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国家建构思想与西方民族主义
2012-12-22罗富明罗绍明
罗富明 罗绍明
不同文明体系话语中的“民族”和“国家”观念存在很大的差异,不同文明时代的民族、国家概念也处于不断演变的过程中。传统中国的“大一统”国家理念与西方民族国家思想存在较大的差异。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帝国主义殖民入侵,两种观念产生了碰撞。在西方民族主义思潮影响下,蒙藏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开始产生分裂主义思想和运动的倾向。如何消除边疆少数民族中的分裂主义倾向?如何在传统多民族的中国建立现代民族国家?中国知识精英界对此展开了思想的争鸣。中华民国的建立标志中国从传统帝制向现代民族国家过渡,在中国国家体制发生根本性变化之际,民国政府如何致力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这些问题还有待我们进一步作全面和深入的分析。
一、中国传统民族国家观
民族、民族主义的概念伴随近代西方“民族国家”建构而产生,到晚清才传播到中国。对传统中国而言,并没有“民族”、“国家”的概念,也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但中国古代并非没有“民族”的意识,先民很早就有对于民族与国家关系的深刻思考,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传统民族观念与国家观念,成为传统中国处理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关系、及确保中央王朝统一与民族一体的重要理念支柱。
从中国历史上看,自三代以来,中国既已形成中原发达的农耕文明与周边地区的游牧文明相对照的“中心—边缘”格局,与之相对应,将两种不同文明形态的共同体以“华夏” “蛮夷戎狄”等名称区分的族类观念逐渐形成。到春秋战国时代,“四裔”纷纷进入中原,对中原农耕文明造成强烈冲击,中原农耕人与周边游牧人之间的战争与冲突,激发了华夏族和周边各族的民族意识,“华夷有别”的对立观念开始产生。这种封闭性的“夷夏之辨”是在特殊的政治局势下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倾向于不以文化辨民族,不允许夷可变夏,这种倾向虽然是非主流的,但也长期存在,且对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融合进程产生消极的影响。
不过,周秦以来,基本上是夷夏之辨开放的一面占据着主导地位。[1]也就是说,传统中国对民族认识的主流倾向,是将其视为一种可逆互变的文明共同体的概念。“华夷”并非以种族、血统或地域为界凝固不变,而是以文化的差别辨民族,且持一种开放、包容的态度,将文化的认同视为“华夷”区分的标准,这样,随着文化认同的变化,“华夷”的民族属性也是可以互变的。诚如陈寅恪先生所言: “凡汉化之人即目为汉人,胡化之人即目之为胡人,其血统如何,在所不论。”[2](P17)
与传统中国对“民族”认识密切关联的是古代中国对“国家”的认识。在中国思想史上,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为中华文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人的“天下”观念和“大一统”的国家观即形成于这一时期。“天下观”的基本框架是“溥天之下,莫非王臣;率土之滨,莫非王土”(《诗经·小雅·北山》),表达着一种以中原皇朝为中心与四夷分居边缘组成同心圆式的天下秩序,体现了中华文明的地理空间和当时人们的世界秩序观念。在“天下观”基础上发展出的“大一统”思想成为传统中国的政治理念。大一统国家认同表现在政治上承认天子的统治地位,文化上认同中国的传统文化,这也是政治合法性的前提,传统中国无论是接受哪个民族的统治,其获得统治的合法性必须首先建立在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这和传统中国开放式的文化民族观是一脉相承的。在“大一统”思想的支配下,自秦以后的行政体系采取了“天下帝国”模式。正是基于传统中国对“民族”和“国家”的认识,历代治国者秉持“大一统”的政治理念,使得不同文化的群体逐渐走向自然融合,从而使中华文明能够在历史上绵延传承,这种从未断裂的文明在世界文明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
二、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理念
现代民族国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648年的威斯特法利亚条约,但一般认为以民族主义为寄托的民族国家构建始于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霍布斯鲍姆即认为,“现代民族主义起源于18世纪末的欧洲,是一个以法国大革命为契机的近代现象。”[3](P3)民族主义是伴随近代西方民族国家构建而出现的,它表现出一个简单的政治原则即“坚持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必须一致。”[4](P1)民族国家理念的核心内容是将民族与国家联系在一起甚至等同起来,即国家的领土与某一民族所居住的疆域一致,国家由民族决定。由此可见,民族主义是一种以民族共同体为依托,强化民族意识和情感、维护民族传统和特点、强调民族利益的思想观念,它可以发展为一种最具民众动员力的社会、政治和文化运动,其终极目标是建立属于自己民族的民族国家。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期,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结合起来,在资产阶级革命的背景下,通过反对封建专制主义,争取公民自由和民主权利,开始构建服务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近代民族国家。这一阶段民族主义思潮的核心思想就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one nation,one states),要求实现民族自决,建立自己独立的民族国家。
但民族主义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作为国家建设的强大力量,又可被利用作为巨大的破坏力量。[5]19世纪中叶意大利和德国的分别统一,标志着这种民族国家建构由欧洲向全世界扩散。自此,整个世界逐渐地被置于民族国家的主权体系之中,那些多民族的国家则受此影响,或者分裂为多个单一的民族国家,或者将各民族同化整合为统一的民族国家。从19世纪中后期至20世纪初,民族主义以其殖民主义特征大肆向外扩张。随着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建立,帝国主义借用民族主义思想武器,煽动起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狂热宣扬本民族优越论,肆意践踏其他民族利益,对亚非拉等落后国家殖民扩张,进而瓜分整个世界,建立起了帝国主义殖民体系。
事实上,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是多民族的,那种排斥其它民族一族一国或者同化主义的建国理念及其实践行动,自然会引起其它民族的反抗。
三、中国近代民族主义
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列强开始积极谋划他们在中国的利益,西藏、新疆、蒙古、东北、云南等少数民族边疆地区面临更为严重的分裂危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殖民主义的方式,企图将近代西欧建构“民族—国家 (nation-states)”的模式扩张到东方的中国,通过鼓动边疆的民族分离主义,使它重新建立单一的民族国家,以达到对其控制的目的。同时,“民族主义”知识也是一种随着资本主义扩张而不断发展的历史力量,中国国内中央与地方的各种政治关系整个都被这一力量所重新定位,中国边疆地区对中国国家的认同出现了严重的危机。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一些先知先觉的知识精英已初步意识到业已兴起的帝国主义力量对中国的生存造成严重的威胁。如何应对这一亡国的危机?人们试图通过对传统“华夷”观念作结构性调整,将西方看作是“夷”,希望重拾“夷夏之辨”的传统,凭借华夏文化的优势力量,“用夏变夷”。但随着中国被外来的帝国主义军队彻底打败,人们逐渐认识到“西夷”在“体”、“用”各方面相对“华夏”都具有明显的优势,不但是“以夏变夷”已不可能,而且中国遭遇到“亡天下”[6]的亡文化危机。
在面临“亡国灭种”双重危机的形势下,人们终于从华夏中心的迷思中惊醒,中国知识精英界开始从西方民族主义中寻找思想武器。中国近代民族主义都受到西方的影响,但民族主义中“民族-国家”的政治原则也带来了中国近代国家建设过程中的民族问题,在受西方民族国家思想的影响下,以“排满”建立单一的汉民族国家为号召,旨在推翻清王朝统治的民族革命风起云涌之时,中国边疆少数民族的分裂主义思想和运动应运而生。如何在多民族传统的中国构建“民族-国家”,又如何消除边疆少数民族中的分裂主义倾向?边疆问题和民族问题成为中国近代国家建构必须面对的重要议题。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知识精英界关于国家的思想开始出现一个根本性的变化,两大政治派别革命派和维新派都先后开始达成这样一个共识,传统的王朝体制已不可能再延续下去,构建现代主权国家成为重大的时代任务。但是在中国如何去构建一个近代的民族国家?相同的观点是,维新派的梁启超和革命派代表孙中山都认为培养民族主义是中国建设近代民族国家的前提条件。梁启超是将“民族”和“民族主义”等概念最早介绍到中国的思想家,并在其著述中多次提到“民族主义”对于建立民族的共和国的重要性。孙中山在1905年《〈民报〉发刊词》中也明确阐明了以民族主义为首义的三民主义主张。
更为重要的是,当时的“革命派”与“维新派”更多的分歧在对于“民族”的不同认识上,这直接决定了他们所主张的建国思想及实现途径上的巨大差异。
由于在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上,存在“一族一国”和“多族一国”两种选择,对于在多民族国家实现民族国家建构,即存在两种路径,一是各民族独立为国,构建各个单一的民族国家;另一种是将各个不同的民族同化整合成一个新的单一的民族,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国家。辛亥革命之前,对于在中国是建立单一的汉民族国家还是建立由传统中国境内各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这是一个问题。维新派的康有为和梁启超等人敏锐地认识到,西方民族主义中“一族一国”的政治体制模式,在传统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里应用起来,极有可能会造成严重的民族分离。所以,康梁等人出于维护国家统一的目的,主张满、蒙、藏、回、汉等民族合为“中华民族”,应保留君主立宪政体形式构建民族国家。继康有为提出“满汉不分、君民合治”、 “合为中华”[7](P340-343)的“合群论”主张后,梁启超也鲜明提出整合传统中国境内各民族建立多民族国家的主张,并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提出了“大民族主义”的理论:“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8](P75-76)通过分析不难发现,维新派对于民族关系的理解是基于中国传统“华夷”观念发生结构性变化的内涵,将中国境内的各民族整合为“华”即“中华民族”,以共同抵御外国的入侵。由此可见,梁启超主张的大民族主义实质上是一个主张维护国家统一以一致“御外”的民族主义。
进一步,梁启超在对民族与国家关系的认识上,认为“国家者,由人民之合意结契约而成立者也,故人民当有无限之权,而政府不可不顺从民意。是即民族主义之原动力也。”[9](P19)可见,他主张的是一条按照国民国家的尺寸建“整合”民族的道路[10]。这样就摆脱了民族国家的束缚,国家不是建构在某一民族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国民权利基本理念的基础之上。
显然,维新派的思想主张同时受到中国传统大一统国家观念及近代西方民族主义的影响。不过考虑到中国是个多民族 (文化民族)国家,各民族多元文化的差异明显存在的现实,若将西方民族主义的“一族一国”主义拿来推行,其结果会更加有利于列强分而治之,加速实现中华大地的彻底殖民化。[11]所以他们没有削足适履、生搬硬套西方民族主义中“一族一国”的主张,而是从维护国家统一的考虑出发,以整合“国族”作为其近代国家建构思想的核心。
反观晚清之革命派在1894年兴中会成立时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纲领性口号,此时,他们对于“中华”的理解仅限于“汉族”,满族则是作为一个敌对的民族而被排除在中国之外。这一理念带有浓厚的大汉族主义色彩,毋宁说是一种种族民族主义。由于清王朝满族统治者实行的民族压迫与民族歧视政策造成了不正常的国内民族关系现状,使得民众对清王朝的仇恨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以“排满”为核心的汉民族主义作为一种适应革命造反的策略,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员力量。这种狭隘的民族主义以近代西方国家“一族一国”理论为其合法性的依据,并围绕“中国是汉族的中国”这一命题表达汉民族主义的政治诉求。前文已述及,这一理论直接拿来在中国实践,并不符合中国传统多民族国家的现实需求,严重的后果将导致中国境内各个民族丧失其认同的共同基础。显然,“排满”的汉民族主义带有强烈的功利性,目的在于推翻清王朝的统治,一旦革命派的角色转化为执政者,这种理念必然会发生转变。
四、民国政府“国族”构建的途径:同化政策
辛亥革命成功后,革命派意识到:革命阶段的“排满”的汉民族主义已不合时宜,建立单一汉民族国家的方案也不意迎合了边疆少数民族的分裂主义,边疆民族问题成为民国肇建时不得不面对的重要议题。鼎革之际,革命派民族主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转向提倡“五族共和”寻求民族同化,以建立统一的国家。孙中山在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宣言中提出“五族共和”的建国理念:“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昌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者,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示如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12]“五族共和”从法理上否定了“华尊夷卑”的观念,得到了边疆地区各民族的积极响应,并对缓解民国初年边疆民族地区的分离倾向具有重要意义。3月11日,孙中山公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13](P366-367)民国中央政府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对蒙藏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主权。袁世凯继任临时大总统后,北京政府沿行孙中山“五族共和”的国策与《临时约法》的政治原则,4月22日,袁世凯就蒙藏回疆的地位问题发布政令,重申“五族共和”的建国原则。
孙中山辞去总统后,提出许多关于民族政策的主张,成为北伐之后国民政府民族政策的指导方针。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与压迫,孙中山开始意识到融合“中华民族”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阐释“三民主义”。1919年,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一文中指出,推翻清朝只达到民族主义的消极目的,民族主义的积极目的即“汉族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治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14](P188)此外,孙中山提倡民族平等的思想为国民党人所贯彻,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称:“国民党之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15](P59-60)
值得注意的是,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对“民族”的认识逐渐向维新派的观点靠拢,但在建国理念上,他们依然是遵照西方民族国家构建的模式,表现在通过同化的方式,将中国各民族整合为“一个中华民族”。1912年3月3日,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制定新章程,其革命宗旨转变为“巩固中华民族,实行民生主义”,其宣布的九条《政纲》中的第二条为:“实行种族同化”[16](P160-161)。同年国民党成立,8月13日发布的《国民党宣言》,宣布了“五大宗旨”,其中第三项为:“励行种族同化,将以发达国内平等文明,收道一同风之效也”。[17]1921年3月6日,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中讲到:“本党尚须在民族主义上做功夫,务使满、蒙、回、藏同化于我汉族,成一民族主义的国家”。[18](P473)
国民革命以实行三民主义为目的,国民政府的民族政策亦奉三民主义为指导原则。孙中山要把中国所有的民族整合为“国族”的观点为南京政府所继承。1929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政治报告之决议案,宣布“本党之三民主义,于民族主义上乃求汉满回藏人民密切的团结,成一强固有力之国族”,对“同为中国民族之一部”的蒙古、西藏、新疆等边省地区将实行三民主义,并声明“诚心扶植各民族的经济、政治、教育的发展”。[19](P84-85)蒋介石的民族政策是坚定的民族同化,在1943年第一次出版的《中国之命运》一文中,他坚持认为中国人是由单一民族即“中华民族”构成的:“就民族成长的历史来说,我们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和而成的。融和于中华民族的宗族,历代都有增加,但融和的动力是文化而不是武力,融和的方法是同化而不是征服。”[20]继孙中山之后,蒋介石也把中华民族等同于汉族,他们都将少数民族融入中华民族的过程形容为“同化于汉族”或“汉化”。显然,同化政策的缺陷在于对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的差别和尊重这种差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缺乏对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深入调查和了解,其结果都是汉族同化少数民族,不利于保持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有悖于民族平等和互相尊重的理念。[21]
在政府致力于“国族”建构的同时,民间的精英人物围绕“中华民族是一个”进行了学术大辩论,顾颉刚在1939年2月13日发表的《中华民族是一个》一文中认为:“凡是中国人都是中华民族——在中华民族之内我们绝不该再析出什么民族——从今以后大家应当留神使用这‘民族’二字。”[22]面对社会转型的阵痛和民族危亡的威胁,顾颉刚等学者①明确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观点的是顾颉刚,傅斯年、张维华、马毅等对顾氏的观点表示支持,费孝通、翦伯赞等则对顾氏的观点提出了质疑和商榷。出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国家认同感的目的,突出强调中华民族的一体性,这与民国政府“国族”建构的思想与实践是相呼应的。但他们却都不自觉地“为了强调一体性而否定了多民族之存在”[23],其中含有汉族在短期内单方面同化其他各少数民族的思想,带有一定的汉民族主义色彩,难以得到各族人民的响应。
综上所述,从学术的解释到政治的宣传可以看出,中国近代国族建构的途径趋向于通过同化的政策与措施,以消除边疆少数民族分裂的危险,达到民族的认同。不容否认,从孙中山到蒋介石的历代民国政府,都有过在多民族的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整合以建构“国族”的政治努力,以维护国家的统一。但是我们无法否认这样一个现实:国内众多少数民族客观存在,边疆民族在文化、宗教、政治制度等方面有其特殊性。回避民族之间差异的政治运作反而可能会造成民族压迫以致民族分裂的危险。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向国族主义转向时,同化主义开始与民族主义结盟,通过以汉族同化其它少数民族的方式建立“一个中华民族”,更多的是一种对帝国主义殖民入侵下民族分裂危机的回应。不断面对内扰和外侮的民国政府以近代西方民族主义为思想工具,通过强调政治共同体的形式以期实现内地与边疆的统一,这种国家政治建构的方式因忽视整合民族的文化纽带而难收其效,根本还在于它始终未能摆脱“民族——国家”的束缚。
与传统的文明帝国 (如以儒家文化认同为核心的中华帝国)和法律帝国 (如以统一的罗马法整合各民族的罗马帝国)不同的是,现代的民族国家本身就是一个文化与政治的结合。[24]在拥有悠久历史和众多民族的中国建设一个统一的现代国家,以近代西方民族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是不可行的,传统中国民族理念的开放性则为文化与政治的结合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思想基础。所以,中国边疆问题与国内民族问题的解决,还有赖于诸多边疆建设的实际步骤,及各民族之间长期的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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