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1年某院病区麻醉药品应用调查分析
2012-11-08张建丽
张建丽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河南 郑州 450000)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容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隐僻的药品。这类药品具有明显的双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镇痛作用,是医疗上不可缺少的药品,同时不规范的连续使用又易产生依赖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成为毒品,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为了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满足患者的正常需要,现对我院病区2009年至2011年麻醉药品的应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采用第一人民医院信息中心住院管理以及住院药房麻醉药品专册登记本,对我院2009年至2011年住院病人麻醉药品处方进行统计,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药频度等情况进行分析。
1.2 方法
表2 2009年至2011年麻醉药品用量、用药频度及排
统计麻醉药品年度销售金额、用量、用药频度(DDs)及排序,采用限定日剂量(DDD)的分析方法,成人的平均日剂量,参考《新编药物学》第16版及药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计算出各药品DDDs,并对其进行分析,DDDs=药品的总用量/该药品的DDD值,DDDs值越大,说明该药的使用频度越高[1]。
2 结 果
2.1 我院住院药房有麻醉药品9个品种,4种剂型,针剂为芬太尼、舒芬太尼、瑞芬太尼、吗啡针、哌替啶针;普通片为磷酸可待因;缓控释片为硫酸吗啡缓释片和盐酸羟考酮控释片;贴剂为芬太尼透皮贴剂。从2009年到2011年销售金额见表1。
2.2 各年度麻醉药品DDDS及排序
我院病区麻醉药品大部分用量逐年上升,舒芬居首位,芬太尼针次之,哌替啶针剂用量明显下降,可待因应用极少,吗啡缓释片、羟考酮缓释片应用增加。
2009年至2011年度DDDS排序第一位的是舒芬太尼针 用药频度最高,羟考酮缓释片 、吗啡缓释片用量逐年增加。详见表2。
3 讨 论
近年来,随着我院整体迅猛发展,病房扩张,手术患者急剧增加,另外,随着肿瘤发病率的逐年上升和WHO倡导的癌症三阶梯止痛治疗原则,我院麻醉药品用量逐年增加。
3.1 各种芬太尼注射液
①芬太尼针较吗啡针是一种新兴的镇痛药,其阵痛作用是吗啡的60~80倍,主要用于各种麻醉术中、术后止痛,还可与麻醉药品镇静药联合应用,作用快,不良反应小,不释放组胺,对心血管功能影响小,能抑制气管插管时的反应[2]还可减轻手术后的谵妄,是手术镇痛的首选。我院将芬太尼与咪达唑仑针剂联合应用组成镇痛泵,效果甚好。②舒芬太尼针是芬太尼的衍生物,特点是对u1型受体具有更高的选择性,镇痛作用是芬太尼的5~10倍。由于其亲脂性高,易通过血脑屏障,同时半衰期与芬太尼相比有所下降,因此减少了蓄积中毒的危险性[3],安全阈较宽,患者意识恢复时间较短。所以舒芬太尼比芬太尼更适用于手术中和术后镇痛,我院使用舒芬太尼与丙泊酚联合使用,效果良好。③瑞芬太尼是一种选择性u2阿片受体激动剂,血浆终末半衰期3~10min,且代谢不受肝肾功能的影响,是强效的阿片类镇痛药,临床多用于小手术的诱导麻醉,由于起效快,作用时间短,无蓄作用,麻醉深度易于控制,尽管单价偏高,但镇痛效果高,临床普遍使用。
3.2 芬太尼透皮贴作为癌痛治疗的第3阶梯药物,可有效减轻阿片类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如口干、便秘),适合用于因消化道症状而不能口服给药的癌痛患者,而且经皮吸收,避免首过效应并维持恒定的血药浓度,直至用药72h[4]。
3.3 吗啡针剂逐年上升,WHO以吗啡消耗量作为评价一个国家改善癌痛状态的指标。吗啡缓释片使用方便,可使血药浓度维持在稳定水平并且口服吗啡的极量不受限制,范围可以从每小时4mg增至1000mg[5],根据患者疼痛程度,调控剂量,有效减少癌痛。
3.4 哌替啶常用于各种外伤性剧痛,术前麻醉,内脏绞痛,癌痛,但维持时间短,镇痛作用小,易积蓄中毒,具有心脏毒性,应用受限,不宜用于慢性癌痛和非癌痛治疗。
3.5 磷酸可待因是强效中枢镇咳药,因抑制支气管腺体分泌,可使痰液变稠,不易咳出,故不适痰多咳嗽,但对干咳及剧烈频繁的咳嗽效果甚好。我院主要用于呼吸科患者的镇咳和癌症患者的镇咳镇痛,在临床使用较稳定。
综上所述,我院麻醉药品管理严格,使用基本合理,临床医师能较为规范的按照癌痛治疗原则进行用药,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的疼痛,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1]梁燕芳,孔令瑞.2006—2008年我院麻醉药品使用情与合理性分析[J].中国医药导报,2010,7(5):133.
[2]许慧建.住院病人麻醉药品应用分析[J].淮海医药,2007,25(4):371-372.
[3]丛露,王珊娟,杭燕南.芬太尼,舒芬太尼,瑞芬太尼对呼吸功能的影响[J].实用疼痛杂志,2007,3(5):397-383.
[4]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04.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告[S].国家食药监法[2007]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