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家的“管家”
2012-12-21本刊编辑部
检察风云 2012年8期
败家的“管家”
无论理论抑或实践,都有力地证明,在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领域,国企之存续实乃国之根本。
然而,在过去相当长时期里,国有企业尤其是垄断行业,大多具有少受国家社会控制和监督的“自行分配”机制。是以,尽管诸多企业早已跻身全球市值“巨无霸”,但丰厚的盈利似乎却与民众愈加遥远。“财大气粗”,或许因为常打“擦边球”,在风驰电掣般的高速运转过程中,尤其是在转制过程中,一些国企“掌门人”或是“急先锋”纷纷坠下马来。
近期面市的《2011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更是披露,国企高管犯罪不仅比例高,且犯罪金额高,人均贪污受贿高达3380万元,让人震惊。
为何一些被视为国有资产的“管家”们,不但没有守住国资,反而频频伸出黑手盗挖国企,我们在用人制度上,在经营管理等监管上,在激励机制上,在转制过程中究竟缺位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