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磨牙垂直性纵折裂的治疗和修复
2012-10-16辽宁省鞍山市中心医院口腔科114000
成 毅 辽宁省鞍山市中心医院口腔科 114000
磨牙在人的正常生活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起到咀嚼功能的重要器官之一。在临床上,由于外力撞击、咀嚼砂石等硬物而导致后磨牙出现纵折的情况较为常见,而垂直性纵折则是纵折情况中的一种,治疗不易,在传统的治疗方式中,主要是采取拔除的方法,而简单的拔除会给患者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并不能取得让人满意的治疗效果。随着科技的进步,对于此类情况的治疗也逐渐改善,笔者就我院近年来收治的此类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我院自2010年1月-2011年1月之间所收治的40例后磨牙垂直性纵折裂患者的临床资料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24例,女16例,年龄23~56岁,平均年龄41.2岁。以上患者折裂部位以及数目统计见表1。
表1 40例后磨牙垂直性纵折裂患者折裂牙部位及数目统计
1.2 方法 患者均进行常规临床检查,了解冠部折裂情况以及根周情况,按照全冠要求进行纵折患牙的预备,在进行牙体预备时应当用拇指紧紧按压患牙,防止在操作过程中对牙齿造成再度损害。在牙冠的1/3处制备环形浅沟,利用结扎丝对裂开的牙体进行复位,要求将结扎丝尽量拧紧埋于纵形沟之内。用复合树脂或者玻璃离子在结扎丝上覆盖,取模以备制作金属全冠。最后进行彻底的牙髓治疗,40例患者中有11例患者因为以前曾经做过牙髓治疗而且折裂时间不长,所以复位较好,并没有明显的根尖病变,所以在进行固定后没有进行牙髓治疗而是直接行全冠修复。其余患者由于折裂时间较长,而且未及时进行处理,裂缝里面嵌塞有食物等,在反复清洗后进行复位固定,之后进行开髓揭顶,将髓腔底部以及根管的管口暴露出来,将髓腔底裂缝暴露出来之后将底部表面打开约1mm宽的V字型沟隙,方便对杂物的清理。在完成牙髓治疗后用少量的碘仿氧化锌丁香油粘固粉垫于髓底裂缝处,利用玻璃离子或者磷酸锌水门汀进行填充,进行金属全冠的修复。
1.3 疗效评定 按照患者的恢复情况进行疗效评定,分为显效、有效和无效三种。显效:治疗后患者无任何不良反应出现,能够恢复正常的咀嚼功能,X光片检查显示根尖周组织恢复正常,分叉处阴影较治疗前缩小或无变化;有效:治疗后进行一般食物的咀嚼无不适感,但咀嚼硬物存在不适,X光片检查显示牙周膜间隙增宽;无效:治疗后患者咀嚼食物时存在不适感,出现牙周炎甚至牙周脓肿,X光片检查显示根尖阴影明显且分叉处阴影较治疗前扩大。以显效+有效统计总有效率。
2 结果
本组患者显效25例,有效9例,总有效率为85.0%,显效率为62.5%。无效6例,无效率为15%。在无效病例中,牙周炎3例,根尖周炎3例。
3 讨论
一般而言,牙垂直折裂贯穿牙冠全层,会波及到牙髓以及髓室、牙根的纵行面,治疗较为困难而且预后较差,在传统的处理方法中,是以拔除为主,但是近年来的临床研究表明,即使纵折较深波及到髓底,在经过恰当的处理和治疗之后也能够不出现炎症、骨吸收的情况下修复折断。从本文数据来看,此类疾病的修复总有效率能够达到85.0%,不但避免了拔除牙齿给患者带来的痛苦,也能够尽可能的保留牙体的咀嚼功能。在牙冠折裂之后,越早进行治疗的效果越好,因为时间越长,裂缝中残留的食物残渣等杂物就越多,对于治疗后炎症以及牙周膜病变的发生可能就越小,一些文献指出[1],最佳的治疗时机应当在2~14d之内,但是这个时间并不绝对,因为影响治疗的因素才是最为重要的,只要患者的牙周情况较好,并无明显的松动或炎症出现,在经过治疗后就能够获得较好的效果。
在治疗中,修复和预后情况与牙体折裂的程度以及折裂后至前来治疗这段时间的关系较为密切,对于能否进行完整的固定、复位以及治疗是比较关键的[2,3]。本文采用的结扎丝和带环固定的方法,能够有效的避免牙体再次裂开对牙周组织造成损伤,成功的提高的治疗效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此外,本组患者中有4例治疗失败,主要是由于牙周炎或牙周脓肿患者在进行固定时,裂缝并未能够完全吻合,异物的嵌塞以及微生物的生长都会造成这方面的影响。因此在进行病例选择时应当予以注意,复位不好的患者则仍建议按照传统方法治疗。
综上所述,掌握此类疾病的适应证,及时的进行治疗,实行良好的复位、固定以及完善的根管治疗和全冠修复能够成功地完成治疗,能够更好的维护患者的健康。从本文数据可以看出,在对于后磨牙垂直性纵折裂的治疗上,金属全冠修复是一种安全有效的方法,值得在临床上加以推广和应用。
[1]王毅,刘斌,史丹,等.正畸钢丝冠内固定治疗磨牙纵折的应用〔J〕.口腔颌面修复学杂志,2004,5(4):251-253.
[2]朱建中,吕思平.牙内环形结扎辅助治疗后牙纵裂的临床研究〔J〕.口腔材料器械杂志,2002,11(3):127-128.
[3]王峰,桂冠.后牙纵折治疗方法探讨〔J〕.牙体牙髓牙周病学杂志,2002,12(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