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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变化要点

2012-12-29曾文华陈雪莲

中国集体经济 2012年4期

  摘要:新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新个税与旧个税对比,变化的要点是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及调整了税率级次级距;调整了个体工商生产经营所得和承租承包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并对税款缴纳时间进行了修改。文章将就以上几个方面的变化进行分析。
  关键词:新个人所得税;变化要点;减除费用标准;税率级次级距
  2011年六月三十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个税修改是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调节的要求,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充分以挥税收对个人收入的调节作用。修改的要点是提高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及调整税率级次级距;调整个体工商生产经营所得和承租承包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并对税款缴纳时间进行了修改。本文将就以上几个方面的变化进行分析,供各方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时参考。
  一、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税的免征额
  免征额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下特有的一个概念,指的是每月或每次收入超过规定金额(如3500元)以上部分按适用的税率被累进征税,这与美国等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制中设置的标准扣除额所起的作用是一样的,设置的基本考虑是使低收入人口免于交税,使得纳税申报数量减少,减轻税务部门的负担。当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发生较大变化时,免征额也应相应调整。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施行以来,已按照法律修改程序先后于2006年1月1月及2008年3月1日两次调整了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免征额已由最初的每月800元调整为2000元。此次个税修改,最引人注目的依然是免征额的调整。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10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每月1123元,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每月2167元。再综合考虑其他各方面的因素,新个税将免征额由原来的每月2000元再次提高到3500元。大大降低了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所占的比重及税收负担。
  二、调整了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及最低边际税率
  原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新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由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3%-45%的7级超额累进率,把第一档税率由5%调低为3%,并扩大了3%及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取消了15%档次的税率。同时,新税法把原税法中40%和45%两档税率合并为45%,扩大了最高边际税率45%的适用范围,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简化了税制。原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如表1所示。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如表2所示。新旧税表纳税比较,如表3所示。
  由上表可以看出,对于大多数中低收入而言,这次个人所得税调整都可以享受到减税好处,只是减税的幅度依收入高低有些差别: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不超过3500元的纳税人可以不交纳个人所得税,减税幅度可达125元;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不大于5000元的纳税人按3%税率计税,减税幅度可达28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不大于12500元的纳税人减税幅度可达480元
  少数高收入群体则需要多承担一些个税,但程度有限: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达到38600元的纳税人,调整后税负的影响为0;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超过38600元的纳税人,执行新税法后需要多纳税,但幅度不大,如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达到和超过102000的纳税人,每个月仅需多纳税1195元,这个数字对他们而言只是小菜一碟。
  三、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和级距调整后,为平衡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纳税人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新税法维持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现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级次不变,但对税率表中的级距做了相应调整,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做了调整。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如表4所示。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如表5所示。
  四、延长了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
  原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由于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其他税种的纳税申报时间不一致,造成了有些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在一个月内要办理两次申报缴纳税款手续,增加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为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办税,新税法将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时限由原来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致。由上可见,新个人所得税税法充分体现了“高收入者多纳税,中等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税收原则,新税法的施行,必将在调节收入分配,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等方面发挥其重要的作用,为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