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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传播道德失范问题及对策

2013-01-21李春青

中州大学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道德大学生信息

李春青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部,郑州450011)

网络的虚拟化、匿名性、个性化、交互性、开放性和自由性的传播方式,契合了大学生接受和发布信息的习惯,对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了强烈的影响。网络传播的开放性、平等性和互动性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便利的交流平台,大学生通过论坛、聊天、邮件、博客、播客、校园网、个人空间等形式接受和发布信息,学习知识,表达观点,参与社会管理,展示自我个性,发挥自我想象,体验自我价值。同时,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和自由性又诱使部分大学生放松自我要求,导致网络传播道德失范。随着网络传播在高校校园的普及,大学生的网络传播道德失范问题也日渐凸现。如何预防和解决大学生网络传播道德失范,已经成为高校德育工作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大学生网络传播中存在的道德失范问题

随着网络在大学园区的普及,网络的隐匿性为大学生提供了极大的自由空间与便利,同时网络的负面影响也日益凸显。大学生由于沉迷网络、浏览色情和恐怖网站,以至于在网络这一藏污纳垢、良莠不齐的虚拟空间中迷失自我,蓄意制造或散播色情、暴力与迷信等颓废庸俗内容,恶意攻击、谩骂他人,网络诈骗、畸形网恋网婚、网络语言不加约束等诸多道德示范问题屡有发生。[1]

1.传播虚假信息

在网络世界,大学生是信息的消费者、生产者和传播者。网络为他们发布和接受信息开辟了一个自由空间。由于网络信息流量大,更新快,他们只关注信息的获取和发布,而忽视了信息的真实性、健康性,忽视了应遵守的传播道德。同时,由于上传、转发、传递和接受信息过程中没有严格的审查程序,致使有的大学生在传播信息时缺乏严谨性、真实性,出现传播虚假信息的问题。有的同学在转载、上传信息时,或断章取义,夸大事实,使用夸张的字眼吸引眼球;或捕风捉影,以讹传讹,传播流言,把没有根据的信息发到网上;或者夸大负面,把个别现象扩大化、典型化、普遍化;或者妄下结论,盲目趋同;或在网上广为散播恐怖信息,制造恐怖气氛。发布虚假信息的理由各种各样,有的是对收件人有矛盾,出于报复和出气泄愤的目的;有的认为自己受恐怖所害,心里不平衡,干脆转发给别人,让别人同自己一样受到惊吓;有的觉得十分有趣,给朋友开玩笑;有的为了引起轰动,将蓄意制造的虚假猎奇信息上传网络。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虚假信息被反复炒作,会对社会造成伤害。

2.崇尚低俗之风

在网络世界,由于主体身份的隐藏性、行为的虚拟性,有的大学生道德感弱化,自律意识薄弱,自我约束水平降低。为了逃避现实、追求娱乐、放松自己,寻求刺激,满足猎奇心理,体验不同于现实的生活,他们热衷于爆隐私,张扬窥视欲,肆意恶搞,浏览暴力、恐怖和色情信息,转载和上传低俗内容,相互间转发、推荐不雅照,对名人隐私和丑闻津津乐道,追逐跳楼、强奸、卖淫、性骚扰等强烈刺激性的新闻,把大尺度自拍照或恶作剧画面上传到公共网站,将粗俗、挑逗、暴力、赤裸、露骨、血腥的文字、图片发送到他人邮箱,发表低级庸俗言论。

3.从事不当行为

一些道德意识比较薄弱的大学生放纵自己,从事一些不当行为。为了投机取巧,在网上寻找枪手代考;搞学术造假,在网上剽窃他人文章;擅自上传他人照片,并用不恰当文字介绍;在网上用不文明的语言聊天或发表看法;在聊天室或论坛中用脏话或带有人身攻击的语言攻击网友;偷看别人的电子邮件,私自用别人的帐号上网;制造和传播网络病毒,蓄意破坏他人网络终端系统的数据,危害网络的正常运行;给网友发布垃圾信息,干扰正常生活。对社会上出现的挑战大众道德底线、引发众怒的负面的事件、人物,对能满足好奇心和恶搞欲的娱乐或戏谑类的事件、人物,他们发起或参与跟进“人肉搜索”,搞网络通缉,非法搜集、刺探和擅自公开私人信息。有的还捏造事实,甚至用侮辱、诽谤的方式,对当事人名誉造成损害。

4.非建设性心态日趋明显

当今时代的大学生有强烈的社会参与意识,他们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为正义呐喊,为公平助威,希望探索真相,引起社会关注,使得一些事情得到圆满的解决,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为此,他们通过微博、博客、论坛、邮箱等网络传播工具,设置议题,发帖跟帖,发表评论。但是,部分学生在参与网络评论时语言偏激,观点偏颇,存在非建设性心态,造成社会不适。对于网上的热点事件,做选择性的联系,想到自己或亲人的相似或相关经历,想到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容易失去理智,进行批评、攻击、污辱、讽刺和谩骂,发泄愤闷和不满,发表偏激言论,散播仇恨思想。对于灾难性事件、群体事件、非正常死亡事件等,他们积极转载、发帖,反复回放事件现场,详尽交代事件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过程,并配以图片、图解,用过激语言渲染事件,令受众产生心理畏惧,影响受众的情绪和精神稳定。在网上设置“议题”,诉诸悲情,陈述自己的遭遇,诉说自己的不幸,发表自己的不满,吸引一些有相似经历或感兴趣的网民就此议题发表看法,引起广泛的舆论影响,诱使网民在不了解事件真相的情况下,轻率的表示支持或是反对,造成了对舆论的错误引导。以非建设性的态度加入讨论,不但无益于事情的解决,反倒使话题扩展,矛盾激化,纷争突起,使事件愈演愈烈。不利于受众情绪的稳定、生活的平稳,造成社会恐慌。

5.扭曲事实,搞恶意传播

网络传播信息发布的匿名性和网络媒体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使得有的大学生认为网上没有社会道德与价值观的约束,可以为所欲为,明显地降低自己的道德标准,故意发布恶意信息,搞恶意传播。恶意传播的内容并不是虚假或是谬误的消息,而是确有其事。只是根据他们的主观需要,对客观事实进行肢解、分割、删减和夸大,选择其中的某一点事实,做扭曲、放大和夸张性的描述,主次颠倒,因果倒挂,使得信息在另一个领域发挥与原事物无关的价值作用,原事物被屏蔽掩盖了,而特定部分被无限放大。表面上看,恶意传播是“真实的传播”,实质上,比虚假信息更可恶,它以半真半假、夸张做作、故弄玄虚的方式制造轰动效应,达到特定目的,影响更恶劣。

二、加强大学生网络传播道德建设的对策

1.引导大学生坚持建设性立场,文明上网

设置议题或参与网络互动要坚持建设性立场,积极健康和文明理性表达诉求。要有独立的判断,不盲目从众,不捕风捉影,不被表象迷惑,对网络传播内容进行科学的、有根据的分析,弄清楚事情的本质,不使事态向着复杂、偏激的方向延伸,不扩大事端。摒弃反主流思维、质疑一切的思维、恶搞的思维,以建设性的思维参与网络互动,推动社会发展。把眼光从个体利益和个人情绪上转移开,从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社会各阶层的和谐,有利于增进人民群众对于党和政府的信任的高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确态度和理性立场促使事态向可控和理性方向发展,为解决事件创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教育大学生理性思考、文明表达,自觉做到不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害信息;不谩骂、侮辱、恶意攻击别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偏激、不暴力、不煽动;不散播淫秽色情、诈骗、赌博、暴力、恶搞等不良信息;借鉴有益的信息、抵制有害的信息,做理性、文明的网民。发布信息坚持以人为本,不以吸引眼球为目的,尊重当事人,关注受众生命健康。尽可能全面而平衡地掌握相关的信息,尊重他人发言权利、包容多元价值观,尊重法律制度,遵守法律规范,理性参与公共事务。自觉树立合法使用网络传播工具的观念,使其成为有益于社会发展、有益于相互沟通的工具,决不能将其作为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的工具。

2.引导大学生树立道德主体意识,提升道德选择能力

网络空间或网络社会并不独立于现实社会之外,是现实社会的延伸,网络传播中的人际交往关系,从本质上看仍然是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适用于现实社会传播的法律和道德准则同样适用于网络传播。网络传播的主体仍然是生活在现实世界当中的人,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是要负责任的。一些大学生之所以出现网络传播道德失范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网络的虚拟化、匿名化的传播方式使他们持有“反正谁也不知道我是谁”的侥幸心理,丧失了道德主体性,降低自我道德要求,失去了道德选择能力。因此,解决大学生网络传播道德问题,首先要把重点放在培养大学生的道德主体性上,从内心信念层面确立网络传播道德观念。大学时期是一个人成长成才的关键时期,此时大学生的突出特点就是思想活跃、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但是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却相对较差,网络上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乃至反动的文化思想和生活方式极其容易造成大学生价值取向的迷乱。[2]培养主体身份感,确立主体概念,使他们能清楚地认识到一个负责任的传播主体在网上活动,虚拟自我与现实自我本质上是一致的。引导大学生站在网络互动对方和现实社会“熟人”的位置上,站在他人的角度“客观”地观察自己,想象他们如何感知自己的言语和行为,想象对方言语和行为的确切道德后果,把自身作为自己的一个客体加以认识和评价,协调内在的心理冲突,产生正确的主体意识。其次,提高大学生的道德选择能力。以学生发展为本,实施人文关怀,培养学生真善美和谐统一的网络人格。给大学生提供影响、选择、服务和引导,为他们提供一个选择、反思、构建和改变自我的空间,教会大学生独立自主学习的态度、方法、批判精神以及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提高道德选择、判断和评价能力。注重大学生的道德养成教育,鼓励他们参与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陶冶情操,提高思想觉悟,培养独立观察思考能力。最后,树立网络传播道德意识。在德育课中增加网络传播道德的内容,遵守网络传播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注重小节,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3.提高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

网络为公众提供了海量信息,网络中信息无边无际、纷繁复杂,其中既有精华又有糟粕,网站编辑又很难管理整个网络言论,如果大学生不具备良好的媒介素养,缺乏正确的判断能力,则很难抵制其中的破坏性信息。所以,大学生准确认识网络媒介、合理选择与使用、正确解读、鉴别与掌握网络信息,以及有效地利用网络获得所需要的知识、技巧与能力的程度和水平,在当今已经成为社会公民最基本的生存能力与生活技能。[3]大学生网络传播出现道德失范问题,网络传播工具被滥用或误用,与作为网络传播个体的大学生媒介素养不高有很大关系。媒介素养主要是指对各种形式的信息进行选择、理解、判断、传播、解读和生产的能力。大学生媒介素养的高低,决定了他们利用网络传播工具的目的和手段,决定了他们的网络传播对社会影响的方向和程度,也决定了他们的网络传播道德状况。要推动大学生合理、合法、健康、节制使用网络传播工具,必须提高他们的媒介素养。

增强对大学生媒介素养培育,指导大学生用批判的态度去接触和分析网络信息,提高大学生对网络信息的分析、判断和辨别能力,在信息消费和生产过程中自我把关,做好自己的把关人,自觉履行网络传播中的社会责任,抵制和拒绝不良信息,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传播秩序。提高大学生信息传播的把关能力,引导他们对自己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及其社会影响把好关,对自己再传播的信息和言论把好关,对于不能验证真实性的信息,对于有损他人权利、危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言论等,坚决不予发布和转载。接受、发布信息、转载信息和参与网络互动,不能为了争抢时效而失去正确性,不能为了制造轰动而放弃科学性,不能为了追求娱乐而迎合低俗。

4.树立大学生在网络传播中的社会责任意识

个性化、自由性、虚拟性和匿名性的网络传播使得一些大学生意识不到自己的传播者身份,在网络中随心所欲,忽略了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网络传播是自由的,它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可以自由发表意见的平台,但它绝不是宣泄情绪的私器,而是建设国家、发展社会、服务大众的重要途径。作为网络传播道德的核心,社会责任既是网民公共参与的起点,也是其归宿,更是公共参与行动的原则指南。每一个参与网络传播的大学生都应该明确自己所肩负的历史使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大学生网络传播中的社会责任感,既有利于大学生通过网络提高自我和参与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又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网络传播社会责任感,是每一个大学生参与网络传播都应当重视并积极实践的问题。首先,树立远大理想,牢固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把个人理想融入到中华民族复兴的社会理想之中,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努力提高道德水平,逐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其次,负起把关人的传播职责,主动扮演好把关人的角色,坚持以真实性和社会公众利益作为信息选择和传播的标准,接受和传播信息进行自我把关,把低俗的信息拒之门外。注意自己的表达方式以及自己的意见表达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不能单纯地以自己的好恶发表言论,对自己的话语负责。最后,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参与网络传播,必须以履行社会责任为根本目标。处理好个人与集体、自我与他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对禁止什么、提倡什么和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要有明确态度,自觉接受道德限制,履行社会责任。

5.培养大学生网络传播自律精神

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削弱了道德他律作用,而以自觉性、自主性和自控性为特点的自律内省机制对网络环境下的传播行为有更好的道德约束效果。解决大学生网络传播道德失范问题,培养自律精神,提高自律能力是最佳途径和主要保障。改革高校德育内容,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就要注重引导大学生形成优良的道德自律能力,引导学生按照一定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分析自己的行为,引导大学生自觉地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促使大学生养成健康的舆论和自律习惯,从而形成内在稳定的品德。[4]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计算机信息技术课教学中加入网络传播道德的内容,开设网络道德教育课程,让大学生明确网络传播道德规范,提高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认知水平,增强其自律意识。注重养成教育,培养大学生知行统一的网络传播道德观,使自律成为一种习惯,成为大学生自觉的意识和行动。引导大学生自觉做文明网民。还可以在网上开展网德大讨论等活动,增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和法制观念。搞好慎独教育,培养慎独境界,使他们能做到慎始、慎微、慎隐、慎言、慎辨,增强道德意志。开展体验式网络道德教育活动,在体验中规范网络行为,培养大学生的自我约束力。

加强网络传播监控管理和法律惩治,以他律促进自律。加强网络传播立法,规范网络传播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网络传播中违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污染网络环境、危害网络信息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加强网络传播的内容检查和监管,决不给各种谣言和违法信息提供传播渠道。加强技术研究与管理,以技术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利用校园网加强对大学生网上传播行为的管理,完善网络监督机制,倡导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传播秩序。

[1]黎影,杨成.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问题及其对策[J].教育探索,2011,8:120-124.

[2]郑永廷,江传月.主导德育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86.

[3]尚靖君,杨兆山.网络媒介素养测量研究的现状分析及问卷设计[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32-235.

[4]陈桂生.中国德育问题[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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