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安置型社区文化冲突成因及对策探析
2012-12-22姜燕
姜 燕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常州 213164)
农民安置型社区文化冲突成因及对策探析
姜 燕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常州 213164)
农民安置型社区是城市化发展的产物。目前农民安置型社区内存在着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积极文化与消极文化等文化冲突,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加强文化硬件设施建设、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社区间文化充分交流与互动,开展社区文化教育、提高居民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市民待遇、保障农民权益,是化解这一冲突的基本思路。
农民安置社区;文化冲突;成因;对策
城市化的主要表现是: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在城市化过程中,大批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在自愿或非自愿情况下,失去部分或全部土地后,被动地进入城市,政府在最小成本做最大政绩理念推动下,建立了集中安置失地农民的社区,即通俗所说的农民安置社区,也叫过渡型社区。城市社区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由生活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主要从事工商业及其他非农业产业的一定规模人口所形成的共同体。[1]而农民安置社区不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城市化发展的产物,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城市向农村扩张的结果。
农民安置型社区是介于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之间的过渡型社区,它既有城市社区的特征,又顽强地保留着农村社区的传统,安置型社区文化冲突正是其特质的外在表现,如何化解这种文化冲突,并通过社区文化引导和帮助失地农民逐步市民化,是农民安置社区文化建设所面临的主要课题,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和谐社区所面临的新课题和实践。
一、农民安置型社区文化冲突的表现
社区文化是指一定区域内生活的人们长期而逐步形成的共同的文化观念、行为规范、民俗习惯、生活方式等,是社区居民精神生活和文化发展的总体反映。[2]社区文化不仅是社区成员生活方式、行为规范、道德素质等的集中表现,也对社区居民的信仰、价值观、道德标准等影响深远。农民安置社区由于自身的特质性,其文化冲突表现非常明显:
1.城乡二元文化的冲突。社会经济城乡二元结构不平衡性的主要表现:经济结构上,我国城市以工业化和现代化为主,农村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资源配置上,城市在教育、卫生、通信等基础设施方面得到政策倾斜,拥有较完善的设置,农村基础设施较薄弱;人力资源上,城市聚集的多为精英、知识分子等,文盲、半文盲多集中于农村;人均收入上,2007年城市人均收入是农村人均收入的3.33倍,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人民币,且城乡收入差距有继续扩大之势头;社会交往网络方面,城市居民的社会交往网络广而宽,农村多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交往纽带,交往范围局限而狭隘,等等。这些社会经济城乡二元结构的不平衡性导致二元文化的存在,作为非自愿进入城市的安置社区的失地农民,他们必然面临二元文化的冲击。[3]农民安置区内居民多为失地农民,他们身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无规则的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社会公共道德意识和个人修养意识淡漠、对社区内的规章制度、市民准则等多视而不见。如,婚丧嫁娶等依然喜欢按照农村习俗和传统,在社区内占用公共场所大操大办;对社区居委会开展的书法比赛、诗歌朗诵等文化活动,参与度不高,他们更倾向于在公共场所摆一张桌、几张凳,打打牌、搓搓麻将;有些人把小区内的道路和花坛、绿地等公共场所当作自家的晾晒场和后院,在上面晾晒衣物、堆放杂物、处理垃圾,甚至拔掉绿树和绿草搭建自家菜园种植蔬菜,在公共场所搭设洗衣台等等,这些不科学、不文明、不卫生的农村陈规陋习随处可见。
2.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冲突。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指出:“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村与村之间的关系是孤立和隔膜的。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是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而村落内部人们从相互熟悉到信任,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形成村庄共同体。”[4]虽然安置型社区内的失地农民居住方式已经改变,但其社会交往网络仍按乡土社会的习惯,依据血缘和地缘关系结成共同体,社会交往只在同村或同族人之间开展,排斥与其他村族或城市居民发生社会关系,缺乏与城市居民沟通和互动的自觉和主动,社会交往网络的狭隘和局限,加上科学文化基础的薄弱,导致失地农民封闭、保守和滞后,不善于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和新技术,不认同现代城市文化,难以融入现代城市生活。
3.积极文化与消极文化的冲突。安置社区内的多数失地农民仍保持着勤劳俭朴、互帮互助、淳朴善良等优良品质,但部分人非自愿、非自觉、非自发离开土地到城市后,缺乏就业和创业能力,面对着不平等的市民待遇、不公平的就业机会以及不断增大的日常生活开支等问题,逐渐产生反市民化价值观。表现在随意摆摊设点、无证营业,少数人好吃懒做从事涉黑或色情行业;炫富、攀比、赌博等不良风气在社区普遍存在,一些人把有限的安置补偿金投入到玩牌、赌博、买六合彩等不法活动中;由于家庭利益关系的冲突和各种不良社会思潮的影响,遗弃老人、虐待父母、养“小三”、兄弟姐妹为补偿款的分配而反目成仇、夫妻离婚等有悖家庭美德之不良行为在农民安置社区也不乏其例。
二、农民安置型社区文化冲突的成因
造成农民安置型社区文化冲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1.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改变。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格局没有因为城市化建设而发生根本或本质的改变,这种制度和政策的滞后性必然引发农民安置社区文化冲突。失地农民有制度上的市民身份,但在个人养老、医疗、就业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弱势群体保护等方面,均没有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这种差别待遇导致失地农民社会层面和心理层面的失落,制度上的市民身份与现实的农民待遇的矛盾使得安置社区文化冲突难以避免。
2.社会交往网络的局限和狭隘。农民安置社区内的失地农民大都以集中安置为主,其社会交往网络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纽带,基本上由家庭成员或同村、同族等近亲构成,没有城市居民那种实质意义的同事和邻里关系,即使是进城后参加工作的人,由于异质性的存在,他们也很难与其他人建立具有真正社会交往意义的同事关系。此外,在集中安置的社会环境中,失地农民彼此交流和依赖的都是熟悉的乡土经验,彼此交换和认可的都是相近的社会和价值取向,彼此重复和使用的都是既有的知识和技能,他们的思维和记忆都长久地停留在曾经的农村生活里,面对社会化和多元化的城市,失地农民社交网络的局限和狭隘,必然导致安置社区内的文化冲突。
3.社区居民性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随着城市工业化的加速发展,由于农民安置社区距离工业区较近、出租和转让成本较低、居住成本较低,且居民多乐于出租房屋和车库以补贴家用等多种原因,安置社区吸引了大量刚毕业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入住,使得安置社区成了失地农民和外来人口共享的“移民社区”。人口性质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使得安置社区相比于城市社区或农村社区,其文化冲突表现得更激烈、更复杂、更多样,文化建设也面临不同于城市社区或农村社区的全新挑战。
4.安置社区管理体制没有理顺。由于农民安置社区更多地定位在“安置居住”角度,而非“社区服务”角度,因此安置社区虽然撤村建居,但居委会多是以前的村委会,只是名称变换了而已,社区管理人员多为以前村干部,社区公共设施和公共事务支出由镇等集体经济根据自身实力自行安排。农民安置社区的管理体制、社区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均没有纳入城市社区管理体系,没有与城市社区实行同步建设和统一管理,社区管理体制的矛盾加剧了社区文化冲突。
5.失地农民的认知偏差。部分失地农民片面地认为自己失地又失业、生活无保障、后顾之忧大,主要是因为社会和政府不顾他们的利益,剥夺他们的土地所造成的,认为在社会城市化过程中,他们既是最大利益贡献者也是受害者,国家和政府应给予高额补偿,最大程度地满足他们的要求,并保障其未来。由于把一切责任都推给国家和政府,部分人对政府采取等、靠、赖的态度,这种认知偏差导致消极文化的产生、蔓延和文化冲突的升级。
三、农民安置型社区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指出:大力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居民爱祖国、爱城市、爱社区,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安置社区作为城市社区的组成部分,必须承担起通过社区文化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逐步回归社区建设的本意,在培养和提高失地农民市民化素质,帮助他们进入城市、居住城市、融入城市的同时,促进城乡一体化健康和谐发展。
1.加强文化硬件设施建设,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农民安置社区的数量和规模将不断扩大,只有满足失地农民物质和精神两方面需求的社区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才能有效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农民安置社区文化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与社区公共文化活动和设施的缺失存在必然的联系,要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必须加强文化硬件设施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要以市民化为重点,以满足失地农民需求为立足点,制定社区文化建设规划,抓好社区文化的“硬件”设施建设,努力完善安置社区中阅览室(包括电子阅览室)、体育健身房、公共文化娱乐和交流沟通等各种场所的硬件配置。通过宣传栏、条幅、社区生活守则等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城市化是发展趋势,帮助引导失地农民自觉用市民标准要求自己,自觉加强文化修养,自觉遵循城市社会的运行法则,最终形成现代生活方式。[5]为完善社区文化设施硬件配置,除政府层面加大对社区的公共财力投入外,还可以引进社会资金,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或投资兴办社区文化事业或社区公益文化事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多渠道的文化建设投资体制,逐步改变和完善安置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硬件配置,为改变安置社区单一“安置居住”功能,实现社区文化培养和提高失地农民市民化素质创造好外部条件。[6]
2.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社区间文化充分交流与互动。安置社区内的失地农民习惯于原有的非正式规则的农村生活方式,要使城市化的制度和规则能被接受并转化为内在的需求,必须做到:一要建立起适用于安置社区并能为失地农民所接受的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确定和引领社区文化建设,把文化活动的筹划和开展、文化内容的把关、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文化素养的提升和培养等纳入制度体系,进行系统管理,使农民在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处处能感受到制度和规则所带来的有条不紊和井然有序,从而使他们成为制度和规则的自觉遵守者和维护者;二是将农民安置社区组织起来与城市社区进行充分交流与互动,并把这种交流与互动制度化、系统化,通过与城市社区的交流与互动,突破村庄界限和城乡壁垒,城市居民将现代城市生活方式、公民道德意识等城市文化内容传播给失地农民,帮助和引导他们走出原先固定的、较狭隘的社区生活空间,去接受、学习和吸收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使他们增进对城市文化的认同,更快地适应和融入城市生活。
3.开展多样化社区文化活动,促进社区居民的文化交流与整合。农民安置社区文化建设不要完全盲从和拷贝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内容和方式,而应从失地农民的实际需求出发,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创建腰鼓队、锣鼓队、功夫扇、秧歌队等农民喜闻乐见的业余文化团队,在文化活动中将先进的思想道德意识和价值观、城市生活方式等传输给他们,使他们在享受到文化活动乐趣的同时,也接受城市的生活方式。通过社区多样化文化活动的开展,促使失地农民从私人空间走向公共空间,志同道合的人聚集起来,彼此之间互相熟悉和了解,彼此关心和帮助。邻里间的和谐互动、社区和谐的文化氛围将使失地农民逐步减少社会层面和心理层面的失落和不适应,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提高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文明素养,做文明市民。
4.开展社区文化教育,提高居民可持续发展能力。社区文化教育是提升失地农民综合素质、满足其就业能力迁移需求、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本途径。由于安置社区失地农民的文化基础较薄弱,对城市生活方式和市民素质的了解也较匮乏,要提高他们对市民身份的认同和自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就要充分发挥社区文化教育的作用。一方面,由于安置社区周边多有高校、科研所等教育资源,要充分利用这些教育资源,做好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岗位培训和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加快社区劳动力转移,采取企业订单式培训模式,对接区域内企业,或开发公益岗位,因地制宜地组织非正规就业,让社区内的农民有活干。另一方面,社区文化教育要突出公民道德教育,积极开展包括日常行为规范、规章制度、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在内的市民行为规范的教育与培训,使他们熟知相关制度和规范要求,自觉改变原有的旧习惯,遵守城市规则。[7]
5.落实市民待遇,保障农民权益。按照城乡统筹的总体要求,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差异,让失地农民享受与市民同等待遇,是化解安置社区文化冲突的重要途径,是社区文化发挥激励、引导和教育功能的关键。要按照城乡统筹的总体要求,逐步取消对失地农民制度上是市民、待遇上是农民的不公平歧视政策,努力实现失地农民的市民待遇。只有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差异,解除城乡壁垒,建立失地农民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福利等制度,提高失地农民生活质量,保障其合法权益,失地农民才能认同自身的市民身份,并积极主动接受和融入城市生活,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人,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和谐社区建设。
[1]鄢琰.农村拆迁整体安置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型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09.
[2]包军曦.传承·融合·创新——城中村地方文化的建设[J].社科纵横,2008,(6).
[3]闪晶.重庆市安置社区文化冲突状况及对策研究[D].重庆:重庆师范大学,2011.
[4]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
[5]李鹏,瞿忠琼.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农民集中居住满意度研究——以南京、常州、镇江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0,(10).
[6]单孝虹.失地农民集中居住新区的道德伦理建设初探[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2).
[7]杜洪梅.城郊失地农民的社会认同困境与社会政策的完善[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7,(8).
C912.83
A
1002-7408(2012)01-0081-03
2011年江苏省教育厅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基金项目“安置社区文化建设个案分析和方案设计”(353)阶段性成果之一;常州大学高职研究院“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的共生共振性关系研究”(CDGZ2011024)。
姜燕(1969-),女,山东龙口人,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马列教研室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高职教育研究。
[责任编辑: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