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地区元代帝国构建中さ胤缴缁岬淖饔
2012-12-12戴辉
[摘要]大理地区拥有长达六百多年的地方王国统治时期,随着蒙元军队进入,当地社会逐渐被纳入到元帝国统治之下。元王朝在大理地区的帝国构建进程包括兵民一体、兵民兼管两个阶段,但这一过程中,地方社会的控制权力实际上一直掌握在段氏总管为首的大理国贵族故旧手上,其权力体系直接继承大理国的政治文化传统,甚至元末大理社会精英的力量再度崛起。我们将以元代大理地方社会的具体运作为本位,自下而上的探讨元帝国构建在西南边疆的发展程度。
[关键词]元代;帝国构建;大理地区
中图分类号:K2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2)06—0045—09
引言
学界对元明时期大理国被纳入中原帝国版图的事件非常重视,因而相关元明中央在云南实行的土官制度、军户制度及民族政策的研究很多。他们认为,云南地区在中央政权的制度作用下成为帝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种研究角度一般强调中央政权力量的强大,以及土著社会被动地接受来自中央的影响。然而,任何一种制度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要适应相应地区的特殊社会文化体系。我们试图以区域社会为中心,重新探讨中原王朝与云南社会之间的关系。
大理区域,即苍山洱海之间这片地区,在南诏大理国时期一直是地方王国的畿辅之地,据近来学者研究,在数百年地方王国的历史进程中,该区域的政治、社会、文化体系都与中原地区截然不同。[1]①蒙元初年,云南被蒙古军队当作进攻宋朝的根据地,因而率先成为元帝国版图的组成部分之一。这也为元明时期大理社会的转型提供契机。而蒙古铁骑用军事手段占领大理国并非难事,而建立有效统治则殊非易事。大理区域以段氏为首的贵族群体仍然是当地社会文化体系的主导者,加之距离大理国统治中心较远的滇西、滇南地区各部族与向蒙元投诚的大理国旧贵族联系松散。这些都为帝国政权在云南地区的实行有效统治带来隐患。本文以大理区域社会为出发点,自下而上地探讨元帝国体制的建立与大理社会转型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而对元代西南边疆社会的形成提出自己的见解。
一、“兵民合一”的军事体制阶段——大理上下二万户府的建立
蒙古宪宗四年,忽必烈率军攻打大理国,当年十二月占领其统治核心大理地区。大理国权臣高泰祥被杀,国主段兴智逃奔鄯阐,并于次年春天被蒙古军队擒获。由此大理国被灭,其疆域成为蒙元版图的一个组成部分。
蒙元统治云南初期,无论帝国的“斡腹攻宋”军事计划,还是对云南各地反对势力的平定,都向我们表明,军事事务是当时帝国在云南的核心任务,因而用军事体制统治云南是主要方针,而“兵民合一”是这一阶段管理体制的特点。同时由于蒙元军队立足不稳,仅能占领大理的少数中心地区,而大片地区仍由故大理国贵族占领,所以这种体制是非常粗放的。
自宪宗三年到世祖至元十年之间,云南地区共设立十九万户府。其中宪宗六年大理地区设立上下二万户。[2]依据《元史》地理志记载,从元宪宗六年开始,元代大理地区建立了万户—千户所的军事体系,这套体制至宪宗七年基本完备。大理上下万户府以及所属的十七个千户所主要是军事管理的机构。而从后来大理二万户府合并为大理路军民总管府来看,这里的万户府—千户所的体制应该初步具备管理民户事务的职能。那么这套体制的缘起何处?是帝国边疆政策,还是大理土著社会在其中起作用?
首先,大理社会虽然经历蒙元势力冲击受到一定影响,但其自身有着很强的再生能力。元初云南地区蒙元军队虽然能够攻灭大理国,但要想有效控制这块特殊区域并不容易。《故大理路杨氏躬节仁义道济大师墓碑铭并序》[3](P-24)提到墓主杨公家族本为大理贵族,“曾祖大师,讳圆慧,建德皇帝尊为师。祖智天大师,讳慧昇。从祖戒辩大师,讳慧福。父释号智明,讳昇宗;母义学教主赵德馨之长女。”在元军攻占大理城之后,以率先投顺的杨公为首招抚流亡民众,而元军主将八答剌丁为其副手。同时杨公参与招抚永平、永昌、腾越、姚楚、善阐各地军队。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以下记载,“故旧之陷於大军者,则以赎之,俾复其宗,终不望报。”元军进入迫使大理国贵族风流云散乃至沦为俘虏,但如杨公等精英分子获得蒙元认可后,不断扶助流亡贵族恢复其家世身份,从而使得大理国固有的社会结构进一步持续下去。当然,分布在大理各地同时仍然握有强盛兵力的贵族是非常多的。这是大理国社会政治传统仍持续影响该地的最重要原因。
其次,大理国投诚的贵族及其率领的爨僰军是元初帝国不得不倚重的力量。大理国末主段兴智曾亲自率军帮助蒙元政权实现“斡腹攻宋”的计划,[4]而元军当时仅出动三千骑兵。此后元王朝在征讨大理国时损兵折将,加之主力军离开云南,因而仅能控制善阐、大理等少数城市。除此之外的大片地区大理国贵族故旧仍然非常活跃,滇西、滇南地区很多部族力量亦不容小觑。元初年蔓延整个云南地区的舍利畏起义向我们证实了这一点。舍利畏曾率三十万各族僧俗多次攻占包括善阐、威楚在内的很多重要城市,是帝国权力在云南面临的极大威胁。元王朝军事力量对此无能为力,最终依靠兴智弟段实才平复这场历时近十年的叛乱。这场叛乱显示了大理国传统的强大深厚,他们没有因大理国在政治上的灭亡而被摧毁。承担大任的段实成为扭转局势的关键人物,这也恰恰反映同样的问题。段实于中统二年奉命领大理、善阐、威楚、统矢、会川、建昌、腾越等城,对万户以下的中下级将领拥有军事领导权力,这说明他仍延续了大理国君主对于整个云南地区的广泛影响力。总之,段氏持续对大理地区具有主导影响,甚至对整个元朝云南行省都有不可低估的影响。
除大理总管段氏直接管理的大理地区外,其周围广大地区也大多为大理国贵族故旧直接控制。可以断定的是,这种情况源自大理国时期,历经整个元代,持续到明初。[5](P-93)发现于大理五华楼的众多元代碑刻向我们证明,[6]元代任职大理地区各级地方机构的土著精英原本就是大理国贵族遗裔,他们从大理国时期就拥有自己的领地,世代相承,元代的官位授予不过是对他们固有特权的承认。在拙文《元初大理社会的权力结构》[5](P-93)一文,我们以《故大师白氏墓碑铭并序》阐明,上国公高隆之子高庆、高通、高坚在大理国末期到元初一直控制姚州。蒙元入滇之际,高氏仍与之对抗,甚至他们曾参加反元的舍利畏起义。除了此支高氏对姚州一直拥有实际权力外,高氏属臣白长善从担任上国公高隆的辅臣起,先后为其子高庆、高通、高坚等控制姚州发挥重要作用。这种继承自大理国并持续存在于元代大理地区的社会结构向我们表明,在元朝建立对云南统治的同时,大理广大地区大理贵族后裔仍然直接掌握管理它的权力。因而,大理国固有的传统直接影响着元代该地区的基层管理体制。
元初大理地区由段氏为首的大理国贵族故旧直接控制,而此时元中央在云南地区的军事事务倚重于他们,因而大理国兵民合一的体制直接影响元代对大理的政策。南诏时期,大理地区民人在地方王国兵民一体的体制下战时从军,农隙操练,依照村邑的远近,分为四军。这是一种兵民一体的体制。[7](P-220)这一点继续为大理国所继承。[8](P-138-139)元帝国统治者在大理的主要军事行动几乎都以段氏率领的爨僰军为主力,因而,兵民一体的体制是从大理国时期继承而来,它也有力配合了元初帝国的“统治方略”。
因而,元初年帝国在大理地区广泛建立万户府——千户所的兵民合一的体制,主要来源于大理地区深厚的传统。尤其段氏为首由大理各级贵族组成的社会政治乃至文化的体系。
二、兵民兼管体制阶段——大理路军民总管府的建立
大理路军民总管府的设置意味着元王朝在大理地区已经有了基本的行政区划建置。“至元七年,并二万户为大理路”。[1]大理路军民总管府于至元七年由大理上下二万户府合并而来。同年,与之作出同样行政区划调整的还有后来被设为省治的中庆路。可见,由“万户府”向“路”的这种行政区划调整,首先发生在大理、善阐(即今昆明地区)等元军率先占领且拥有重要政治军事意义的地区。而“路”的设置意味着元中央在云南的行政力量开始加强。“(中统三年十二月)癸亥,享太庙。诏:各路总管兼万户者,止理民事,军政勿预。其州县官兼千户、百户者,仍其旧。”[9]就全国而言,各路总管府的设置试图建立以民户事务为主的管理体制。大理路的设置也反映了元中央这个初衷。“(至元)十一年,赛典赤为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更定诸路名号,以信苴日为大理总管。未几,于是置郡县,署守令,行赋役,施政化,与中州等。”[10]但实际上这意图没有实现。“(大理路总管)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11]可见,从大理地区的具体实际而言,“军民共管”是大理路的特点,这从其“大理路军民总管府”的名目上也能清晰显现。
“军民共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基层管理体制上。蒙元在征讨云南各地时,不仅签发军队满足军事需求,同时也开始对占领区域的民户进行编订户籍,清查田地的工作,从而民户与军户之间的界限日趋明显。“(至元十五年)四月丁丑,云南行省招降临安、白衣、和泥分地城寨一百九所,威楚、金齿、落落分地城寨军民三万二千二百,秃老蛮、高州、筠连州等城寨十九所。”[12]临安等地被攻占后,设立城、寨等一百九所,以及秃老蛮等地城、寨十九处,行省在这些新占领的区域设置机构进行管理。更为重要的是,“军民三万二千二百”,则军户与民户之间的区分已经开始。这一事例使我们看到元王朝在云南地区进行军事征讨过程中,已经开始进行初步的户籍编订,逐渐建立军户、民户相区别的管理体制。
军民户相区别的管理体制在屯田的问题上比较鲜明。大理地区军民户的划分起源于元王朝佥发爨僰军参与征讨。“……至于云南、八番,海南、海北,虽非屯田之所,而以为蛮夷腹心之地,则又因制兵屯旅以控扼之。”[13]引文中特别提到云南地区设置屯田的主要目的在于控制当地社会,巩固蒙元统治。“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军民屯:世祖至元十二年,命于所辖州县,拘刷漏籍人户,得(六)[二]千六十有六户,置立屯田。十四年,签本府编民四百户益之。十八年,续签永昌府编民一千二百七十五户增入。二十六年,立大理军屯,于爨僰军内拨二百户。二十七年,复签爨僰军人二百八十一户增入。二十八年,续增一百一十九户。总之民屯三千七百四十一户,军屯六百户,为田军民己业二万二千一百五双。”[13]军民户屯田的区分表明军户、民户不同体制的建立。就大理地区而言,屯田自世祖至元十二年开始设置,元王朝在州县所辖区域内拘刷人户,表明屯田设置与户籍密切相关,但没明确指出是民屯或军屯。到至元十四年,“签本府编民四百户益之。”这里已经指明编签的是民户,他们属于府州县体系管辖范围。由此,至元十二年之前户籍编订初步实施,甚至可以清查出漏籍民户的情况。此外,军屯的设置时间,引文中给以明确记载。“(至元)二十六年,立大理军屯,于爨僰军内拨二百户。”则大理地区军屯的设立始于至元二十六年,在此之前则明显属于民屯的范畴。军屯来源于大理地区的爨僰军。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所签军人的单位“户”。它代表从事军屯的并不是一个个军人的个体,而是军户。
随着元王朝在西南边疆军事征服的开展,军队的征集以及屯田戍守的需要使得大理地区开始将原本兵民一体的管理体制改变为“军民共管”体制,军户与民户之间有了一定区分,这也为明代建立卫所军户—府州县民户分立的地方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但是这套体制仍然是以大理土著精英为主导的。
首先,大理地区的管理体制由段氏总管为首的大理土著精英控制。
至元十一年云南行省长官赛典赤将行省体系推广到云南各地。其中“路”一级机构在此前设立,随着行省制度建立,路以下的府、州、县的体制开始建立,由万户府—千户所的体制转变成为路—府—州—县的体制。因而世袭大理总管段氏统领下的大理路军民总管府以下的这些州县大多是由前期的千户所演变而来。但也有一些千户所已经不再直接隶属于大理路。谋统二千户于至元十一年改为鹤州,后升为鹤庆府,义督千户所也于至元十一年改为鹤州剑川县。[14]云南州千户所于至元十一年改为云南州,属蒙怜路军民府。[14]这可以看到大理路军民总管府所辖区域较之前期有所缩小,历代大理总管直接统领地区仅剩大理畿辅。在行省制度之下路、州、县的建立,标志着大理地区管理体制摆脱了单纯军事管理体制,元帝国进一步施加对社会的控制,而不仅仅是将其作为征集兵源、军粮地区。
但元中央这套体制没有按其原设想的蓝图来执行,与全国大多数地方相比,大理乃至云南广大地区的地方体制呈现不同特点。“(至元)十二年,(赛典赤)又奏:‘哈剌章,云南壤地均也,而州县皆以万户、千户主之,宜改置令长”。[15]可见,元初大理贵族为首的土著精英仍然在新体制下拥有对大理各地的实际统治权力。元代大理地区自总管段氏以下,各级长官大多委任故大理国贵族。而这些被元帝国继续委任的各级长官大多数在大理国时期开始就掌握大批军队,并统领所辖区域的土著居民。《元史》载“(至元二十六年六月)辛亥,诏以云南行省地远,州县官多阙,六品以下,许本省选辟以闻。”[16]史料告诉我们,云南行省各府所属州县在选任官吏方面与其它各省不同,州县官员大多由行省在云南当地征选而来,而较少由外来的流官担任。正史对此解释为“云南行省地远”。这显然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正如前文所述,元代大理地区需要大理土著社会精英来担任各级军政机构的主要成员,土官体制由此在大理地区建立起来。而元中央的力量则无法直接实施有效控制。
元代大理地区乃至云南行省各级组织都呈现出“军民共管”的特征,尤其是路府州县级的行政机构,这体现了土官统治的特点。《元史》载“……今云南省言,……虽牧民官亦得佩虎符,领军务”。所谓牧民官,大致上指的是行省以下的府州县级官吏。“在外者,则有行省,有行台,有宣慰司,有廉访司。其牧民者,则曰路,曰府,曰州,曰县。”很明显,所谓牧民官指的是行省以下路府州县的官员。因而结合上面引文,云南行省以下的各级府州县官长虽然名义上是管理民事的,但同时也兼领军事事务,佩戴虎符,享有国家特许的权力。大理地区土官体制的建立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以段氏为首的大理国贵族对于当地社会的影响。因而元代土官的授予只不过是对其既有权力的确认。如《敕授鹤庆路照磨杨伯□墓志》“(杨)胜受凤羽县尹,知军国事。……胜生庆与廉,继袭县尹,兼管兵马”。大理国时期杨胜担任凤羽县尹,同时执掌军务,而其子继承父亲的凤羽县尹的职务,同时兼管军务。
段氏家族除了世袭大理路总管的职位外,段氏家族的其他成员在大理地区也占据重要位置。“大元世祖率兵北来,破大理,兴智降之。改大理为都元帅府,已而复更为总管府,以段氏子姓授其职,且俾其分茅胙土,悉诸郡邑焉。”[3](P-42)碑文指出,在大理总管府建立,段氏世袭总管之外,在大理路诸县邑很多也由段氏家族成员担任各级长官。“且俾其分茅胙土,悉诸郡邑焉。”可见段氏在大理地区的影响很大,乃至元帝国也不得不承认段氏在大理地区的权力,认可段氏子孙在该地区的统治权力。元代中期段氏总管重修当地最为著名的崇圣寺时树立的《大崇圣寺碑铭并序》载,“诸孙之为方伯连帅者又十数人”,[3](P-20)这一点也同样证明了段氏家族对于大理地区的深远影响力。
以蒙化州为例,其长官亦由段氏家族成员世代担任。这一职位自大理总管段实开始便归于段氏名下。[10]由于征缅国立功,信苴日被授予蒙化宣抚使一职,这一职名一直由段氏成员担任,直至元末。如段隆曾任蒙化太守,“蒙化太守信苴隆俾辅导之”。[17]“路侯时惧其宗属子侄逸居无教,请彦诚正蒙化州学训,州牧段信苴兴□生礼义。[6](P-62)则段兴亦曾担任蒙化州太守一职。大理总管为教育段氏子孙曾聘请名士任蒙化州学训,可见段氏一直掌握着蒙化地区的统辖权力。同时据方慧考证,段光及其父段义也曾担任蒙化知州,段功在担任大理路总管之前也曾担任蒙化府知府。[18](P-30-32)赵州地区也是如此。“赵州……知州信苴贤乃武威公之嫡……其长子奉训大夫大理路总管段信苴义,次子知州信苴祥皆戮力以赞襄。”[18](P-20)“后至元之戊寅春,赵州牧守段敦武,迓请师结制于华藏寺”,[6](P-56)可见赵州地区也多由段氏子弟担任知州,并世代相替。段山一支连续五代世袭邓川州长官,直至段山本人由于明朝攻占大理地区方才中止。[3](P-42)
除了段氏家族之外,很多大理社会精英也延续了故大理国时期的地位和权势,至元代也世代相袭。杨氏的例子很有代表性。杨氏家族是大理国贵族,元代仍能保证家族在大理地区的较高社会地位,杨良担任大理人匠提举司提举一职,其子杨铭继承其父职名。至其孙杨惠虽然“辞尊居卑”,没有继续担任提举司提举,但仍然继续了父辈在同一机构中的地位。[3](P-35)再如,张敬、张明父子先后担任云南碑殿长老,[3](P-16)段长家族祖先即任大理国掌礼仪之职,元代仍任职长老,掌教化责任等等。[3](P-25)诸如这样的例子,元明大理碑刻中比比皆是,在此不列举。可见元帝国统治只是一种表象,而以段氏为首的大理精英仍然是当地的实际主人。
其次,元代大理地区各级长官主导着基层社会的管理。前文已经说过,蒙元政权在云南各地签发土军——尤其爨僰军时,实际上已经开始进行初步的军户与民户的划分。但史料明确记载了有关蒙元军队进行民户田地以及户口的清查。“(至元十九年九月己巳)籍云南新附户。自兀良合带镇云南,凡八籍民户,四籍民田,民以为病。至是,令已籍者勿动,新附者籍之。”[19]兀良合台入滇已经开始对所占领的云南地区民户、民田进行清查,并记录在籍。而且兀良合台在其镇守云南的四五年间,曾八次籍民户,四次籍民田。但史料中的“民以为病”体现出云南土著居民对于元中央户籍编订的反抗。
元代大理地区路府州县乃至各级机构的属官大多由本地社会精英来承担。而对于这样一个具有特殊社会文化背景的地区,基层社会的管理事务也基本上由当地的精英来承担。赋税征收就是其中较为重要的一项,它可以反映出王朝统治与土著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
“故寸氏讳升,……今升者,曩理朝布燮宗六代孙也。宗生俸,俸生育,育生智,为元时本郡都目。智生海,继父之业而□,鞠四子:曰庆;曰义;曰保,而升即三也。以癸未年生。气质淳朴,有倜傥之才,无娇倨之志,幼学书最始。于至正三十五年本路高公,见其笃实,俾管黾城迤北各乡人民,由是田粮增羡,处事有方。”[3](P-142)寸氏家族先祖寸宗曾担任大理国布燮,自寸至开始担任元代鹤庆路都目,其子寸海继承父亲的职务。寸氏接连几代在鹤庆路担任官职,显示了他们在这一地区拥有较高的威望。而寸海子寸升于元至正三十五年得到鹤庆路高氏长官的授权,负责掌管“黾城迤北各乡人民”。②黾城、迤北当为鹤庆地名。寸升在这些地区的政务取得明显的效果。“由是田粮增羡”,寸升所辖区域田赋税粮有了明显增加。这一段文字向我们证明了大理地区在土官管理下的赋役征收体系。主要通过土官来管理相应的地区,负责该地区的赋税征集,向路府交纳。
大理路太和县地区也是如此。“福姓董氏,蒙诏寮佐壮匹二十七代孙。……寻三年左丞阿昔思同知大理宣阃使,巡镇金齿迤西,征收所赋差课,福以故旧,参□督□□□□至信服,(上阙)身殉。”[3](P-20)元代初年,行省左丞阿昔思兼领大理宣阃使,负责征收迤西、金齿地区的差课赋税。他在当地的社会精英董福的协助下顺利完成任务。而各区域的赋役征派要更多依靠当地的各级社会精英或土官来统领。
“(大德元年)云南民岁输金银,近中庆城邑户口,则诡称逃亡,甸寨远者,季秋则遣官领兵往征,人马刍粮,往返之费,岁以万计。……正首疏其弊,给官秤,俾土官身诣官输纳,其弊始革。”[20]这则来自正史的资料向我们表明元初云南地区的赋役征收体制的重要信息。由于城邑民户常常诡称逃亡来躲避赋税征收,而城邑之外的甸寨居处遥远,因而由地方政府派专门的官员亲往当地进行征收。而经过刘正的改革之后,下令各地区土官亲往官府输送岁赋,取得非常良好的效果。结合前述事例,大理地区也同样如此。从这一点来看,土官对于所辖民户的赋役征收负有责任,这也体现了元代云南地区的土官统治的特点。
除了在基层社会控制方面,大理土著社会还在社会文化方面居于主导,限于篇幅,这里不再展开。由以上论述,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元中央政权对大理地区的控制,几乎全部建立在故大理国的政治、文化体系之上,正是借助大理土著社会精英的力量,元帝国才获得立足的根基。
三、元末帝国构建的停滞与段氏总管的崛起
元中期帝国政局动荡,尤其是天历兵变的发生预示着王朝力量从内部开始衰落。而云南恰是这场兵变发生的中心地区。“天历建元以来,云南久安之境,乃以弗率闻。”[21](P.905)元中央用两年时间才平复云南的“叛兵”。如此政局下,原本就拥有深远影响力的大理段氏总管得以将自己的势力扩大,乃至可以左右整个云南行省。屠寄在《蒙兀儿史记》提到天历兵变中大理总管段义对各派争斗作壁上观,[22]这与元初充当马前卒的大理总管段实的表现迥异。
元后期段氏权力借助红巾军进入云南的契机,与镇守中庆路的元帝国代表梁王形成分立之势。至正二十二年,红巾军分兵三路攻入云南,其中万胜率军攻入中庆路。“梁王及宪司皆奔威楚,诸部悉乱”。[23]梁王向云南各处征求援兵,最终段功出兵成为元帝国战胜红巾军的重要因素。大理总管段功因功获得行省长官的头衔。据《追为亡人扬庆良神识》碑文中“公乃参随云省首相段荣录平章敏斋”。[6](P-59)同样依据《故杨公孝先墓志铭》的题名“云南诸路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敏斋段信苴功篆额”。[3](P-23)可知,段功被授予云南行省平章政事的官职,地位之崇,媲美其先祖首任大理总管段实。同时,大理路也升格为“大理宣慰司”。“至正癸卯,土官段亚中于云南省有大功勋。册功升为行省右平章,本镇大理路,升为大理宣慰司”。[3](P-27)这实际上意味着段氏总管势力在元末的崛起。虽然此时元帝国的代理人梁王一直垄断云南行省权力,但他也不得不依靠提升段功官职,甚至联姻的方式笼络段功。可见二者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至段功被杀,其子段宝继任父亲职名,并与杀父仇人梁王断绝往来,大理总管段氏实力进一步增强,乃至元末明初大理社会将之视为“国主”。
元末段氏与元帝国力量消长的信息可以从《彦昌赵公墓志铭》知道。“父讳宝者,元世授义军万户。……生二子:曰稔,曰寿。……寿字彦昌,为人聪达慷慨,艺学多能,勤俭节用,有言有德。段氏时授通事之职。”[3](P-32)其中表述的“元”与“段氏”两个词语义微妙。这通碑文是明初设立的,其中“段氏时”在碑文中明显指的是明军进入云南以前段氏总管统治大理的时期,则赵宝、赵寿父子均为元时人无疑。但为何父亲为“元世授义军万户”,而儿子却为“段氏时授通事之职”?两个词语表示,元末大理地区段氏总管的权力进一步膨胀,已经使日趋衰弱的元帝国权力被土著社会忽略。
元末大理段氏总管势力的崛起,无疑将激发大理社会对以往大理故国的历史记忆。而正如我们前面所述,元帝国虽然在云南有了初步的行制度构建,但故大理国贵族才是大理地区实际上的主人。元末以大理总管段氏为首的这套权力体系获得极大提升。
第一,元末大理地区拥有崇高地位的段氏总管被大理社会寄予“国主”认同。很多元末明初的大理民间资料中都可证明这一点。
《京兆郡夫人墓志铭》载“(上阙)辛丑冬十二月某日,中奉大参胜公遣贵弟段忠翊光来苍山,持妣夫人行状,(上阙)……盖得内政,必治国之本欤。夫(上阙)安能以书。姑志二公报昊天之(上阙)(阙一行)天命也如斯,二子报德也如(下阙)”[3](P-23)此碑乃元末大理总管段胜及其弟段光为母高氏药师娘所撰,其中“盖得内政,必治国之本欤。”一句值得玩味。碑文本意为赞颂高氏辅助夫家段氏的美德,但使用“治国之本”一词,这显然使用了一种赞颂国君及其妻子的口吻。联系上下文我们可以推断,此国无疑指元末以大理总管为首领所统辖的“王国”。它体现以碑文撰写者圆护为代表的地方精英对于段氏总管拥有国君一样的认同。同时此碑受大理总管段胜与弟弟段忠之邀为母亲高氏撰写,因而这种国君的称号似乎也为段氏贵族自身所默认。
另外明初的两通墓志铭里也同样揭示了这个事实。《元故先生杨俊墓志铭》里向我们讲述元末大理社会精英抱节而卒的事情。杨俊出身大理一个显赫的家族,其祖杨若萌早在南诏时期,就得到国君赐予的封号“大师”,并通过赐予金蘭法衣的形式,用宗教的手段确认其崇高的社会地位。由此之后,杨氏十一世子孙皆为“国君士庶,咸崇尚之”的社会精英,即便进入元代,这一家族仍保持着较高的社会威望。出身望族的杨俊,兼通儒释,受到宗族、乡里的很高赞誉,被总管段宝授予“长老”的封号。此处段宝被碑文中称为国主。这也呼应了以上我们的论述。而下文记载杨俊与其妻卒于明初之事更耐人寻味。
“洪武十四年,汉室龙兴,遣名将讨云南,十二月廿一日平善城,明年后闰二月廿三日破龙关,先生与其妻抱节而卒焉,葬于鹤归山之先茔,行年四十有九,妻亦金蘭杨氏之女也。” [3](P-28)首先,杨俊夫妇卒于明军破龙关进入大理之时,因而他们抱节而终并非偶然。其次,联系上文中的“国主段惟贤”五字就可以知道杨俊夫妇守的“节”显为段氏,并非元王朝。“抱节而卒”这样激烈的举动也非常能够表示大理精英对于段氏深刻的文化认同。
再如立于明代宣德二年的《杨处士墓铭》载“惠自幼聪敏知机,见父权谋出类,令行禁止,恐国主疑之”。[3](P-35)这通碑文亦提到“国主”,联系上下文的推断,此国主亦指大理总管段氏。而碑文中杨惠请求担任本司吏目,而“诏许之”,更印证了我们上面的推测。则段氏在大理社会意识中以“国主”的面目出现这一点尤其证明了段氏对于元末大理社会的重要影响。
除此之外,很多资料在叙述元代大理时使用“段氏”,而非元。这不能不说是元末帝国权力衰落,而故大理国的社会文化传统被重新强调,段氏总管重新成为实际上的“国君”,大理之上的元帝国政权反被忽略。
第二,大理社会迭经红巾军进入、段氏与梁王交恶等变故,而名义上的元帝国自身尚且不保,这些使得在政治——文化体系尚仍然尊奉大理国传统的大理社会精英依靠自己的力量捍卫地区秩序的稳定。
元末红巾军进入云南地区,拥有雄厚实力的大理总管段氏有了一个增强自己势力的机会。大理社会地方精英亦不断在跟随段氏与红巾军的军备、作战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这样大理地区经历了一个军事化动员的过程。同时,大理民众也被纳入到一个军事事务为主导的体制当中。至正二十年《追为亡人扬庆良神识》“后因红巾陷滇,公(即扬庆良)乃参随云省首相段荣录平章敏斋(下阙)”。[3](P-59)《故杨公孝先墓志铭》“庭尤聪敏好学,……后以佐路尹今平章政事敏斋段公讨叛贼阿海,及战退红巾帅万胜,累有谋画功”。[3](P-23)段氏总管统军平定入滇红巾军,大理社会精英在统领军队、出谋划策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最为重要的在于社会精英在招募义军以及统帅军队的同时建立起来的社会体制。
我们在元末明初的大理碑刻中常看到“义军”“义兵”屡屡出现,这些军队从红巾军入滇即开始出现。就“义”字而言,这些军队并不是元帝国的正规军,大多由大理土著精英自行组织并统帅。这些精英是应大理总管号令,随同大理总管对抗红巾军而组织,但他们也不是大理总管段氏直接统帅的军队。
《仁德墓志》载:“公李姓,兴名,世家海东。按汤州《天尊柱记》八姓,有李氏。太和蒙赞普钟碑有李克绎,公祖也。母氏以元得天下之后十年生公于海东彝乡。……初命海东等处民义军千户,再命从仕郎缥甸军民长官,三命丽江宣尉司佥宣尉事。其为官也,不烦政而上下和悦焉。”[3](P-28)世居海东的李兴卒于洪武年间,则碑文中“初命海东等处民义军千户”定为李兴参加元末段氏与红巾军作战时,召集海东地区人民从军而得。这里的“义军”反映出这支军队并非蒙元或段氏的常备部队,而是由李兴这样在社会中拥有较高威望的社会精英自行召集。再如《大理府太和县弘圭乡下阳溪弘农氏杨公墓志铭》亦明确指出,杨嵩于至正年间因红巾军进攻云南而召集军队,跟随云南平章段功克复行省中心中庆府的事迹。
有关义军的组织形式,我们无法清楚地了解,只能通过碑刻中零散的信息作一蠡测。碑刻中最常出现的是“义军万户”。[3](P-34)还有义军千户,《仁德墓志》“初命海东等处民义军千户”。[3](P-28)义军的这套体制也延续了军民兼管的特点,《大理府老人杨惠墓志》“……前原段氏年间,充海东等处管民义军万户所照磨。”其中“管民”二字表明了义军不仅仅是一种军事组织,也同样管理民户事务。《故有元时民义军万户并段氏墓碑志》中赵隆在元末担任“民义土军管民所镇抚”。它告诉我们义军的军民兼管体制,还凸显了义军的非官方性。
义军不仅仅是一种军事管理组织,还与社会精英对相关地域社会的影响和控制有关系。
《仁德墓志》中,墓主李兴元代时担任“海东等处民义军千户”,[3](P-28)至明初其子李珠以“主办粮草有功”而“钦奉圣旨,充海东等处土官千夫长”。这一前一后两个职名无不向我们昭示着李氏家族对于海东地区的深刻影响力。而元明两代统治者也在授予职名的时候默认了他们对于该地区的权势。
再如《大理府老人杨惠墓志》中,墓主杨惠居住在大理海东地区,“前原段氏年间(注:即元大理总管段氏),充海东等处管民义军万户所照磨。”[3](P-34)虽然之后杨惠曾先后担任“云南行省都事”,以及“太和县尹”两个职务,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他在海东地区的崇高地位。
“至洪武十五年,大明圣朝天兵入境,平讨大理之时,惠先投拜,奉征南将军榜文,招安海东等处人民归附,造军民赋役黄册,将海东人户,聚则为军,散则为民。聚则为军者,辅助武公。散则为民者,董理文籍。”[3](P-34)
明洪武年间杨惠归附,不但为明军招抚海东等地民人出力,而且协助明政权编订赋役黄册。这些都体现出杨惠的社会威望,也证实元末杨惠等大理社会精英组建的义军同时兼有军事和民户管理双重机制。可见义军组织不但由社会精英担任直接领袖,也带有浓厚的地域色彩,它反映元代大理社会精英与其权力所及地区之间的密切关系。
以上,我们探讨了元末年段氏总管为首大理土著领袖为主体的大理义军组织。元末大理义军组织主要由大理总管为首的当地社会精英来招募并统领,它是一种军民兼管的体制,也反映了地方精英对于相应地域的权势和影响力。
结语
我们详细描述了元代大理地区中央王朝所主导的帝国构建的发生、发展和衰落的过程。元帝国用军事方式征服大理国,而大理地区则从王国的畿辅成为帝国的边疆。但就大理区域社会而言,元帝国在当地的统治实际上建立在故大理国贵族的权力体系基础之上。从初期军事为主导的军民合一的管理体制,到中期军民兼管体制的建立,乃至元末大理地区精英势力的崛起,我们都能看到故大理国的政治、社会体系仍在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虽然以往民族史、地方史家关注到“土官政治”的特殊性,却失之片面地从中央王朝的施政方针角度进行阐述,忽略当地社会自南诏——大理国延续下来的政治、社会传统的主导作用。换言之,地方王国南诏——大理国的统治初步整合了大理区域社会的各部落族群,为此后建立统一多民族的元帝国对西南边疆的统治奠定基础,前者创建并延续至元朝的政治、社会体制也同样成为元帝国整合西南边疆社会的重要基础。
注释:
①连瑞枝指出佛教王权是大理国意识形态的核心,上至大理国主、贵族世家乃至庶民,都是以佛教系谱互相联系并区分彼此社会、政治地位的。
②元至正并无三十五年,此处当指的是明王朝进入该地区以前的年代。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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