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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村落小学的百年兴衰*

2012-10-24

关键词:村落办学农村

吉 标

(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济南 250014)

中国古代的官办学校一般都开设在“郡”、“县”以上,长期以来乡村一级一直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学校建制。在村落基层社会中兴办学校,是从中国近代史晚期才开始的。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初,随着西方殖民势力入侵和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以及后来的“新政”,新式村落小学开始渗透到传统的中国社会中。①这一过程自1912年民国政府成立后开始提速,至今已经历100多年的发展。我们将村落小学的百年发展历程划分为五个时期:“兴起与蓬勃发展期”(1904—1949),“体制转型与快速发展期”(1949—1966),“无序与盲目扩张期”(1966—1976),“调整与优化期”(1976—1995)和“衰亡期”(1996—今)。

本文试图对村落小学百年兴衰的历史过程进行扫描,探寻其发展变迁的轨迹,以期对当今农村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提供启示和借鉴。

一、村落小学的兴起与多元发展期(1904—1949)

清末最后十年时间里,在政府、教会和民间三股力量的扶持与推动下,新式小学在广大乡村开始兴办,并很快获得了极大的发展。虽然面临传统观念和保守势力的重重阻碍,也经历了战乱与政局的动荡,但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村落小学已经初具规模,成为中国初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了广大农村儿童启蒙与知识传播的重要使命。

1.清末新政至民国初:村落小学的兴起

20世纪初,清政府面临复杂困难的社会形势,被迫进行“新政”,并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改革的措施。1901年8月,清政府颁布《兴学诏书》,要求“各省着原有书院,于省城改设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均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1904年公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又称为“癸卯学制”,新学制开始在全国实施。之后,这一系列政策和改革措施鼓励和推动了全国各地兴办新学的热情,各地新建学堂的数量有较快增长,这些新式学堂构成了从小学到大学的完整教育体系。不过,这些新式学堂直接开办在乡村的很少,基本都在县级以上。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民国政府教育部曾颁布《小学校令》47条,要求各地设立新式小学,彻底取消府州县学、庙学、科举及地方社学,将原来在乡村盛行的私塾纳入正规的学校体系。这进一步激发了民间兴办新学的积极性,加速了乡村地区教育的新旧更替,县级以下新式学堂数量迅速增长。从整个民国初期来看,1912-1928年,新式学堂学生年均增长率为6.89%,而同期中国人口年均增长率为0.46%。②当然,由于受保守思想和传统势力的阻挠,政府当局在农村兴办新学的热情不高,很多政令和措施落实不力,当时在村落办学的数量仍然比较少,规模也很小。但是,作为现代意义上的小学教育,已经开始扎根村落。

2.20世纪二三十年代:村落小学的蓬勃发展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是中国乡村教育发展的黄金时期。在新旧教育观念的冲突、碰撞中,村落中兴办新式小学的热情愈益高涨,办学规模也日益扩大。新式教育在民国政府的推动和民间热烈支持下轰轰烈烈地展开,并逐渐渗透和蔓延至整个中国广大村落社会中。

1922年国民政府颁布了新学制——“壬戌学制”,明确规定依照西方知识分类和教育级次制度在各地设立新式小学,直接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年限,并将原来在乡村地区盛行的私塾纳入正规的学校体系。③此后,一些乡村私塾不断被转化为新式学校。1928年后南京国民政府期间,当局对农村教育非常重视,全国村落小学数量稳步提升。1935年起南京国民政府开始推行义务教育,在很多村庄大量增设短期小学和简易小学,使得学生数量获得极大增长。二三十年代,一些知识分子、教育家和实业家像晏阳初、梁漱溟、陶行知、黄炎培、卢作孚等,他们满怀理想主义激情,以“建设乡村,培养新民”为目标,致力于乡村教育和社会的改造,在全国形成了数百个乡村建设团体,一千多个乡村建设实验点,形成了中国现代史上最声势浩大的一场乡村教育运动,他们扎根中国最基层社会,在村落兴办了一大批新式小学。

总之,从20世纪初到30年代中期,在政府扶持和社会各方努力下,新式教育在农村获得巨大发展,村落小学的数量初具规模。据统计,民国十八年(1929年)全国小学(包括完小、初小、短期小学和简易小学)有212385所,学生8882077人,到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增加为小学320080所,比1929年增加了80%,④学生数达到18364956人。毫无疑问,基于当时乡村办学的热潮,可以估算,增长的份额中有较大部分应该是村落小学。

3.抗战及其战后:村落小学的艰难维持与发展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战火纷飞,兵荒马乱,国民政府财政极其困难,办学条件极其恶劣,村落小学数量有所减少,办学规模也有缩小。从统计数据看,抗战时期的民国廿六年(1937年),全国小学降为229911所,学生骤降为12847924人,到民国三十年(1941年),小学为224707所,学生为15058051,学校仍在减少,学生回升的幅度也不大。到了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战胜利,农村教育才有了大幅度的恢复,小学的数量增为269937所,学生21831898人。⑤这些数据虽然是全国范围内(包括城镇以上级别的学校的),但背后可以反映出村落小学在十年抗战中发展的举步维艰。

必须指出,尽管清末、民国的政府一直在通饬禁设私塾,以推动新式学堂的发展。但由于重重阻力,新学堂和新学校也遭受了很大抵制,很多地方一度出现毁学暴动。直到1949年,农村中新旧教育并存现象还是很普遍的,新式小学并没有完全取代传统教育形式,甚至很多农村地区还是私塾教育占相当大比例。⑥

二、村落小学的体制转型与快速扩张时期(1949—1965)

新中国成立至“文革”前,这是中国农村教育的体制转型与高速发展期。农村教育问题成为新政权关注的重心,成为新中国教育发展乃至国家建设的重要任务与目标。在这一时期,村落小学经历了建国初期的接受、改造、发展、盲目扩张以及后来的调整。在这17年间,政府极力倡导和鼓励群众办学,依靠集体力量,自力更生,兴建了大量的“民办小学”(村办小学),为未来几十年中国农村初等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建国之初的接受与改造

建国之初,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对现行教育进行改造,将旧的教育体制转变为新的教育体制。政府很快全面接收了广大乡村的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和教会学校,改造为“民办公助”学校。伴随着“政权进村”进程,正规建制的教育机构也开始延伸到乡村,新政权在对旧有的教育进行接管和改造的过程中,也开始在村庄兴建更多小学。经过三年的大发展,全国小学的数量由1949年的34.68万所,增加到1952年的52.7万所,增长了51.9%,其中至少2/3以上新建学校都在村庄。⑦

1953年—1956年,是我国三年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借鉴苏联经验,教育领域也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对旧教育进行大规模的改造。1952下半年开始,全国城市私立中小学全部由政府接办,改为公立。到1956年,所有全日制正式学校完全实现了国有化。三年改造期间,是我国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革的时期。当时全国很多乡镇开设了中心小学,成为“公办学校”,当然数量非常少,更多的是在村庄开设的“民办小学”。民办小学的办学模式是“民办公助”,即“以民办为主,加强上级指导和管理”。

2.大跃进期间的急剧扩张

1958年到1961年,“大跃进”运动对农村教育发展的影响是空前的,这造成了二十世纪以来第一次“教育革命”的狂潮。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我国教育事业“大跃进”的目标是:“全国应在3年到5年时间内,基本上完成扫除文盲、普及中学教育,……争取在15年左右的时间普及高等教育。”⑧此后,在左倾思想影响下,轰轰烈烈的教育大跃进在全国开展起来。政府主导、教育部门和教育工作者鼓足干劲,发动群众,勤俭办学,采取“两条腿走路”,公办、民办并进。当时“打破办学的神秘观点”的说法相当盛行,很多地方不顾客观条件,短时间内新创办的小学数量猛增。例如,据当时的《人民日报》报道,河南省偃城县白坡乡从2月25日到3月3日的7天内办起小学25所,25个班,入学学生1025人;适龄儿童全部入了小学,实现了村村有小学。⑨

当然,受“大跃进”期间“左”倾思想的影响,各地冒进和浮夸之风盛行,由于缺乏统一的教育规划,导致了无视办学条件、盲目追求数量、一窝蜂地大办快办的偏向发生。全民大办教育,造成村办小学的数量和在校学生数量极度膨胀,但存在的问题也非常突出,主要表现在师资短缺、办学条件简陋、学生流动量大、巩固率较低等方面。

3.1962年后的调整和发展

从1961年至1963年,政府对1958年以来的“大跃进”现象进行反思和批判,基于当时社会经济和财政情况,对办学规模进行“消肿”。很多地方要求每个“公社”保留一所公办完全小学,停办、撤并一些条件差的村办小学,精简调整部分教师,压缩部分在校学生,控制招生规模。三年之中,全国精简学校幅度之大,可以从两个地区的调整中明显地看出来:甘肃静宁县农村小学的数量由383所下降为1962年的163所;⑩广东潮汕的小学在学人数从1959年的814385人下降为1962年的617349人,学校数量从1959年的4572所下降为1963年的115所。⑪

图1 1949年—1965年全国村落小学数量变化曲线图

三、村落小学的膨胀、混乱、无序时期(1967——1978)

“文革”期间是建国后中国政局和社会最混乱、动荡的历史时期。这十年中整个中国教育也被迫裹挟进政治运动的狂潮中去,学校管理混乱,正常教学秩序被打乱。尤其是文革中后期又延续了“大跃进”期间的办学思维,秉持“教育革命,开门办学”的方针,号召和发动群众“全民办教育”,完全忽视了当时的客观条件,造成了农村基础教育急剧扩张,村落小学“遍地开花”,数量达到了中国历史最高峰。“村村有小学,队队有初中,社社有高中”成为十年农村教育飞速膨胀的生动写照。⑫

1.文革初期:办学和管理的混乱、无序

1966年6月“文革”爆发后,教育领域中的“革命”运动也轰轰烈烈地展开了。文革第一年,全国几乎所有的学校都“停课闹革命”,农村地区的学校也未能幸免。很多农村小学生被动员起来,成为小“红卫兵”,加入了政治运动的洪流中;许多教师也被当作“保皇派”、“牛鬼蛇神”来批斗,学校秩序陷于混乱。特别是1967年上海“一月夺权”后,学生之间成立了各种团体和组织,积极参与夺权活动和派性斗争,也冲击到农村学校中,很多村办小学管理完全陷于混乱,正常教学秩序完全中断。面对严重的动乱局势,中共中央不得不采取一系列措施以维护社会秩序。3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号召中小学师生“复课闹革命”。此后,中央又多次要求“全国各地大学、中学、小学一律立即开学;一边进行教学,一边进行改革”。但由于整个社会混乱的局面还在蔓延,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无法恢复,全国多数村办小学处于瘫痪状态,大量小学生仍散在社会没有返校。

2.文革中后期:“公社”、“大队”的办学狂潮

文革期间,为了迎合教育领域要“革命”的号召,中央又一次提出了普及教育的高指标。197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提出争取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农村普及小学五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七年教育。在教育革命浪潮席卷下,中央进一步明确强调了教育办学的方针是“开门办学、群众办学,依靠群众”,提出要改变农村小学的办学体制。特别是1968年11月14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了山东省两位教师的来信,建议“所有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国家不再投资或少投资教育经费”。建议信发表后,在全国掀起了一个自力更生、全民办学的狂潮。此后全国各地陆续将农村的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管理,原来没有小学的生产队也很快建起了村办小学。而且,在政治狂热鼓噪下,很多地方不顾客观条件,盲目追求跨越式发展,在很多村办小学附设初中班(俗称“戴帽学校”),或直接扩建成初中,原来的初中又升成高中。十年文革中,很多“大队”都办起了初中,“公社”办起了高中,出现了“乡办高中、村办初中、小学办到家门口”的宏大景象。以山东省为例,截止到1973年,山东省民办小学73172所,比1964年底增加15617所,学生846万,比1964年底增加509.6万人,占小学生总数的88%。⑬

可以说,在70年代高等教育一蹶不振之时,中小学学校数量却飞速膨胀,几乎做到“村村有小学”,农村小学教育基本普及,在更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学生基本的学习需求。⑭当然,这种普及无疑是低水平的。很多地方缩短“学制”,将小学改为五年,师资短缺,很多教师是各村临时选定的,文化素质也不高,很多学校都是“半工半读”,教学秩序也不正常,学生的巩固率也不高,教学质量也很差。

图2 文革期间全国村落小学数量变化统计图

四、村落小学的调整和优化时期(1978——1996)

从改革开放一直到90年代中期,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进入了快速调整、改革和不断优化时期。在这一时期,村办小学的数量逐年精简,结构不断优化,条件逐渐改善,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学质量稳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率和在校人数达到历史顶峰。这一时期以1985年为界,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以“拨乱反正”、调整和恢复教育秩序为主,后一阶段以调整农村教育布局和改革教育管理体制为主要方向。

1.文革结束到80年代中期:在调整中发展

文革结束后,政府重新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大力收缩了办学规模,一些不合格的村办小学被纷纷撤并,许多村办小学“戴帽初中”撤掉,原来下放为民办的公社小学也重新恢复为公办。与此同时,农村基础教育的重心又开始重新恢复到普及和提高小学教育任务上来。1980年教育部颁发了《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要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小学教育的历史任务,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明确规定村办小学由乡、村共办共管,以村为主,把办学的具体责任落实到村一级机构中。

从学校数量和办学规模来看,从文革结束到80年代中期,村落学校数量有所精简。1981年村办小学共85.8万所,占小学总数的96%,全国平均每个村庄0.92所小学。随着结构的调整,一些学校被合并或停办,1985年全国农村小学校的数量为76.16万所,数量比1981年减少了近10%,但是仍然平均0.8个村庄有一所小学。⑮可以说,8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农村基础教育的布局基本还是以“村村有小学,乡乡有初中”为原则。

2.80年代中期—90年代中期:在体制改革中展开布局调整

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推行及人们生育观念的逐步转变,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学龄人口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我国村镇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尤其是小城镇建设日益得到重视和加强。中国村庄的数量逐年减少,1985年到90年代中期,中国村庄的个数减少了近20%,那些延续了数百甚至上千年的村落,平均每天减少70个。⑯这种形势下,全国各地进行了第一次较大规模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各级地方政府以农村初、高中为重点,逐年撤并了许多初高中及小学。长期以来“小学不出村”的局面开始改变。据统计,从1990年到1996年,我国小学总数由766072所减少到491273所,11年里,小学平均每年减少24981.7所。⑰这其中消失的绝大多数是那些生源少、维持困难的村办小学。

这一阶段也是我国农村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转变的关键时期。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明确规定“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1987年6月,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又联合发出《关于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机构在基础教育中的办学责任。“县学县办、乡学乡办,村学村办”农村教育管理体制继续维持。村办小学仍然以村办为主,村集体对村办小学承担的责任主要体现为:“负责解决危房,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筹措民办师资;管好学校资产,维护学校权益;动员适龄儿童入学,参与监督学校工作。”⑱这一阶段也开始逐渐强调了县以及乡镇一级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育的投入,但由于县乡财政拨款极少,村办小学主要还是依赖于向农民征收教育附加费和进行教育集资,来维持整个庞大的农村基础教育体系。正是依靠这样的办学体制,在国家和各级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也基本上做到了农村小学教育的普及。毫无疑问,这样的教育投入和办学模式,同时又大幅度地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图3 文革结束至1996年全国村落小学数量变化

五、村落小学的布局调整和衰亡时期(90年代中期至今)

这一时期是中国村落小学走向衰亡的时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开始大规模撤点并校、进行布局调整和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这一政策导致大量村庄学校急剧消失,使村落小学逐渐走向了“终结”。

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外出和迁出人口速度加快,农村的适龄入学儿童数量持续下降,绝大部分行政村年出生人口已不足以支撑一座完整的小学,甚至连教学点的维持都比较困难,地区学校布局分散、规模小、质量低的矛盾日益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开始大规模撤点并校和布局调整,对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低的农村薄弱学校进行了大规模的撤并和改造。⑲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农村撤点并校速度进一步加快。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文件指出应“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对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要适当合并”。此后,“撤点并校”以一种近乎疯狂的态势横扫了中国广袤的农村,导致村落小学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消失。因为这一政策,自1997年以来平均每天有64所农村小学消失。据教育部官方网站统计,1997年全国有62.88万所小学,2011年只剩下24.12万所,减少了38.76万所,而其中减少的绝大多数都是村落小学。经过十多年的布局结构调整,农村教育办学重心逐渐上移,尤其是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集中力量改善或创办了一批乡镇中心小学,不少地方出现一个乡镇只有一所中心校的办学格局。目前各地保留下来的村小或教学点,普遍面临着生源极度萎缩、师资紧缺和管理不便等生存困境,正在新的一轮布局调整中逐渐消失。可以说,当前,村落小学似乎正在走到了历史的尽头,不远的将来或许只能沦为人们心中遥远的记忆。

图4 1997年—2010年全国村落小学数量减少曲线图

与大规模撤点并校政策同时进行的还有当时农村教育投资和办学体制的重大改革。2001年国务院启动了税费改革和义务教育体制调整:前者废除了农业附加税和各种集资,其直接结果是县乡财政收入锐减;后者确立了“国务院领导下,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县乡一级政府承担起乡村教育的主要财政支出,特别是乡财政承担起主要的办学责任,村落小学已经不再是“民办”,而是完全的“公办”,办学主体真正回归为“国家”。原来农村教育体系中占主体地位的“民办教师”也通过各种形式转化为“公办教师”,乡村学校的教师已经是清一色的国家教师结构。这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完全实现农村教育的“公办”性质。此时,虽然很多村庄也还存在一些“完小”或“教学点”,但与乡村的关系已经完全疏离了,学校已不属于村落。这正如有学者所描述的,“很多学校基本没有本村教师,他们只同自己的学生而不是村子发生关系,在成片的农舍和田野中间显得特别孤单。它居于乡村、为乡村而设,却又不属于乡村。”⑳

六、结 语

近十几年来,撤点并校政策的实施确实提高了政府教育投入的产出和效率,但也导致很多乡镇学校班额过大、家庭教育支出成本增加、辍学增多以及公共安全事故频发等问题。而且,村落学校大量消失所导致的更深远的影响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曾经以乡村学校的存在形式,深埋于中国乡野的文化种子,正有被渐次抽离、掏空的危险。㉑因为自古以来,学校就不仅仅是教书的地方,也承担着社会教化的使命。在一百多年的历史进程中,村落小学就是深入乡村的“国家机构”。每一所小学,都是村庄最重要的文化中心,它一直在默默地传承文化,维护社会安定,培育民风民俗,以独特的方式作用于乡土,在乡村文明的传承中扮演着一种不可替代的身份。可以想象,如果忽视了学校存在的文化意义,而任由工业化、集约化的办学思维模式发展下去,那些原本仍在坚守的一些“村小”在不远的将来也将逐渐消失。当村庄中再无学校,传统的乡村文明也必将日趋衰微,乡村将沦为文化的荒漠,乡村生活也将在文化的退化中丧失自己独到的精神内涵。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一些有识之士已经开始意识到大规模撤销“村小”所带来的系列问题和深远影响,中央和地方政府也已出台了若干文件,着手对“撤点并校”这一教育政策进行纠正。2012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不得强行撤并;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令人欣喜的是,目前一些地方也已开始重新思考和调整农村教育的结构和布局,并恢复部分被撤销的学校布点。我们期待着乡村教育走上理性的发展轨道,实现与乡村社会的良性互动,为乡村社会转型和乡村文明进步发挥应有的功能。

注 释:

①本文所涉“村落小学”,主要是从地理意义上来讲的,是指坐落在村落中的小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村落小学的指称可能不同。譬如,民国年间的“小学堂”、建国之后很长时间内的“村办小学”、“民办学校”、“村小”都是其所指。村落小学与“农村小学”也有一定的区别,因为一般所指的农村小学包括范围更广,除村落小学外,还包括乡镇驻地小学。

②民国政府教育部编:《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丁编),上海:开明书店,1934年,第30-31页。

③④郝锦花:《近代“新学”教育与乡村社会现代化的启动》,《天津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

⑤中华民国史教育志编委会编著:《中华民国史教育志》,台北县新店市国史馆1990年版,第58页。

⑥吴彦芳:《清末民初乡民抵制新学原因初探》,《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

⑦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编:《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第249页。

⑧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1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498页。

⑨河南教育厅:《偃城县白坡乡七天普及了初中和小学教育》,《人民教育》1958年第4期。

⑩张希亮:《新中国成立十七年平凉市基础教育发展研究:历程、经验与启示》,硕士学位论文,西北师范大学,2007年,第34页。

⑪袁奕强:《教育随笔》,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233页。

⑫1958年所进行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把乡级政府变为“人民公社”,原来的村改为“生产大队”。1982年后,又重新把人民公社恢复为“乡”,同时,在村一级建立了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

⑬马钊主编:《山东省志·教育志》,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6、108、109页。

⑭杨东平:《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47页。

⑮毛礼锐、沈灌群主编:《中国教育通史》,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422页。

⑯李培林:《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6页。

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2)》,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第9页。

⑱金铁宽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1949-1993年)》,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752页。

⑲关于这次布局调整的整体状况,已有很多相关研究。国内很多学者(范先佐、王嘉毅、袁桂林等)对此进行过深入调查分析。

⑳李书磊:《村落中的国家:文化变迁中的乡村学校》,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2、5页。

㉑叶铁桥:《并校十年难言成败》,《中国青年报》201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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