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淮河流域匪患与治理
—— 以捻党为中心之探讨
2012-11-02梁家贵张青松
梁家贵,张青松
(1.阜阳师范学院 皖北文化研究中心,安徽 阜阳236041;2.临泉一中,安徽 临泉 236400)
晚清淮河流域匪患与治理
—— 以捻党为中心之探讨
梁家贵1,张青松2
(1.阜阳师范学院 皖北文化研究中心,安徽 阜阳236041;2.临泉一中,安徽 临泉 236400)
晚清时期,淮河流域一带匪患严重,社会持续动荡,主要原因是灾荒不断、官府腐败、民众关系紧张等。这一时期该地区的匪患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活动频繁、规模大,有的甚至组建成近代化的军队;二是与反清斗争结合在一起,具有了一定的政治目标;三是仍以区域性活动为主;四是宗族色彩鲜明。针对日益严重的匪患,清王朝主要采取派兵进剿、抚慰收编、组建团练、赈灾济民等措施,但是成效甚微。晚清淮河流域匪患问题没有能够有效解决,至民国时期更为严重,严重阻碍了这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为这一地区长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滞缓、文化凋敝的一个重要原因。
晚清;淮河流域;匪患;捻党
匪患是近代中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学术界对此已多有研究。然而,据笔者目力所及,相关研究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从研究的时间跨度上看,主要集中在民国时期,尤其是民初;从研究的地域范围来看,主要集中在东北、湘西、山东、西北及豫西等地区。此外,有关匪患治理的研究也有待进一步深入。相对而言,有关晚清淮河流域的匪患与治理的研究尚很薄弱,研究成果主要散见于一些学术专著之中,专题性的研究成果尚未形成。笔者不揣浅陋,拟以捻党为中心,对此作一梳理,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一
淮河流域处于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之间,覆盖今河南南部、湖北西北部、安徽北部、山东南部及江苏北部等地区,是我国最早开发的地区之一,农业发达,人口众多。晚清时期,这一地区匪患严重,社会持续动荡。以五河县为例,该县地处安徽省东北部、淮河中下游,晚清以来,该地区有关匪患的记载不绝于史书,试举几例:
道光十二年岁大饥,盗贼充斥,官道皆梗。
(咸丰三年)三月土匪蜂起肆行,劫掠乡民。
(咸丰三年)四月十一日,粤匪分别陷凤阳、临淮,游骑至五河之张家沟,留数日,始西北窜。
(咸丰)八年三月蒙亳捻首张隆李允等东犯,初七日至袁宅集,十八日至双河集,十九日知县孙超率练御贼,练溃,超潜遁,城遂陷,附城市庐及西南乡尽遭焚掠。二十日贼逾东湾,练总张佩珂率练与战,练败珂死之,同遇害者童生黄锦泰、乡约张士恒、练丁许九功、刘元礼、沈绍虞、张天来、曹玉林等。二十五日邻近土匪遂乘机劫掠衙署,民居街市荡然一空。
(咸丰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捻匪张落刑(即张乐行—— 笔者注)由凤阳临淮水陆并下,二十八日前驱悍贼数百骑先扑南门,大股继至。知县狄融督练御贼战败死之,城复陷。[1]475-477
在中国词语中,“匪”的含义极为丰富,不仅仅是指那些采取暴力手段掠夺物质财产的群体,即“盗”或“强盗”,也常常成为攻击政治对手的指代词。上述有关“匪”的记载中就有这类现象,例如“粤匪”、“粤逆”、“发逆”、“江宁匪”(即太平军——笔者注)等。本文所指的土匪,是指“他们的存在和活动不为国家的法律所允许”、“他们的行为虽然是对现实的抗议,在客观上具有反社会性,但他们又缺乏明确的政洽目的”[2]3、“以暴力从事抢劫和袭击活动的人”。①参见(英)E.J.E霍布斯鲍姆著《匪徒》,李立玮,谷晓静译,北京:中国友谊出版社,2001年版,第38页。另外,从字面讲,土匪中“土”字就是“本地”之意,土匪原意应该是“本地或在本地活动的盗匪”。事实上,土匪并不限于本地人,也不仅仅在本地活动,因此,国外称之为“盗匪“、“匪帮”似乎更为恰当。显然,太平军不在“匪”之列,而“捻匪”即捻党,应在此列。
匪患严重危及民众的生命财产。柳堂是河南吕潭人,他曾回忆家乡遭土匪洗劫的过程:咸丰九年(1859年)二月,捻党攻入河南吕潭后,烧毁大量房屋,很多家庭由此破产,例如柳家商号遭抢劫,柳堂家境便一落千丈。②柳堂为晚清官吏,曾遭捻党掳掠,著有《蒙难追笔》,参见(清)柳堂著《周甲录》卷二,光绪三十一年(1905)刻本。吕潭在河南扶沟县城东北九公里处,位于贾鲁河边,而该河流是淮河最大支流颍河的一个支流。当然,土匪中也不乏“侠盗罗宾汉”式的人物。民间有很多这样的传说,如淮北地区尤其涡阳一带就广泛流传捻党“机智、灵活、英勇、顽强地打老财、打官府、打洋人的英雄故事,”以及很多歌谣。③参见安徽省阜阳专区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编《捻军故事集》,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62年,编者前言。2009年,捻军研究学会对《捻军故事集》重新审定,冠以《捻军传说故事大观》之名,由香港天马出版有限公司出版发行。在文人笔记中也有对这类土匪的记载,例如捻党在吕潭就没有烧柳堂的家,因为“有贼首传令曰:‘此柳善人家宅,毋得焚烧,器物亦毋得损坏。’”[3]卷二
匪患也严重冲击了晚清王朝在淮河流域一带的统治秩序。例如,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三月六日,清政府电寄山东巡抚李秉衡:“电奏已悉,兖、沂、曹、济等处盗匪啸聚,若不及早扑灭,恐致酿成巨患。”[4]1903“盖山东盗贼,其始南境数处而已,近则蔓延全境……东省盗贼日盛,大局可危。”[5]186-189再如安徽“会匪啸聚成群,纠党滋扰”,[6]而江苏枭会“声势浩大,党羽众多。”[7]从而引起了晚清统治者的极大恐慌。
⑥此说见马昌华著《捻军调查与研究》,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1页。另一说认为张乐行有地“70余亩”,见《捻军产生的社会背景》,张珊:《捻军史研究》,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4年,第23页。
二
土匪有哪些人构成?土匪因何而形成?学术界对此已有研究,认为土匪主要成员是下层民众,为匪的原因主要是生活贫困,如民间曾流传的“与其饿死,不如去做土匪”说法。[8]32该说具有一定道理,但是并非全面、准确。
“捻”为淮北方言,—捻就是“一群”的意思,民间称为‘捻”或“捻子”。小捻子数人、数十人.大捻子—二百人不等,主要成员为贫困农民、手工业工人及其他下层民众,分布在淮河流域的淝水和涡河流域,经常在安徽、江苏、河南、山东等地,以及湖北边界地区贩运私盐,属于民间秘密结社中的会党,道光末年后逐渐发展为以打家劫舍甚至与官府对抗的土匪武装。④秘密结社与土匪的关系极为密切,前者很容易演变成后者,即“间有入会而不为匪者,断无为匪而不入会者。”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档案,光绪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文格奏折。捻党首领,道光年间被称为“响者”或“响捻子”,⑤有关“捻”字的解释和捻党的产生时间、组织形式,学术界还存在争议,参见《捻的名称由来及特点》,张珊著《捻军史研究》,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4年,第38~48页;《捻军的产生及其初期活动》,马昌华著《捻军调查与研究》,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48~53页;翁飞等:《安徽近代史》,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09~113页。另外,“捻党”与“捻军”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江地先生认为“捻党是捻军的先驱,捻军是捻党的发展”,“从1808年即嘉庆十三年起,到1853年即咸丰三年止,这四十五年是捻党时期;从1853年起,到1868年即同治七年止,这十五年是捻军时期,合计约共六十年,是为捻史的全部田程。”见《论捻党》,江地:《捻军论丛》,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页。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家境在起事前是较为富裕的。
由捻党领导层起事前的经济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捻党成员不仅有家境贫寒的下层民众,也有家产不菲的富农乃至地主。显然,土匪现象本质上反映的是一个社会问题。英国社会史专家霍布斯鲍姆曾将土匪称为“社会土匪”,是因为“作为个人,他们往往并没有太多的政治理念,没有太多的侠义心肠,更不用说什么革命精神了。作为农民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不愿意像其他人那样逆来顺受而已。作为民众,他们只是整个社会将要发生危机的征兆,反映着那里的饥荒、瘟疫、战乱或其他一切打乱社会平静的事件。匪徒活动并非是农民社会里的一种必然程式,而是一类在特殊情况下的自救方式。”[11]38
结合霍布斯鲍姆的观点加以分析,晚清淮河流域匪患的形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灾荒的时常发生是晚清淮河流域匪患形成并日趋严重的根本原因。淮河流域是全国有名的灾荒高发区。据统计,淮北地区从汉惠帝五年(前190年)至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间,主要水灾年数为186个,旱灾88个[12]130-150;从1840年到1938年,间隔不到一年就出现一次灾荒,可谓“十年九荒”。①池子华:《中国流民史·近代卷》,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51页。另,淮河流域灾荒的形成有多种因素,学界已多有论述,参加梁家贵:《晚清两淮地区灾荒与民间秘密结社》,《淮河文化新探—— 第三节淮河文化研讨会论文选编》,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443~445。灾荒的不断发生,给淮河两岸民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破坏,苏北地区的一首民歌生动、形象地描述了这一情景:“伤心六月淫雨飞,农夫竭力齐筑围。筑围旋随湖堤决,膏血沥尽洪水肥。六年水来早禾熟,今岁水来瓮无粟。日高一日米价昂,饥殍余生形似鹄。洪涛直注东海滨,村墟出没水无垠。皎皎明月共千里,空复下照流离人。流民生计苦日蹙,纷纷卖船复卖屋。鬻妇鬻女更鬻儿,老幼同声尽一哭。”[13]598-599灾荒不仅使贫者愈贫,也极易使富者破产,从而走向土匪的道路。例如,灵璧县“一值凶年,散之四方,无所顾惜,或因贫而乞食,遂因乞而为匪,鼠窃狗偷,所在多有,强梁者乃越境贩盐,公行市集,酗酒打架,习为固常,北乡与徐邳接壤,此风尤甚。”②《灵璧县志略》卷4,杂志·艺文,《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95页。要说明的是,这一点不仅为封建王朝的统治者所认识,也成为新中国领导人的共识。据钱正英回忆:“当时中央要治理淮河的时候,我们听到传达,说毛主席数了中国的历史,讲到淮河流域这一带,历来是农民起义的地方……为什么会农民起义?就是因为这个地方特别穷,灾难特别多,在灾荒饥饿之下,农民就要起来搞起义。”参见《中国水利》1990年第9期,转引自高峻:《新中国治水事业的起步1949~1957》,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69页。捻党更是如此,据调查,他们起事前“水灾连年,庄稼歉收,摊一场麦还打不出几升。甚至连百亩地之家的韩老万,把粮都吃完了,家无隔宿之粮,起先还能向亲戚借粮,后来连亲戚家的粮也吃光了,就开始向富家大户‘磨弯’(方言,又叫‘打捎’,即‘盗抢’)”。[9]25
(二)晚清王朝吏治败坏导致淮河流域匪患最终形成。从政治学角度看,政府不仅要维持社会秩序、维护自己的统治,还要履行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之职能。事实上,后一种职能对于政府的统治而言更为重要,因为只有社会公平、民众安居乐业,才能实现社会稳定。淮河流域是我国最早开发的地区之一,“民淳讼简而物产美,土厚水甘而风气和”[14]15、“学校有英俊之才,乡里无争斗之习。”[15]380然而,晚清时期王朝政治昏聩,官吏贪腐。地方官吏、恶霸平日里对民众敲骨吸髓,每当灾荒发生时,地方官员更是不顾百姓死活,乘机侵吞赈灾粮款、敲诈勒索灾民,营私舞弊、中饱私囊手段花样百出,导致民不聊生,迫使民众干起土匪的行当。[16]曾任怀远知县、宿州知府、安徽按察使、河南巡抚等职,并参与“剿捕”太平军的周天爵对当时的吏治之坏深恶痛绝:
现在州县官无一不是罪人,书役之毒,民间醉骨痛心,再加地方刁徒、凶棍,互相朋比,计一日之所行暗,不知损害多少生灵。重以赋敛之横暴,以弟所处,只觉功少而罪魁也。[17]208-209
显然,晚清吏治之败坏成为包括捻党在内的淮河流域匪患日益严重之外因。时为曾国藩幕僚的薛福成就深刻地分析了吏治与捻党兴起之间的关系:
自来制寇之术在任将,而治捻之道在任吏。昔日之治捻,宜先任吏而后任将;当今之治捻,宜先任将而后任吏。方捻寇之初起也,不过饥穷乌合之徒,所至遮略剽杀,过城寨不攻,遇大军则走。斯时得一骁将,属以劲兵,虽数十百万之众,立可摧散。然今日散为民,明日复起为捻矣。即击其众而尽灭之,而莠恶民之弄兵者,复接踵以起。盖捻寇之难治在此,此其故何哉?山东、河南数省,吏治疲已久。民贫俗悍,习于为非。善抚之则皆民也,不善抚之,则皆捻也。故绝捻之源,首在吏治。[18]16-17
(三)民众关系紧张导致社会矛盾不断激化,是晚清淮河流域匪患形成的又一重要原因。民众紧张的关系缘于人口膨胀、人均土地减少。淮河流域横亘我国东部平原中部,在冷兵器时代以及热兵器初期常常成为南北方政治军事势力对峙的分界线,因而战事不断,造成人口急剧减少,如北魏时期的颍州仅“户三千六百一,口一万三千三百四十三”,(《魏书》卷106中)明初由于“靖难兵起,淮以北鞠为茂草。”(《明史》卷77)
人口的减少、土地的荒芜必然吸引外地民众迁入。据民国《颍上县志》记载,该县62个大族中有两个家族为土著,其余均为外地迁入,迁徙之地不详者9个,余下的53个大族中,27个来自山东,多于50%,其它分别来自江西、福建、江苏、湖北及皖南徽州。①(民国)《颍上县志》,颍上县地方志办公室整理,合肥:黄山书社,2009年,第53~61页。关于移民方面的情况,可参加葛剑雄、曹树基、吴松弟等学者的著述;有关皖北地区特别是阜阳移民情况,可见梁家贵:《略述历史时期的阜阳移民》,《志鉴》2011年第2期(该文另在2012年1月9、17日《颍州晚报》连载)。经过移民,淮河流域的人口迅速增加,但随着人口的大量迁入、不断增长,人均占有土地日益减少。据统计,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的皖北地区人均占有耕地仅为一亩五分六厘,比嘉庆十七年(1812年)全国人均占有耕地二亩三分六厘低了七分八厘,“如按每四亩耕地才能养活一人计算,则皖北已有五百九十九万人没有土地供养,即占皖北全部人数的百分之六十点五的人没有了土地。”[19]276这种人地矛盾的日益紧张进而激化了移民与土著民众,甚至移民与移民之间的矛盾,加上这一区域官方控制薄弱,致使民众关系紧张,民风彪悍、尚武风气盛行,社会矛盾不断激化。晚清定远“强悍成风,诸亡命之徒四门各有酋长,积不相能,寻仇报复,固日以械斗为事。”[20]385道光年间任安徽巡抚的陶澍也认为:“皖省凤、颍、泗州等属,界连徐、豫,民情好斗,动辄伤人,其伤人之具,鸟枪而外,多属金刃……久沿恶习。”[17]18美国学者裴宜理指出,由于淮北地区“绅士甚少”,冲突的解决办法相应欠缺,仇杀便成为一个广泛采用的方式,“仇杀的目的不仅在于攫取贫乏的资源,而且还要消灭对手。”“安徽的淮北就是这种仇杀成风的地区。”[21]86-92因而,当遭遇天灾人祸时,这一区域的民众很自然铤而走险,成群结伙,打家劫舍,甚至公然与官府对抗,走上了土匪的道路。
此外,就捻党而言,他们的兴起、发展与其所活动的区域处于清王朝统治薄弱地带有密切关联,还受到太平天国的影响。对此,学术界已有较多研究,此不赘言。②参见《论捻党》,江地:《捻军论丛》,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张珊:《捻军产生的社会背景》、徐国利:《清代中叶皖北的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 捻军产生的更广泛的原因》,张珊:《捻军史研究》,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4年。
三
晚清淮河流域的匪患处于清王朝由衰弱到灭亡的过程,既有土匪传统的特点,又具有鲜明的区域性特征,同时又具有明显的时代特色。概括而言,这一时期该地区的匪患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活动频繁、规模大,有的甚至组建成近代化的军队。晚清淮河流域匪患,“大伙以数千计,小者二三百为群,……凡安徽之颖、亳、庐、凤,江苏之徐、邳,河南之南、光,山东之曹州……,红胡、教匪、捻匪、会匪以及粮船水手,皆其党类,处处充斥,阻坏盐法,扰害地方。”(盛康《皇朝经世文编序》)可谓“无时不有,无地不有”。据不完全统计,在整个晚清和民国时期,“淮北地区成千上百的土匪结帮,是一种普遍现象。……他们丛簇结集在鲁、豫、苏、皖四省的边界线上。”[22]25随着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匪患逐渐演变成大规模与清王朝的武装对抗。例如,1901年11月宿迁、睢宁等地,龙华会首领夏也城、赵开业等人率领会众起义,被镇压;1906年12月,曹州郑四妮等率众起义,1907年2月郑四妮被捕获,3月,余部江苏沛县,又进入河南境内,后失败;1909年9月,蒙城、风台交界双涧集会党首领李大志、张学谦率领农民起义军二千余人进攻怀远、风阳,沿路夺取枪械马匹,被镇压,这次起事“纯由饥荒而起……盖自凤阳至临淮一带,现虽匪纵已清,而抢案则随地可见,此可以见民不聊生矣”[23]524-525;同时,宿州板桥、陈集地方乡民千余人起义,失败;1910年春,苏北一带杨长恺率领的农民起义军活动频繁。[24]29-77
有的土匪还组建成近代化军队。所谓近代化军队,不仅使用近代化武器,还应具有统一、严格的编制,以及严明的纪律。捻党向捻军的转变是这类武装的典型事例。1855年秋,各路捻党在安徽蒙、亳交界的雉河集举行会盟,共同推举张乐行为“大汉盟主”(又称“大汉明命王”),设立红、黄、蓝、白、黑五旗军制,大量使用洋枪洋炮,统一指挥,制定行军条例“十九信条”,标志着捻军的形成,成为太平军失败后一支重要的反清武装。
(二)与反清斗争结合在一起,具有了一定的政治目标。晚清淮河流域一带的匪患还演变成政治问题,他们不再单纯地追求经济目标,还明确地反对社会不公,斗争矛头直指当权者。例如,捻党会盟后祭旗盟誓,建号“大汉”,并将自己的主张公布于世。《盟主张乐行告示》声称,“是以大起义师,救我残黎,除奸诛暴,以减公忿。”[25]97而《张洛行(张乐行—— 笔者注)檄文》则大声疾呼“众兄弟誓同生死,共推我为盟主,协力同心,共诛妖鞑。”[26]24
一些土匪还与资产阶级革命党联合。辛亥革命前,资产阶级革命党人采取种种措施,力图与包括土匪在内的民间秘密结社联合,以进一步壮大革命力量,推翻清王朝的反动统治。[27]资产阶级革命派联络土匪、秘密结社的政策,受到了他们的欢呼和响应,淮河流域的资产阶级激进分子更是走在这一行动的前头。1904~1905年间,安徽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柏文蔚、陈独秀到寿县,与当地革命党人、秘密结社联合,“从此与淮上诸同志深相契合,革命思潮遍于乡里”,“会党兄弟、绿林豪杰,群相附翼。”[28]3921905年,太和会党首领、已革武举郭其昌在狱中命其弟郭老三率众潜入省城起事。辛亥革命爆发后,资产阶级革命党人联合安徽青红帮攻占大通。[29]462-510
包括土匪在内的民间秘密结社与资产阶级革命党的联合,实现了自身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转变,同时,极大地壮大了资产阶级革命党的力量,对辛亥革命的成功发动以及清王朝的推翻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仍以区域性活动为主。受地域观念的影响,土匪习惯于在本地活动,一个“土”字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中国土匪的地域性特征。晚清淮河流域的土匪也同样具有这些特征,只不过更加鲜明而已。早期捻党在各自的家乡周围赌博、酗酒、争“光棍”(“光棍”为方言,意为有头有脸、出人头地的人),甚至贩运私盐。即使到了捻军阶段,对家乡的留恋也是他们挥之不去的情结。1857年,张乐行率领捻军南下渡淮河,配合太平军作战。但是,以蓝旗将领刘饿狼(刘永敬)为首的部分捻军坚持要回到家乡所在的淮北地区,捻军于是分裂,大部分旗主返回了淮北。张乐行对此深感痛心,指出:
……迩际,正可同心激励将士,整率土卒,北取宿、灵、蒙、毫、颍州,直抵黄河,开创疆宇,以图王霸之业。斯时论勋酬功,裂土建封,光耀门闾,坐享无穷之福,岂不美哉!乃各思苟安之计,回家固守土圩,徒知抢掳。利己之私,久则足以自毙……惟今之际,尔等安坐土圩,扪心自问,于心安乎不安乎。檄文到日,早决定见,有志成大业者,整顿兵马,同心一气,会兵北剿,共建基业;其固守土圩者,亦听其自便。[26]25
俗语所称的“兔子不吃窝边草”,不仅仅是体现了对自己家乡一带的热爱之情,更主要地保护了家乡一带的生态环境。晚清淮河流域土匪这种以区域活动为主的特点,却导致该区域经常处于社会动荡之中,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生产,阻碍了经济社会发展。
(四)宗族色彩鲜明。《尔雅·释亲》云:“父之党为宗族”。也就是说,宗族是指由父系血缘关系联结而成的群体。晚清淮河流域土匪的这一特色,与多种因素有关。首先,移民的大量涌入为这一区域宗族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移民多“举族而迁”,或者按照地缘关系结伴而行,所以在移入地形成了一个个以宗族或地缘关系为核心的村庄。与此同时,淮河流域荒芜的土地需要民众联合起来开垦,动荡的社会状况、疏松的社会控制,也需要民众团结自卫,从而为宗族乃至宗族武装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空间。捻党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例子。他们最初以宗族成员为核心进行走私贩盐,后来在组建武装、反清中也是如此。“当时所谓的捻首、捻头,同时也就是寨长、围主、圩主、练首或族长”,他们“以其亲族、戚党或其所属的贫困的圩众”作为捻军的基木队伍。[30]从他们的军制上看,总旗下设大旗、小旗;每一旗主左右都有一个以宗族、亲戚、乡里关系结合起来的核心集团。例如,张乐行的宗族分布在张大庄、张楼、张双庄、张小庙等村庄,号称“9里18张”。张乐行为张姓第七世,参与起事者达45人,担任各级首领的多达20余人;第八世53人中大部参加捻军,多战死。[31]94捻军后期著名将领张宗禹,低张乐行一辈,家住张大庄,离张乐行的张老家村5里。史载:“捻党推张乐行为盟主,旗分五色,乐行自领黄旗,其侄张宗禹领镶黄旗,又有八卦旗水花旗名目。”[1]220再如白旗总旗主龚德,他的后面也有一个很大的宗族势力,分布在涡阳公吉寺和临湖铺之间的大面积地区,号称“9里13龚”,而白旗的核心成员都是龚姓宗族成员,同族中也有好几千人;侯士维一族号称“九里十三侯”,同族中也有好几千人;苏天福是河南永城人,他的一族多得不计其数。[19]53-54
宗族势力的强大,尽管有强化自身武装凝聚力的一面,但在内部形成了集团林立的现象,极易激化矛盾、产生分裂,而且也使他们不愿意离开家乡,固守待毙,极易被消灭。
四
针对淮河流域日益严重的匪患,清王朝不得不予以高度的重视。自1853年至1868年间,清王朝统治者为剿灭捻党这股异己力量曾频繁更换统帅,竟达到33位,主要有僧格林沁、曾国藩、李鸿章、周天爵、胜保、袁甲三、西凌阿、毛昶熙、曾国荃、翁同书、李世忠、刘长佑、伊兴额、滕家胜、英桂、徐宗干、毛鸿宾、吴棠、贾臻、傅振邦,等等。这既体现了清王朝对剿灭捻军的重视程度,也说明清王朝相关策略的不确定性。总揽历代各种剿匪的策略,不外乎三种:一是剿,二是抚,三是剿抚兼施。事实上,在清王朝内部就如何剿灭捻军,一直存在剿、抚的分歧。主剿派以曾国藩的湘军系为代表,如曾国藩、彭玉麟、李续宜等等,“皆以为断无抚理”。[32]14主抚派以胜保为代表,这部分在与捻军、太平军实际作战中切身体会到“剿”之不易,如胜保在给清廷的奏折中说,“臣熟思审处,窃谓仍以抚之为宜……果能受抚,则以后之事由臣一手经理,驾驭得宜,总可保全,不致别生枝节”。[33]卷一一八薛福成也曾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剿灭捻党的策略:
论今之所以平捻者,岂更无当务之策乎哉?……而略举其要则有四:一曰汰冗营。……一曰用铁骑。尝闻贼所惮者,在南有水师,在北惟铁骑,此实地势使然。曩者大军在光固间,因山谷沮泽,碍于驰骋,以致失利。今贼已离其巢穴,而突齐、鲁、豫、燕之境,此皆平原旷野,非冲逐不为功。宜广调劲骑,每与贼遇,纵骑蹂之,贼虽众,可歼也。……一曰离逆党。……特使内相疑忌,腹心自溃。然后势分力弱,而不至为大患。……一曰招降附。[18]16-17
概括而言,晚清清王朝对淮河流域的匪患主要制定和采取了以下四种策略。
(一)派兵进剿。一般而言,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有着不同的经济诉求乃至政治诉求,因而存在一种天然的对立心理。显然,这种对立心理的产生主要来源于利益的冲突,一旦发生冲突则极易相互残杀、毫不留情。前文已述,土匪这一行当实则是下层民众迫于生计而从事的一种自救方式,是对社会现状、统治者不满的一种粗暴表达方式,因而遭到统治者的残酷镇压。晚清王朝治理淮河流域匪患政策的基调就是如此,例如,柳堂就任曹州后,因“每二更后,即在关厢外结伙成群,放火为戏,队出则去,队归又来。”为杀一儆百,遂将架人勒赎的二强盗,以站笼处死。[3]卷五对于土匪武装,朝廷更是要求“相机迎击,勿留余孽”[34]413,很多王朝官员也是不敢怠慢,“所至捕盗魁,无漏网者。”[35]
晚清王朝在派兵围剿的同时,还针对土匪的流动性特点广泛采用坚壁清野的策略,最大限度地减少甚至杜绝土匪的粮、水,使之得不到必要的休养,从而大大削弱其战斗力。咸丰三年 (1853年)正月三十日,清王朝“令各直省督抚仿照嘉庆年间坚壁清野之法实力举行。”[1]640坚壁清野策略的落实,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其中一个就是建立抗击土匪的据点。清王朝官员对此严加督促,“令民间各自筑寨为坚壁清野之计,先后筑成昌山、灵山、所里、永固四寨。”[1]641-642咸丰八年(1858年)六月,奉督办理三省剿匪事务袁札饬令各乡民仿照坚壁清野之法,“联村筑堡共资保卫,嗣经各乡绅民在县陆续禀请筑寨,所有团练各寨名具列于后:北乡各寨十七处、西乡各寨十八处、南乡各寨十九处、东乡各寨四十四处。”[1]643应该说,这一策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有的官员在奏折中称:“臣前于五月间到徐,因捻匪屡次蔓扰即经分派委员会同各地方官督率乡团赶紧筑堡寨以资捍卫,是以此次贼扰北路铜萧两境均获免遭蹂躏,实属著有成效。”[1]641
(二)组建团练。该武装以农民为主体,不脱离生产,农闲时训练,战时出征,主要是为了御匪,组织者多为地方豪绅或其他有声望之人,属于据地自保、守望相助的民间自卫武装组织,备受统治者的重视,成为国家或地方正规武装力量的重要辅助力量。在晚清统治者看来,团练的组建还可以更好地落实坚壁清野策略,因此强力推行。例如,咸丰四年(1854年)五月二十六日“著照所请安徽灵璧县团练,著翰林院庶吉士张锡荣总办江苏萧县团练,著翰林院编修段广瀛总办。”[1]640再如,咸丰八年(1858年)八月二十九日,“上谕袁甲三请留办理团练人员等语,直隶候补知府段广瀛因公现在徐州,著其暂留该处办理团练,钦此。”[1]641咸丰三年(1853年)初,李鸿章与吕贤基一同回到安徽,翌年,李鸿章之父李文安也回乡,都是为了举办团练。
就现有的地方志分析,晚清团练的组建大致按照下列标准:
以县境四乡分为四团,每团设一团总团副,每村设一练长,发给条款,无论绅庶士富大小乡村一律团练,一律设局。平时操演不得一日间断,每月各归各局会操一次,又赴总局会操一次。[1]641
应该说,晚清王朝组建团练的策略取得了明显成效。这在地方志中有很多的记述。
(咸丰)六年春正月,捻逆李意等西窜鹿邑,练总生员李承谟率众于卞家铺截击之,斩获甚众,练丁李承善等四人阵亡。三月丙戌晦,捻匪龚得王贯三屯亳州之五马沟,为豫军总兵邱联恩等所败,斩捻首张栓张裕隆。[1]221
本年(咸丰四年)二月间有捻匪宋万率党在永城一带焚劫,九月间复盘踞永宿交界地方经办理团练之段广瀛等带领兵勇剿捕将巨匪宋万擒获。[1]646
(三)抚慰收编。这一策略实则是派兵进剿的辅助,在治理匪患中处于次要地位。一般而言,统治者,尤其是剿匪的具体指挥者喜欢采用第二种策略,原因也不外乎有三个方面。一是兵力、军饷有限,例如安徽巡抚领兵部侍郎衔帮办安徽团练事务大臣周天爵虽挂着剿捻统帅的头衔,但“无兵无饷”,只好采取剿抚兼施,以抚为主的策略。在这一策略指导下,周天爵先后招抚了豫涡之间各县捻军首领冯金标、张凤山等“十八铺”和张乐行捻军。二是土匪具有一定的战斗力,一味剿杀会造成自身损失。三是一旦收编可以壮大自身力量。关于后两个方面,胜保奏折中就为何招降李昭寿之解释,就是很好的说明。
李昭寿一股凶焰尚炽,查其所领二十四军,海军实有二千五百人,以二十四军计之,众以数万,贼中推为劲卒。前扰江浦即其余党。现又为发逆所逼,窜踞全(椒)滁(州),势极浩大。臣若徒以力争,恐难遽操胜算。幸经臣前次设法羁縻,故李昭寿顿格顽梗之心,现欲输诚纳款,查其禀中所称先献滁州,后图他策,若能尽如所言,则其党羽数万,不为我敌,转为我用,即粤逆之势愈孤,捻逆之气亦夺,淮南皖北指顾肃清,是李昭寿之向背,实为全局之转关。[33]卷四十六
众所周知,传统的中国下层民众对官吏拥有一种极为复杂的心理,他们一方面痛恨官吏的胡作非为、横征暴敛,另一方面又羡慕他们耀武扬威、光宗耀祖,期盼能够成为其中的一员。以下层民众为主体的土匪同样渴望跻身统治阶层之中,因此也乐于被收编。1857年,胜保招降苗沛霖时,封官许愿,给银400两。1859年,胜保竟然派属员大摇大摆地进入捻军控制的临淮和风阳城内,召开招降纳叛会议,其结果是捻军首领张元龙、韩秀峰等,以及受太平天国册封的捻军首领薛之元等投降。
土匪大多放荡不羁、散漫成性,很难改造,一旦有变,立即重操土匪旧业。例如,苗沛霖曾数次降清、反清之间反复,被称为“最无原则的军阀”;李昭寿也是先结捻造反,继而降清,然后投靠太平军,最终又降清。清统治者对此已有清醒认识,如薛福成在“招降附”一策中分析道:
夫贼中渠魁,皆必死之寇,固决不肯就降。国家亦决无赦之之理,赦之亦必为变。若其馀,固胁从耳,诖误耳,急之则为贼死,赦之则可以散其党而孤其势,此易见者也。且招降之所以不易言者,惩其诈也,惩其降而复判也。诈不诈,明者能辨之。其诈也,暂羁縻之,乘其懈击之,虽歼之可也,其非诈也,则固纳之矣,犹虑其叛也,归其老弱,籍其强壮者,分隶各营,以古者以一隶五之法治之。其不从也,廉得其为首者,诛之可也。此所谓以剿为体,而以剿抚互施为用者也。[18]16-17
清统治者频繁使用“诱降”实际上就是上述策略的具体落实。例如,“(咸丰四年)冬十月永亳民相仇杀,辄以搜捕匪首苏天福为名,时张乐行,持两端与土匪阴相结,匪众由豫间皖。袁甲三饬乐行捕苏天福以表心迹,而密饬弁兵诱擒乐行未获。”[1]220
在实施抚慰收编的同时,晚清王朝还频繁使用离间计,借以分裂对手力量,削弱对手战斗力。例如,胜保曾用离间计成功招降李昭寿,其奏道:“如该逆能思自拔,力赎前罪,再当设法羁縻,奏明请旨。设彼枭狡成性,全无顾恋,被逆党闻知,必疑该逆心存两地,亦可离间逆众之心。”咸丰帝批道:“枭狡之性难以理喻,必须专意离间,使其自相残杀。”[36]
(四)赈灾济民。这是解决匪患的最根本途径。平心而论,清王朝对灾荒不可谓不重视,相关制度也很健全,如《大清会典》、《户部则例》等对官方救济作了详细规定,务求“宁使国家多费帑金,断不可令闾阎一夫失所。”[37]102光绪十三年(1886年)八月,黄河从郑州决口,“口门宽三百余丈”,黄水自“口门正南折向东南,出郑州境,入中牟之市王庄,趋向东南,历祥符县之朱仙镇,由贾鲁河流入沙河,直达周家口,经行尉化,鄢陵、扶沟、西华、太康等县,流入涡河,东趋安徽毫州、太和县,出境”。[38]759刚刚接任河南巡抚仅三个月的倪文蔚即上达朝廷,并自责疏于防范,请求朝廷议处。清廷担心江皖受灾,财赋受损,加之黄水流经颍亳等向为“匪徒”出没之地,恐引发严重的“匪患”,所以行动迅速并且积极。[39]2018皇太后下罪己诏,一面“着即督饬所属,将漫口赶紧堵合,以免续塌”,[39]2020一面拨银赈济灾民。倪文蔚一面会同河道总督成孚立即组织民工抢修河堤,堵筑溃口,一面带头捐款赈灾。然而,正如前文所述,晚清官员们贪腐享乐、结党营私、跑官卖官、贿赂公行、草菅人命,整个王朝体系已从整体上腐烂,致使王朝良好的制度遭到破坏、赈灾济民的措施得不到落实、缓和社会矛盾和稳定社会秩序的意旨得不到实现。因而,所谓赈灾济民不过是官员们获取巨额利润的一个途径,真正一心为社稷安危、民众生存着想的官员可谓少之又少。有学者曾对晚清河务作了深入分析,指出:“尽管清朝政府在淮北地区投入了巨额的治水经费,却没有真正地消除淮北的水灾问题,反而使淮北地区的水利条件越来越恶化,并造成这一地区整个生态系统的崩溃,使淮北从鱼米之乡变成了灾害频仍的贫瘠之地。其重要原因就是治水事务中的各种腐败层出不穷,许多巨灾或是官员们精心策划、或无意防范所致。维持淮北地区频繁的灾害,是河务官员向中央政府钓取巨额资金的主要手段。”[40]14
五
1868年8月,西捻军全军覆没,标志着捻军的彻底失败。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捻党从形成、发展到失败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期,可谓晚清淮河流域最严重的匪患。它的失败,标志着晚清以太平天国为中心的大规模的农民反抗运动的结束。自此至辛亥革命爆发前十年间,淮河流域尽管盗匪依然不断,但是再没有发生像捻党一样大规模的匪患。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大规模的农民反抗运动高潮已经过去,中外政治势力暂时达成和解,在清王朝的高压政策下,国内政局、社会进入一个相对稳定时期①捻党的失败对于淮河流域的家族势力打击甚重,导致该地区社会结构的再调整,这也是导致民国时期淮河流域客匪强大、土著土匪弱小的一个重要原因。——蔡少卿:《民国时期的土匪》,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30~133页。;二是清王朝开始的洋务运动,从整体上提升了国力,增强了控制包括淮河流域在内的全国各地的实力;三是清王朝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发展经济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就第三个方面的原因而言,清王朝很大程度是不得已而为之。淮河流域是清军与太平军、捻军殊死搏斗的最主要战场之一,经过战争的严重破坏,淮河流域各地再次出现土地大片荒芜、人口急剧减少等现象。据史料记载,皖北地区的一些州县,“田地荒芜,耕种无人”、“终日不过行人,百里不见炊烟。”[41]474咸丰五年(1856年),太平军攻打颍上,“南北城外积尸累累”,撤围后,城中“疾疫大起,未周两月,死者不下三千余人。”[42]16在此情况下,清王朝不得不实行招抚流亡,鼓励垦荒、减免赋税等政策,淮河流域一带的经济有所恢复,社会矛盾有所缓和。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捻党后的清王朝并未从根本上解决下层民众的生计问题,也未能、实际上也是不可能彻底整顿吏治,扭转贪腐的政治风气,因此,各种社会矛盾依旧存在,并在逐步地累积能量,寻找下一次释放的时机。晚清末年,洋务运动宣告破产,“新政”也未能挽救清王朝的颓势,内忧外患交相煎迫,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正如前所述,这一时期淮河流域一带的匪患再次严重起来,并与全国其它地区、其它行业的反清斗争相呼应,是辛亥革命时期“民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致使清王朝惊惧异常,以致哀号“应接不暇”、“失所之民,穷而思乱,止无可止,防不胜防。沸羹之势将成,曲突之谋已晚。”[43]45-46成为辛亥革命高潮形成的重要推动力。[16]
晚清淮河流域匪患问题没有能够有效解决,至民国时期更为严重,战乱频仍,灾荒不断,民不聊生,不仅危及晚清王朝的统治,也严重阻碍了这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为这一地区长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滞缓、文化凋敝的一个重要原因。[44]
[1]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2]蔡少卿.民国时期的土匪[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
[3](清)柳堂.周甲录(卷二)[M].光绪三十一年(1905)刻本.
[4]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研究室选编.清实录山东史料选(上册)[M].济南:齐鲁书社,1984.
[5]第一历史档案馆、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编选.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宫中朱批奏折[Z].光绪十六年九月七日安徽巡抚沈秉成奏.
[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军机处录副奏折 [Z].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十日江苏巡抚陈龙奏.
[8](英)贝思飞.民国时期的土匪[M].徐有威,李俊杰,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
[9]马昌华.捻军调查与研究 [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2.
[10]转引自牛贯杰.捻军领导层初探[J].安徽史学,2004(6).
[11](英)E.J.E霍布斯鲍姆.匪徒[M].李立玮,谷晓静,译.北京:中国友谊出版社,2001.
[12]吴海涛.淮北的盛衰成因的历史考察[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13]李文海,夏明方.中国荒政全书(第二辑第四卷)[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
[14]转引自邱少华.欧阳修词新释辑评[M].北京:中国书店,2001.
[15]安徽通志(光绪三年重修本)[Z].(台湾)京华书局,1967.
[16]梁家贵.辛亥革命前十年间的皖北民间秘密结社[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2006(5).
[17]聂崇岐.捻军资料别集 [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
[18]丁凤麟,王欣之,编.薛福成选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19]张珊.捻军史研究[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4.
[20]中国史学会.捻军资料丛刊(一)[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21](美)裴宜理.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1845~1945 [M].池子华,刘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22]转引自蔡少卿.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1987.
[24]乔志强.辛亥革命前的十年[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
[25]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中国近现代政治思想史教研室编.中国近代政治思想史参考资料(上册)[Z].北京:中国人民大学,1981.
[26]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近代史资料[M].北京:中华书局,1963.
[27]梁家贵.会党与辛亥革命[J].江苏大学学报,2011(5).
[28]辛亥革命史研究会编.辛亥革命史论文选(上)[G].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1.
[29]胡珠生.清代洪门史[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6.
[30]傅衣凌.明清时代阶级关系的新探索[J].中国史研究,1979(4).
[31]捻军研究学会编.捻军研究(捻军研究学会成立纪念专刊,第1集)[G].1998.
[32]江世荣.曾国藩未刊信稿·复毛寄云中垂 [Z].北京:中华书局,1959.
[33]钦定剿平捻匪方略[Z].同治11年刊本.
[34]吕坚,主编.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八)[Z].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
[35]清史稿(卷三九三)“周天爵传”[Z].
[36]录副奏折[Z].咸丰八年二月初五日胜保奏.
[37]转引自李向军.清代荒政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
[38]清代黄河流域洪涝档案史料[Z].北京:中华书局,1993.
[39]清德宗实录·再续行水金鉴·黄河卷[Z].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
[40]马俊亚.“河务习气”:清代官场政治与淮北的治水成效.[G]∥皖北文化研究集刊(第1辑).合肥:黄山书社,2009.
[41]中国史学会.太平天国(四)[Z].上海:神州国光社,1952.
[42]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三) [G].北京:中华书局,1962.
[43]扬州师范学院历史系编.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G].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61.
[44]梁家贵.倪嗣冲与民初安徽匪患治理[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10(3).
K254.41
A
2095-0683(2012)02-0036-09
2011-12-2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BZS052)
梁家贵(1968-),男,山东茌平人,阜阳师范学院皖北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张青松(1986-),男,安徽临泉人,安徽省临泉一中历史教师。
责任编校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