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8月起实行
2013-01-26张新
中国水利 2013年14期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监管,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福建省水利厅印发了《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并于2013年8月1日起正式实行。
按照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资格)管理、信用评价、工程担保与保险等工作中,利用已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