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剧变和解体的根本原因再探讨
2012-12-21刘添才
刘添才
苏联剧变和解体的根本原因再探讨
刘添才
〔主持人语〕苏联解体已有20多年,关于苏联解体的原因坊间已多有论述,并取得了不少富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时的喧嚣已过,可以使人们冷静地思考这一问题。而随着档案材料的逐步开放和学术界研究方法的转型,则为人们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提供了条件。这里呈现给读者的四篇文章就是学者们在新的条件下对这一问题所作的新的思考和解读。其中,既有从文化、体制等宏观层面的深入探究,也有从民族政策与民族问题、政党制度与政党规模等中观层面的深入把握和分析,也有从“荣誉法庭”这一特殊事物的角度出发,所作的细腻的微观层面的分析。或许,这一组文章能够为我们进一步认识苏联解体提供新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思路,为我们进一步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提供现实的参考。
苏联剧变和解体的根本原因在于俄罗斯落后的传统文化所造就的高度集权的体制,经过俄罗斯传统文化裁剪的马克思主义只剩下国家占有、平均分配、计划经济、无产阶级专政等教条和依照这些教条建立起来的经济、政治体制。这种体制的最大特点是高度集权,它是特定环境下的产物,在和平建设时期必须进行改革。但高度集权的体制自身阻碍着改革,最终促使苏联和苏共走上不归路。苏共执政失败的惨痛教训告诫我们,必须狠抓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改革高度集权的体制。
苏联;剧变和解体;传统文化;高度集权
苏联剧变和解体是二十世纪的重大历史事件。苏共 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作为一个唯一堪与超级大国美国抗衡的国家的执政党,最终丧权易帜,不能不令人扼腕叹息。研究苏联剧变和解体的原因,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深远的意义,因此自1996年以来,中央领导人多次提倡要研究苏联剧变和解体的深层次原因,特别是起主导作用的根本性原因。
二十年来,学界、政界对于造成这一后果的原因进行了不懈的探索,结论越来越深刻。概括起来,对根本原因的总结和挖掘发生了以下变化:由外及里,即由早期注重和平演变、全球化等外部原因向挖掘内部原因转变;由主观到客观,即由归咎于戈尔巴乔夫的“叛徒论”转变为挖掘剧变和解体的客观原因;由浅入深,由归纳为经济没搞好、与美国搞军备竞赛、没有搞改革开放等浅层原因转变为对根本性原因的挖掘。近年来,较多的学者认为苏联剧变和解体的根本原因在于苏联的体制。这种观点认为,苏联体制形成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主要特点是高度集权。政治上实行高度的权力集中,造成了事实上的个人专政,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严重缺乏民主。经济上同样高度集中,整个国家的资源极大地集中于国家及作为国家代表的政府手中,并依靠行政手段搞经济。这种体制适合于战争等极端的社会环境,但在和平年代,苏联没有进行根本性的改革,最终走进了死胡同。
这种判断,已接近于揭示出社会发展的真相,但还有进一步挖掘的空间。比如,为什么在苏联只能建成高度集权的体制而不是其他类型的体制?为什么这种一国特定条件下形成的体制会成为当时社会主义的标准形态?为什么没能进行根本性的改革?等等,很明显,还有更深层、更根本的原因。
一、苏联剧变和解体的根本原因是落后文化所造就的高度集权的体制
从文化上来看,俄罗斯骨子里属于落后的农业文化,列宁在执掌政权以后对此有了深刻的感受:“看一下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地图吧。在沃罗格达以北,顿河岸罗斯托夫及萨拉托夫东南、奥连堡和额木斯克以南、托姆斯克以北这些一望无际的空旷地带,可以容下几十个文明大国。然而在所有这些空旷地带上笼罩着的却是宗法制度、半野蛮性和十足的野蛮性。那么在俄国所有其余那些穷乡僻壤又是怎样的呢?到处都是几十里几十里的羊肠小道,确切些说是几十里几十里的无路地区,这样就把乡村和铁路隔离了开来,即和那连结文明、连结资本主义、连结大工业、连结大城市的物质脉络隔离了开来。这些地方,难道不也是到处都为宗法制度、奥博洛莫夫精神和半野蛮性所统治吗?”〔1〕具体地说,这种落后的文化包括政治上皇权至上、以沙皇为代表的国家至上、沙皇及官僚的专制统治、弥赛亚意识,社会方面是长期的村社生活所养成的平均主义与无条件的服从。
在落后的农业国建设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经典无章可循,没有别国成功的先例去参考,怎么建设社会主义?映入决策者脑海的往往是他生长于斯、已经习惯了的情感、态度、认知等传统的东西,这些传统的东西决定了决策者建设社会主义的言行,马克思主义在这样的国家往往起形式上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在苏联就是这样,受到了俄罗斯传统文化的裁剪。在所有制问题上,经典作家们提出,要“由整个社会”来经营生产部门、“私有制也必须废除,而代之以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即所谓财产共有”〔2〕,“无产阶级将……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3〕,把包括土地在内的劳动资料“变为公共财产”〔4〕。在国家至上的俄罗斯,“社会”不可能是联合起来的个人,只可能是国家。在国家长期包办一切的俄罗斯,生活资料当然不能游离于国家权力之外。因此,经典作家们设想的由社会占有土地等一切“生产资料”,在苏联就改变为由国家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在分配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强调要实行按劳分配。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与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即劳动者从社会领回的消费资料数量与他们为社会提供的劳动量成正比,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这种有差别的分配方式在苏联逐步演变成平均分配,只按级别而不按实际劳动量进行分配。这种结果与俄罗斯人长期生活在村社中有关。在那里,实行的是赫尔岑、车尔尼雪夫斯基所称道的农业共产主义,土地共有,平均分配。
在有计划发展问题上,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新的社会制度要“按照共同的计划”经营一切部门,这种计划是由社会“按照根据实有资源和整个社会需要而制定的”,〔5〕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明确了“整个社会需要”:“只有按照一个统一的大的计划协调地配置自己的生产力的社会,才能使工业在全国分布的最适合于它自身的发展和其他生产要素的保持或发展”〔6〕。在实践过程中,“有计划”逐步演变成官僚式的无所不包的指令性计划。计划没有按照恩格斯设想的上述依据来设计,而是由官僚机构按照领导的意志来设计。计划极其精细,涉及资源的各个角落,细化到每个人、每个卢布。计划不是指导性的,而是必须严格执行的法令。这种结果与俄罗斯文化中的国家至上、官办社会密不可分,也与俄罗斯人长期生活在村社中有关。
在无产阶级专政方面,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文中首次提出“推翻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专政!”的口号。在同一文章中,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7〕;这种阶级专政实质上是个过渡阶段:“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8〕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提出了过渡时期理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9〕。列宁对无产阶级专政进行了通俗的解释:“在资本压迫的斗争中,在推翻这种压迫的过程中,在保持和巩固胜利的斗争中,在创建新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中,在完全消灭阶级的全部斗争中,只有一个阶级,即城市的总之是工厂的产业工人,才能够领导全体被剥削劳动群众。”〔10〕列宁阐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 “除了把民主制度大规模地扩大,使它第一次成为穷人的、人民的而不是富人的民主制度之外,无产阶级专政还要对压迫者、剥削者、资本家采取一系列剥夺自由的措施。”〔11〕列宁特别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不仅在于暴力,而且主要不在于暴力。它的主要实质在于劳动者的先进部队、先锋队、唯一领导者即无产阶级的组织性和纪律性。”〔12〕无产阶级专政的目的是建成社会主义,消灭社会的阶级划分,是社会全体成员成为劳动者,消灭一切人剥削人现象的基础。这是一个困难的事情,“所以马克思说,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时期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13〕在后来的实践中,斯大林片面强调专政,忽视了人民的民主。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逐步演化为少数人甚至个人的专政。究其原因,除了资本主义包围、个人等原因外,俄罗斯根深蒂固的皇权思想和长期的专制传统也是不容忽视的。
经过俄罗斯传统文化的裁剪,博大精深、体系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在苏联只剩下国家占有、按劳分配 (实际上的平均分配)、计划经济、无产阶级专政等,以当时的认知程度俄罗斯人能理解和接受的教条,依照这些教条建立起经济的、政治的体制。这种体制的最大特点就是高度集权。经济资源全部集中于国家及国家代表的手中,作为社会系统中最重要资源的政治权力集中于少数几个人甚至一个人手中,国家以人民的名义对社会和文化进行严密控制和监督。这种特点的形成,既是资本主义包围、严酷的战争环境的结果,是为了生存做出的迫不得已的选择,也是俄罗斯落后的农业文化的逻辑结果。但苏共将战争时期的体制在苏联固定下来,作为唯一的社会主义道路向世界推广。
苏联1936年宪法是确定这种体制的标志性文件之一。它从经济、阶级结构、民族关系等方面对过去的做法进行了总结,正如斯大林在全苏苏维埃第八次非常代表大会上关于苏联宪法所做的说明中归纳的,“新宪法草案是已走过的道路的总结,是已取得的成就的总结”〔14〕,但这部一国自己的、特定环境下的苏联宪法却“对资本主义各国人民来说具有行动纲领的意义”。〔15〕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斯大林列举了列宁概括的苏俄发展道路:不要放过夺取政权的有利条件,无产阶级应该夺取政权,不要等到资本主义使千百万中小个体生产者居民破产的时候;剥夺工业中的生产资料,并把它们转归全民所有;中小个体生产者,那就应该逐步地把他们联合到生产合作社中,即联合到大规模的农业企业中,集体农庄中;用一切办法发展工业,为集体农庄建立大规模生产的现代技术基础,并且不要剥夺集体农庄,相反地,要加紧供给它们头等的拖拉机和其他机器;为了保证城市和乡村、龚古尔和农业的经济结合,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商品生产这个为农民唯一可以接受的与城市进行经济联系的形式,并且要全力发展苏维埃商业,即国营商业和合作社-集体农庄商业,把所有一切资本家从商品流转中排挤出去。斯大林对此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证明列宁所规划的这条发展道路是完全正确的”,〔16〕他进一步强调这条颇具俄罗斯特色道路的唯一性和普适性:“不容置疑,对于一切具有人数相当多的中小生产者阶级的资本主义国家,这条发展道路是使社会主义获得胜利的唯一可能的和适当的道路。”〔17〕对于那些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苏联大力推广这种体制,以此党同伐异。
苏联为什么这么愿意充当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的左翼政党的教父,这与俄罗斯的救世主意识 (Messiah)有关。弥赛亚是犹太教用语,指的是被上帝选中用来拯救世界的民族。俄罗斯人很早就有着特殊的使命感。在拜占廷帝国灭亡后,这种使命感更加强烈。俄罗斯人自认为莫斯科是基督教的世界中心,是“第三罗马”。俄罗斯是唯一的东正教王国,同时也是全天下的王国。俄罗斯的使命是成为真正的基督教、东正教的体现者与捍卫者。自彼得大帝起,历代沙皇均积极插手欧洲事务:三次参与瓜分波兰,积极参加对拿破仑帝国的战争,倡议建立了泛欧洲的神圣同盟,积极参加镇压1848年革命,成为欧洲的宪兵,确定了俄国在东欧、中欧的势力范围。所以在东欧等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后,迫于苏联的压力,只能选择苏联社会主义。
二、高度集权的体制阻碍苏联进行及时成功的改革
不可否认,这种高度集权的体制使国家集中了一切可以集中的资源,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因此曾取得过辉煌的成就,有些连资本主义国家也为之瞠目。在1940年,苏联生产了1500万吨生铁,约等于1913年的四倍;1830万吨钢,是1913年的四倍半;16600万吨煤,是1913年的五倍半;3100万吨石油,等于1913年的三倍半;3830万吨商品谷物,比1913年多1770万吨;270万吨籽棉,等于1913年的三倍半。〔18〕这为苏联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战争期间,苏联充分发挥了这种高度集权的体制的优势,促使军事工业飞速发展。斯大林在1946年透露:在战争的最后三年,苏联每年平均生产三万多辆坦克、自行火炮和装甲车,每年生产近四万架飞机、将近十二万门火炮、将近四十五万挺轻重机枪。〔19〕没有这种高度集权的体制,苏联的反法西斯战争或许将是另一种进程和结果。这种体制,对于提高苏联的综合国力也是有利的。据苏联官方统计,如果1928年的工业产值为1的话,那么1940年该值为6.5,1975年则为110。〔20〕
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高度集权的体制存在着严重的弊端。
从短期来看。经济方面的不足有:经济结构头重脚轻,农业过于薄弱,重工业尤其是军事工业占有的资源过多,农业发展与工业发展相脱节;从经济发展方式来看,属于典型的粗放式,如果不进行及时的调整,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将不堪重负,最终将导致发展缓慢、停滞甚至倒退;从技术层面讲,计划经济的基础——统计不科学不规范,据此编制的计划造成的负面影响不亚于没有计划;从生产环节看,以行政命令为指针,以完成任务为目的的计划经济必然导致产品质量差并且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上述不足的合力导致农业发展长期滞后,制约轻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政治方面,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形成的是金字塔形的权力结构,少数几个政治领袖甚至最高领袖居于权力的巅峰,这种权力结构不可避免地形成了个人专权,斯大林到戈尔巴乔夫莫不如此;与个人手中掌握过多的权力相关联,下级官员的前途取决于上级的意愿,投其所好、歌功颂德在所难免,必然会出现个人崇拜;普通群众处于被动服从的“螺丝钉”地位,个人的权利、尊严甚至生存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从长期来看,这种高度集权的体制也难以为继。经济上,国家长期垄断相关资源会使得普通职工和农庄庄员除了工资或工资性报酬外几乎一无所有,大量财富则属于国家的代表——决策部门和管理部门,这会导致国富民穷,一旦国家层面发生动荡,社会无力拯救,导致整个社会体系的迅速瓦解。政治上,这种体制使得政治权力长期为少数政治精英垄断,不能有序地在公民间进行不断地分配,不但造成社会的解析——会出现特权阶层和非特权阶层,而且导致公民忠诚感、认同感和归属感的丧失,最终丧失合法性。从社会和文化上看,实行严密的社会和文化管制会扼杀公民和社会的价值,会导致集体性的无条件顺从或者集体性的不讲原则的叛逆。
不过,新生事物在初始阶段存在不足是正常的,任何一种新的社会制度也是这样,只要能进行及时、成功的改革,出路当然是有的。有不少学者认为,苏联共产党至少有过三次较好的改革机会。第一次是在二战结束、斯大林的声望如日中天之际,他完全可以凭借自己无可挑战的地位对以前、包括二战中发现的不足和弊端进行较彻底的改革。第二次出现在赫鲁晓夫时期,在缔造者斯大林逝世后,也可以好好改一改。第三次是在勃列日涅夫时期,各方面的弊端已经一目了然,他完全有可能进行及时的、甚至是成功的改革。然而,斯大林在战后不久的莫斯科市斯大林选区选举前的选民大会上所做的总结中,把战争的胜利归功于三个方面:苏维埃社会制度,具有充分的生命力,是比任何一种非苏维埃社会制度更优越的社会组织形式;苏维埃国家制度,它是富有生命力的,是多民族国家的模范,这种国家制度是把民族问题和各民族合作的问题解决得比其他任何一个多民族国家都好的国家组织体系;苏维埃的武装力量。后来他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将苏联在特定时间、特定条件下一些不得已的做法公式化、教条化,上升为不可动摇的规律让其他国家效仿,完全排除了改革的可能性。赫鲁晓夫的改革,有的属于对旧有体制的修补,如工业领域的精简放权,下放一些权力给各共和国或企业,并扩大厂长的权力,食品纺织等部门的企业和机构划归共和国管辖;农业领域的措施如减税提价,废除了实行二十多年的“贡税”,将肉类的收购价格提高550%,奶类提高200%,蔬菜类提高40%,〔21〕以及垦荒、大种玉米等。有的属于浅尝辄止,如反对斯大林的个人迷信只停留在个人品行层次。有的属于草率的唯意志论,如流于形式的干部轮换制、把党组织划分为工业党和农业党。改革是及时的但不成功,白白地浪费了大好的改革良机。勃列日涅夫时期,改革的时机倒没有完全错过,只要痛下决心,还是有希望力挽狂澜的。但他在执政初期进行了小修小补后,浅尝辄止,原地踏步,导致了长期的停滞。到1980年代后期戈尔巴乔夫时期,改革的大好时机已经不存在了,难度和代价却大大增加了。
人们不禁要问:既然唯一的出路就是改革,为什么苏联共产党不能进行及时的、成功的改革?
第一,极端的民族主义“环境”使然。十月革命胜利后,在反对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中,苏维埃俄国不但没被强大的敌人消灭,反而越战越强大。这种不平凡的经历“使我们有根据断言,苏维埃俄国将继续生存下去,它将继续发展,他一定能战胜自己的敌人。毫无疑问,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但是同样毫无疑问,困难是吓不倒我们的。只要把路德的名言改动一下,俄国现在就可以说:‘我站在这里,在资本主义世界和社会主义新世界的交界处,为了摧毁旧世界,在这里,在这个交界处,我把西方无产阶级的努力和东方农民的努力联合起来。愿历史之神帮助我。’”〔22〕
二十年代后期,苏联开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仅仅依靠一国本身的资源就在苏联建成了社会主义。二战结束以后,苏联又是社会主义阵营的领袖,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摇篮,全世界无产阶级的祖国,是全世界工人阶级革命运动的旗帜。在苏联人民的心目中,在世界所有向往社会主义的有识之士的心目中,无不期望苏联早日取得一个又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不可企及的伟大成就,无不期望苏联早日建成社会主义甚至共产主义。这种期望重新唤起了苏联 (俄罗斯)人二十年代就开始苏醒的弥赛亚意识。这种意识是一种极端的民族主义,好比一副有色眼镜,很能发现别人 (资本主义国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不足,很难平等地处理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关系。相反却很难发现自身的严重问题,因为之所以是弥赛亚,就是这个民族或国家如此的完美以致于可以承担拯救世界的重任。如果弥赛亚自身遍布缺陷,很难让人信服的。因此,弥赛亚这个挥之不去的意念使苏共很难发现自身的严重不足,即使发现了也会在这些不足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上大打折扣。历届苏共领导人在决策时,不得不顾及这种意识的无形而又无时不在的影响。
由这种意识衍生的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社会“无冲突”论也非常不利于进行及时、成功的改革。斯大林多次表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性质是完全适应的,前者对后者的适应就能完全排除任何矛盾,这一观点长期制约着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各种矛盾问题的科学分析。在这一认识指导下,苏共领导人真的以为社会主义社会没有矛盾,因此斯大林才会在十八大上向全世界宣布苏联已基本建成了社会主义,下一步要建设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苏共才会在22大上通过的党纲中“庄严地宣告:这一代的苏联人将要在共产主义制度下生活!”〔23〕才会使勃列日涅夫将“发达社会主义”写进了1977年苏联宪法,这种社会主义“是开始向共产主义逐渐过渡的完全巩固了的社会主义。”〔24〕即使安德罗波夫头脑比较清醒,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也不敢退得太远,提出“完善发达社会主义”。
第二,体制使然。苏共精英对苏联的上述两种判断为什么能大行其道,左右着苏联历史发展的进程,就在于高度集权的体制。由于权力高度集中,由于对干部实行任命制的干部制度,使得少数政治领袖的意志无论如何都会受到下级普遍赞同,可以顺利地上升为全党的意志。在以党代政的苏联,党的意志往往就是国家的意志,领导人的个人判断就成为不容争辩的定理。
这种对于自身成就过高的判断由于有了体制的保障,就在苏联长期存在,并一直到契尔年科逝世。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曾经在社会主义的方向内做出过改革的努力。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认为新党纲提出的“完善社会主义”是比较现实的表述。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社会主义所有制等问题上提出了比较现实的看法。二十七大后,制定和通过了多个法规,形成了以搞活企业为核心的、从宏观到微观的一整套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在遇到体制内的阻力后,因噎废食,放弃了体制内的努力而求助于外来的灵丹妙药,终于使苏联和苏共走上了不归路。退一步说,戈尔巴乔夫能在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上提出“多元化”,能够在苏共二十八大通过纲领性声明《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能够在1990年确立三权分立的议会民主制等等,正是得益于高度集权的体制。这种体制成就了苏联,也葬送了苏联。
三、结语
苏联共产党执政失败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在社会制度确定的前提下,文化决定一切。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神实质是追求人的自由发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关于解放全人类,使每个人都得到自由发展的学说。按照这种学说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应该是比处于物质崇拜陷阱的资本主义民主优越千百倍的制度,这种社会制度就是共产主义 (包括作为其低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者们,也应该是比那些习惯于人身依附的前资本主义精英,比那些奉行拜金主义的资本主义精英具有更浓厚的解放全人类、促进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理念的社会精英。但历史进程给社会主义者提出了一个天大的难题,现实社会主义国家不是从资本主义直接生长出来的,而是直接从封建主义生长出来的。因为在当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中,俄国资本主义发展到了一定规模,但正如列宁指出的,俄国仍是封建主义的汪洋大海。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是工业相对落后,农民占多数的哈布斯堡的奥匈帝国的一部分。其余的东中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前身都是典型的农业国。社会主义直接从封建主义长出来,使得一代、几代甚至十几代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们会受到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意识旧习惯旧习俗的影响。就像列宁指出的,工人在建设新社会,但他还没有变成新人,没有清除掉旧世界的污泥,他还站在这种没膝的污泥里面。列宁指出,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国民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尤其应该把教师的地位提到在资本主义社会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的高度,不做到这一点,就谈不上任何文化,既谈不上无产阶级文化,甚至也谈不上资产阶级文化。苏联、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等国建设历程无不在提醒,在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执政党一定要认清国情,特别是要认清落后的文化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的严重的影响。中国相对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农业社会的经历更加漫长,文明的历史虽然很长,但就属性来说,我们的文化属于农业文化。这其中,既有使中华文明历经风雨巍然屹立的成分,也有崇尚权威、压抑个性的成分。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提醒我们,建社会主义,会受到文化中优秀成分的影响,同样会受到文化中落后部分甚至糟粕的影响。要建设社会主义,建成社会主义,一定要冷静下来、静下心来,把我国的文化遗产好好甄别一下,针对精华和糟粕,采取不同的、有力的长效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体制,好好地吸取精华,坚决摒弃糟粕,使真正的社会主义者能用真正的社会主义意识 (而非其他主义的)来建设真正的社会主义。
苏联共产党执政失败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在社会制度确定的前提下,体制决定成败。体制是一定社会制度下各种规则规章、规范的总和,是为社会制度服务的。解放全人类、促进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目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体制设计应能全面体现这种价值追求,应有利于实现这种制度目的。但在苏联,设计出的是高度集权的体制,一切资源,包括最可宝贵的政治权力,都由国家及其代表集中掌握,其他团体和个人,如果不能进入这个体制,就很难分享这些资源所带来的成果。如果说,当初除此之外别无选择,是被别人、被环境逼出来的,那么在掌握着全部资源的和平时期,有着便利的条件改革这种体制,使这种体制能逐步地有利于人的解放和全面自由发展。但体制造就的高度集权,使要不要改革、怎么改革成了少数人甚至个人的事情。体制长期存续所造就的资源掌控者,逐步固定为一个难以撼动的群体,这个资源的垄断群体在赫鲁晓夫时期、勃列日涅夫时期直到戈尔巴乔夫时期,都在为了自身的考量而难以容忍即使成功的改革。因此直到戈尔巴乔夫放弃以社会主义为导向的改革,转而寻求外来的灵丹妙药时,有利于维护少数人利益的高度集权的体制与形成时相比,没有根本的变化。如果说,落后的文化在苏联剧变和解体中起的是潜移默化的作用,这种体制就是导致苏联剧变和解体的直接罪魁祸首。因此,体制的设计至关重要。一种不好的体制,能把有利的东西演变成不利的,能把长处消耗殆尽,能把主动地位演变为被动地位。同样,一种好的体制,能化不利为有利,变被动为主动。殷鉴不远,值得我们好好借鉴。
〔1〕〔10〕〔11〕〔12〕〔13〕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24,145,29,139,139 -140.
〔2〕〔3〕〔5〕〔7〕〔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37,293,241,400,462.
〔4〕〔6〕〔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1,646,314.
〔14〕〔15〕〔16〕〔17〕〔18〕〔19〕斯大林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99,419,548,548,49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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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M.K.Dziewanowski,A History of Soviet Russia and its Aftermath(Fifth Edition),Prentice Hall,Upper Saddle River,New Jersey,1997.p.311.
〔22〕斯大林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345-346.
〔23〕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Z〕.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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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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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9187-(2012)05-0015-06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苏共执政合法性资源的再生产研究”(2007FZZ001)
刘添才,淮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安徽 淮北 2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