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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绿色投资的效益增长空间及其模式优化

2012-11-27许光

治理研究 2012年6期
关键词:浙江省污染绿色

许光

一、问题的提出

“十二五”时期浙江省面临日益严峻的资源、能源与环境压力,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向生态经济和低碳经济有效转变,应当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契机,大力发展绿色投资。绿色投资(Green Investment)具有两个层面的涵义:广义的绿色投资指“所有用于增加绿色GDP的货币资金或其他经济资源的投入”①田江海:《吹响绿色投资的号角》,《中国投资》,2005年第4期。,狭义的绿色投资指“社会各有关投资主体从社会的积累基金和各种补偿基金、生产经营基金中,拿出一定的数量支付用于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及与其相关联活动的资金。”②胡绍雨:《财政环保投资影响清洁发展的实证分析》,《经济论坛》,2011年第5期。按照我国现行的统计口径,绿色投资主要指用于污染物治理和环境改善的投资,即环保投资。

国内有关绿色投资的研究近几年呈爆炸式增长,但主要集中在绿色投资的概念界定、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等方面,缺乏对绿色投资效益的实证研究,而且涉及浙江省绿色投资的文献十分匮乏。从现有研究来看,Freeman(1973)提出了均匀污染法,作为对环保投资效率进行研究的基础性工具;尹希果(2005)在对环保投资优先增长模型进行修正的基础上,论证了我国环保投资所取得的治污效率相对于其自身的高增长而言是不成比例的。尽管国内学者对绿色投资的效益评价进行了大量探索性研究,但效益评价的标准主要集中在经济效益层面,对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客观上有所忽视。而且由于缺乏规范统一的绿色投资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国内现有研究呈现出明显的“碎片化”状态。

浙江省近年来为加快绿色投资发展,先后开展了“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和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①李强、赵一德:《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创造了良好的政策体制环境。但由于绿色投资的正外部性长期无法得到补偿,浙江省绿色投资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带有强烈的政府主导色彩,以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为主,企业、居民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度严重不足,污染治理成效相对低下,具体表现在投资主体单一、融资渠道狭窄和运作效率低下等方面。

本文认为,“十二五”时期浙江省要优化投资结构、提高绿色投资效益,首先应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三重盈余”相统一的角度,对浙江省绿色投资的发展现状进行全面论述,在分析其竞争优势与显性不足的基础上,对效益增长空间进行合理判断。其次,应改变当前以政府规制为主的僵化思维模式,树立“利益协调、损失分担”的投资理念,构建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良性循环模式,以充分激发各行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从更加长远的角度确保浙江省绿色投资的持续稳健增长和效益提高。

二、浙江省绿色投资的发展现状

本文通过对理论界现有零散、碎片化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从总量规模、资金来源、使用方向和运作效率四个层面对浙江省绿色投资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

(一)绿色投资的总量规模

浙江省绿色投资目前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具有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特征,以财政支出为主要来源。2006-2010年间,浙江省地方财政环保投资由20.32亿元增加至 82.07亿元,增长了 4.04倍,这说明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浙江省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危机,各地普遍增加了用于环保治理的投入(见表1)。从省级层面来看,浙江省财政环保投资总额由174.43亿元增加至298.87亿元,增长了71.34%。这一数据明显低于地方财政环保投资的增长幅度,说明“十一五”期间浙江省环保投资增长主要得益于地方财政支出,省级层面的财政支持力度仍有欠缺。

表1 2006-2010年浙江省财政环保投资情况 单位:亿元

(二)绿色投资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即绿色投资的融资渠道,包括各类投资主体对环境保护所进行的投资,体现了其在环境保护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责任。从行业划分的角度来看,当前浙江省绿色投资的主体仍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的进入相对有限,外资的进入基本为空白(见表2)。例如,2010年浙江省国有经济的环保投资总额为277620万元,是非国有经济的1.79倍,私营经济的48.75倍。由于当前浙江省绿色投资的政策体系尚不健全,对于外资如何进入还没有一个明确规定,再加上绿色投资的初期成本高,运转周期长,预期收入不明朗,因此外资的进入受到很大限制。

表2 浙江省不同经济类型的环保投资情况(2006-2010) 单位:万元

(三)绿色投资的使用方向

绿色投资的使用方向即各类环保支出占环保总支出的比重,反映了绿色投资的组成结构。当前浙江省环保投资主要由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新建项目“三同时”投资组成。2001-2006年,浙江省环保投资由1604148万元增加至2800052万元,增长了74.55%。在拉动环保投资增长的各因素中,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的贡献最大,增幅为262.51%;新建项目“三同时”的作用次之,增幅为209.53%;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贡献最小,仅增长了44.33%。这说明浙江省生态治理的成效主要得益于工业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同时也印证了浙江省环境污染的历史欠账较多,环保投资面临的当期支出需求巨大。

表3 浙江环保投资的组成结构(2001-2006) 单位:万元

(四)绿色投资的运作效率

绿色投资的运作效率是投资成果的最终体现,主要反映在拉动经济增长、优化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和谐三个方面。具体来看:(1)生态建设全国领先。2011年浙江省森林覆盖率为60.58%,累计建成6个国家生态县、4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7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274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生产能耗持续下降。2011年浙江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8%,初步核定2011年化学需氧量下降2.81%,二氧化硫下降3.15%,均完成了年度减排目标。(3)污染治理能力显著提高。2011年末浙江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4%,69个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占92.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4)生态修复成效显著。2011年浙江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60平方公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提高至91%,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5.2%,全年近岸海域赤潮发生次数减少2次,累计面积减少59%。

三、浙江省绿色投资的竞争优势与显性不足

(一)浙江省绿色投资的竞争优势

1.经济效益层面:政府雄厚的财政实力为绿色投资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

浙江省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政府的财政资金比较充沛,因而绿色投资的发展具有坚实的经济基础。2000-2010年浙江省GDP由6141.03亿元增加到27722.31亿元,增长了4.51倍。与之相适应,绿色投资的规模总量也持续上升。2000-2007年浙江省环保投资总量由154.3亿元增加至328.66亿元,增长了2.13倍,特别是2003年和2006年的环保投资增速最快,分别比上年增长了33.12%和28.22%。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相比,1999年之后浙江省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始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见图1),这说明环保投资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同时也印证了环保投资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图1 浙江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及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2.社会效益层面:明确务实的生态建设规划为绿色投资提供了政策支持

近年来浙江省坚持以生态省建设为抓手,全面部署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绿色投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支撑:(1)坚持生态立省方略,加快建设生态浙江。在完成“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的基础上,浙江省于2011年4月启动了为期五年的“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以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积极推进制度构建,强化绿色投资的法律支撑。在加快生态补偿机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流域环境监管机制建设的基础上,严格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污染减排制度,建立健全了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3)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推进绿色产业集聚。2011年12月浙江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决定深入开展“911”循环经济行动,即:发展循环经济九大领域、打造循环经济九大载体、实施循环经济十大工程,以提高绿色投资的生态治理效率。

3.生态效益层面:集约化的污染治理模式提高了绿色投资的运作效率

当前浙江省绿色投资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高增长的环保投资并未带来高效率的污染治理,特别是工业“三废”排放量无法得到有效抑制。2005-2007年浙江省环保投资增速是 GDP增速的2.56倍,但同期“三废”排放量却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比较大(见表4)。鉴于此,浙江省于2009年加快污染治理方式的创新,积极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和污染治理一体化,其中尤以富阳市的实践最具代表性。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加大落后产能关停淘汰力度,推行清洁生产和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富阳市证明了强化环保投资不应盲目扩大治污设备的购置,而应当把资金用于污染集中治理、污染处理技术更新和资源利用方式转换上去。对于一些规模小、污染重、治理难度大的企业,最明智的做法是及时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并适当延长产业价值链,进而实现资源和废弃物的集约使用。

表4 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单位治理效率

(二)浙江省绿色投资的显性不足

1.绿色投资增长的稳健性不足,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有限

对投资增长稳健性的考察主要是从经济增长弹性、财政收入弹性和固定资产投资弹性三方面展开的。首先,浙江省绿色投资的经济增长弹性表现出迂回下降的态势,由2005年的2.52%下降至2009年的1.63%,之后震荡上浮至2011年的1.75%①王保娟:《浙江省环境保护投资问题研究》,浙江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9年。,这说明GDP的快速增长并未带来绿色投资的稳定增加。其次,财政收入弹性增长有限且不稳定。2006-2010年浙江省财政总收入由2115.36亿元增加至4122.04亿元,增长了94.86%,但只有2008年的财政收入增长弹性达到19.3%,说明浙江省目前尚未建立环保投资与财政收入同比增长的内生机制。第三,固定资产投资弹性下滑态势明显且降幅较大,由2000年的6.81%直降至2010年的 3.69%,降幅高达84.55%。这说明绿色投资没有成为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的优先领域,长期来看其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地位还有所下降。

2.绿色投资的融资渠道狭窄,投资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不高

浙江省的市场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压缩型”特点,体制惯性强、转换难度大、执行成本高,加上环境问题带有显著的外部性特征,市场机制通常面临失灵问题,因而长期以来政府客观上扮演了实际投资者的角色。由表5可知,当前浙江省的绿色投资主要来源于传统渠道,新型的环保融资模式尚未建立,社会参与明显不足。以2000-2007年为例,浙江省“三废”综合产值由12.35亿元增加至224.06亿元,增长了18.14倍,但同期企业缴纳的排污费仅由5.15亿元增加至10.36亿元,增长了2.01倍。这说明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三废”排放量的急剧增加,但企业用于污染治理的投入却远远没有跟上污染程度的加深,致使浙江省环保投资的历史欠账进一步加大。

表5 基于传统渠道的浙江绿色投资(2000-2007) 单位:亿元

3.绿色投资的区域发展不平衡,污染治理成效差异化明显①此部分数据根据浙江省11县市历年统计年鉴整理计算而得,由于篇幅所限无法列出计算过程。

浙江省各地区的资源禀赋、财政收入和污染程度差异较大,绿色投资的治污成效也具有非常明显的差别。从治污的投资规模来看,浙江省十一县市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持续增长型,包括杭州、宁波、绍兴和台州,其环保投资的增幅分别为10.46%、19.39%、44.08% 和 11.06%;二是持续下降型,包括温州和湖州,其环保投资降幅分别为2.75%和10.14%;三是间歇波动型,包括嘉兴、金华、衢州和舟山。从污染治理的效率来看,杭州市表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由0.142吨/元下降至0.113吨/元,降幅为20.42%;宁波市表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由0.019 吨/元上升至 0.024 吨/元,涨幅为 26.32%;其他地区表现为小幅振荡,并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杭州的环保投资相对治理效率不断下降,但其绝对值仍然较高,目前仅次于衢州,达到0.113吨/元的高水平。这说明绿色投资的环境治理效率并非经济发展水平的单调增函数,浙江省各地区的绿色投资污染治理效率具有很大的地域差异性。②许光:《生态文明背景下浙江省绿色投资效益提升研究》,浙江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2012年。

四、浙江省绿色投资的效益增长空间

(一)浙江省绿色投资的总量增长空间

1.从经济增长稳健性的角度分析

浙江省“十二五”规划将GDP的年均增长目标设定在8%③浙江省政府:《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日报,2011年1月26日。。据此测算,2012-2015年浙江省的GDP将至少达到34560亿元、37325亿元、40311亿元和43536亿元。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十二五”建设规划前期研究》的报告,我国的环保投入曲线刚经过第一个拐点进入加速上升期,“十二五”期间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将达到1.6%。以此为下限进行测算,可得到2012-2015年浙江省级和地方两个层面的环保投资额度(见表6)。可见,未来一段时间浙江省两个层面的环保投入力度都将继续加大,绿色投资的总额下限①广义的绿色投资还包括与环境改善和污染治理有关的所有投入,因此在将环保投资作为绿色投资的替代变量进行研究时,仅将其作为下限使用。将由562.4亿元增加至765.6亿元,增幅高达36.13%。相对于“十一五”期间10.25%的增幅而言,“十二五”期间浙江省绿色投资的规模优势将更加明显。

表6 2012-2015浙江省环保投资总量测算 单位:亿元

2.从污染治理有效性的角度分析

《世界银行报告》(1997)指出,当环保投资占一个国家或地区GDP的1% -1.5%时,才能大体控制环境恶化的趋势;当该比例达到2-3%时,环境质量才能有所改善;而要使环境质量发生明显好转,则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要达到3% -5%。浙江省目前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为1.3%,“十二五”期末的预期目标为1.6%。从污染治理有效性的角度分析,“十二五”期末浙江省环保投资需要在2011年的基础上增加184.58亿元,增幅为36.05%;要使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需要增加358.72亿元,增幅为70.06%;要使环境质量发生明显好转,需要增加794.08亿元,增幅高达155.09%。显然,与从经济增长稳健性角度进行的预测相比,按照污染治理有效性进行预测所得到的资金缺口更大,反映出浙江省绿色投资的总量提升空间更加明显。

表7 2012-2015浙江省绿色投资资金缺口测算 单位:亿元

(二)浙江省绿色投资的结构优化空间

1.加大新建项目“三同时”比重,调整绿色投资的行业结构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是浙江省环保投资的主要构成部分,其总量规模始终处于70%左右的高位;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自2006年之后迅速增加,增幅高达262.61%;新建项目“三同时”投资占浙江环保投资的比重波动剧烈,表明绿色投资的内部结构还不稳定(见表8)。要对绿色投资的结构进行调整,一方面应保持并适度增加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浙江中小企业众多,污染源分散、结构性污染突出,“十二五”期间应把省财政环保支出的重点继续保持在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领域②王保娟:《浙江省环境保护投资问题研究》,浙江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9年。,同时加大新建项目“三同时”的投资比重。同时,“十二五”时期浙江省绿色投资的重点应由污染治理的“事后环节”向生态保护和污染预防等“事前环节”转移③李强、赵一德:《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增加新建项目“三同时”投资,以强化绿色投资的生态屏障功能和污染防治功能。

表8 2006-2010浙江省环保投资构成及结构变化

2.以污染治理相对效率为标准,优化绿色投资的区域结构

以往研究认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宁波和杭州,其绿色投资的污染治理效率也比较高。但从污染治理投资的相对效率来看,杭州市表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宁波市表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其他地区则表现出小幅振荡且比较稳定的态势,并没有直观反映出各地GDP水平的差异。本文认为,今后应改变绿色投资污染治理效率的评价标准,采用相对效率的衡量方法,重新测定各地区绿色投资的污染治理效率:(1)对污染治理投资效率比较低的地区,适度增加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减少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以缓解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2)对污染治理相对效率比较高的地区,应保持和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以带动地区经济水平的提高;(3)对污染治理相对效率稳定的地区,可减少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加新建项目“三同时”投资,以从长远角度提高地区的资源生产率。

(三)浙江省绿色投资的主体调整空间

浙江省自2001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环保领域。当前,浙江环保投资BOT项目中民企、上市公司和外企的投资领域、业务重点和风险偏好各不相同,其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表现出极大的差异性(见表9)。其中,上市公司的环保投资BOT项目涉及面最广,尤以排水业务的比重最大,外企的BOT项目仅涉及排水和给水,民企BOT的投资重点是排水、给水和垃圾处理,但对电厂烟气净化等敬而远之,主要原因是上述项目的技术要求高,民企一般不具备这个条件。今后要促进民资和外资进入环保投资领域,应针对不同的主体制定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例如,在鼓励民资进入时,应强化激励机制和政策支撑力度,在税收、贷款和排污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在鼓励外资进入时,应强化信息公开力度,消除环保投资的项目风险和市场风险,降低投资者的不良预期。

表9 绿色投资BOT项目分类及业务比较①陈军平:《环保投资民营化实证研究》,《节能与环保》,2004年第7期。

五、浙江省绿色投资效益提升的政策建议

(一)总体思路:构建“四位一体”的良性运作模式

本文认为,要提高浙江省绿色的效益,应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将政府管制为主的“领导控制模式”转变为市场调节的“合作互制模式”,二是将以财政支出为主的“单一融资模式”转变为社会资金综合利用的“多元融资模式”,三是将以污染治理为主的“事后处理模式”转变为生态保护的“事先预防模式”。上述转变的关键是对绿色投资各行为主体的环境事权进行有效划分,并在绿色投资的不同领域规制各行为主体的责任。在考虑绿色投资内外部发展环境的基础上,本文尝试将政府、企业、居民和社会组织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对其利益协调和损失分摊进行了创新性研究。

图2 绿色投资“四位一体”的良性运作模式

该模式包含外部环境和内部选择两大层面。首先,外部环境包含政策法规、市场需求、激励机制和舆论导向,它们分别承担着为绿色投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投资意愿、外部性补偿和理念支撑的作用。其次,内部选择包括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个人消费和社会组织引导,在绿色投资的不同领域,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和它们的责任体现是不同的。以企业为例,它一方面承担着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的责任,受政府监督;另一方面又承担着清洁生产和产品制造的责任,对消费者负责。但是,企业的行为责任并不是单向的,它不仅接受来自政府的财政支持和政策优惠,而且通过绿色产品销售从消费者那里获得利润回报和经济补偿。更进一步地,政府通过减税和财政补贴等方式支付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的差价,消费者则通过手中的购买选票,对绿色产品生产和企业投资方向进行引导。据此,我们就实现了绿色投资“政府——企业——消费者”的一个单向闭循环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行为主体的运作呈现出相对稳定的态势。

(二)浙江省绿色投资效益提升的对策建议

1.政府层面: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

一是加强绿色投资的法律法规建设。浙江省目前缺乏对绿色投资进行具体规范的法律条例,特别是绿色投资的项目评估、监测运行和成果验收等均未有专门的文件予以说明,应从省级和地方两个层面逐步完善绿色投资的法律体系:首先,建议省政府出台《浙江省绿色投资基本法》,对绿色投资的资金来源、使用方向、项目选择、成果验收等予以说明;其次,建议出台《促进绿色投资形成基本法》,对绿色投资的财政、金融优惠政策予以规定,比如税收减免、优先贷款、延期还款、财政补贴、环保设备加速折旧制度等;第三,各市县应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符合区域发展实际的绿色投资运作规范,对环保责任归属、投资优先顺序和财政扶持政策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是完善绿色投资的财政支撑体系。浙江省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具备制定激励性财政政策的前提条件,可进行如下尝试:一是提供优惠贷款,对企业的环保投资项目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企业投资于防污设备给予投资抵免、税前还贷、加速折旧等多种形式的税式支出。二是加强税收支出对治污领域里的科技研究与开发的推动作用,将政策优惠的重点从事后环节向事前环节转移。三是在环保融资中给予优惠。可发行环保债券或建立环保基金,对个人或企业购买环保债券或存入环保基金的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筹集资金主要贷给企业购买环保设备。四是利用财政资金或专项基金对环保产业和有明显污染削减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贴息。

三是建立绿色投资的生态补偿机制。首先应对排污费制度进行改革,扩大征收范围、加大征收额度、改变污染费以补贴形式返还企业的做法,将所有资金收入国库,由政府以财政预算的形式进行统一拨付,避免资金截留挪用和污染治理不集中的现象。其次,加快建立环境税征收制度,按照由易到难的原则先将污染最严重也最普遍的“三废”排放行为纳入征收范围,之后再将那些用难以分解和再回收利用的材料制造的产品纳入征收范围。在税基的选择上,建议区分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的征收比例;在税率的选择上,建议采用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在征管方式上,建议将环境税作为地方税种,并做到专款专用。

2.企业层面:逐步强化企业的参与主体作用

一是加快资源产业发展,提高废弃物回收利用。回收处理市场的自发无序状态使资源环境成本难以全面反映到产品价格中,也使消费者在废弃物环保处置方面行动不足。今后浙江省应结合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后出现的新变化,采取堵疏结合的策略,加强对回收处理市场的依法管理,加大对非法拆解与丢弃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完善土地、税收、贷款、补贴等一揽子优惠政策,鼓励正规回收处理企业进行产业链拓展和资产性整合;通过收编“街头游击队”和实施连锁化经营,发挥规模效应以降低运营成本,以最终促使正规回收处理企业成为服务居民、推进资源循环再利用的主力军。

二是实施污染治理集约化,提高环保资金利用效率。结合富阳市的污水治理集约化案例,建议各地整合现有的污染治理能力,建立大、中型污水处理厂。至于污染企业是否一定要上污染治理设施,则应根据其生产规模与经济效益,通过科学的技术经济评价后再做决定。对造纸行业污染治理的研究表明,年产1.7万吨以下规模的化学制浆造纸企业,若上了治污设施并真正做到达标排放之后,就不会再有经济效益可言,其他行业的污染治理也具有同样道理。当前浙江省许多中小企业硬着头皮上了治污设备,但技术含量低、污染治理效果不过关,环保设备的添置只是权宜之计。建议中小型企业今后把资金花在集中治理、工艺改革或项目转产上去,以提高环保资金的利用效率。

3.消费者层面:加强理性消费的市场导向作用

一是倡导绿色消费,树立环保意识。当前,浙江居民的绿色消费意识与消费行为存在明显割裂,突出表现在家庭排出的废弃物已成为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建议加大绿色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公益广告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倡导公众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观念。提倡家庭在日常生活中节水、节电,提倡公众在消费过程中不使用方便筷、非降解塑料快餐盒、包装袋等污染环境的物品。这样既可以节约能源和资源,又可以减少生活污染物对环境的损害。此外,还应引导居民自觉维护社区公共卫生,对垃圾进行分类后送到指定地点,以便回收和再利用。

二是对非绿色消费行为进行规制。浙江省人均收入水平比较高,受西方消费主义思潮的影响,高收入者的奢侈消费、超前消费、过度消费、攀比消费和浪费性消费等一系列消费异化现象日益突出,不仅给资源环境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容易激发老百姓的仇富心理。建议通过道德教育和法律规制等手段,对非理性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例如,可借鉴西方国家推行的能源梯度收费、征收奢侈税等制度,加大非绿色消费行为的成本,进而减轻其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4.社会组织层面:提高对绿色投资的舆论支撑

一是加强知识普及与文化宣传。绿色投资不仅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还受投资者价值理念、环境知识、文化心理等因素的影响。社会组织应加大宣传力度,使潜在投资者认识到绿色投资的生态价值意蕴,同时广泛发动企业、学校和社区等多种力量,设立绿色投资宣传月、制订绿色产品消费指南、开设绿色投资教育课程等,大力普及绿色投资知识,推广绿色消费文化。在完善制度和规范操作的前提下,应着力扩大绿色产品认证体系的影响,以消除投资者的心理顾虑,为绿色投资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是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社会组织具有分布广、与社会各阶层接触多、社会公益性强等优势,应加强对公众的舆论宣传和价值引导。通过制度化、系统化、大众化的宣传,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推进绿色投资理念。此外,社会组织还可以对政府难以深入的领域和社会层面起到良好的补充作用,替政府完成在引导绿色投资中的一部分社会职能,有时还能进行更为专业和客观的评价工作,这些都有利于减少绿色投资正式制度的执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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