的深化;八是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2 夯实企业法制工作的思想基础
企业高层存在这样的共识:法律制度是当代商务活动的根本保障,法律思维应当成为一个优秀企业家的习惯反应;随着集团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企业经营中的各类法律风险就会相应增加,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未雨绸缪,化解风险。特别是我们走出去工作,境外项目投资决策以及一些经营活动,都要有各专业法律顾问服务的协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也是强化集团管控的重要抓手之一,是进一步实施好管理纲要的重要保障。要在管理纲要基础上研究制定陕煤化集团法律顾问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基本框架,服务集团长远发展,保障百年老店建设。
大家普遍认识到,集团公司作为以煤炭和化工为主的多元化产业投资企业,投资管理及决策实际上已经成为集团公司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了,重点放在“项目管理、投资管理和并购管理”上。因此,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法制工作,加强依法办企、依法治企观念,积极探索实施集团管控的更为有效的法律工具,严防企业经营法律风险。
集团领导也多次要求,要进一步创新集团公司法制工作机制,法制工作要核心化、体系化、运行化和普及化,特别要实现“核心化”,法制工作要融入企业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特别是法务部门要与规划、企业管理等部门一起,为企业领导层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为企业发展提供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路径,改变被动保障的定位,为企业保存量、做增量服务,同时实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使法务机构成为企业的“战略性资产”。
3 抓好企业法制工作的基础建设
2006年8月,按照省国资委有关试点要求,陕煤化集团率先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确定总法律顾问人选,成立法律事务部,配备专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和外聘法律顾问。随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陆续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并配备了专兼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初步形成集团公司上下合力的法律事务工作体系。
此后,集团公司制定法律事务工作规划,印发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着重开展基础条件建设和规章制度制定先期研究工作,同时加强合同履行的动态监督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2007年和2012年,集团公司开展了两次大规模法制工作调研活动,对所属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运行机制、制度建设以及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调研表明,随着陕煤化集团的不断发展,全集团的法务工作者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全集团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有56人,其中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的30人,占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总人数的53.57%,在省属各国资监管企业中属较高水平。
多年来的企业法制实践最大的成果之一就是建设成了一支坚强的工作队伍,他们勇于面对现实,敢打硬仗,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上不懈怠,在维护国有资产不流失不损失上毫不含糊,在处理纠纷案件上不怕麻烦,成为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力军。2006至2012年,先后处理五百多起纠纷案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两亿多元。同时,普法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向深入推进,陕西省国资委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得到有效落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已初步建立有序开展。
4 找准企业法制工作的切入点和抓手
陕煤化集团企业法制工作进展还不平衡,相应的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组织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所属各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尚不健全,法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对内整合、对外重组时遗留问题比较多、涉及面广,有可能对下一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在走出去过程中还缺少对法律风险的战略预判研究,投资风险认识不够。
第一,法制工作者要准确把握自身定位,在集团发展中充分发挥自己的独特作用,体现岗位价值,否则会没有建树,也会间接危害企业发展大局。
第二,要不断提升各单位领导人员依法治企的核心理念,把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塑造成企业的核心管理能力,否则企业法制工作就会成为无本之木,难以存活和成长。
第三,法务人员要不断提高法律业务素质,成为专业化的法务工作者,否则就只能忙于处理问题,不能成为企业经营的法律参谋,就会成为经济发展主战场的被动者。
5 谋划企业法制工作布局
我们确定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进军世界五百强和建设百年老店的目标,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企业法制工作机构建设,规范建立企业法制工作体系,加强法律顾问队伍素质,提高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杜绝违法违规经营,加大企业重大经营活动、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力度,为打造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为此,我们要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精神,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依法治国方略的精髓,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既定方针政策,共谋企业发展大计,树立“法制建设就是经济效益”的理念,全面强化依法治企观念,提高集团公司竞争实力。加强“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不断强化依法治企观念。企业日常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中,应当增强学法的内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中法定代表人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应当有述法的内容。
第二,建立企业法制建设目标责任制,将法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领导力度,按照法制工作规划全面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各单位应当尽快完成总法律顾问职位配置工作并上报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暂时不能专职配置的,可以由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直接对企业经营者负责,职责是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并依法提出意见,以保证企业依法经营、维护企业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加速企业法制工作定岗定编定责,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法制工作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编制,明确工作职能和任务,满足日常法制工作需要。实施企业法制工作保障工程,全面建立和完善法制工作机构。法律事务工作部门可以独立设立,也可以根据企业实际需要与相关部门合署办公;暂时没有设立工作部门的,要及时设置法律事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四,加强矿产资源、土地产权、投资融资、商务合同、知识产权等工作领域企业法制工作理论和战略研究,编制和完善中长期法制工作专项规划。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广泛选拔法律人才充实集团公司层面的企业法制理论和战略研究团队,为集团公司发展当好法律参谋,促进企业管理模式科学化,形成具有特色的法律管控体系。以集团公司对标管理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法制工作对标活动,找差距、建体系、提质量,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有关企业管理对标活动专题报告中应当有法制工作内容。
第五,大力推进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各所属企业应当切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包括重大投资决策、签订经济合同、企业资产处置、改制重组收购等主要经营行为都要有制度性约束内容和法律性审核环节。重点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加快建立“主要领导负责、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务人员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坚持“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应急、事后补台完善”的工作原则,将法律风险防范纳入企业管理全流程。
第六,作为资源开发型、产业多元型和科技创新型企业,集团公司将加强矿产和土地等资源产权的登记管理,规范商标管理、维护商业信誉、推行品牌发展战略,在商标的注册、变更、许可、转让、使用、评估、保护和存档等各个环节加大规范和管理力度;同时,加强科技成果的登记管理和法律保护,严格保密措施,申请专利保护,保证核心技术在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处于安全状态。
第七,制定实施法律人才计划,不断丰富法律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加强企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把法律人才建设作为企业后背干部选拔培养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编制法律人才专项计划,多来源多渠道多形式进行选拔培养,进一步充实法制工作队伍。合理调配法律人才资源,将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法务岗位,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借助院校教育平台和法律研究单位等资源条件,采用短期强化培训、长期学位教育和专题应用研究等方式,提升法律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快培养一批懂法律、会管理、善经营、强实践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第八,积极应对全球化挑战,不断加强法律护航能力建设,为集团公司国际化经营战略提供保障服务。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实施工作,切实加强“请进来和走出去”两方面经营活动的法律管理,有效防范涉外法律风险。特别是涉及境外投资的项目,应当有法律事务部门人员全程参,特别是尽职调查、立项决策、谈判签约等环节,把法律管理嵌入境外投资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流程,最大限度降低境外项目的法律风险,促进境外项目运转顺畅、效益最大。
第九,切实加强诉讼、仲裁等涉及司法程序的纠纷案件的管理工作,建立预警机制,做好案件追踪总结工作,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具体来说,要建立
纠纷案件限时报告制度,规范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实行严格的授权委托制度,处理纠纷案件应在全面调查、综合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制订纠纷案件处理方案,经本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加强对聘请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建立纠纷案件预警机制,注意提存档案文件证据,提示法律法规边界,对既往和现有的法律纠纷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和集中处理,加强与司法、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疏于法律风险防范、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切实加强法制工作的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对企业法制工作的廉政监督机制。企业法制工作应当以公平正义为生命,应当更加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应当更加主动接受各方面的廉政监督。具体来说,集团公司法制工作系统应当成为廉政建设的排头兵,通过法制工作促进廉政建设,也通过廉政建设提升法制工作的地位和权威,提高法制工作在集团公司发展中的影响力和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