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集体为主体的经济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根本动力
2012-12-29宁杭
唯实 2012年8期
摘 要:我国目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举步维艰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以集体为主体的农村经济不发达,缺乏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动力。要想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只有以集体为主的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才能给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注入强劲的动力和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进而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提升村民对村民自治的关注度。如此,才有利于壮大农村民主建设的主体力量,改变当前农村干部处于强势地位、农民处于弱势群体的不对称状况,从而稳步推进农村民主政治体制改革。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村民自治
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2)08/09-0152-06
作者简介:宁杭(1957- ),男,安徽固镇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校刊部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三农问题”。
“民主”的本意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事务。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以“放权”为核心,开启了加快民主进程的新时期;以“减负”为核心的税费改革,突出了农民期待发展的民主诉求;进入新世纪后,以“服务”为核心的综合改革,着力破解制约民主发展的矛盾和障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赋予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四大权利。如何评价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成效,多数专家学者认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主要表现在:风声大、雨点小;阻力大、推进慢;中央热、基层冷;村民期望值高、干部兴趣低。究其原因,众说纷纭。本文从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视角,论述破解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障碍。我们认为,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举步维艰的主要原因是以集体为主体的农村经济不发达,缺乏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动力,只有以集体为主的农村经济的充分发展,才能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一、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提升村民对民主的关注度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是立于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设和意识形态,受经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经济越发达,社会化程度越高,人们的民主意识越强,社会文明和民主化程度愈高。反之,经济不发达地区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推进民主建设的主客观条件难于具备。可见,民主建设与经济发展,是一对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关系。根据调查,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村民主气氛较浓,尤其是集体经济占主体地位的农村,那里基本达到了毛泽东所提出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相反,在经济薄弱欠发达的地区,农村民主建设严重滞后,损害村民基本权利的事件屡见不鲜,尤其是没有或极少有集体经济的农村,很难谈得上有什么民主可言。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需要有一个强大的动力。这个动力就是民众对经济利益的关注度,这个经济利益是指民众的个人利益。集体经济在村民总收入中所占比例越高,从村级经济中得到的利益在村民收入中占的比重高,村民对基层民主建设关注度就越高。民主不是个人行为,而是集体行为、社会行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就是服务于农村基层经济的发展,提高村民生活幸福度。因此,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离不开农村以集体为主的经济和现代化的推进。
全国村级经济最发达的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和常熟市的蒋巷村,他们村级经济的主体是集体经济,村民收入中的95%以上来自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而村民的收入绝大部分参股集体经济,成为集体经济的股民。这种集体经济与村民利益紧紧相连的利益机制,绝大地增强了村民对集体经济发展的关注度,强化了村民(股民)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而村干部同样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他们清醒地认识到,村级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全村民众的艰辛努力和全力支持。华西村老书记吴仁宝说得好,他们手中的权力是村民给的,是村民把他们推到领导岗位,理应为村民谋利益、掌好权;蒋巷村党委书记常德盛说:“离开了村民的支持,我们就寸步难行,不可能有蒋巷今天的繁荣昌盛。”他们定期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报告工作,通报情况,征求村民的意见,集思广益,推进村级经济的发展。他们关注民生问题,经常深入村组和村民家庭,倾听村民的意见和诉求。村民和干部为了致富奔小康这个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追求和共同的利益,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发扬基层民主已成为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取向。干群关系的和谐,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老百姓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就没有大的矛盾和冲突发生,社会也变得相对和谐与稳定。
可见,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对增强村民民主意识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各种关系中,经济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它决定着人们对政治文化等关系的态度和行为准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增强民众对乡村事务的关注度
在一些乡(镇)村经济不发达地区,村民收入中来自集体经济部分极少,甚至没有,群众对乡(镇)村事务就很少去关心和过问。村委会大门白天紧锁着,村干部们都去忙他们自己的事。村民和干部很少见面,村民如有急事也只能晚上到干部家去谈。在那里,什么民主选举、民主管理等,村民都不感兴趣,反而嫌麻烦。而乡(镇)村经济发达地区的村民,由于从乡(镇)村收入中取得的份额逐年增加,尤其是村民创办的经济实体迅速发展,村民对乡(镇)村事务的关注度也随之上升,乡(镇)村两级领导必然去关心他们,为他们排忧解难。修建乡村公路,使农副产品及时运送出去;发放贷款,帮助村民营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农副产品出现大量积压时,希望政府部门帮助村民找市场、找出路等。这种状况下,对干部来说有两种选择:一是工作重心下移,走到群众中去,体察民情、倾听村民的诉求,热心为村民办实事,这过程就是发扬民主的过程;二是干部不作为、不理会民众的倾诉,这必然会激起民愤,要求撤换和选举能为民众服务的领导,或有能力的村民直接竞选上岗,在这一过程中,村民便参与了民主的建设过程,从而彰显村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2.增强村民的集体维权意识
首先是知情权。一定规模的集体为主的村级经济的发展,在给村民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群众也会要求乡(镇)村干部定期公布财务账目。其次是监督权。集体经济的发展跟村民利益切切相关,群众要求通过监督以防止集体利益在分配中被少数干部侵吞;第三是依法维权。经济的发展,把全体村民紧紧地连在一起,维权斗争不再是村民个人行为,而会成为全体村民共同的意愿。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村民日子渐渐富起来后,开始追求青山绿水低碳环保的生活,对乡村干部违背民意、损害村民利益、强行引进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项目的行为,村民肯定会进行抵制和斗争。因此,要促使村民学法、知法,引导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乡村事务,这样就可以避免少数人操纵群众而做出损害民众利益的事。
3.重新找回失去的话语权
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他们拥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话语权。自农民的土地变成集体所有制后,农民拥有的话语权逐渐丧失,说话没人听,诉求无人理,干部脸难看,政府门难进。民众的话语权跟民众独立经济主体地位相联系的,经济发展后,村民成为集体经济的股民或独立的经济主体,乡(镇)村重大问题,离开了民众的参与就办不成;不仅干部无法剥夺民众的发言权,而且民意的向背决定着干部的去留和政府的决策。这样,失去的话语权又重新回到民众手里。
二、壮大推进民主建设的主体力量
社会主义民主不是少数人享有的民主mo3DrSYre6YKHVesJksvpoaQsT6VJkE73zVJVV5fS00=,而是绝大多数人(全体人民)共享的民主。民主权利必须有全体人民共同行使,靠少数人不行。
十多年来,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难于落到实处,其中根本原因之一是农村缺乏行使民主的主体力量。改革开放后,农村中的青壮年纷纷走出家门到城里打工谋生,有的是举家迁移,不少地方出现“空心村”即使留在农村的也只剩下老人和孩子。留在农村的老人任务很重,一是照料孩子;二是从事农副业生产,根本没有精力也不可能去关心农村民主建设;何况有不少是空巢老人,他们年事已高,足不出户,即使想关注乡(镇)村事情也力不从心。目前这种现象在农村很普遍,造成农村缺乏推进民主建设的主体,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悬在空中,停留在干部嘴上和写在文件中。
解决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主体缺乏的问题,唯一的途径就是加快和大力发展乡(镇)村集体经济和民营企业,把进城务工的青壮年农民吸引回农村。现在,各级地方政府已经意识到,要想实现小康让农民富起来,没有当地经济的发展,那是一句空话。财富是劳动创造的,没有生机勃勃的劳动力,财富是创造不出来的。于是,各地乡(镇)村通过招商引资,纷纷办起了工厂企业,这些镇村办的集体企业或民营企业也面临着招工难的问题。破解招工难的唯一途径是把务工农民请回家。而为吸引进城农民工返乡,他们采取了许多优惠政策,企业为他们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包吃包住,工资待遇略低于城市打工收入。对于这样的待遇,务工农民还是比较满意的。在农民看来,回家乡打工比在城里打工好,一是降低各种开支,解决了子女入托上学等问题,不用在城里支付昂贵的借读费,甚至无校可上;二是有一个安定的家庭生活环境,可以兼顾起家里责任田和照顾老人和小孩生活。因此,广大进城务工农民还是很乐意返乡参加农村经济建设。
进城务工青壮年农民有一定的文化知识,经过长时间摸爬滚打,许多人已成为行业的骨干和能人,同时受到城市文明思想熏陶,视野开阔,思想解放,具有浓厚的创新意识。大批进城务工农民返乡,给乡(镇)村经济发展和政治生活注入生机勃勃的活力。他们关注社会的发展和民生问题,对自己的前途及发展十分在心。大批务工农民返乡,解决了当地发展经济的劳动力问题,同时也结出了人们意想不到的、影响深远的成果,那就是产生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主体力量,从此开创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新局面。因为这些返乡务工农民不仅有经济上改变命运的需求,也有改变自己在政治上被人支配地位的强烈愿望,他们在工余时间关心乡(镇)村民主建设的进程,这必然使他们成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新生代的主力军。另外,农村集体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还可以吸引大学生和各阶层的人参与农村经济的发展,这可是一股不可小觑从而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力量。壮大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主体力量的意义在于:
1.可以改变干群双方的力量对比
目前,广大农村地区干群力量的对比处于不对称状况。乡村干部从人数上处于少数,但他们是处于强势地位,手握各种行政资源。有的干部作风粗暴、独断专行,任意欺压和损害农民的利益;而农民处于弱势地位,虽然人数多于干部,但他们一无权势,二是整天只顾打工糊口,根本没有精力去过问村事,也谈不上去跟干部抗争。他们对某些乡村干部胡作非为的现象只能忍声吞气,自认倒霉。可是返乡青壮年农民不同,他们有一定的共同追求和理想,对民主有着强烈的意愿和共识。这种理想和共识把他们紧紧地连结在一起,形成团结的力量;他们的呐喊得到民众支持,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加上他们在城市打工,形成敢于和善于斗争的抗争意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两种力量叠加在一起,将改变目前农村干部与群众之间力量对比不相称的状况,并逐渐朝着有利于群众的方向发展。
2.有了为民众维权的主心骨
在农村,一些基层干部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屡见不鲜,不少地方的村委会既不搞村务公开,更不搞民主评议。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的调查资料显示,85%的农民群众认为村干部存在腐败问题;23%的农民群众认为今后农村干部的贪污腐败问题将会更加严重;54%的农民群众称村里没有公开栏;50%的农民群众称村里根本就没有召开过全体村民会议。因此,深受其害的村民要想维权就非常困难,有时维权不成反而遭到更大的伤害。绝大多数村民只有敢怒不敢言,即使有少数村民被逼无奈去上访,他们法律文书不会写,话说不到点子上,甚至连上访路费也难凑齐。更有一些干部以社会安定团结为由,打压上访群众。而返乡青壮年农民不一样,他们有一定文化水平,知法懂法,善于运用法律武器跟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作斗争,因为他们在跟老板讨要打工工资的斗争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维权经验。他们回到农村,遇到有损害民众利益的现象就会挺身而出,站在维权的第一线,为自己和为村民的利益争斗。他们的维权不再是个人奋斗,而是依靠集体力量,运用法律武器,开展充分的说理斗争。他们将成为村民利益的代言人,为维护公平正义而斗争。这种维权斗争必然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和拥护。
这种维权斗争必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民主与维权是相辅相成的。发扬民主的前提是维护民众的根本权益。如果村民连自己的人身安全权、生存权都维护不了,说话无人听,诉求无人理,何谈民主呢?民主是要不来、等不到的,只有通过合理合法的斗争才能争取来的。如果我们的维权斗争取得胜利,这表明村民说话有人听,诉求有人办,也就行使了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权过程是充分发扬民主、双方沟通协商解决问题的过程。维权的胜利,就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落到实处的有效形式。
3.返乡农民有一定的话语权
乡(镇)村领导为把进城务工农民吸引和留住,除了在经济利益方面让民工动心,还会以平等的姿态主动到农民家做思想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反复协商达成对双方都有约束的合同。这是中国几十年来在农村第一次出现的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而且这种民主协商机制是在乡(镇)村经济蓬勃发展和农民工拥有的技术、才能优势的基础上出现的,是一种新的政治现状。这种现象至少说明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返乡农民已有了一定的话语权,能表达自己的要求和进行维权斗争,行使了某种意义上的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第二,返乡务工农民的基本利益得到一定的实现,表明务工农民开始有了话语权,而且这个话语权显示了一定的份量。促使干部从思想上重视起返乡务工农民的诉求,满足他们最基本的合理要求。如果连这个最起码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是肯定留不住返乡务工农民。这样,就会直接影响乡(镇)村经济的发展,难免会受到上级部门的问责,这是基层干部最不愿看到的事情;第三,几十年来干部一统天下的坚冰开始溶解,为所欲为、独断专行的局面也随着务工农民话语权份量的不断增强而改变。
当然,返乡务工农民拥有话语权仅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而且仅是单个农民的某些话语权。要真正使务工农民有份量的话语权,从单个农民话语权发展成群体农民的话语权,路途还很遥远,要做的事还很多,但是,发扬民主是当今时代的普世价值,任何人都不可能阻挡其向前的步伐。
三、促进农村基层政治(领导)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政治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经济的集中反映,为经济发展服务。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建设;让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事务。
1.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关于加强广东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中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村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的同时,广东农村基层群众对各项民主政治的诉求也越来越强烈,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如果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会影响到经济发展、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乡村经济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我们常常看到这种怪现象:一边是农民手中的农产品销售不出去,农民叫苦不迭,经济损失惨重;一边市场物价飞涨,消费者难于承受。究其主要原因除了是人为操纵市场外,市场信息不对称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就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成为服务性政府,实现供需平衡,产销对接,稳定物价。二是不少地方出现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加剧了市场竞争,直接影响当地经济发展,需要政府科学决策,避免主观盲目上项目。新上的项目必须是高科技、低碳环保、高效项目,才能实现经济快速发展。三是经济发展面临挑战和机遇,为避免痛失良机,需要政府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成为高效、便捷、畅通的服务型政府。四是经济发展要走节约型、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避免铺摊子、上政绩项目和铺张浪费,需要政府成为清正廉洁的政府,广大干部成为群众认可的清官、好官。但是,目前镇村政府包括县级政府并不能适应当前乡镇经济发展需要,官僚主义严重,无所作为,贪污腐败,欺压百姓,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严重阻力。因此,当农村基层政治(领导)体制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时,改革政治体制就成为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趋势。
推进农村基层政治体制改革,关键是落实“村民自治法”,使农民成为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人。首先,要破除干部由上级任命、干部终身制的干部选拔机制,实行民主选拔制度,农民有权选择致富的带头人,把能代表村民利益、有能力的人推选到领导岗位,带领村民改变农村经济落后面貌。其次,改革长期以来由干部当家的局面,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2012年3月13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答记者问时指出: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进行到底。在农村要坚定不移地实行村民自治、并且保护村民正当的合法权益。他说:“我至今还是这样认为,群众能管好一个村,就能管好一个乡,就能管好一个县的事情。”并且强调:中国的民主制度会依照中国的国情循序渐进地得到发展,也是任何力量所阻挡不住的。温总理的这一番话,是对推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发出明确的信号。
第一,只有推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把党中央关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意图和决心,从悬在空中、挂在干部嘴上到写进文件中,落到实处,扎扎实实地推进,否则仍是一句空话。
第二,相信群众有能力管理好一个村、一个乡镇,甚至一个县的事情。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他们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人类历史、社会文明的创造者。毛泽东指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只要我们采取适当的政策,把民众的聪明才智激发出来,一定能学会管好村、乡(镇)、县的事务。
第三,对县乡(镇)政府进行机构改革,实行民主监督。要精简机构和工作人员,成为高效、精干、廉洁的为农民服务机构,政府工作重心要下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做人民群众的公仆。要实行民主监督,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推动着人类文明向更高层次发展。“公平、正义”已深入人心,成为当今社会共同的行为准则。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唯一途径就是发扬民主。一个村的事情由全村村民(包括干部)共同协商解决;一个乡(镇)的事情由全乡(镇)民众(包括干部)协商解决;一个县的事情由全县人民(包括党政干部)民主协商解决。把一切重大决策都放在阳光下,这样,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才能循序渐进、不断向纵深发展。
2.我国农村基层政治体制改革取得成效的深远影响
历史经验的启示。在民主革命时期,党刚开始领导中国革命时,是走城市武装起义、夺取革命胜利的道路,但这条道路是照搬俄国革命经验,不符合中国国情,结果造成三次左倾错误,使白区革命力量损失殆尽,苏区革命力量损失百分之九十。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开创了由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新中国。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也是从农村开始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广大农村实行家庭联产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改革,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搞活了农村经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推动了以城市为中心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改革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局面;改革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应从农村政治(领导)体制改革上寻找突破口。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城市有很大不同。城市情况比较复杂,搞政治体制改革阻力大;而在农村情况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改革也相对易行。在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一是劳动力即农民本身;二是土地使用权归全村村民所有;三是资金,有引资也有农民集资。这三个条件都涉及农民,尤其是土地,农民一旦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最基本生存条件。因此,土地资源如何开发利用,直接关系到全体农民的切身利益,应当由全体村民说了算,不应该由少数干部自作决定,这样可以避免违背民意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出现。发展农村经济三要素有机结合,才能形成强大的动力。离开了农民参与,任何问题都难于解决,即使干部强制推行也步履艰难。同时,大力发展乡村集体、民营经济,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体制保驾护航,但现存的农村政治体制是领导者、管理者处于强势,农民是处于社会最低层的弱势群体。这种不对称的状态,阻碍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影响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主力军没有积极性,何谈新农村建设。因此,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远远大于城市,改革的先行一步迫在眉睫。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必将为今后以城市为中心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供宝贵的经验。
参考文献:
[1]刘武俊.司法行政权的界说极其合理配置[J].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