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侬说诗》对《诗归》评选思想的继承与批评
2013-01-21黄斌
黄 斌
《我侬说诗》[1]乃江苏武进(今常州)徐锡我所编撰。徐锡我,字我侬,据其生前刻行的诗集《声中诗》[2]推考,生年当在康熙三年(1664)。另据《我侬说诗》中“丘”字有缺笔避孔丘之讳推考,卒年当在雍正二年(1724)之后。此书在乾隆间曾由四库馆阁重臣倪承宽组织抄工抄录,故抄写工整,版本精良。惜此书一直未曾刻行,知之者寥寥。在编选旨归上,该著旨在为后学解析诗法之精微,实现“金针度与”之目的,因此长于字句的具体评析,拙于理论的宏观构建。即便如此,该著在诗学取向上依然是旗帜鲜明的:高标唐诗,极力贬斥宋诗,在其《律诗总说》中有“宋无诗”、“诗亡于宋”之论,与乾隆后兴起的宗宋诗学形成鲜明对比,可谓清初宗唐诗学的极端。为此,他选录并评析了上古至唐代之诗作凡695题807首,宋以后之诗再无涉笔。在篇幅上,该著厘分为22卷,并附有概括其选评理论的《说原》3卷。在《我侬说诗》之后的诗歌选评著作虽仍不乏宗唐者,但在篇幅与态度上皆远不及《我侬说诗》。考虑到《我侬说诗》成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清代“宗宋”之风已在酝酿形成中,故《我侬说诗》亦可谓“宗唐”之极端与绝响。要完成这样一部卷帙浩繁的诗歌选评之著,没有一套较为成熟的诗学思想与选评标准是难以为继的。因此,徐锡我诗学取向之极端,不可能是一时兴起之论。那么,其诗学取向的根源何在呢?囿于该著“金针度与”之旨,该著对此并未明言,但从《我侬说诗》选评诗作的具体细节来看,主要是受到《诗归》的影响。
一、借鉴与继承
《我侬说诗》对《诗归》的借鉴与继承主要体现在诗作的选评上。具体而言,大致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字句的删削
我们先来看一个间接例证。在《我侬说诗》卷二《临高台》一诗的说解中,徐锡我通过具体的文意疏解,认为此诗最后一句当是“收中吾”,而《诗归》的引文却作“收中原”,据此徐锡我指出了《诗归》引文之误。此例虽然是批评《诗归》引文有讹误者,但也从侧面间接地说明了《我侬说诗》在诗作文字的引录上参考过《诗归》。
正面的例子见于《代东门行》与《义鹘行》二诗。在《我侬说诗》卷六引录鲍照《代东门行》一诗时,徐锡我将此诗最后两句删除不录,其理由是“原本下还有长歌二句,钟伯敬谓其可删,较妙,从之”。另外,在《我侬说诗》卷十二引录杜甫《义鹘行》一诗时,《我侬说诗》同样也把杜甫此诗的最后八句一并删除了,其理由是“竟住更妙,后八句依《诗归》评语,删如鲍照《代东门行》”。从字句删削上的正反之例可以看出,《我侬说诗》对《诗归》选评诗作的思想是有所借鉴的。
2.组诗的选录
除了字句的删削外,在组诗的选录上,也能体现《我侬说诗》对《诗归》选评思想的借鉴。例如,在《我侬说诗》卷六中选录了鲍照《拟行路难三首》,其云:
参军所拟不一,其实各有所触,各有所指,即《诗归》选本三首,意揣其故:第一首为朋友不援手而发;第二首借夫妇以喻君臣;第三首则承上朋友君臣,总不相合,故切思乡之念。
借助评点,可以得知《我侬说诗》不仅借鉴了《诗归》的去取态度与选评标准,而且还对《诗归》的选评思想进行了申发。
3.题材的承袭
《诗归》选诗一大特色是选录了大量的谣谚民歌和乐府情诗,甚至还选录了传说中少昊之母的《皇娥歌》、黄帝的《兵法》、许由的《箕山歌》、焦氏的《易林》和一些仙鬼之作。[3]这一选诗取向也为《我侬说诗》所秉持。
(1)乐府情诗之选。
受晚明解放思潮的影响,晚明文人对民歌的关注有所加强,连李东阳这样的正统诗人都提出了“真诗在民间”的看法。但是,即便文坛如此重视乐府民歌,除了像冯梦龙《挂枝儿》这类专选时调歌谣的通俗选本外,对于大多数正统诗学体系中的诗选而言,这类描写男女情爱的乐府民歌如《子夜歌》《读曲歌》之类,只敢偶尔涉及一下,鲜有重选者。而《诗归》在这方面则显得颇为特立独行,不仅收录了大量的谣谚民歌和乐府情诗,而且评价尤高,可谓赞赏备至。更重要的是,钟、谭二人对情之所谓艳者,也不迂腐地加以驳斥,而是纳入了“真诗”的体系内予以标举。从选本论的角度而言,这体现了竟陵《诗归》对复古格调派选诗取向的一种反驳。
由于种种原因,《诗归》此选诗之举,遭到了一些正统思想家和文学批评者的指责。例如,王夫之就有“青楼淫咬,须眉丧尽”的评价,他还特地曾针对《诗归》而编选了《古选评选》和《唐诗评选》。在他的《古诗评选》中,就将《子夜歌》《读曲歌》这类诗作排除了。至清初,正统诗学体系中的诗选,在这类诗作的去取态度上,与王夫之保持了不谋而合的默契。例如,王士祯的《古诗笺》、沈德潜的《古诗源》,都在《子夜歌》《读曲歌》面前望而却步。在这一点上,《我侬说诗》较诸其他选本显然要通脱得多,秉持了《诗归》重情、不轻视民歌的特色。《我侬说诗》大量选录了诸如《子夜歌》《子夜四时歌》《闻欢变歌》《前溪歌》《懊侬歌》《圣郎曲》《华山畿》《读曲歌》之类的乐府民歌。由此可见,《我侬说诗》与《诗归》在选录态度与选录标准上的趋同。这种趋同反映了他们对于“情”的理解有一致性。
(2)谣谚古逸之选。
汉、唐二朝是中国封建社会两大巅峰时期,文学相应的也较为发达,加之明代格调复古派标举“诗必盛唐”、“文必秦汉”,故而明代大多数诗歌选本,或注目于汉古诗,或注目于唐诗,通代选本亦不脱汉、唐藩篱。而钟、谭的《诗归》则先从古逸入手,大量选取了一些文学价值较高的古代歌谣,如《越谣歌》《河上歌》《紫玉歌》《夫差时童谣》《灵宝童谣》等。据邬国平统计,《古诗归》选取古逸诗二卷,共一百二十多首,又从《易林》中摘取五十多首短章和几十句韵语。而《古今诗删》仅存古逸一卷,计十七首。[4]无论是选诗的数量还是取材的范围,都颇有眼光与魄力,给当时浸于复古模拟之风的晚明文坛带来一股清凉之气,让埋首于汉、唐之选的人们又重新看到歌谣、谚语的价值,再次认识到民间文学是文学创作之源。
这一点显然对《我侬说诗》是有所启发的。《我侬说诗》在卷七中就专设了《古逸诗》一卷,以选各种歌、谣、谚、铭之作。在“铭”这种文体中,这一启发性表现得尤为充分。《我侬说诗》共选铭文二十三首,大体皆见于《诗归》,而在《带铭》的评鉴中,与《诗归》之相关评鉴,极为相似。
予每见庞眉老人,子孙面前,诸福具备,而老人温谨退让过于少年,輙思末句之确妙。
(《诗归》)
尝见庞眉老人,五福具备,而温谨退让过于少年,輙思此语之确。
(《我侬说诗》)
这足以说明《我侬说诗》对古逸诗的重视与选录,受到了《诗归》的启发,并借鉴了《诗归》的相关入选作品。《诗归》选诗之所以从“古逸”这一诗体入手,目的是以明诗歌之源,而徐锡我设置此卷的目的是以明乐府诗之源,显然有内在的暗合关系。
综上所述,从诗句的删选,到组诗的选录,再到题材的承袭,再到体裁的突破,这些由细微渐次而趋高的不同层次,《我侬说诗》都对《诗归》有所借鉴。尤其是后两个层面的借鉴,体现了《我侬说诗》对《诗归》选诗独到之处的体认,也正是因为这点,《我侬说诗》较之通常的汉、唐诗选,在选本意义上更多了一丝新意。
二、批判与纠正
由于《诗归》特立独行的选诗标准,故而黜落了不少脍炙人口的诗作。例如阮籍的大型组诗《咏怀》仅选三首,李白的《古风》五十九首仅选一首,白居易的《新乐府》《秦中吟》也只选一首,这种异乎寻常的选诗做法,自然会引起相当的不满,钱谦益可谓是其中最为旗帜鲜明者。虽然《我侬说诗》对《诗归》有较多的借鉴,但一样对《诗归》选诗有一定程度上的批评与纠正。拈举三例以资说明。
1.《滕王阁》的去取
《诗归》未选王勃《滕王阁》,当时钟惺之诗友蔡复一就对包括此诗在内的诸多诗作落选颇为不解,于是蔡氏致信钟惺以询其故。钟惺作《再报蔡敬夫》解释其评选原则。
来论所谓去取有可商处,何不暇时标出,乘便寄示。若《诗归》中所取者不必论,至直黜杨炯,一字不录。而《滕王阁》、《长安古意》、《帝京篇》、《代悲白头翁》初、盛、应制七言律、大明宫唱和、李之《清平调》、杜之《秋兴》八首等作多置孙山外,实有一段极核极平之论,足以服其心处,无绝好异相短之习。夫好异者固不足以服人也。古诗中去取亦然。[5]
对此解释,徐锡我依然觉得无法接受,他不仅将此诗选入《我侬说诗》卷八,并在评论中对钟氏之论加以驳正云:“更妙在将三、四两句写阴,第五句写晴,双单作对,活泼不板。今人但知学四家板法,未知其活泼有如此者。特为拈出,不许钟、谭辈冤枉古人。” 徐锡我这一观点是以章法为评价标准的。钟、谭论诗虽然不废章法,但并不像徐锡我如此强调,故而去取上有所差异。
2.陶渊明地位的变化
《古诗归》选陶潜诗凡一卷,计52首,是六朝诗人中最多者,远远超过位列第二的谢灵运26首。而《我侬说诗》选陶渊明诗仅有3题5首。反差甚为明显。
《诗归》之所以推崇陶渊明,与竟陵钟、谭二人在诗论上持清物论有关。受清物论的影响,《诗归》在选诗的总体倾向上,重闲适诗、山水诗、田园诗,轻政治与咏怀诗,故而推崇陶渊明也在情理之中了。而在《我侬说诗·说原》上卷之《杜诗》中评论陶渊明云:“渊明诗,如伯夷之清,非不矫矫出俗,但清者失于隘,未免枯槁。诗家自有达道,如孔子仕止久速,四时之气咸备。后人必欲拟陶,是不学孔子而学伯夷矣。”可见《我侬说诗》在选评诗的标准上,受重儒家“性情”论的影响,强调诗作的“言志”传统,故不喜较为单纯的闲适与山水诗,而重政治咏怀诗,故认为陶诗之清失于隘,陶诗之理流于枯槁。
这一差异在二书对《箕山歌》的评析中,也有鲜明的体现。《诗归》对此诗评云:“巢由冷眼,尧舜热肠,如沮溺辈之于孔子也,不论治乱,天地自然并生,此两等人是天地之大处。”《诗归》之论,是在不废儒道的基础上,高扬巢由这类隐士。而《我侬说诗》则认为巢由这类隐士归隐是因为“未尝与共天下之治,我亦不宜受既治天下之乐”。徐锡我编选《我侬说诗》时已经是康熙末年,当时政局已定,盛世已现,正是士人入世经济之时,与竟陵钟、谭所处的乱象已生正是出世独善的末世之局不同。结合《声中诗》之诗作,可知徐锡我曾游于康熙五王子胤祺、八王子胤禩门下,其父病殁时恰是他为两位王子所知之时,因此他匆匆回乡料理后事旋即冒暑北上,导致卧病于京。由此看来,徐锡我不喜陶渊明诗作也是有深层原因的,这也导致了二书所选轻重有别。
3.应制诗的评判
关于应制诗这一类诗体,自《文选》将之独立分为一体标列之后,后世选本对这一诗体一直保持着较为浓厚的兴趣。远者且不予赘述,就明清之际的选本而言,在李攀龙的唐诗选本中,初唐的五言排律有32首,当中有9首是应制诗,占全数的28%。此外,在同书初唐部分所选的16首七言律诗中,有11首是应制诗,更占初唐选诗的68.8%,其余五言律诗中也有相当部分是应制诗。这可以说明七子标榜的庄严华美的气格,有一大部分是以应制诗为楷模的。在《古诗归》中,未选应制诗、公宴诗。在《唐诗归》中,入选的初唐应制诗则有一定的数量,诗题标明“应制”字样的共有23首。就入选数量而言,最多的是沈佺期,凡6首。就评价而言,赞誉最高者当是宋璟《奉和御制璟与张说源乾矅同日上官宴都堂赐诗应制》和《奉和圣制送张说巡边》这两首。[6]从绝对数量上看,这并不算少,但就其所选唐诗总量而言,则亦不见多。将《诗归》这一态度与前所述明代复古格调派诗选重应制诗的取向作对比的话,这其中的转向还是较为明显的。前文所引钟惺《再报蔡敬夫》中提及《诗归》黜落的重要诗作就包括“初、盛、应制七言律、大明宫唱和”等作,由此更见《诗归》对应制诗的不喜。在《古诗归》卷七,钟、谭评云:“《公宴》诸作,尤有乞气,故一切黜之,即黜唐应制诗意也。稍取其明洁者数首,以塞千古耳食人之望。”由此可见竟陵不喜应制之原因乃是“有乞气”。其选应制诗乃是不得已而搪塞为之,可见其不喜。
在《我侬说诗》所选诗作中,直接在诗题中标明“应制”者为7首。但也有一些入选诗作实为应制诗而诗题名未标“应制”者,如《三阳宫石淙侍宴得幽字》《奉和春日出苑瞩目应令》《奉和圣制从蓬莱向兴庆阁道中留春雨中春望之作》等。如此算来,《我侬说诗》入选应制诗为20首左右。就绝对数量而言,《我侬说诗》略不及《诗归》,但考虑到《我侬说诗》所选唐诗总数远不及《诗归》,故从比例来看,《我侬说诗》比《诗归》要高得多。关于应制诗的入选标准,徐锡我在《我侬说诗》卷十一说解应玚《侍五官中郎将建章台集诗》时云:
邺园公燕诸诗,类皆摹写池馆之佳,华木之美,以及筵席之丰,夜游之乐,归颂于主人。衔恩于叨爱,虽亦题位使然,究竟不离乞相。故侬选唐人应制上投,有如此类者,一概痛删,以存千古诗家骨气,不欲使谄谀者流,借为口实,狼藉雅道,非细故也。
徐锡我选录应制诗的标准是不徒写宫馆池木之美,而重其骨气,不谄媚,这与其《我侬说诗》重“言志”、“道性情”的总体选诗标准是保持一致的。此外,他在《律诗总说》中又云:“故侬选唐诗应制诸体,一概专事揄扬,无裨君德者,痛为削之,不独以皋陶之直,望古千人臣,实欲以帝舜之受直言,望千古人君也。”徐锡我的诗学理论体系中,尤重诗歌的政教传统与讽谏功能,故而强调比兴之法。由此,这自然会影响到他对应制诗的重视态度。其所谓“望千古人君”云云,非常鲜明地表明了他重视应制诗的目的。
三、余论
继明初高棅《唐诗品汇》、明中叶李攀龙《唐诗选》之后,明代最具影响力的诗歌选本非《诗归》莫属,该选对明清之际的诗学有深远影响,徐锡我在选评诗作的时候,较多地借鉴了竟陵选评思想有一定的合理性。需要指出的是,明朝的覆亡使得明清之际的士人对于包括竟陵诗学在内的明代诗学进行了尖锐的批判,“鬼趣”、“诗歌”、“闽夷鸟语”、“酒肆拇声”之诅咒屡被于《诗归》之上,而徐锡我却依然敢于借鉴《诗归》,可见其勇气,亦可见其对竟陵某些合理的诗学理论的继承。更为重要的是,在借鉴竟陵《诗归》的同时,《我侬说诗》也结合自己的诗学理论与撰作目的进行了补充与批判,从而使竟陵诗论得到了修正与新的诠释。这是《我侬说诗》在继承与借鉴《诗归》选评思想上成功的一面。
不足之处则在于,至康熙朝中后期,以王士祯“神韵论”为代表的清代诗学,开始思考清诗自身的发展道路,开始选择清诗的发展方向。成书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的《我侬说诗》,对以竟陵诗学为代表的明代诗学借鉴更多,而对清初的诗学的借鉴与思考有限,全书直接提及入清的诗人仅钱谦益、金圣叹、徐增、吴淇四家,而且这四家基本上也是由明入清之人。由此,就不难理解徐锡我宗唐黜宋诗学取向为何与明人一致,与清人迥异了。因此,就时代认识价值而言,《我侬说诗》是一部继往有余而开来不足的著作。
[1] 徐锡我.我侬说诗[M].清康熙钞本.上海图书馆藏.
[2] 徐锡我.声中诗[M].清康熙刻本.首都图书馆藏.
[3] 邹云湖.中国选本批评[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782.
[4] 邬国平.竟陵派与明代文学批评[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115.
[5] 钟惺.隐秀轩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470.
[6] 陈国球.明代复古派唐诗论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