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转基因水稻商业化发展的SWOT分析
2012-11-02林小梅曾伶俐庄佩芬
林小梅,曾伶俐,庄佩芬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中国作为世界的人口大国,人口总数占据世界的1/5,推动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发展,实现“实质上可持续的粮食产率增长”[1],才能应对气候变化、耕地减少、人口不断增长的挑战。中国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发展具有诸多的机遇、优势,但仍面临着严峻的劣势和挑战。本文通过对中国转基因水稻商业化发展进行较为全面的SWOT分析,针对其存在的劣势、挑战提出了应对措施,以推动转基因水稻全面、快速地商业化发展。
1 转基因水稻发展概况
世界上关于转基因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继1983年全球第一例转基因植物——一种含有抗生素药类抗体的烟草在美国成功培植之后,洛克菲勒基金会1985年首先发起了对转基因植物商业用途可能性的大规模研究[2]。在此背景下,大量的农业企业开始投入转基因作物和饲料等的研究热潮中,孟山都公司等转基因巨头企业充当了这支队伍中的领头羊,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目前全球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已从抗虫和抗除草剂等第一代产品向改善营养品质和提高产量的第二代产品,以及工业、医药和生物反应器等第三代产品转变,多基因聚合的复合性状正成为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的重点[3]。
业界公认的全球首例转基因农作物商业化为1996年离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品种在美国获得商业化生产许可,促进全球转基因技术研究与产业应用快速发展。据国际农业应用服务组织(ISAAA)发布的报告,全球生物技术第一个14年(1996~2009年)间,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已由产业发展的初期1996年的170万hm2上升到2009年的1.34亿hm2(图1),是1996年的79倍。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国家由1996年的6个稳步增加,而截至2009年底,全球已有25个国家批准了24种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应用。2009年,全球25个国家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农户总数达到1400万[1]。其中的生态和经济效益十分显著,1996~2007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累计收益高达440亿美元,累计减少杀虫剂使用35.9万吨。2008年,全球转基因产品市场价值达到75亿美元[3]。
图1 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1996~2009年)
中国对转基因项目的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863”计划开始,经过近20年的努力,中国在转基因水稻的研发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尤其是抗虫转基因水稻研制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2009年12月1日在中国生物安全网上公布的“2009年第二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批准清单”上,华中农业大学申报的转抗虫基因水稻品种榜上有名,该转基因水稻对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和大螟等鳞翅目害虫的抗虫效果稳定在80%以上,具有节省投入成本,大幅减少农药用量,减少环境污染等优势[3]。这意味着中国官方已同意开启转基因粮食商业化种植的闸门。2009年以前,中国政府仅批准了转基因棉花、番茄、甜椒、矮牵牛花、杨树和木瓜的商业化种植许可,而一直没有批准任何转基因粮食作物的商业化许可。
转基因水稻安全证书的有限期为2009年8月17日至2014年8月17日,限于湖北省生产应用,也就是说明转基因水稻获得安全证书后并不能马上开始商业化种植,还要通过品种审定并获得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才能进入商业化生产应用。显然,离全面的商业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4]。
2 中国转基因水稻商业化发展的SWOT分析
中国是水稻的发源地,是世界最大的产稻国,占世界稻米总产量的1/3,具有丰富的野生稻种资源。稻米是中国人一日三餐的主食,平均每个中国人一年要吃掉97kg大米,每年中国要消费1.7亿吨大米,有数亿农民以种植水稻为生。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将对农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到2020年,中国粮食产量要在现有基础上增产500亿kg以上,也就是增产10%。而过去l0年中国粮食增产仅为2.5%[5],目前全球资源少人口多的现状,为实现2020年新增粮食500亿kg的目标来看,转基因技术商业化是必由之路。为了解决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必须推进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发展。但是在转基因水稻被授予安全证书后,社会各界的反对声不断。对此,有必要对转基因水稻商业化发展进行SWOT分析,辩证看待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发展。
2.1 转基因水稻商业化发展优势
2.1.1 相对增加粮食产量 中国的主要粮食作物水稻,占地面积3000万hm2。Bt抗虫水稻可以将野生土壤细菌苏云金芽孢杆菌中的基因经人工合成后,插入到水稻的遗传物质DNA中,使水稻自己产生Bt抗虫蛋白,杀死多种以谷物为食的螟蛾科害虫[6]。这种Bt抗虫水稻有潜力每年能带来高达约40亿美元的收益,使产量提高8%,相当于每公顷多产出17kg水稻,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中国有1.1亿种植水稻的家庭(按每个家庭4口人算,总计4.4亿人),13亿的中国消费者可直接从这一技术获益[1]。实现“实质上的可持续的粮食产率增长”,进一步实现粮食安全和粮食自给,在国际战略上使中国的粮食最小程度上依赖于其他国家。
2.1.2 减轻病虫害危害,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传统农业对环境造成严重伤害,转基因技术可以大大减少农业对环境的影响。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水稻生产地(1.78亿吨稻谷),据估计,有75%的水稻受到水稻螟虫虫害,Bt水稻可以控制它。Bt抗虫水稻能使杀虫剂的使用量减少80%[1],进一步降低水稻的生产成本,提供更便宜的水稻。
2.2 转基因水稻商业化发展劣势
2.2.1 转基因水稻的自主权面临挑战 作为全球第一大水稻生产和消费国,中国转基因作物市场犹如一座等待开掘的金矿。目前,在中国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农作物种业公司已有76家,其中包括26家独资公司、42家合资公司、8家中外合作经营公司。这些按规定名义上只占合资公司49%股份的外资实际上掌握着种子公司的核心资源——专利与技术[3]。市场是残酷无情的,农民只会选择购买对他们有利的转基因水稻种子。
中国正在申请商业化种植及在研的8个转基因水稻品系,无一拥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上述8个转基因水稻品系至少涉及28项国外专利技术。这些专利分别属于美国孟山都、德国拜耳和美国杜邦这三家跨国生物公司。此次颁布证书的两种转基因水稻,至少涉及11~12项国外专利,而且转基因稻米存在“留种”问题,一旦推广大规模商业化种植,未来中国不仅每年要向外国公司支付高额专利费用,并且千百年来养育了中国人的稻米种子将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外国人手里[7]。而且中国农民可能会面临种子价格不断上涨的风险,如果种子价格上涨,不排除生产者会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未来转基因大米的价格有可能更昂贵。这就意味着跨国公司可能从根本上控制中国的粮食生产,中国农民的生产利润流入外国跨国集团,国家的命脉受制于人。
2.2.2 中国转基因水稻产业化体系尚未建成 目前中国有8000多家种子企业,做育种的不到100家,绝大多数只是销售公司。产业化面临很多困难,最大的问题是体制,生物育种及转基因的产业体系都还没有建立起来。农业方面大的公司不多,种业的上市公司有8家,但投资额、销售额、利润、市场份额都有限,即便像隆平高科等,支撑它的也不完全不是种子,还要搞房地产。产学研结合的产业化体系,还没建立起来。只有在常规和杂交水稻的研发和销售方面已经具备多年经验的公司,才有可能抓住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生产的机遇[2]。
2.2.3 对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影响的不确定性将抗虫害基因引入农作物,使之产生有毒蛋白质来抗虫害,这可能是将农作物外部的农药污染转变成了农作物体内污染,其本质并未改变,都是有毒物质。稻米作为主粮,而转基因农作物果实中的有毒蛋白物质却是不易消除的,人类长期食用,积累于肝、肾等脏器中,是否能引起人体细胞的变异或病变,现在无充分的根据和答案[8]。
转基因作物可能会扰乱原有的生态系统,基因的转移、污染、增殖和扩散,是否会造成一些生物濒临灭绝与生物链的断裂?由于转基因稻米商业化生产后的不可逆性,也就是大规模生产是否带来稻种污染?这些问题现在也无充分的证明。人们仍在担忧如果转基因稻米有缺陷,希望改用中国原有稻种的时候,原有稻种可能已经由于污染而不复存在[3]。
2.3 转基因水稻商业化发展机遇
转基因作物的研发历来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一直被列为“863”计划和“国家转基因植物专项”的优先资助领域,经过七五、八五、九五,以及近年来启动的“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培育”国家重大专项的强有力支持,经过近20年的努力,中国在转基因水稻的研发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尤其是抗虫转基因水稻研制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2008年7月,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而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中国要投入200亿元支持该专项。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提到要“以良种培育为重点,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实施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此外,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指出:国家将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抓紧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和生物新品种,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3]。
2.4 转基因水稻商业化发展挑战
2.4.1 消费者对转基因水稻缺乏辩证的认知 在转基因作物迅速商业化的同时,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巴西、印度以及一些欧洲国家和东南亚国家里,发生了公众强烈抵制转基因作物及其商业化产品的行动。普通消费者群体作为产销链的终端,他们是否去购买转基因水稻,对农民们是否种植转基因水稻以及大型超市或者食品公司是否销售转基因水稻,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据绿色和平组织委托益普索(IPSOS)市场研究咨询公司2007年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一份调查显示,三大城市受访者对于转基因食品的认知水平和了解程度都比较有限,仅59%的受访者听说过“转基因食品”,在这一人群中44%对转基因食品有“初步了解”,仅11%具有“初步了解”以上的认知程度。此次调查还进一步揭示:在认知转基因食品的人群中,消费者对于“非转基因食品”的偏好明显,65%的受访者在被问及的所有品类中(包括大豆油、大米,其他植物类食品和动物类食品)明确选择“非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食品的低认知度和低接受度导致了对非转基因食品的明显偏好[9]。
消费者获取转基因食品信息的渠道大多是报刊和电视,消费者对转基因技术及其应用与商品化知之甚少,媒体对某一事件的报道,特别是有关健康和生态的安全问题,为了造成轰动效应,常常抓住一点而不及其余,进行不负责任的宣传,缺乏全面、系统、深入、科学的分析与评价。这就会导致消者对转基因食品形成负面、甚至恐惧的印象。不同公司或社会团体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夸大渲染对自己有利的一面,而不谈对自己不利的一面。生物技术公司反复向公众灌输转基因作物的种种益处,而某些环境保护主义者则片面地渲染转基因作物的风险,称转基因食品是“魔鬼食品”或“自杀食品”,对转基因这一高新技术几乎毫无所知的广大消费者,必然不知所措,远离转基因食品,其结果是导致转基因食品市场的萎缩。
2.4.2 转基因标签管理问题 中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中国消费者在法律上享有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10]。但是,市场中的诸多食品含有转基因成分,却没有依法进行标识。这对消费者对转基因水稻的态度具有明显的冲击力,消费者将重新审视转基因水稻的安全问题。但是,转基因食品的强制标识成本很大。比如,识别一种食品是否是转基因食品需要成本;另外,为了防止非转基因作物被转基因作物意外污染,农民需要确保转基因作物与非转基因作物之间的缓冲带没有被污染,还要确保种植和收获设备没有被转基因作物的残留物污染,这些也需要成本。由于实行强制标识而产生的成本导致消费者需要支付更高的价格。消费者出于对转基因水稻价格的考虑,可能会更加偏好非转基因水稻。
2.4.3 政府立法问题 中国有关转基因食品管理、标注方面存在诸多法律问题,迄今为止,中国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法律性文件都不属于人大颁布的基本法律,而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规章及各部委颁布的部门规章,其法律位阶较低,而且这些法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基本法律尚有冲突之处,多头管理,实际上使企业无所适从。不仅如此,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立法还存在滞后性问题;另外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适用范围界定并不详尽,其立法的可操作性较差,相关管理部门职能容易混淆,阻碍了消费者真正认识和选择转基因食品的过程。
3 加快转基因水稻商业化发展对策
3.1 加快建立转基因水稻产业化体系
中国转基因水稻产学研结合的产业化体系,还没建立起来。在转基因作物全球提速的压力之下,中国目前在转基因技术发展上面临很大压力。只有在常规和杂交水稻的研发和销售方面已经具备多年经验的公司,才有可能抓住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生产的机遇[2]。中国政府应加快建立转基因水稻的产业化体系,利用国企便于管理和规范的特点,主要通过国企来做产业化,控制从育种、订单种植、精深加工、产品名牌化、副产品综合利用整个环节[2]。
中国应为转基因水稻发展、批准和种植提供政治、经济和科学支持。中国在2009年11月27日对转基因水稻颁发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这将对中国乃至世界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生态效益。然而真正实现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种植,还要经过品种审定并获得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为加快转基因水稻商业化发展进程,中国政府应加快转基因稻种的生产和经营许可,大力提供政治、经济支持。转基因科学家们加快研究如何将提高蛋白质、维生素、植物纤维、碳水化合物及其他营养成分数量和质量的生长基因引入粮食或其他农作物,为提高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水平做贡献,同时为基因工程的发展开辟正确的方向和道路。
3.2 建立有效可靠的监管机制
要将转基因水稻对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的影响的不确定性尽量降低,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发展急需一种适宜的、能节约时间和成本的、可靠、严谨,但又不繁重的管理制度。政府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进入市场的转基因水稻的控制和管理。政府应对转基因水稻的种植过程做出规定,要求对生产过程实施严格的控制。转基因动植物可能会对其他天然动植物产生影响,从而破坏生态环境。为了避免以往的一些转基因农作物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应对转基因水稻的种植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避免转基因动植物进入天然环境中去。
从机制构想上说,就目前中国转基因产品安全管理现状而言,应该建立公众参与、统一管理、全程监控和赔偿救济四个机制。公众参与机制是转基因产品与社会组织和公众的联系渠道及网络机制,它通过政府的宣传与公众的参与,加深公众对转基因水稻的认识,从而理性地选择消费转基因水稻,最终达到促进转基因水稻商业化发展的目的。统一管理机制即设置专门机构如国家食品安全会负责全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分权与平衡机制。在这种情况下,转基因水稻的开发和经营者在进行转基因水稻的研究开发、实验直至上市期间,就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否则会经由司法或行政管理程序而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制裁[11]。生物技术公司要有环境安全承诺,保证不会因转基因农作物的大规模商业化而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
3.3 促进消费者对转基因水稻的辩证认识
普通消费者群体作为产销链的终端,虽说没有科学家,转基因技术及产品根本无从谈起,但是如果没有消费者最终买单,即使研发出再多产品也是徒劳。深入到社会每一个细胞的消费者对于转基因水稻的认可程度是最终决定转基因技术命运的基石。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转基因水稻的开发商可在产品进入市场前,同国家一些机构商讨,以解决相关的食品安全的法律问题。让转基因水稻和传统技术种植的水稻,在消费者知情的情况下平等竞争,还有利于转基因技术的健康发展。如果明知消费者不接受转基因水稻,却用其充当传统产品,这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是不道德的,也有损科技的声望[12]。
政府、媒体在公众宣传方面,要注重传统媒体发布科学的、客观的信息,以促进公众对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正确了解和认识。目前部分消费者对转基因水稻的抵制大多并不是从根本上排斥转基因技术,可能是因为这部分人群不十分了解转基因水稻所致。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缺乏了解,媒体在传播转基因食品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媒体要增加有关转基因食品知识的宣传力度,不仅要增加广度,更重要的是增加深度,使消费者真正对转基因水稻有所了解。而在了解不深的情况下,消费者的态度更易受媒体态度的影响,因此在未确定有关转基因食品利弊的前提下应减少极端的报道,因为传媒对公众理解科学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避免因社会责任感缺失导致如“核酸营养”、“水变油”等宣传,给消费者带来较大的误解和负面认识[13]。政府应适时向人民群众提供准确、透明的信息。建立科学的转基因安全评价体系,提高政策管理上的透明度是十分必要的。要围绕转基因生物安全性对其国民进行宣传培训,提高人民群众对转基因水稻的认知度。
3.4 建立高效的转基因水稻标签制度
对成本方面,应辨证看待,既不能像美国完全实行自愿标签制度,这样难以保障公众利益,也不能像欧盟实行过于严苛的转基因标签制度,使部分含量少、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可能性极小的转基因食品经营成本无意义的提高。生物技术公司应主动让利给消费者和生产者,承担标签成本,以切实降低转基因水稻的消费价格,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群体。
积极推广“否定标签”,一般来说,在肯定标签中包含如下声明:“本品可能含有转基因成分”,这种肯定标签向消费者传递的信息比较少。一方面,它没有向消费者说明加贴标签的产品究竟含有多少转基因成分,是否对产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检测也值得怀疑;另一方面,它也没有向消费者说明加贴标签的产品是否有损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14]。而否定标签就可以在非转基因水稻中标明:“本品不含转基因成分,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转基因水稻和非转基因水稻有重大区别”,这种方案有利于同步开拓转基因产品市场和非转基因产品市场,有利于增进消费者选择的自主权,有利于对转基因技术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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