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服务的探讨
2012-12-29孙博兴胡胜德
中国集体经济 2012年4期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存在于农村中的较有利于农民农业生产的互助型组织,为农民提供与整个农业生产过程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提供的科技服务内容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文章通过实地走访通河县下属八个乡镇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利用问卷调查和现场访问社员等形式,对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服务;技术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
一、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服务基本情况
(一)通河县基本情况
通河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小兴安岭南麓、松花江中游北部、松嫩平原东部的边缘地带,隶属于哈尔滨市。全县幅员面积5678平方公里,下辖6个镇、2个乡、82个行政村、224个自然屯,包括通河镇、乌鸦泡镇、清河镇、浓河镇、凤山镇、祥顺镇、三站乡、富林乡。总的地貌特征为“七山半水一分田,分半沼泽和荒原”,耕地面积180.2万亩,人均耕地15.2亩,在北方属于人少地多地区。
在多年的经济建设过程中,通河县发展创新求变、快中求稳,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经过多年来艰苦努力的奋斗,通河县相继被授予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等荣誉称号。在棚户区改造、农村泥草房改造、新农村建设、“三优”文明城市创建、信访稳定、平安创建等多项工作被评为省、市先进单位,2010年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全市主要责任指标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单位,2011年又被市委授予服务新战略十佳党委。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服务基本情况
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最早出现于20世纪末,主要以农村专业协会的形式组建。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后,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大力发展。目前,通河县在工商局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84个,其中,种植业101个,养殖业32个,农机28个,加工业14个、渔业2个、其他7个,184个组织共有成员8096人。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不同行业的分布情况:种植业占比重的54.9%;养殖业为17.4%;农机服务业为15.2%;其他产业为12.5%。
第一,在良种和科技成果引进方面,合作社都能向社员统一供种,供种率基本可以达到100%,在统一供种节省成本的基础上又实现了标准化生产。合作社负责人对科技成果的生产效益基本都能认同。但是出于资金投入和生产风险的考虑,一些合作社对先进科技成果的使用还不是十分放心,宁愿持一种观望态度。在走访的60家合作社中,有47家合作社的负责人表示会慎重考虑良种和科技成果的引进,并希望在看到切实的效果之后再投入农业生产。
第二,在技术咨询与技术指导方面,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采取“定点定量”的咨询方式,即社员在生产过程中哪方面遇到技术上的困难,合作社就会请来相关的技术人员给予解答。这种方式可以快速、有效地解决社员眼前的技术难题。在技术指导方面则多采用“应时应季”的指导方式,即在不同的节气,合作社会邀请专业技术人员为社员讲授相应农业知识。调查显示,50家合作社会为社员提供定期的技术咨询与培训,超过被调查合作社的90%。
第三,在农业信息服务提供方面,合作社相关负责人会由于担心信息的不可信而使其提供的农业信息种类过于单一。通过调查发现,被调查合作社的60家都为社员提供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信息、农业气象信息、农业科技信息等,提供的信息基本可以满足农业生产的要求。有55家合作社负责人表示其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的信息种类太少。
二、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本次调查所走访的合作社分布于通河县境内六个镇、两个乡,所调查的合作社种类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农机服务等不同类型的合作社,所做调查比较全面。通过实地的走访调查发现,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数都会开展某些科技服务,如统一购入生产资料、提供科学技术咨询与指导、定期对农民进行培训、提供农业生产所需的各类信息等。但是在走访、调查的过程中,也发现了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供科技服务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合作社提供的科学技术咨询与指导不够系统
在实地的调查和走访中,我们发现,被调查的6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都为社员提供科学技术咨询与指导,但是,这种咨询和指导并没有系统地、全面地针对每一位社员,而只是在社员自己有问题或疑惑的情况下,可以向社内的技术人员进行咨询,技术人员的辅导也只是针对这位社员。这种单一、零散的技术指导对于先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十分不利,虽然可以解决社员当下面对的问题,但由于技术咨询并不系统、不规范,所以当社员在生产过程中再遇到问题时,无法做到举一反三,仍需要求助于技术人员。
(二)合作社对农民进行的培训次数过少
农民专业合作社针对社员所进行的培训可以提高社员的科学知识及技能,对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有着重要作用。但是,调查显示,只有6家合作社会对社员进行有助于农业生产的各类培训,如种养殖培训、田间管理培训、农机具使用培训等等。有32家合作社则只是在春季播种和秋季收割之前进行两次简单的培训,有49家合作社进行培训的次数在2-5次之间,培训次数过少非常不利于农民的学习。
(三)合作社提供给农民的农业信息量不足
调查发现,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合作社能为农民提供的农业信息十分有限,信息量明显不足。多数合作社只能为农民提供少量的农业生产资料信息、农业气象信息、农业科技信息,对于那些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农业政策信息(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农业优惠扶持政策)、农业经济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等内容鲜少提及,甚至有些合作社的负责人自己都分辨不清哪些是农业信息。在被调查的60家合作社中,有8家合作社信息发布的次数不足两次,只有5家合作社发布信息的次数超过了10次,有47家合作社信息发布的次数集中在5-10次之间。这些过于简单而又十分不足的信息量,根本不能满足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需要。
三、改进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服务的对策建议
(一)合作社负责人提高自身素质和意识
合作社的负责人是一家合作社的灵魂人物,头脑灵活、懂得经营又具有人格魅力的负责人往往可以带动合作社朝向良好的方向发展。对于一家合作社的领军人物来说,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和意识。第一,在日常生活中,负责人应主动学习与自己所在合作社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知识,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为成员提供更为可靠安全的农业信息;第二,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负责人应培养自己的魄力,以便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具的引进上不会畏手畏脚,影响到合作社的发展;第三,在平时与社员沟通交流的过程中,负责人应做到“亲民、近民”,不应有领导架子,在与社员的互动过程中,多听取社员的意见和建议,更加有利于合作社更好的发展。
(二)合作社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及培训体系
经过走访调查发现,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组织结构并不完善,机构设置也不尽如人意,因而使得决策的结果可能并不理想。合作社可以从以下两点做出改进:第一,完善内部机构,明确机构设置,各个部门要有专门负责人和固定成员,并且参与到与部门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第二,完善咨询培训体系,针对社员都比较关心和需要的技术进行定期培训,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到合作社的办公地点进行培训。而针对社员所需的各种信息要做到定期发布,可以采取张贴公告、散发宣传单和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
(三)政府部门加大对科技服务内容的宣传力度
第一,政府各级农业推广组织定期对合作社的相关人员进行科技服务知识普及,尽量多采取“宣传人员走下去”的形式,以农民的方便为标准,多为农民着想,这样一来,也会得到农民的更多支持;第二,政府各级宣传部门可以通过制作相关内容的宣传海报或画板的方式,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合作社办公室内进行展览,宣传海报或画板的设计应多以清晰明了的图画及简单文字为主,内容做到简单、生动、有趣、易懂;第三,政府部门组织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参观优秀的合作社,所参观合作社的选取应做到特色突出,参观的内容也要选取利于展示的,以最直观的方式达到宣传的效果。
(四)政府部门加强对科技服务的资金扶持及政策支持
第一,政府部门可以继续以资金鼓励合作社,促进合作社的发展进步;第二,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奖励实物的方式带动合作社的积极性。首先组织专业人员对合作社的物资拥有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评估,了解其主要缺少哪种物资,再根据合作社物资的紧缺程度及盈利状况的排名情况决定何种物资归属哪家合作社。在这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加强管理,规范各部门职责。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Z].2007-07.
2.2011中共通河县县委第十四届全会报告[R].2011-12.
3.2011通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府报告[R].2011-12.
4.周青.改善县级政府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