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雇佣中国籍武装护卫护航情况介绍
2012-12-29天锦河轮船长孙旭东
文/天锦河轮船长 孙旭东
由于目前红海、亚丁湾海域索马里海盗活动越来越剧烈,对船舶和海员的安全威胁越来越大,上远公司根据中远集团和中远集运的要求,对航经印度洋和亚丁湾海区的船舶,决定从2012年8月1日起,实施武装护航,船舶类型由3 800TEU(含3 800TEU)以下扩展到5 800TEU(含5 800TEU)以下,这样增强船舶的保安能力,使得船员增强了安全感。
TJH轮首次雇用中国保安公司武装护卫护航,并且安全完成了航次任务。现将中国籍武装护卫护航情况和特点做一介绍,以供参考。
一、申请中国籍武装护卫的程序
担任我轮这航次的武装护航任务的是北京华信中安保安服务公司。根据公司安监部和船员部的要求,我轮提前 7天向公司安监部提出了实施武装护航的申请要求(由于没有中国保安公司的专门申请表格,我们借用了 MAST的申请表格),公司根据船舶的申请,通知我轮公司同意安排中国保安公司的武装护卫进行护航,并且要求我轮注意接受中国保安公司的邮件。我轮在7月23日接到了北京华信中安保安服务公司海外事务部的确认邮件,由于中国保安公司需要在斯里兰卡的加勒港为我轮的保安人员报关,确认邮件要求我轮,发送有关我轮的以下资料:1.船舶登记证书;2.船舶资料;3.船员名单;4.加勒上一港和下一停靠港名称。并且通报接到资料后,会给我轮发去有关此次护航的调度长介绍信,要求我们注意查收。
接我轮资料后,在7月24日我轮接到北京华信中安保安服务公司海外事务部的关于护航队员的基本资料和斯里兰卡的代理的联系地址的邮件,并且要求我们发送 3D、2D、1D、12H ETA RV 给斯里兰卡的代理并抄送北京华信中安保安服务公司海外事务部。斯里兰卡的代理收到我轮的 3天的 ETA后,即回复确认要求保持更新 ETA和告知会合地点:LONGITUDE 080 deg 13’EAST/LATITUDES 05 deg 54’NORTH.
二、中国籍武装护卫登轮经过
根据斯里兰卡的代理告知的会合地点,我轮保持 ETA RV的更新。并且做好了接应准备工作,通知全体船员做好防海盗的应急准备,按要求注意接应关键事项,对身份识别、观察周围有无可疑船只、注意接送船特征、人员上船安全措施及其所带物件数。并且指定政委大副对武装人员进行验证件和身份识别,水手长做好接应的准备,驾驶员负责通讯联络,船长全面指挥。
我轮按照预报的ETA时间28日14:00抵达斯里兰卡加勒外海指定地点(0554N/08013E),按照预定时间 14:00武装保安人员应该登船,但我们始终没有发现保安小艇,船长通过VHF呼叫,没有答复,14:10使用 F站给保安公司在斯里兰卡的代理打了一个电话,代理告 15:00武装保安人员登轮,要我们等待。14:30北京保安公司总调来电,询问保安人员是否上船,船长回答没有,北京保安公司总调回答可能斯里兰卡代理没有协调好海关,15:10北京又来电话说再过 45分钟就可以上船,谁知等到 17:50,代理来电说 40分钟后可以登船,18:35一艘上白下红的军方小艇靠拢我轮右舷。经询问、验证、清点、检查所带物件及武器清单后,将三人带入生活舱。首先将武器弹药放在 F层管弄间,安装两把锁,双方各自保管一把钥匙,然后安排房间和吃饭。
至此,我轮于 2012年 7月 28日 14:00抵达斯里兰卡(0554N/08013E),二名中国武装保安人员和一名斯里兰卡人军人,在地点(0555N/08014E)于18:35登轮,18:50续航。
三、中国籍武装护卫护航工作
中国籍武装护卫登轮后,在当天 20:00,船长、政委、老轨与三位武装保安人员双方进行了第一次沟通,首先介绍了船舶情况,安排人员值班。我们经过和保安人员讨论,决定驾驶台除驾驶员和一水值班外,在驾驶室外左右翼各派一人24小时对海搜索巡视值班,武装保安人员三人24小时全天候轮流值班,每班4小时。
第二天 14:00,我轮和随船保安人员共同进行了防海盗培训、演习,演习前保安人员和船长制定了演习程序,演习中,他们一人在驾驶台,二人随船员进行退守安全仓操练,边演习边对船员讲解、指导。保安人员在驾驶台左侧由一人对海共进行了 8发子弹试射,整个合练情况良好,在安全舱使用依星电话与岸基值班室进行通话联络。对室外防海盗索具进行检查。机舱值班人员认真巡查,白天班人员对主机、副机等主要设备认真护理,确保正常运转。船长、政委进行防海盗带班和对防海盗全程监控。
每晚18:00-19:00由政委检查房间门窗透光情况,检查每层水密门关闭情况,保安人员24小时人与枪弹不分离。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上驾驶台接班,武器弹药等情况,都认真仔细地交接清楚。武装保安人员工作积极,值班瞭望认真负责。于8月 4日 07:30武装保安和船员防海盗值班结束,枪弹放置在F层仓库并上锁,两把锁的钥匙船长与保安队长分别每人一把。
TJH轮第一阶段武装护航于4日07:30结束后,武装保安人员3人随船挂靠了红海四港。我轮于8月20日14:00离开红海最后一个港口(吉达)返航,于20日22:10进入红海20N报告线,船舶认真做好了防海盗应急措施,并在进入 15N报告线之前进行了退守安全舱的演练,在安全舱使用依星电话与岸基值班室进行通话联络(无信号没有成功)。21日 17:00进入红海15N报告线,武装保安人员和船员防海盗值班于21日8:00开始执行,同时报告每天日报,22日4:00穿越曼德海峡。
TJH轮第二阶段武装护航于8月26日20:00结束,我轮经过印度洋亚丁湾及红海防海盗高风险区时没有发生任何影响船舶安全的危险局面。我轮于8月27日7:50安全抵达80度线,8:00抵达斯里兰卡加勒港外海,等待接应武装保安人员小艇;8:10与小艇联系告知 30分钟后到船;9:00小艇抵靠我轮左舷;9:12三名武装保安队员携带武器弹药安全离船;9:15我轮恢复正常航行,继续向新加坡方向续航。
返回斯里兰卡加勒港的操作程序和接武装保安人员的操作程序是一样的,离开吉达港后,提前报 7D、5D、3D、2D、1D、12H的ETA RV。
四、靠港期间保安人员的情况和港口的要求
在挂靠红海四港期间,保安人员能自觉遵守船舶抵港规章制度,大多待在自己房间里,有时与船员聊聊天,没有人提出过下地购物的要求。在私人物品报关上,与我轮船员一样登记签名。对于存放武器装备的仓库,加挂二把挂锁,贴上自制TJH轮某年某月封条,他们每天都要去查看一下门锁的情况。
在靠泊沙特吉达港,港方没有任何部门上船来查验保安人员的详细资料和武器装备存放情况,海关人员也没有对存放武器装备的仓库进行关封,只是船方在抵港前将保安人员的个人资料和武器清单发送给当地代理,由当地代理去办理相关的手续。
在埃及索卡纳港时,代理上船讲,现在警方有新规定,船上的枪支弹药必须存放在警察局保管,开船前 2小时由代理从警察局领取枪支弹药送船。船长与代理签订枪支弹药清单后由警察护送带下船,听代理讲1~ 3天保管费600美金,三天后到一个月2 200美金,此费由中远代理支出。
在约旦的亚喀巴港,海关人员上船依照船方提供的武器清单对武器设备进行了查验,查枪号是不是符合,查子弹数量是不是正确,查验好后进行关封,并提醒船方在港期间不可打开。
五、中国公司武装护卫保安队的组成情况
根据我轮的情况和保安人员介绍,目前北京华信中安保安服务公司保安队基本上是由二名中国武装保安人员和一名斯里兰卡军人组成,中国武装保安人员来源是原中国海军陆战队的退役军人,斯里兰卡军人是斯里兰卡海军现役军人据介绍参加过斯里兰卡内战,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武器是由斯里兰卡海军提供的,携带T-56自动步枪三支、子弹430发、防弹衣三件、钢盔三个,以及对讲机、望远镜、依星电话、医药箱等。
六、雇佣中国公司武装保安队的利弊
优点:
1.在紧急情况下,由于语言相通,船员和武装保安之间沟通和配合比较容易。
2.在进行登轮识别时,由于安排中国保安,双方交接时比较容易识别和沟通,安全有保障。
3.船舶后勤保障压力比较小,由于饮食习惯相同,船舶不需要特别采购伙食,生活上相互之间的干扰也比较小。
由于民族意识,船员对自己中国人比较有安全认同感,日常比较好相处,在船期间比较好管理。
5.申请程序比较简单,来往电文比较少。但也可能会造成通讯不通畅,延误登轮交接。
6.中国保安公司对武装护卫的要求比较高,在海盗攻击的时候,要求坚决抵抗,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武装护卫轻易撤退到安全舱,这也是中国军人和外国军人的很大区别。
缺点:
1.中国公司武装护卫保安队的装备配备比较简单,没有英国保安公司的装备先进。
2.在武装护卫的业务能力相对没有英国保安公司专业,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没有一套专业的程序。实际上增加了三个枪手,其他的一切都要靠船舶安排,对船舶的保安程序没有什么有益的意见,因此目前他们公司的业务也只限于中国国籍的船舶,我轮也是他们公司护航的第一艘集装箱船舶。
3.中国保安公司对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岸基支持,护航期间几乎没有联系,更没有象英国保安公司提供详细的信息支持。
4.中国武装护卫人员在海上武装护航的经验,也没有外国籍保安的经验丰富,有关港口需要的卫生证件没有随身携带。而斯里兰卡保安人员相对专业多了。
5.中国武装护卫人员年龄相对都比较小,因此敬业精神相对有欠缺,和斯里兰卡保安人员相比也有差距。
6.在斯里兰卡的GALLE港,有时登轮会出现严重延误,我轮这次等待了 4.5小时,因此船长在到达前一定要加强联系,以免出现登轮交接不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