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标准需求研究
2013-01-12商兴华
商兴华
(海军装备研究院标准规范研究所,上海 200235)
0 引言
高科技在军事领域的大量应用带来了战争观念的巨大改变,一体化联合作战已经成为新的战争模式,在当今以及可预见的将来,一体化联合作战都将在战争中扮演绝对的主角。所谓一体化联合作战,就是以作战总目的为牵引,在信息主导下,以各种力量单元高度融合的作战体系为主体,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及各力量单元的主观能动性,在多维作战空间实施的实时、精确、高效的作战行动[1]。
一体化联合作战以高技术、高速度、高强度、高消耗为主要特征,是多兵种、多军种的大纵深、全天候、全方位联合作战,其保障要求高、保障难度大,要求保障力量必须具有持续、快速、全方位的保障能力,给前方部队提供适时、适地、适量的装备。因此,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必须打破以往单一线性保障的模式,强调装备保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将军地之间、军兵种之间、不同装备之间分散独立的保障力量和保障资源有效整合,构建多种保障模式相结合的综合保障体系,以期实现军地保障一体化以及多装备保障一体化。
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既涉及到军队的力量,又涉及到地方的保障力量;既有对单一装备的保障,又有对多型装备的保障;既有对武器、弹药、物资器材供应的保障,又有装备抢修、监控检测的保障,这就要求装备保障要统一筹划、统一组织,综合运用各种保障力量,协调分配各类保障资源,统筹各项保障工作。标准化作为统一、协调各类事项的基本手段,必然将运用到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系统的建设中,通过构建装备一体化保障标准体系,制定一系列装备一体化保障标准,将各种保障力量和保障资源有机融为一个整体,以提高装备的整体保障效益,满足一体化联合作战的需要。
1 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特点分析
研究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标准的需求,首先应准确把握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的特点。信息化条件下的一体化联合作战,大量高技术武器装备和保障设备、器材应用于战场,使装备保障手段、保障模式、资源分配方式等都发生了重大改变,从而给装备保障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特点[2]。
1)保障组织、指挥复杂
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不仅涉及到军队系统,还扩展到了地方,既有军队保障体系的保障力量,又有地方的保障力量,真正达到了军地联保,这就要求地方必须配合好军队的保障工作。而在一般情况下,军队和地方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并行系统,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组织和指挥。因此,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必然使得装备保障组织、指挥的层次多、环节多,保障工作组织、指挥复杂。
2)保障内容多、难度大
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不仅涉及到平时的装备保养维护,还涉及战时的抢修、资源携行补充;不仅涉及单一装备或者单一兵种,还涉及多装备、多军兵种;不仅涉及保障机构,还涉及指挥结构、后勤机构等,保障的内容繁多,保障难度大大提高。
3)保障资源通用化要求高
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涉及军地一体化保障、多装备一体化保障等内容,对保障资源规范化、通用化程度有更高的要求,以达到保障内容的综合集成,从而实现地方工业部门与军队保障系统之间、不同装备系统之间的无缝链接。
4)保障环境多变
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涉及的要素众多,尤其是保障力量多元化,加上现代信息化战争瞬息万变,使得保障环境极不稳定,时刻可能发生变化,装备保障工作充满变数。
2 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标准需求分析
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涉及的内容繁多,分析其对标准的需求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通过分析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的特点可知,其保障内容主要包括军地一体化保障和多装备一体化保障两方面的内容,所以文章分别从这两方面分析装备一体化保障标准的需求。
2.1 军地一体化保障标准的需求分析
军地一体化保障,需要在顶层设计中对其进行规范,包括制定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构建和完善军地一体化武器装备保障体系,从而以政策、规章制度、标准在顶层推进军地一体化装备保障建设。
在具体执行中,应通过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对信息、技术、物资、人力和资金等保障要素进行充分整合,打破军地间隔,实现军队保障系统和地方工业部门之间的充分融合。从标准的角度看,对军地之间信息、技术、物资等保障要素的交流,都需要标准的支撑,通过建立相关标准,打破交流阻碍,确保顺畅可行的保障要素交流渠道。
1)运行体制规范化
军地一体化装备保障,首先应确保建立规范的装备一体化保障运行体制,包括以标准补充完善各类对保障指挥关系、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进行规定的规章制度,以此为基础可以更好的对军地之间信息、技术、物资等保障要素进行统筹、分配和使用。
2)信息平台标准化
共享化、集成化与网络化的装备一体化保障信息平台是有效开展军地一体化保障的重要途径,要使信息技术在装备保障中起到支撑作用,从而促进装备保障模式的一体化转变,必须加强装备一体化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努力营造互通共融的装备保障信息数据环境。应建立一体化保障软件以及信息通道接口等的标准规范,以此为基础构建覆盖军地双方的远程保障网络,构建实时互通的保障需求信息交换平台,消除军地之间的信息壁垒,为装备保障决策提供互通共融的保障信息数据环境,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提高装备一体化保障能力起到基础支撑作用[3]。
3)技术标准化
通过制定一系列技术标准和规范,使一体化保障技术和过程标准化、规范化。军地双方在技术上优势互补,应以标准为纽带,促进军地双方的装备保障技术资源整合。应制定一批军地通用的标准规范,最大限度的满足军地两类保障工作;由于民用技术发展越来越快,在制定一体化保障技术标准时,应尽可能鼓励民用标准,最大限度地采用民用标准。
4)物流标准化
军地一体化保障的实现,有赖于军地物资的交流。应构建顺畅的物流环境,实现军用物资和民用物资的良好交流渠道。要实现军地物资统一规划、无缝链接,就要在有效的指挥机构之下,构建军地物资交流标准体系,建立一整套一体化保障物资交流的标准规范[4],并以此为基础疏通军地物流通道,确保军地之间全方位、全天候物资交流的实现。
2.2 多装备一体化保障标准的需求分析
多装备一体化保障,相对于军地一体化保障来说,其涵盖的范围相对较小,内容也更加具体。这里所谓的多装备,并不是作战中所有的武器装备,因为要实现所有武器装备的一体化保障,就要求所有武器装备对保障设施、设备和器材的通用化设计,这是不可能也不符合武器装备自身发展规律的。但是在小范围内实现多装备一体化保障确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比如发展一体化保障基地,可以实现有限空间、有限资源情况下对多型装备的保障;载舰上对多机型飞机的一体化保障,可以极大降低载舰携行的保障资源。多装备一体化保障,就是以标准为支撑,充分利用各类保障资源,实现装备保障效益的最大化。
1)网络化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化
网络化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依赖于硬件和软件的标准化。当前,我国网络化信息系统建设已经具有一定规模,民用信息系统已经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为军用网络化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在网络化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中,应根据装备保障特点,构建网络化保障信息系统标准体系,分步骤制定相关标准,规范网络化保障信息系统硬件和软件建设,确保网络化保障信息系统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2)武器装备模块化、标准化设计
信息化条件下的战争,具有高技术、高速度、高强度、高消耗的特点,并且由于高技术装备日益增多,使战争具有爆发突然性强、节奏快、作战时间短、资源消耗大、保障要求高及保障难度大等特点。这就要求保障力量必须具有持续、快速、全方位的保障能力,给前方部队提供适时、适地、适量的装备和物资保障。为实现快速的保障能力,从装备本身来说,要求武器装备的模块化、标准化设计,通过模块化设计以及大量使用标准件,可以极大提高备件携行效率,并加快装备维修速度。
3)保障设备和保障技术通用化发展
按照一体化保障的要求,对装备保障设备进行平台化整合,通过制定保障设备标准,规范化、通用化装备保障设备;推进保障技术手段标准化建设,按照反应快速、精确保障的要求,规范化智能化故障检测技术、保障资源可视化技术、远程支援技术以及故障综合诊断技术等,不断提高装备综合保障质量和效益。
4)一体化保障基地的建立
根据多装备一体化保障需要,建立多元基地级保障基地、战区级保障基地和伴随保障力量,形成不同层次的装备保障体系,同时为使不同的装备保障体系间协调、兼容、互相支持,也需构建相关标准体系,用标准规范化保障基地建设。
3 结束语
通过以上分析研究可知,为加强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建设,从而提高信息化条件下一体化联合作战效能,必须加强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标准建设,从运行体制、信息交流、物资交流、保障资源、保障技术、保障手段等一体化联合作战装备保障建设内容的多方面构建标准体系,制定相应标准,以此为基础大力推进一体化联合作战保障系统各要素建设,从而提高一体化联合作战效能。
[1]李良春, 郭宝华, 谢关友.基于一体化联合作战的军品包装需求分析[J].包装工程, 2008,29(10):211-213.
[2]吴秀鹏, 王骏, 刘亚东, 等.一体化联合作战的特征及对装备保障的影响[J].兵工自动化, 2008,27(11):56-58.
[3]张怀强, 朱贵平, 濮怀宇.装备军民一体化保障研究[J].军事经济学院学报, 2009,16(1):11-14.
[4]王春刚, 熊哲华, 徐岳峰.军地物流一体化保障联合指挥问题研究[J].物流科技, 2010,9(10):1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