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合作组织(种粮大户)现状及发展措施
2012-11-19阳春瑜邹征欧彭庆华
阳春瑜,邹征欧,彭庆华,陈 诚
(衡阳市农业局粮油生产技术站,湖南衡阳421001)
衡阳地处湘中南部,土地总面积15 303 km2,耕地面积378.22 khm2,其中水田309.3 khm2,旱土69.19 khm2。2011年粮食播种面积548.73 khm2,总产323.56万吨,其中水稻生产面积491.3 khm2,总产302.27万吨。粮食总产居全省前列,是湖南重要的农业大市、产粮大市。其中衡阳县、衡南县、衡东县、衡山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7个县(市)均为全国产粮大县。
1 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发展现状
1.1 数量不断增加
2012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2 hm2以上的合作组织(大户)达21 867户,比2011年的14 313户增加7 554户,增长52.8%(表1)。
表1 不同规模合作组织(大户)数
1.2 种粮面积逐步扩大
2012年,粮食种植面积2 hm2以上的合作组织(大户)流转水田面积65 khm2,占全市水田面积21.3%,比上年增加23.5 khm2,增长56%。
1.3 模式灵活多样
(1)站所领办模式。如衡南县的泉湖农技农机合作社和东冠农技农机合作社。
(2)分区流转大户种植模式。如耒阳市洲陂乡,以组为单位,把水田分为“口粮区”、“集中育秧区”、“大户种植区”、“经济作物区”4个区,流转大户种植区的农田,使全乡双季稻率达90%以上。
(3)村两委牵头模式。如大广模式。该合作社由村两委牵头,实行本村农机大户带机入社,成立大兴农机农技专业合作社。
(4)大户带动模式。如衡阳县西渡镇梅花村的种粮大户刘准,易商从农后在本村带动创办了梅花村农机合作社。
(5)干部带办模式。如衡阳县演陂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李朝辉为破解粮食生产难题,联合农技站长创办了粮食生产合作社。祁东县在“三项保留、三项优先、三项特奖”的政策支持下,有39名农技农机人员成为种粮大户或领办粮食合作组织。
(6)公司创办模式。如衡阳县的湖南安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成立的衡阳县安农优质稻专业合作社;衡东长江雨米业有限公司参与成立的衡东隆平高科种粮专业合作社。
1.4 规模效益凸现
尽管分散经营农户种粮效益不高,但形成适度规模后种粮效益得以凸现。从调研情况看,2011年,种粮大户早稻种粮效益基本在2 250~3 000元/hm2之间,晚稻在3 000~4 500元/hm2(表2)。
表2 不同种粮规模效益情况
1.5 其他情况
种粮大户与农业部门联系较为紧密,农业新技术首先得以应用,基本掌握了水稻高产栽培技术,他们既当指挥员,又是作战员,活动能力较强,逐步走出一条“基地+企业”的路子,所产粮食基本为企业收购。
2 扶持合作组织(大户)的政策措施
为遏制耕地抛荒,发展粮食生产,各县(市)积极扶持种粮大户,纷纷出台措施,鼓励种粮大户,推动土地流转。从调研情况看,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2.1 出台政策对种粮大户实行扶持
一是财政奖励。如衡阳县财政对种植双季稻面积6.6 hm2以上的种粮大户,分不同等级给予2 000~10 000元的奖励,并免费提供高产优质种子,乡镇对6.6 hm2以上的种粮大户每公顷奖励150元。衡南、祁东、衡东、衡山、常宁、耒阳对不同规模的种粮大户也都有数量不等的奖励。二是实行农业保险。各县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种粮大户实行免费保险,由县市财政统一买单。如衡南县对3.3 hm2以上的种粮大户由县财政统一购买水稻生产保险。三是追加农机购置补贴。如祁东县对种粮大户当年新购买的主推农用机械在政策性补贴基础上县财政增补20%。
2.2 整合各类资源,向种粮大户倾斜
各级各部门为了扶持种粮大户,把农业项目资源整合,如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田建设、新型农民培训、病虫害专业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农机补贴等最大限度向种粮大户所在地倾斜,充分提高种粮大户的种粮积极性。
2.3 提供优质服务
各级农业部门与种粮大户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优先提供全程无忧保姆式服务,从技术指导、病虫防治到联系粮食加工企业优先优价收购,农机部门优先配置农机具、银行优先提供信贷等各方面支持种粮大户。
3 制约合作组织(大户)发展的主要因素
3.1 土地流转不畅
现阶段,由于粮食生产效益不高,社保不全,部分农民把土地当成自己的命根子,导致土地流转不畅,阻碍了粮食的规模化生产和机械化作业。
3.2 基础设施滞后
本市农业基础设施不牢,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一是水利设施老化。水库大都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现在已是“疾病缠身”,设施老化严重,水利设施建设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标准农田建设滞后。本市属丘陵山区,小块田多,60%的农村田间机耕道建设滞后,农田不规则、且落差大,大型机械进场困难,机械化操作不方便。三是农机技术有待普及。由于机插育秧技术尚未普及,大部分插秧还得依赖人工,特别是晚稻机插秧难以突破,增加了生产成本。四是稻谷晒干困难。大户稻谷收割后难以及时晒干,影响稻谷品质,降低大户收益。
3.3 政策支持缺位
粮食生产合作化还处在起步阶段,政策支持缺位。一是财政奖励少。虽然各县市都出台了奖励措施,但仍然是杯水车薪。二是信贷支持少。由于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的资产大多不属于固定资产,要解决季节性的发展资金,信贷贷款缺乏有效抵押物,因而融资渠道狭窄。随着粮食生产合作组织的发展,设备折旧加快,将面临资金短缺的束缚。三是政策扶持少。由于国家从2009年起养路费以燃油附加税形式纳入油价,使得农机作业过程未能享受燃油补贴。同时,土地政策的限制,机库棚建设缺土地、缺资金。
4 进一步推进合作组织(大户)发展的几点建议
推进粮食生产合作化的深入发展,关键是要在完善发展机制、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加大政策扶持上下功夫。
4.1 完善发展机制
推进粮食生产合作化的发展,必须依赖于有效的机制作保障。一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尽快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农村医保、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流出方解决后顾之忧。二是完善合作机制。在不改变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可以引导农户将承包地流转或出租给合作组织或种粮大户经营。三是完善经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粮食生产合作组织通过土地入股和土地换社保的形式,扩大生产规模,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
4.2 夯实基础设施
完善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推进粮食生产合作化的基本前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滞后也是当前制约粮食生产机械化、合作化的最大瓶颈。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要抢抓政策机遇,全力做好水利项目的工作,特别是跨区域水利项目。要进一步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坪塘清淤扩容、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设施建设。二要整合项目资金。要以县为平台,按照“资金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农田水利、农业开发、国土整理、移民、扶贫等涉农项目,集中向粮食生产大镇投入,搞好机耕道、田间道路建设,建设一处,建好一处,逐步改善粮食生产条件。三是实施项目倾斜。对粮食大户及专业合作社在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上,予以倾斜,优先让有资质的合作社承担现代农业建设、新机具试验示范、农机作业补贴等项目。
4.3 强化政策支持
政策支持是促进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优惠政策推动。将粮食生产大县奖励、农机购机补贴、新增粮补等强农惠农资金向粮食专业合作社倾斜;完善水稻保险政策,提高理赔标准;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国家公职人员到农村创办、领办合作社。二是专项资金扶持。市、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参照中央、省和其他地市的作法,在农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补助粮食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列入预算并逐年增加。三是协调信贷支持。协调金融部门对粮食专业合作社发展给予信贷扶持,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题;探索通过土地承包权、联户担保,或政府注册担保资金等形式为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提供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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