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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历史文化基础及实现途径*

2012-12-22刘绍卫

广西民族研究 2012年3期
关键词:模范民族团结广西

刘绍卫

2009年9月,胡锦涛指出:“要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善于发现典型、总结典型、弘扬典型,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各类先进典型作用,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教育群众,带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1](P484)。2010年3月2日,中宣部、统战部和国家民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2011年11月11日,广西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战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广西民族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广西构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内涵及意义

广西构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就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全面加快民族地区政治、经济与文化建设的步伐;各族人民共同分享发展文明进步的成果,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和表率。把民族团结作为一个系统的、长期的凝聚民心的工程,努力持久做好。

第一,旗帜要鲜明,覆盖面要广。一定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广西发展的规划中,以团结进步为目标,以创建设计为手段,建立起由政府主导,以全社会共同参与为主要标志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把民族团结的创建形式 (20世纪50年代的广西制订《民族团结公约》、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新时期的“民族团结宣传月”)、精神文化建设 (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右江百里文明河谷”、“边境文化长廊”等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世纪广西实施的“国旗工程”)等创建形式和经验结合起来,实现载体多样化和社会化,形成集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三个离不开”的四位一体的良性互动的整体目标。

第二,方法更科学,基础更牢固。要把民族团结事业纳入社会主义的整体战略下考量,把民族、团结、进步和创建结合起来。胡锦涛指出:“团结和进步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团结是进步的前提,进步是团结的基础。促进民族团结,就是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打牢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2](P480)我们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是我区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边疆巩固安宁的迫切需要,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确性的宝贵例证,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巩固和发展我区民族工作‘四个模范’光荣称号的具体行动。”[3]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是进一步巩固民族关系,有利于推动富民强桂新跨越战略的实施。改革开放以来,尤其近年来,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广西已迈进工业化中期阶段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富民”与“强桂”成为新的历史时期的追求目标。广西提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战略部署,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展现民族团结进步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不断提高民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协调区域发展布局,着力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政治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将极大的凝聚民心,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全国各民族共同的伟大事业,要靠各民族团结一致共同努力来实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提升各民族国家认同、消除民族中心主义、促进各民族相互信任、亲近、合作、共处,培育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国家的自豪感与责任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凝聚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客观要求。和谐稳定是党和国家的大局,是各族人民的愿望。邓小平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4](P284)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斗争更加尖锐复杂,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也将更加艰巨。广西地处祖国南疆,是全国唯一的一个沿海、沿边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地处反颠覆、反侵略、反渗透、反分裂的前沿,广西肩负着维护边疆安宁、祖国统一的历史使命。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有利于帮助群众构筑和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广泛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各种力量,共同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广西社会和谐稳定。

二、广西构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历史文化基础

(一)广西民族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向心力,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提供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

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统一、发展和稳定,关键在于它内在的政治、经济联系、文化传统和民族交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自秦始皇在岭南设置桂林郡、南海郡和象郡伊始,两千多年来广西始终位于大一统国家的版图之中,无论是“因俗而治”,还是“改土归流”,抑或新中国成立以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新时代,广西各族人民犬牙交错居住,共处一地,相互交融、密切往来,在区域化多元一体的格局中逐渐产生和形成了一种牢不可破的国家与文化心理认同的向心力,并由此而汇入到强大的中华民族凝聚力之中。

第一,政治上中央与地方的联系不断紧密,培育了强大的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共同的国家认同。历史上,随着历代中央王朝统治的不断强化,各民族逐渐形成和建立了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的高度国家认同观念。各民族还通过相互学习、互相信任、互相帮助,并由此形成为强大的凝聚力,为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中华民族复兴打下了牢固的政治文化基础。近代以来,广西各族人民始终奋战在保疆卫国和革命斗争的第一线,涌现了大量的如宋朝的苏缄、明朝的瓦氏夫人、近代的刘永福,冯子材等英雄人物,建立了感天动地的丰功伟绩,书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篇章。同时,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相互学习帮助、相互支持合作,凝结成坚如磐石的生命共同体,共同开发和建设美丽的家园,共同保持和维护祖国南疆的安定局面。

第二,互补共存、互惠互利的经济关系增进了各民族团结进步。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正是这方水土养育了生生不息的广西各族人民。广西独特的地貌、气候和与之相适应的植被群落和动物群落,构成了极为多样、典型、优良的自然生态系统。这样的生态系统不仅给底蕴深厚的广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条件,而且还给世代生活于此的各民族提供了繁衍生息的良好生存空间,同时也形成和稳定了广西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特殊地理居住格局。各民族在这样的居住格局中,通过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频繁地交往联系,互通有无,从而推动和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经济的共同发展。

广西各族人民生产方式、经济形态基本相同,虽然也存在着差异性和不同的生活习俗,但基于农业民族相似的经济形态,容易形成和造就共同的心理状态和生活习俗,这就十分有利于消除民族矛盾,增进民族团结。比如,共同耕作和生产技术的互相交流。广西贵港市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的木牍中所列的《东阳田器志》即是中原与广西地区铁制农具互通有无的明证。牛耕就是随着中原汉人南迁而传入广西,并逐渐向民族聚居地区传播。到明清时期,广西各地区的耕作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桂东地区已经成为广西最重要的粮食生产区域,这一地区的粮食还经常大量销往广东,西米东运是清代两广贸易当中的重要一环。

广西与中原地区的贸易很早就开始了。贵港罗泊湾汉墓出土的一块木简上记有“客秈米一石”,其中的“客”是外来之意。秦代凿通了流淌着人文气息的灵渠,汉代建设了开启丝绸之路的合浦港,宋代催生了架起通往与西南少数民族贸易桥梁的横山寨博易场;从铁器农具的引进,到灌溉工具、耕作技术等推广,有效地提高生产力;从柳宗元描写的“青箬裹盐归峒客,绿荷包饭趁墟人”的墟市兴盛,到桂林、邕州、宜州、钦州等城市的兴起,形成“西南会府”等政治文化中心,密切了经济交往,彼此互相影响,相互依存,形成了共同的经济生活,逐步缩小了彼此之间的心理距离,奠定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第三,广西多元文化的和谐与交融,促进了各民族之间、各宗教之间、各语言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营造了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从民族发展的横向上看,无论是民族自身的发展,还是民族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民族之间的交往和互动。广西各民族大多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和文化传统,长期以来,各民族之间一直都保持有密切的文化交流,互相影响,互相吸收,不仅在语言方面朝着双语甚至多语化的方向发展,而且在生活习俗和价值观等方面也出现趋同的现象,促进了文化认同和民族的和谐。

一是有助于民族团结开放融合的文化精神。广西位于祖国南疆,具有沿海、沿边的特殊地理区位优势,自古以来与外界有着较为频繁的交往。受中原文化南传的影响,很早就形成和发展了壮、瑶、苗等各民族的民间医药,并自成系统;很早就创造和发展了南方民族的铜鼓,吊脚楼、鼓楼、风雨桥等优秀传统的民间造型艺术;从颜延之促进桂林文风,到柳宗元推进柳州风俗改革,黄庭坚在宜州开领风气先河等;从举办桂林府学到桂西北的学校兴起,广西深厚的文化积淀都得到了不断的加强和发展,这方水土还哺育了石涛、王鹏运、况周颐、马君武、梁漱溟、王力等一批名人大家。据统计,自古代开科举以来,在全国仅有的十三名“三元及第”状元中,广西就占有陈继昌和冯京二人。从唐代柳州文庙、梧州武庙的修建,明清时各种异域文化不断向广西民族地区的输入和拓展,各民族之间的文化相互交融、吸收、不断发展提高,各民族之间的习俗也趋同融合;语言的融会,使汉语的影响日益扩大,“古平话”、官话等在广西这块多姿多彩的土地上逐渐承担起各民族交往使用的“共同语言”的媒介,如象州县“虽百粤故乡,近亦五方杂处”,频繁的经济、文化交往使得“僮与蜑家久习华风,渐更夷俗,其衣装则已改矣,其语言则已通矣”[5];随着文化交往的深入,各民族逐渐形成敬老爱幼、重诺守信、平等礼让等具有共同伦理价值的观念。林林总总,无不见证和揭示了广西本土文化与中原文化、岭南文化、海洋文化等交融的历史里程,催生了璀璨的广西文化融合之花,促使广西各民族的文化认同渐趋统一,逐步形成了文化多元、和谐共生的广西特殊的文化格局。纵观广西多元文化格局的形成,离不开经济文化融合和国家情感的认同,结下的血肉的联系,正是因为广西各民族开放的文化姿态,相互交流融合,增进了解,消除民族间的隔阂,有利于多民族文化的传承和社区的和谐发展,从而形成了多元文化和谐共生的优良传统。

二是宗教方面和日常交往中的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和谐共存。宗教作为一种信仰文化,蕴涵着极为丰富的哲学思想、文化内容和艺术精神,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民族关系的发展中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在民族聚居地区,由于文化方面的差异,民族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在所难免,如果人们都秉持以人为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互不干涉,和平共处,这样,即使社会关系再复杂,各民族之间也能消除偏见和谐共处。广西各民族的宗教关系是一种什么样的现状:

第一,广西各民族的宗教在特定的人文环境和生存空间中显示出很强的适应性和包容精神。少数民族群众大多信仰原始宗教,部分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信仰佛教、基督教和天主教,主要分布在桂林、柳州、南宁等市区或城镇的回族群众则信仰伊斯兰教;广西地区汉族的民间信仰体系很复杂,具有多神信仰的特点,而且其功利性和世俗性都比较明显。第二,广西各民族自古以来就没有形成统一的宗教,也没有出现几个民族共同信仰的一种宗教,历史上也没有出现或发生过民族与宗教纠缠在一起的问题,民族与宗教关系显得相对单纯。第三,广西各民族的宗教信仰较少受境外宗教的干扰影响,政教从来是分离的,各民族宗教相处始终都能够保持友好和包容的态度,这对维护民族间的宗教和谐起到了稳定的促进作用。

(二)党的民族政策在广西的落实,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提供了强有力的实践基础。

美丽的八桂大地,是广西各民族和谐相处的共同家园。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改革开放以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丰富创建活动内容、手段和方法,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提高各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养、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物质基础、制度基础、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努力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形成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

第一,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和谐的关系,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打下坚实的政治基石。长期以来,广西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把民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新时期,广西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性文件,扎实推进各民族的相互交融,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切实保障各民族利益平等,妥善处理涉及民族问题的社会矛盾,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在民生新政、财政支持、政策扶持等方面,为推进广西民族团结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机制上的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体系,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三个离不开”和民族大团结的思想深入人心,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同心同德、拼搏奋进,艰苦创业、共建家园,使我们广西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将又迈入到一个和谐互动的新时代。

第二,始终把推动经济发展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任务,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永恒的主题。党中央历来对广西十分关心和关怀,高度重视广西各项工作。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对广西的经济发展就提出过不少十分重要的指示与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广西对此也制定了专门的计划方案和实施的系列方针政策。进入新世纪后,围绕中央关于“广西沿海发展应形成新的一极”及“希望广西在西部地区争当贯彻科学发展排头兵”的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又提出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规划、西部经济强区等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强劲势头。“十一五”广西生产总值年均新增近1000亿元,年均增速达13.9%,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高2.7个百分点。2011年,广西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元大关,达11714.35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全部工业总产值等7个主要经济指标超万亿元。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工业的主导地位不断增强,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生态环保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加快发展,“山清水秀生态美”已成为广西开拓绿色发展之路的名片,物流、金融、信息、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随着“东联西靠”区域合作战略有效的推进,广西已经逐渐成为新一轮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枢纽,正奋力向着“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和“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的宏伟目标迈进,向着更美好的明天进发。

第三,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精神家园,凝聚民心,为广西发展提供内源聚力。文化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精神旗帜,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任务,为推动广西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广西先后提出了建设“文化广西”、“民族文化强区”等战略步骤,出台了建设民族文化强区实施纲要等文件,推出了八大文化工程,力争在文化建设上有一个新的突破。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动文化与产业相结合,不断丰富和发展各民族文化的内涵,打造了《印象·刘三姐》等知名品牌,创作了《八桂大歌》、《妈勒访天边》等优秀民族剧目,出版了《布洛陀经诗译注》等一批重要少数民族文化古籍。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文化惠民工程硕果累累,建成一批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深入开展。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以爱国主义精神激励、引领各族群众投身到广西新一轮建设和开发的伟大实践中,努力打造成为具有广西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区,概括提炼出广西精神,进一步凝聚人心,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为构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造良好的人文生态环境。

第四,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推动和谐稳定发展,构建一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思路。“同心掬得满庭芳”。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春在广西考察工作时指出:要“认真总结和发扬民族工作的成功经验,激励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前进。”[6](P10)党中央、国务院相继作出了一系列促进广西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为广西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注入了强大的动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西围绕促进民族团结、以实现共同进步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增强自主创新为支撑,以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为抓手,坚持民生为本、民生优先的发展理念,在民族地区布局了许多新兴的强优产业,建设了一批大型的骨干企业,实施了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兴边富民、爱国固边、整村推进等扶贫开发攻坚战略,扶贫工作得到实质进展;少数民族聚居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大石山区、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重大改变。创新社会管理,出台《关于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决定》等配套文件,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边疆巩固安宁。“十一五”期间,广西筹集3305亿元资金,重点实施就业、安居、教育、医保、社保、文化等六大惠民工程,深入实施科教兴桂、人才强桂战略,注意统筹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真正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

广西以民族团结为核心,以区域协调发展为重点,促进民族的大交流大交融,把推广中华民族的共同语言与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结合起来,培育中华民族的整体意识,铸就国家的文化心理与认同机制。各族人民,政治上当家作主,经济上脱贫致富,社会文化繁荣进步,发生了历史性的跨越,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富民强桂、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的新思路。党中央赞誉广西是“民族团结的模范、维护统一的模范、维护稳定的模范,是我国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模范,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生动体现。”

三、广西构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实现途径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建设时空维度是交叉的,“宜合不宜分”,目的是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区域化的实践探索。我们要根据聚合原则、制衡原则、延续性原则,把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时空整体性,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统摄性发展,推动经济一体化,促进区域协调,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文化交融繁荣,广西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推动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构建党领导民族工作的活力机制。

第一,必须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我们不断开创新事业的核心力量,具有强大的凝聚力、感召力、动员力。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推动民族团结大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努力构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通力协作、有关方面参与、社会各界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强大合力。”第二,加强思想领导,必须牢牢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必须把民族关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民族工作、发展民族关系,始终保持民族关系的发展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第三,加强政治领导。形成党委主抓、政府主管的民族工作机制。第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覆盖面,保证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构建社会主义国家的认同机制。我们要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现代民族主义思潮对我国民族团结问题的挑战。第一,加强对最新国际民族理论问题的研究,及时消除国际民族主义的消极影响,坚持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的旗帜,大力弘扬并深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强化中华民族的整体观和文化观,构建中华民族“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文化胸襟和大同意识,消除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的族际隔阂,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不断开创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新局面。第二,要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实践性,制定具有很强适应性和生命力的民族政策、措施、制度,体现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我们还要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出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感召力、具有历史和现实科学依据的民族政策,并不断发展完善,成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民族团结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建立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机制。第三,强化共同的“中华民族”意识和国家认同。“正如一切政治实体一样,‘中华民族’不是一个已经完成的事实,而是不断形成和建构的过程,持久地依赖于一代又一代人的探索和实践。”[7](P182)需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世俗化、大众化工作,不断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机制,把民族团结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努力实现民族团结与构建和谐民族精神相统一,从而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坚持“五个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主义法制、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严厉打击民族分裂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的安全统一。

(三)构建民族团结的整体观,促进民族之间和谐交往,保障民族团结与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2005年5月,胡锦涛指出:“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8](P454)第一,把民族团结融入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一次对政治认同基础的重新打造。经济发展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因此也成为政治认同和共识的重要来源……另外,不可能有一直在发展而没有停滞的经济,把一切押于经济发展的宝上,在逻辑上等于把政治认同置于风险之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30年来,在贫富悬殊格局的形成和阶层结构的固化中,一定程度上已出现政治认同的流失。不可能期待经济的继续发展对此进行挽救,因为它正是问题的一个根源。”[9](P52)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避免民族团结过分的经济化,促进民族团结的“文化化”,要把民族经济政策和促进社会和谐联系起来,“都要赋予增强团结、维护稳定、巩固国家统一的意义,都要考虑到产生经济、政治两方面效果”[10],把民生改善与民族团结结合起来,构建民族和谐发展的整体视野。“要有意识地向强调地域因素的方向引导。也就是说,经济支持要更多强调以自然环境艰苦、群众生活贫困等地域因素为标准,更多强调对贫困地区、对生活在那里的所有民族群众的支持。”[11]要树立民生为本、民生优先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略,加快“整村推进”扶贫步伐,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努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建设。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大幅提升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民生保障水平、自我发展能力。第三,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创造性和建设性。2012年3月9日,温家宝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广西这些年发展得很好,一个重要因素是民族团结提供了好的环境,民族团结促进了发展,发展又加强了民族团结。深化以“富民强桂”战略为主轴,以“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为目标的五位一体的立体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统筹社会保障体系事业的发展,推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以及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尽快实现“翻两番、跨两步、三提高”的奋斗目标,为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锦上添花。

(四)强化社会主义文化的整合和引导功能,构建中华民族精神家园,凝聚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文化是离还是合,或者说是以合为趋势还是走向分裂,关键在于社会经济的一体化程度和政治措施是否有利于各种族群达到和解。”[12](P17)这除了要推动民族团结教育的社会化、世俗化、庄严化,更核心和更重要还是要充分发挥文化在民族团结进步中的作用。第一,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群众互尊互信、互学互帮,尊重差异、开放包容,实现各民族同心同德、和谐和睦。第二,构建民族团结政策的整体性和文化性特征。有人指出:“各民族群众更多更广泛地混居,少数民族群众更加乐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我们的政策取向应当是顺应这个趋势,深化这个趋势,使之不可逆转,使‘三个离不开’不仅是一种愿望和倡导,更是一种现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关系。”[13]推进民族团结的“文化化”和“法制化”,[14](P13)通过文化桥梁达到各民族心理的沟通和理解,强化社会主义文化的引领作用和整合机制,把提倡推广普通话与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满足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化当然为自然,构建民族团结个体元素的认同基础和文化心理基础,使民族团结不断向纵深发展。第三,把弘扬广西精神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以弘扬广西精神为切入点,推动文化强区的战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加强民族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增强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大力发展各民族特色文化,促进中华民族先进文化深入发展,推进广西文化的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夯实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

[1][2][8]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政策干部读本[Z].北京:民族出版社,2011.

[3]深入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N].广西日报,2012-5-12(1).

[4]邓小平.压倒一切的是稳定[A].邓小平文选[C],第3卷.

[5](清)李世春修,郑献甫纂.象州志[M].下册,纪人.同治九年刻本.

[6]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J].求是,2008(23).

[7]天涯[J].2008(4).

[9]石勇.从文化再造到政治认同[J].南风窗,2011(22).

[10][11][13]朱维群.对当前民族领域问题的思考[N].学习时报,2012-1-13.

[12]俞伟超.中国古代文化的离合及启示[J].民族艺术,2001(3).

[14]刘东亮.论民族问题的文化化和法制化[J].广西民族研究,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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