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现实策略研究
2012-12-21王付欣
王付欣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现实策略研究
王付欣
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其市民化程度与我国的城市化进度密切相关。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解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城市社区等协调配合,多位一体共同解决。政府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供职业培训,改善居住条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关注子女教育;企业要做好表率作用,事业单位要发挥公益性;社团组织要发挥组织优势和活动优势,做好维权、就业服务;社区要以人为本,转变观念,加强教育,发挥好桥梁作用。
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社会支持系统
农民工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已成为现代产业工人的中坚力量。据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0年度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4223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335万人。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和生力军,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的调查统计,我国新生代农民工总人数为8487万,占全部外出农民工总数的58.4%〔1〕,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新生代农民工,通常指“上世纪80年代或90年代出生、登记为农村户籍而在城镇就业的人群”〔2〕。同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呈现出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精神享受要求高和工作耐受力低的“三高一低”特征,他们传统“乡土”观念的文化意识不再强烈,不愿回乡务农,更倾向于融入城市社会生活,谋求自身发展和实现自我价值。但受城乡二元体制的限制,他们的制度身份仍旧是农民,加上自身知识文化和能力技能的制约,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多处于城市的底层。这使得他们无法共享城市文明的成果,进而缺少城市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成为边缘群体。
当前,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问题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让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温家宝总理于2010年6月14日召开的新一代农民工代表座谈会时要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都应该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年轻农民工,让他们逐步融入城市生活;2011年12月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采取措施合理引导人口流向,使进城农民工真正成为城镇居民……因此,“中国城市化能否成功,根本地取决于我们能否真正解决好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在城市中定居的问题”〔3〕。
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核心是其市民化问题,所谓市民化是指“职业由次属、非正规的劳动力市场向首属、正规的劳动力市场转变,社会身份由农民转变成市民,自身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和市民化,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城市化。〔4〕”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现实策略,需要政府、企事业、社会组织等多位一体共同解决,这也关系到我国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一、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政府策略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主要面临户籍、就业、居住和社会保障等基本问题,而政府在解决此类问题的制度实施、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
(一)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结构是阻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性根源,长期以来二元户籍制度将公民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界限分明,“限制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自由流动,导致了工农、城乡关系对立恶化,阻碍了社会良性运行,制约了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5〕。政府要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逐步探索有利于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下来的户口登记制度,积极、稳妥地创新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首先,针对在中小城市实现稳定就业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可以取消准入门槛;其次,大城市要积极研究放宽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优先考虑将农民工优秀分子转变为市民;再次,按照突出贡献、居住时限、保险交纳等标准,逐步对有条件长期在城镇工作和生活的农民工依据法律、政策规定转为城镇居民。
(二)提供职业培训,满足发展需求
新生代农民工普遍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发展意愿强烈。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所作的调查数据,新生代农民工目前最迫切需要了解的知识主要是专业技能知识 (69.7%)、法律知识(54.7%)和文化知识 (47.8%)。〔6〕政府应采取措施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需求,具体措施可包括:首先,政府可研究建立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免费教育机制和劳动力免费培训制度,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其次,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针对性上岗技术培训,并建立新生代农民工专项培训资金;再次,支持企业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培训,搭建双方沟通合作平台,对通过建立合作关系成功为企业输送技能人才的培训机构,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与支持。
(三)改善居住条件,解决住房问题
安居才能乐业,住房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起点。政府要鼓励企业兴建农民工宿舍,改善他们居住条件,鼓励的措施具体可以包括:首先,政府投资或与企业合资建设农民工公寓,为农民工提供相对舒适、租金低廉的合适住房;其次,允许企业将闲置的土地、厂房建设改造成农民工集体宿舍;最后,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农民工在本地的工作年限、特殊的专业技能、为本地所作出的特殊贡献等有条件地对其开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享受资格,逐步将其纳入城市公共住房保障体系。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后顾之忧
社会保障不仅是权益保障的问题,同时也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能否在城市定居下来的重要制约因素。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的客观需要,也是促进经济持续增长,保持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7〕。首先,政府要建立适应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覆盖广、收费低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由国家财政补贴加上企业负担,农民工个人很少负担;其次,要按照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障水平和风险补偿标准进行风险发生之后的待遇给付;再次,加大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逐步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五)关注子女教育,实现教育公平
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主要集中在留守儿童和随父母入城子女两方面,据全国妇联2010年调查显示,2010年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5000多万〔8〕,由于家庭教育的长期缺失,他们难以得到健全的发展,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后顾之忧;随已婚新生代农民工进城的子女教育问题也是需要重视的大问题,2011年8月北京关停部分打工子弟学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9〕,反映了这一棘手问题。针对留守儿童,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并完善农村教育和监护体系,使之成为农村教育保障机制,建设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立家庭定期访查制度,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安全和心理状况,进一步完善农村教育和监护体系,充分保障其上学和受教育的权利;针对入城的农民工子女,政府应建立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将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都纳入城市教育规划,让他们在居住地就地入学,保证他们全部接受教育。
二、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企事业策略
(一)企业应做好表率作用
企业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生存的土壤,是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载体和中心环节,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既是其自身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做好表率作用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青岛港的做法具有典范意义,其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青岛港采取颁布多个文件,对农民工的待遇做出明确规定,要求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的工资和加班费,不得随意拖欠、挪用、克扣和滥罚款,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待遇;对于德才兼备、贡献突出的农民工,可以提拔到领导和关键岗位;对在岗的农民工,每年进行全脱产培训,实行技术工人资格考核,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者,按规定发放技术工人技能津贴和考工补贴;出资在各劳务输出地区和户口所在地为农民工个人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这些措施调动了农民工的积极性,提高了青岛港的生产效率,实现了农民工和企业的 “双赢”〔10〕。
(二)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公益性
事业单位是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学校、医院及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等科学文化机构都是公共产品,具有均等化性质,具有服务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义务和责任。学校尤其是高校可以参与农民工培训,因为其拥有完善的教育教学师资设施和雄厚的师资队伍,文化教育和学术氛围浓厚,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另外,学校可以通过宣讲会、报告会、教学实习等各种形式和渠道宣传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公共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也应积极参与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工作中来: “一方面,通过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让新生代农民工无差别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使‘脱域的’新生代农民工建立对社会的新认同,增强其共同体意识或‘家园观念’,充分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10〕要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特点,将农民工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服务对象之一,使外来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同等对待,享受无差别的公共文化服务。
三、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社团组织策略
(一)共青团、工会发挥优势,做好团建与维权工作
共青团、工会组织具有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活动优势,可以做好新生代农民工的组织、引导、服务、维权工作和团建工作。共青团可将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团建工作与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团建、社区团建紧密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青年农民工集中居住区、大型集贸市场、城中村建立团的组织,先联系、再组织、再服务;积极组织和动员各级人大、政协中的团组织代表和委员建言献策,努力推动新生代农民工融入青岛,切实维护在青农民工合法权益。
工会可组织开展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新生代农民工“面对面”活动,并形成制度性安排,使新生代农民工的心声得到倾听、权益得到维护、困难得到解决;带头实施公益融合,积极与社会公益资源进行对接,创新工作思路和模式,努力放大公益融合项目的社会效应。
(二)发挥其他组织作用,为就业生活提供服务
充分发挥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作用,建立新生代农民工发展促进平台。如青岛市根据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业务职能需要,逐步配备熟悉人力资源业务、法律咨询业务、职业规划指导业务的专业人才,提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将青岛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与市外来从业人员职业介绍中心和区 (市)劳动力市场的用工信息库联网,并建立相关网站发布,使有求职愿望的新生代农民工及时、全面了解相关信息。
鼓励支持成立“新市民家园”①等为农民工新市民打造的集维权、娱乐、学习和信息中介为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服务机构。加强工作指导,为“新市民家园”提供开展法律、职业培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法律素养;加强组织引领,指导和帮助“新市民家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加强骨干培训,大力培养政治性强、服务意识突出、具有工作开拓能力的新生代农民工骨干,为“新市民之家”等农民工自组织建设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各级部门要重视和推动农民工自治组织,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城市和谐发展做更多的贡献。
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社区策略
社区作为城市的基础单元和联系社会与家庭的关键环节,具有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控制等功能,在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发挥着桥梁的作用。社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相对集中的区域,由政府主导,依托各界力量,为新生代农民工建立专门社区,实行专门管理;在相对比较分散的区域,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新生代直接融入所在城市的市民社区。”〔11〕
社区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观念,把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范畴。要强化服务职能,服务对象既包括正式居民,也包括农民工新市民,通过广泛的参与,使社区正式成员拥有更多的公共服务、社会福利和闲暇时间的同时,逐步增强包括农民工新市民在内的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把自强、互助精神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在社区建设中让外来农民工参与社区的自治和管理,让农民工找到归属感,加快他们与当地社会的融合程度。
社区同时要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在城市立足,适应城市生活。社区应摒弃以往“只管手脚,不管头脑”式的管理理念,通过法律、道德、文化、技能等方面的教育,逐步促使新生代农民工在行为习惯、思想观念方面向市民转变。社区应在规范化的基础上,以社区内居住的所有居民在法律、规则面前一律平等为前提,实现个人与社区群体、社区环境的良性互动,有效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新生代市民化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绝非一蹴而就所能完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等要充分认识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落实中央和地方各项有关政策,通力合作,协调配合,逐步解决这一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讲,新生代农民工完全市民化,中国的城市化才真正成功。
〔1〕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新生代农民工的数量、结构和特点〔EB/OL〕.http://www.stats.gov.cn/tjfx/fxbg/t20110310_402710032.htm.
〔2〕杨志明.怎样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发展〔N〕.人民日报,2010-07-15.
〔3〕陈淮.农民工移居城市是中国城市化的最大难题〔N〕.北京日报,2011-08-15.
〔4〕刘传江,徐建玲.第一代农民工及其市民化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1).
〔5〕华中煜.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障碍与破解之路〔J〕.理论导刊,2010,(1).
〔6〕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EB/OL〕.中国青少年研究网,http://www.cycs.org/Article.asp?ID=7880.
〔7〕成志刚,罗帅.近十年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综述〔J〕.湘潭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
〔8〕陈丽平.妇联调查显示:中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5000多万〔N〕.法制日报,2010-05-26.
〔9〕马晖.北京定点“取缔”民工子弟学校〔N〕.21世纪经济报道,2011-08-16.
〔10〕李丽颖.9000农民工为何扎根青岛港?——看一个大型国企中的农民工现象〔N〕.农民日报,2009-09-23.
〔11〕程诚,王宏波.农民工市民化途径实证研究〔J〕.城市问题,2010,(7).
D663.2
A
1008-9187-(2012)02-0107-04
共青团青岛市委2011年度青年工作研究课题“青岛市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支持系统研究”(2011-T02);共青团山东省委2011年度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研究课题“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支持系统研究”(21103C2008)
王付欣,中国海洋大学社会科学部讲师,山东 青岛 266100。
李晓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