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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治理进程中政府网络管理能力建设研究

2012-12-21姚德超肖军飞

理论导刊 2012年3期
关键词:公共事务网络管理主体

姚德超,肖军飞

(1.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昆明650500;2.广西河池学院政治与法律系,广西河池546300)

地方治理进程中政府网络管理能力建设研究

姚德超1,肖军飞2

(1.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昆明650500;2.广西河池学院政治与法律系,广西河池546300)

政府网络管理能力不足是地方治理进程中遇到的最艰巨的挑战之一。加强网络管理能力建设,提升治理绩效,实现地方公共事务的“善治”,是网络治理环境中地方政府承担和履行“元治理”角色的首要任务。当前,在适应社会变迁、推动治理变革的进程中,地方政府急需强化网络管理各个阶段的责任和核心能力,以消除地方治理的各种障碍因素,实现地方公共事务治理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地方治理;元治理;网络治理结构;网络管理能力

一、政府网络管理能力的基本内涵与构成

治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也是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流行思潮。所谓治理,就是“对合作网络的管理,又可称之为网络管理或网络治理,指的是为了实现与增进公共利益,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或公民个人)等众多公共行政主体彼此合作,在相互依存的环境中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1]本文对政府网络管理能力的分析亦是基于上述对治理内涵的理解。因此,政府网络管理能力即政府治理能力或网络治理能力,是指政府在对网络治理模式进行战略思考的基础上,整合多元社会主体及其资源,创建网络治理结构并对其进行维护与管理的能量或力量。政府网络管理及其能力建设旨在克服网络治理遇到的各种问题,消除网络治理的各种障碍因素,提升网络治理绩效,最终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关于政府网络管理能力的构成内容,目前学术界并没有形成一致的观点。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D·埃格斯认为,政府网络化管理能力包括六个方面,即“调整目标、提供监督、防止沟通失败、协调多个伙伴、管理竞争和合作之间的紧张关系、克服各种数据不足和能力缺陷”。[2]格里·斯托克认为政府治理能力主要体现为构建和消解联盟与协调的能力、合作和把握方向的能力、整合和管制能力。[3]国内学者孙柏瑛认为,当前地方治理急需领导者战略管理与思维能力、变革与创新的能力、把握机遇的能力、动员和调集治理资源的能力以及协调、斡旋与冲突解决能力。[4]此外,国内还有学者将政府治理核心能力概括为目标识别与整合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治理的责任控制能力。[5]

网络化治理既表现为一定的制度化结构,也表现为一个不断对社会环境做出回应与行为调适、适应社会变迁的发展进程。故本文从网络治理进程与管理环节角度,将网络管理划分为筹备、构建、运行、终结四个阶段,并分别探讨每个阶段政府网络管理的关键要素或核心能力。其中,网络筹备阶段的核心能力主要是网络管理人才开发与储备能力、战略思维能力;网络构建阶段的核心能力主要包括网络召集能力、目标识别与整合能力、协商与谈判能力;网络运行阶段的核心能力主要包括资源整合能力、网络维护与监管能力;网络终结阶段则主要包括绩效测量与运用能力、责任控制能力。当然,按照网络管理环节所做的类型划分并不是绝对的,上述分类方法只是突出了各个阶段的核心能力。事实上,上述能力中有些能力在网络管理的多个阶段都有体现,而有些能力则贯穿于网络管理的始终。

二、地方治理对政府网络管理能力建设的挑战

20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技术的进步以及经济社会广泛而深刻的变革,行政改革的浪潮席卷全球。特别是在西方国家,传统等级制官僚体制在实践中产生的负面影响日渐显现,管理危机日趋严重,这不断地推动人们对传统行政模式进行认真思考与反省,并促使人们对新的治理模式开展积极的探索与尝试。“变革”随之成为政府部门的一种常态和惯例,使得“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很少国家的政府没有受到席卷政府部门的改革浪潮的冲击”。[6]在此背景下,催生出一种新理论即治理理论,并且使各国政府改革实践迅速朝着治理方向发展。

作为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公共管理的实践模式和政府转型过程中引人注目的现象,地方治理无疑属于当今世界多水平、多层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运用治理的理念和精神,重塑地方公共事务管理的制度和进程。地方治理模式是在批判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有着质的区别。这种区别首先表现为后者把地方政府看成是公共事务治理的唯一合法权威,排斥社会与公民各种形式的参与活动;前者则认为地方公共事务的治理不仅仅取决于组织的正式结构,更主要地依赖于地方政府所处的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背景,它包括了一个地方政府在内的各种类型的公共组织横向与纵向联结所构成的网络,即多元组织或网络的治理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治理模式也不是万能的,它同样存在着很多局限和失败的可能性,甚至充满风险。格里·斯托克认为,“即令是在政府业已养成适宜的运作规范之处,治理仍然有可能失败……与市民社会各种机构体制之间的矛盾和紧张关系,连接公、私、志愿部门的组织未尽完善都可能导致治理失败。领导者的失误、关键性的伙伴在时间进度和空间范围上的意见不一以及社会冲突的深度等,都能给治理播下失败的种子。”[7]鲍勃·杰索普系统论述了治理取得成功的条件,指出了治理遇到的问题、限制因素及其失败的风险,还分析了治理在四个方面表现出来的两难困境:合作对竞争、开发对封闭、可治理性对灵活性、责任对效率。[8]罗伯特·罗茨则在肯定网络弥补市场与等级统治之不足的同时,深刻地分析了网络对可治理性构成的挑战以及可能导致民主责任流失等风险因素。[9]乔治·弗雷德里克森也指出,治理既存在概念精确方面的问题,也存在着包括对秩序、预见力、稳定性、责任和公正的忽视,改革建议言过其实和过于夸张、治理的领导风格等实践或应用方面的问题。[10]

可见,网络治理模式即便是在西方国家也仍然属于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它不仅受到了来自理论界持续的责难和抨击,在实践中也遇到了较多的阻力和障碍。对于我国这样的体制转型国家而言,通过引进网络化治理的理念推动地方公共事务管理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又面临着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困境与挑战,“新治理理念的引入对当代中国的行政管理产生了巨大冲撞,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政府实践中,人们在认识上都存在着一些差异。……而纳税人意识的觉醒、非政府组织的逐步壮大、社会阶层团体的多元分化、政治要求的愈发强烈以及社会治理中的新问题的不断涌现等,又给地方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挑战。”[11]

就网络治理模式的构建而言,我国地方政府面临的挑战无疑是巨大的。姑且不论学术界为了证明治理的中国适应性所引发的现代国家构建是否完成的问题,单就从治理的基础性条件来看,中国公民社会与社会组织的发育程度还远没有达到治理所要求的理想状态,现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和构建还远没有完成却是不争的事实。我国构建地方公共事务网络化治理模式的进程是在政府与社会、市场的关系调整还不到位的条件下开始的,政府在地方公共事务网络治理模式构建过程中仍处于主导地位。在这种背景下,“政府的合作态度、合作能力和资源投入对网络治理效果都会产生显著影响。”[12]这就必然使我国地方治理面临着治理理念转变、网络管理人才开发、治理规则与制度建设等一系列任务,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加强地方政府网络管理能力建设,这也是网络治理模式中政府的责任之所在。

三是抓好施工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外部社会项目既有边远山区,也有繁华闹市,如何耐得住寂寞,经得住各种诱惑,对企业职工来讲是严肃考验。为此,企业必须立足实际严格制度,根据施工所处的位置、地理环境,制定职工在外施工道德行为准则。虽然外部项目一般都远离驻地,在进行日常教育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但是,企业必须要做到市场延伸到哪里,法律法规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就跟到哪里,多措并举,严抓共管,确保外部项目生产生活的有序运行,有效避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为了让网络治理模式在地方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其潜力与优势,克服其不足,特别是防范与化解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就需要强化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管理能力,使地方政府真正承担起“元治理”的角色,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网络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实践表明,“大凡经济发达、增长快速的国家,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有一个治理能力强大的政府权威存在,这构成了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制度基础和前提。”[13]我国地方政府要在网络化的行政生态环境中实施管理首先要培养和发展一系列截然不同于传统模式的能力和才干,这样才能取得网络治理的绩效,推动地方经济增长和发展。

三、加强地方政府网络管理能力建设的思路

地方治理范式的转变突显出政府与社会伙伴关系构建与维护的重要性,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如何维持与发展这种伙伴关系,即,政府靠什么去维系它与社会的关系?凯特尔指出,“全球公共管理改革运动的核心问题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改革的战略战术就是试图加强政府的能力以满足公众的需要,它的成败取决于改革嵌入国家治理系统即政治制度、盈利性和非盈利性的合作伙伴关系、公众期望与市民社会的深度。”[14]可见,政府能力不仅是一个公共管理改革战略战术的问题,而且是一个能否使改革嵌入国家治理系统的问题,一个关系改革成败的问题。就地方政府网络管理本身来看,它既是一种活动,也是一个由网络筹备、网络构建、网络运行与网络终结所组成的完整过程。这个过程的每个阶段和环节均有其不同的任务,也有其内在能力构成内容及核心能力要求。当前,地方政府应加快网络管理各阶段能力特别是核心能力建设,以适应管理政府与非政府社会主体之间合作伙伴关系、提升网络化管理绩效的需要。

1.网络筹备阶段及其核心能力。网络筹备阶段是整个网络化管理的起始阶段,它关系到网络化治理的成败。作为整个网络化治理过程的组织者、促动者,地方政府在构建网络伊始,就必须考虑:为什么要构建网络?在什么领域构建网络?怎样构建网络?谁来实施网络管理?这些问题的思考与回答,直接决定于地方政府战略思维能力与网络管理人才开发能力。

(1)战略思维能力。战略思维能力是地方政府从战略的高度思考社会公共问题,选择网络实施领域,确定网络构建的具体方式与方案,以回应公民和社会多元化需求并确立、实现、维护与促进公共利益的能力。换句话说,战略思维能力就是地方政府明确目标与使命的能力。“为什么构建网络”的问题就是构建网络的目的与目标问题。在现代社会政治治理过程中,“没有一个单一的行动者——公共的或私人的——拥有解决复杂的、动态的和多样化的社会挑战所需的知识和信息。”[15]因此,地方政府首先应明确构建网络的目的是为了调集各个网络主体拥有的资源,共同致力于地方公共事务治理,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组织网络及构建合作互动关系应以实现公共利益与公共价值作为最终目标,而不是实现目标的手段。其次,地方政府应明确构建网络的领域。通过分析社会多元化的需求,找出关键性的问题和核心任务,选择网络实施的领域。再次,地方政府应思考如何构建网络的问题,亦即采取什么方式、方法构建网络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应明确自己的职责与角色,选择构建网络的方法并设计网络构建方案。

(2)网络管理人才开发能力。那么,在网络构建之初以及网络运行过程中,谁来管理网络?网络治理要取得成功,既有赖于一定的基础性条件,也有赖于治理对象以及有关角色据以协调活动实现目标的环境。就网络化治理的未来发展趋势来看,政府在整体上所需的公务人员将会越来越少,特别是在中低层面上更是如此,但在高级层面上将会增加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因此,高层次的网络管理人才理应属于这些基础性条件之一。没有政府参与的治理是很难想象的,没有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实施管理的网络治理则不可能是高效的。网络管理人才开发同样是地方治理环境中地方政府遇到的严峻挑战,它直接决定了网络管理行为能否高效实施、网络管理战略能否顺利实现。因此,加强高级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加快高级管理人才开发速度,为地方治理开发与储备相当数量和质量的高级管理人才,是地方政府成功实施元治理、完成全球化时代赋予的各种使命的必由之路。

2.网络构建阶段及其核心能力。经过网络筹备阶段的战略思考并选择了网络化治理的实施领域与方案之后,网络治理进程便进入网络构建阶段,它是网络治理模式得以形成的过程。网络构建的过程既依赖于前一阶段地方政府对关键问题、目标与使命以及具体任务的准确判断和定位,又直接影响后一阶段网络运行的有效性。该环节涉及地方政府的几种核心能力,即网络召集能力、目标识别与整合能力、协商与谈判能力。

(1)网络召集能力。网络召集能力主要是指政府动员、号召、聚集政府之外的治理主体参与网络的能力。地方政府召集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参与网络治理的积极性、网络参与主体的数量与质量。社会主体的参与程度,在某种程度上既取决于参与主体的自主性,也取决于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关系调整和组合过程中为社会主体参与公共事务治理所提供的空间。因此,地方政府应通过制度建设,创造社会主体成长的良性环境,建立并不断完善公私互动合作的良性机制,为社会主体参与地方公共事务治理提供可靠的渠道和制度保障,从而吸引众多社会主体参与到网络结构中去。参与网络主体数量越多,公共关注度越高,公共事务的治理越容易获得其所需的资源,公共目标也越容易实现。

(2)目标识别与整合能力。多元社会主体本身就是利益主体,在参与网络治理的过程中,无疑会怀揣各自的利益与目标,不仅这些目标之间可能存在冲突,而且它们与公共利益目标之间也可能存在冲突。因此,对共属于一个网络的各个社会主体或组织的利益目标加以识别与整合是十分必要的。地方政府的目标识别与整合能力是网络构建阶段的关键能力,也是整个网络治理的关键能力。为了聚合各种类型治理主体的力量,创新公共事务治理方式,提高公共事务治理绩效,地方政府首先必须识别、弥合多元利益目标,并明确表达和陈述公共利益,为各行动主体展现它们各自所追求的利益与公共利益目标得以实现的愿景。总之,地方政府在网络构建过程中的角色应定位于“确保公共利益居于支配地位,即确保这些解决方案本身以及公共问题解决方案的产生过程都符合民主规范和正义、公正与公平的价值观”。[16]地方政府对网络主体的目标识别是目标整合的基础,直接决定了公共利益目标的形成与确立及其实现程度。

(3)协商与谈判能力。网络治理结构是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主体构成的多中心治理结构。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力依赖与互动的伙伴关系,谈判协商关系即是其中之一。所谓协商与谈判,是指多个平等的组织通过平等交流、友好协商、谈判对话,利用各自的资源与技术在某一公共项目上进行合作以达到各自目标的活动。为了维护多元治理结构的稳定,聚集各种技术和资源,达成公共事务治理目标,在政府组织内外对话、讨价还价、协商和谈判等活动是网络构建阶段的重要活动,而网络主体之间的对话、协商与谈判活动及其过程,本质上是一种弥合利益分歧、确立公共利益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既是这些网络共同体对话、协商与谈判的组织者,又以网络主体身份平等参与对话、协商与谈判活动。因此,训练一套有利于营造公平、活跃的氛围并在其中开展公开、公正的协商与谈判活动的技能与艺术,开发相关协商谈判的技能技巧,对于地方政府真正承担起网络组织者角色意义重大。

3.网络运行阶段及其核心能力。网络治理结构建立起来后就需要投入运行,为了保护治理结构的稳定及维护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作为网络管理者的地方政府必须培养和发展一系列核心能力。这些核心能力主要包括资源整合能力、网络维护与监管能力,它们共同影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网络能否按照所确立的规则和制度成功运行。

(1)资源整合能力。网络的建立与运行首先依赖于治理参与主体拥有的各种技术和资源,网络主体的互动合作亦是拥有各种不同资源的主体之间的互动合作。因此,网络运行阶段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聚合各种分散在社会主体中的资源,包括财物、信息、劳动力、权威、技术等。资源整合能力便成为地方政府的首要能力,各个网络主体所拥有的资源如果不能集中起来,整个网络的运行以及公共问题的解决与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知识是网络参与主体所拥有的一种重要的资源,它不仅对于各个参与主体调整价值观、建立信任与克服文化差异具有重要意义,而且能为参与主体协同工作创造价值提供条件。作为网络管理者的一个重要责任,地方政府应通过强化资源整合能力来达成共识、实现各个主体之间的知识共享并通过网络促进组织学习,这也是地方政府资源整合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

(2)网络的维护与监管能力。网络的维护与监管能力是网络运行过程中地方政府必须具备的又一项核心能力。网络的良性运行主要取决于参与主体之间亲密的合作伙伴关系,而这种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是信任。网络伙伴之间既是一种合作伙伴关系,又是一种竞争对立关系。伙伴之间信任程度高则可以增强他们的共识,有利于他们之间的沟通,深化他们之间的合作;不信任或者信任程度低则影响他们之间的沟通与对话,最终影响他们之间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因此,作为网络管理者的地方政府应及时发现并消除网络伙伴之间在公共价值、个体利益等方面存在的分歧,维护内部正常的竞争态势,为网络的运行创造某种适宜的环境。这就要求地方政府一方面要强化调控能力,加强对网络运行的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网络参与者违反网络规则的行为,确保网络运行原则得以严格遵守。另一方面要强化冲突处理能力,及时解决网络中因资源分配等各种问题引发的争议与冲突,减少与消除网络运行的障碍。归根结底,政府对网络的维护与监管就是要营造一个有利于保护网络参与主体积极性、维持网络伙伴之间合作竞争的公平环境。

4.网络终结阶段及其核心能力。网络终结是网络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尽管网络治理结构并不总是有效的,同样充满了失败的风险,但无论网络运行成功与失败,网络终结工作都是网络管理者必须做好的核心工作。从地方治理实践来看,“网络管理最基本的问题受困于我们评估有效性、然后用某种准则来衡量网络是否负责任的能力。”[17]因此,地方政府必须开发和掌握网络终结阶段的管理能力特别是绩效测量与运用能力、责任控制能力等核心能力。

(1)绩效测量与运用能力。地方治理网络结构的构建,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弥补传统科层结构在绩效方面存在的缺陷,以聚合多元主体及其资源,通过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地方公共事务治理,提高治理的绩效。网络结构是否完成了网络治理的使命和任务,实现预期的治理目标,取得预期的治理绩效,只有通过绩效测量的手段才能得出结论。因此,地方政府需要通过权衡地方治理的不同层面和方向上的价值和目标,建立一套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并运用这一套体系对网络治理的绩效开展科学的测量和评估。为了提高绩效测量的技能,网络管理者尤其要重视现代科学与信息技术在绩效测量与评估过程中的运用。现代科学和信息技术既是当代地方治理兴起及其成功实践的基础,也是提升地方治理绩效,推进地方治理发展,实现地方治理转型的重要保障。不过,应该看到,绩效测量只是实现治理的手段,其目的是要通过运行绩效测量的结果,不断消除网络治理的障碍因素,进一步转变治理的理念,提高治理技能,推动更大范围、更多公共事务领域和更高层次的网络治理。

(2)责任控制能力。责任控制能力既是网络终结阶段的一项重要能力,也是贯彻整个网络管理全过程的一项重要能力,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地方政府网络管理能力的高低强弱。责任控制能力与绩效测量密切相关又同等重要,当政府越来越依赖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时候,其绩效也会越来越依赖于管理各种合作伙伴关系并让网络参与者承担责任的能力。而责任控制能力不强、责任的缺失恰恰是地方治理进程中地方政府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也是治理的不可治理性之根本原因所在。网络化治理模式中公共事务参与主体是多元的,政府不再是最高权威,在传统行政模式下赋予政府的公共责任被部分转移到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乃至公民等主体身上。这种网络模式中体现出来的“组织边界的不确定性”、“公共责任界限的模糊性”以及“转嫁财政、绩效甚至是政治风险”的现象,使得其他参与主体对政府的责任诉求更加强烈,也进一步增加了政府履行其责任的困难。“在公共治理的进程中,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作为治理体系主要的行动者,其相互之间的结构关系特别是责任关系,对于治理的成败具有结构性的意义。”[18]责任是一个控制问题,就网络终结阶段而言,由于网络参与主体表面上都是公共责任的主体,但实际上往往由于责任边界的模糊性使得没有人承担完全责任。网络管理过程中责任的不明确与分配不当、无人负责的现象,成为地方治理绩效的主要障碍之一。

责任问题是网络化管理所面临的最艰巨的挑战。因此,建立健全责任控制机制,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控制能力,对于整个治理合作网络规则的形成与有序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地方政府一方面要明确解决由谁负责的问题,对网络治理主体的责任进行恰当分配,明确行动主体的责任界限与范围并加以严格控制,防止责任流失。另一方面要明确对谁负责的问题,治理的最终目标指向是公共利益,因此各行动主体的负责对象无疑是公民。总之,地方政府既要勇敢承担起作为网络平等参与主体应有的责任,又要承担起作为网络化治理的“元治理”角色所应有的责任。只有具备良好的责任控制机制与责任控制能力,公共责任才不会流失,公共利益才有保障;也只有依赖良好的责任控制机制,网络治理的实践才不会流于形式,才能建立起真正的公共事务多元主体共治模式,才能推动地方治理进程,实现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小结

地方网络化治理,成功的关键在于多元参与主体治理结构的构建以及政府与社会主体之间的信任与合作伙伴关系的维护。地方治理的绩效水平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一项研究结果指出,影响包括中国等转型国家公私伙伴关系有效治理的因素包括知识获取、代理成本、不确定性、政府信用、决策参与、融资成本和政府能力七个方面。[19]可见,政府网络管理能力状况是影响治理绩效的核心要素之一。地方政府在网络治理过程中的战略思维能力、网络召集能力、目标识别与整合能力、协商与谈判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网络维护与监管能力、绩效测量与运用能力、责任控制能力等核心能力,直接决定地方网络化治理的成败。因此,在地方治理实践中,提升网络管理能力,克服网络治理模式给地方政府带来的处理各种网络管理问题的挑战,是地方政府适应新的网络治理模式,推动地方公共事务治理创新的内在要求与现实需要。

[1]陈振明.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82.

[2][美]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威廉·D·埃格斯.网络化治理:公共部门的新形态[M].孙迎春,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38.

[3]王诗宗.治理理论及其中国适用性[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43.

[4]孙柏瑛.当代地方治理:面向21世纪的挑战[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36-137.

[5]楼苏萍.地方治理的能力挑战:治理能力的分析框架及其关键要素[J].中国行政管理,2010,(9).

[6][美]B·盖伊·彼得斯.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18.

[7][英]格里·斯托克.作为理论的治理:五个论点[M]//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46-47.

[8][英]鲍勃·杰索普.治理的兴起及其失败的风险:以经济发展为例的论述[M]//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2000:52-85.

[9]Rhodes,R.TheNewGovernance:GoverningWithoutGov ernment?[J].PoliticalStudies,1996,44(4).

[10][美]乔治·费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78-82.

[11]靳永翥.治理转型中我国地方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培育[J].贵州社会科学,2004,(6).

[12]姚引良,刘波.地方政府网络治理多主体合作效果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0,(1).

[13]周瑞明,蔡敏.政府治理能力与转轨绩效:中俄比较[J].当代经济研究,2009,(4).

[14]DonaldF.Kettle,TheGlobalPublicManagementRevo lution(SecondEdition)[M].Washington:BrookingsInstit utionPress,2005:6.

[15]J.Kooiman.Governingasgovernance[M].London:Sage PublicationsIndiaPvtLtd,2003:11.

[16][美]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丁煌,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48.

[17][美]罗伯特·阿格道夫,迈克尔·麦圭尔.协作性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新战略[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190.

[18]王强,韩志明.公共治理中的责任结构分析[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0).

[19]张万宽,杨永恒.转型国家公私伙伴关系的治理研究[J].公共管理评论,2009,(1).

D63-39

A

1002-7408(2012)03-0008-05

姚德超(1975-),男,湖南益阳人,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讲师,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政府理论与政府发展;肖军飞(1977-),男,湖南城步人,广西河池学院讲师,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政府发展与社会政策。

[责任编辑: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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