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的链式演化与应急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2012-10-25杨乙丹
杨乙丹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
群体性事件的链式演化与应急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杨乙丹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
“小事件演化成大危机”是目前我国很多群体性事件发生和演化的共同特征,这一现象在表明群体性事件具有特定的发展演化机理的同时,也反映了政府部门在应对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存在明显缺陷和不足。在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可揭示出群体性事件的链式演化特征,并构建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为评价群体性事件应急能力和提升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水平提供依据和借鉴。
群体性事件;演化机理;应急管理;评价指标
一、群体性事件的链式演化
综观近年我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一个突出的演变轨迹是“小事件演化成大危机”。然而,并非所有的“小事件”都会“演化成大危机”,因此,要对群体性事件进行有效管理,需要揭示“为什么有些街头纠纷和普通案件演化成了群体性事件,而众多的街头纠纷和普通案件却没有引发群体性事件”这一问题背后的特殊逻辑。此外,我国近年发生的典型群体性事件表明,它们的发生和演化是一个连续的、复杂的系统过程,在此过程中,通常表面上没有直接联系的事件或因素却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群体性事件系统,因此,要有效防控群体性事件,需要对这一系统进行解构。
在对近年我国发生的典型群体性事件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笔者认为:群体性事件是一个完整的链式结构体系,是导火线事件与特定社会系统发生链式传承效应的演化过程与结果。在这里,我们可以用“事件链”这一概念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与演化进行解析,其中“事件链”是指导火线事件发生之后,借助社会系统中各社群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和制约的关系,产生连锁效应,由导火线事件引发更多的群体认同和群体参与,从一个社区空间扩散到另一个更广阔的地域空间,从较少的直接参与者扩散到更多、更复杂的社群参与,呈现出链式有序的传承和扩散效应。
从“事件链”的概念我们可以明白:群体性事件并不是孤立的社会现象,而是具有内在演化动力的链式系统。当然,一个突发的社会矛盾事件之所以会演变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线,则是由所在的特定社会区域的社会动力学环境、社会媒介结构及诸多的社会环境因素组合的不均衡性与连续的社会系统演化过程决定的。换句话说,群体性事件的“事件链”具有内在的社会场效机理与区链效应。因此,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其社会结构特征、演进方式、动力环境、演化过程具有相对整体性的社会区域与社群边界,是“事件链”的发生背景,也是判断一个突发的社会矛盾事件能不能以及是如何演化为危害社会安全与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
根据对群体性事件链式演化的简单分析,我们可以给出群体性事件基本的演化周期模型(图1)。由图1可知,群体性事件从发生到平息是一个链式体系,具有明显的阶段演化特征,而在“事件链”中,群体情绪的生产与聚集、群体认同与集群是必不可少的场效环境与条件,而事件从一个阶段演化为另一个阶段是各种环境因素发生链式耦合效应的结果。
图1 群体性事件演化周期模型
二、群体性事件应对的特殊性与要求
群体性事件的链式演化特征对政府的应对提出了特殊的要求,有效避免各种环境因素发生链式耦合效应,切断“事件链”的链式演化,是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造成更大社会危害的必要途径。
尽管都属于突发公共事件,但与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事件相比,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具有明显的个性化特征。首先,政府部门、普通民众和社会团体都是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事件重要的应对主体,它们具有一致的目标。然而,无论是由对政府的不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还是因社会成员利益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对的责任主体只能是政府部门,普通民众和社会团体很难在事件的应对中直接发挥作用。其次,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对象不是各类灾难,而是参与事件的人群,尤其是那些在社会变革中利益受损的群体,他们通常具有合理的利益诉求却付诸了非法的暴力,因此,对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管理要更为复杂和困难。再次,大多数自然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发生往往超出了人们的防备能力,具有突发性和不可控性,因此,对这些事件应急管理的核心任务在于事件发生后的事件控制、人员抢救和安置等工作[1]。而群体性事件大多是由不同群体间的利益摩擦而引发的,具有较强的可预见性和可控性,因此,对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的核心任务就是调节和平衡社会利益关系,并在事件发生后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避免集体情绪的失控和暴力行为的发生。最后,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事件过程中,往往需要准备必要的专用物资,如应对地震灾害中需要储备一定规模的帐篷、饮用水、食物、药品和专用机械设备等。而群体性事件大多是由利益矛盾或对政府行为的不满引发,要有效平息群体性事件,需要满足利益受损者的要求,纠正政府的不当行为。在此过程中,一般不需要储备特殊的物资。
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区别决定了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具有明显的特殊性。首先,为了有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事件,需要在应急物资、机械设备等硬件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而这些硬件事实上构成了这些灾种的应急保障能力。然而,应对群体性事件更多的是需要在软件方面进行准备,如“导火线事件”处置能力、政府危机沟通能力、集体情绪疏散能力的培训和培养等。其次,由于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事件具有突发性和不可控性,事件发生后的控制、抢救和安置能力就成为衡量针对这些灾种应急能力的重要尺度。而群体性事件具有较强的可预见性和可控性,只要在事件发生之前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可能性就很大。因此,前期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控制能力对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再次,怨恨的生产和集体情绪的扩散是群体性事件产生和演化的重要条件。与其他致灾因素相比,怨恨和集体情绪具有连续性、累加性和可再生产性,因此,要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再次发生,必须消解群体怨恨和疏散集体情绪。这就要求在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后,要根据事件所反映出的利益矛盾,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和强有力的利益平衡机制。显然,这与其他突发事件的灾后恢复能力有明显的区别。因此,在构建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指标体系的过程中,需要考虑这些特殊性。
三、群体性事件应急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群体性事件每一个演化阶段都要求管理者具备相应的应急能力。尽管在实际情况中,有些阶段是重叠的,但每一阶段的管理都有独立的目标和不同的应对要求。根据图1揭示的群体性事件链式演化特征和六个阶段的演化过程,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应包括五大方面。
(1)基础应急能力
从事后动员转变为事前预防和准备是现代应急管理的核心要求,事实证明,也只有通过对突发事件的积极防控,才能在最大限度上减少灾害损失和保障公共安全。因此,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前,必须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提高突发事件的基础应对能力。在现代应急管理中,基础应对能力通常体现在预案、组织、人员、物资设备和教育培训等几个方面。事实上,要有效应对群体性事件,必须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构建相应的组织体系和应急管理队伍,加强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演习,做好相关的应急平台建设和物资准备。因此,预案建设能力、体制保障能力、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演习能力、应急平台和相关设施的保障能力,就构成了群体性事件的基础应急能力。
(2)诱因消除能力
在转型期的中国,群体性事件爆发的根源在于社会结构的变迁导致利益结构失衡或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些在社会变革中利益遭受损失的人群,由于他们的利益或权益得不到保障,合理的诉求得不到满足,其怨恨的产生也就在所难免。而社会怨恨的产生和聚集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最终会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也就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基本诱因。事实上,如果政府部门能够及时掌握这些信息,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抑制怨恨的产生和聚集,群体性事件是可以避免的。要消除这些诱因,一方面需要在怨恨产生之前制定相应的利益维护机制和协调机制,切实维护潜在受损人群的利益和权益,另一方面需要在怨恨产生之后,构建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和沟通疏导机制,使利益受损人群的合法诉求得到满足。
(3)导火线事件处置能力
事实上,众多的“小事件演化成大危机”现象表明:群体性事件有内在的激化和扩大机理,在此过程中,导火线事件的影响力、聚集群体的规模与构成、第三方行动者的影响力、政府应急管理的效力、事件环境等影响因素及其耦合关系都会产生难以估量的放大效应,极有可能推动街头争执或普通案件最终演变为参与人数众多、社会危害巨大的“大危机”。而如果能够及时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其放大效应,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是可以被控制在萌芽状态或加以避免的。对导火线事件的处置能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及时处置能力和演化防范能力。
(4)事中应急处置能力
如果对导火线事件的处置不及时或者处置手段存在过失,就会引发无直接利益群体的聚集、谣言传播和集体情绪感染和失控,进而引发大规模群体暴力行为。在此情况下,事件已经不再属于街头争执或普通刑事或民事案件,而是演变为一种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此时就需要像处置自然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那样进行紧急应对。通常,突发事件的事中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应急指挥能力、现场控制能力和应急协调能力,群体性事件亦不例外。在群体性事件爆发之后,需要根据事态的发展趋势,在第一时间做出紧急决策,明确事件的紧急应对措施,同时要启动和执行应急预案,调动各相关人员参与事件的处置。这些构成了事件的应急指挥能力,具有较高的应急指挥能力是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的第一个要点。
在表现形式上,群体性事件逐步由人群聚集、情绪失控、暴力行为演化而来,如果对事发现场不加控制,群体情绪和暴力行为就会进一步蔓延,因此,现场控制能力决定着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的效率。提高现场控制能力是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的第二个要点。而现场控制能力包括指派警力维护现场秩序,政府长官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倾听事件参与者的利益或权益诉求并作出合理的承诺,以及对事件现场进行动态评估。
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的第三个要点是要加强与相关人员和机构的协调沟通能力,包括解答公众质疑、接受媒体监督、公布事件的真实信息等。
(5)事后恢复能力
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的事后恢复能力包括事后处置能力与恢复建设能力。事后处置包括对事件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与处置、在媒体上公开发布相关的处置举措等。群体性事件会在一定时期内造成社会情绪的波动和社会秩序的失衡,因此需要对相关人员的情绪进行安抚,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群体性事件也暴露出利益和权益的保障机制和协调机制的缺失,因此,要从根本上消除群体性事件及其造成的不良后果,需要完善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和协调机制。
四、总结与建议
近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呈逐年递增态势,对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的影响日趋加大,目前政府在应对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显得十分被动,群体性事件应急能力普遍较为薄弱,这一方面说明政府对群体性事件发生和演化认识不足,难以据此给出有效的应对建议,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政府在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实践中,需要在应对思维、应对策略等方面不断提升。
事实上,群体性事件有着特殊的发展演化规律,由孤立的突发社会矛盾事件与区域社会环境中的其他因素发生传承效应与区链效应,最终成为一个“事件链”体系,这是群体性事件演化的一大特征。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将其不良社会影响降至最低,需要政府按照群体性事件的演化发展规律,全面提高群体性事件的基础应急能力、诱因消除能力、导火线事件处置能力、事中应急处置能力和事后恢复能力。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群体性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指标体系,是提高群体性事件应急能力的关键。基于群体性事件的链式演化特征和全过程管理理念,本文把群体性事件的演化周期划分为六个阶段,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应对要求和主要措施,并利用层次分析法(AHP)的基本原理,选取了不同层级的评价指标,建立了群体性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有助于明确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的关键措施,提高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的效率。当然,这里仅仅构建了群体性事件应急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体系总体构架、评价指标内容选取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至于评价方法的选取、评价标准的确定和评价模型的构建,还需深入探讨。
此外,根据上述探讨,我们对政府在应对群体性事件中给出以下建议:其一,群体性事件是一个完整的结构体系,是特定社会因素发生耦合作用的结果,在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不能仅仅应对出现的结果本身,而要有整体应急管理观念,根据其演化的具体阶段,全面提升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应对能力。其二,群体性事件是特定社会系统发生链式传承效应的演化过程与结果,具有明显的链式演化特征,而这种演化特征内在地规定:只要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切断“事件链”之间的联系机制,就可以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带来更大的负面效应。其三,群体性事件尽管会对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产生负面效应,但在很多情况下也能有效地反映出客观的社会矛盾和正当利益诉求,因此,政府不能总是扮演一个单向度的“控制者”这样的角色,而是需要在应对的过程中积极关注事件所映像出的矛盾和诉求,并加以合理解决,全面提升自身的治理能力。
[1]陈安.现代应急管理应用与实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C934.2
A
1007-905X(2012)06-0035-03
2011-02-08
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1YJC630257)
杨乙丹(1980— ),男,河南上蔡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讲师,博士。
责任编辑 吕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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