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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滨海集聚优势 构筑高地科学发展——记荣获2009年-2011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称号的东丽区司法局

2012-10-12东司,王晶,孙悟群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2年4期
关键词:东丽区司法局创建活动

局领导班子

天津市东丽区司法局于1981年10月27日成立,现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媒体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11个职能科室,9个街司法所,现有人员58人 (其中在岗公务员25人、事业编制8人、司法所23人)。东丽区现有4家律师事务所和2家法律服务所,其中社会律师26名,法律工作者35名。担负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职能。

东丽区司法局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三四五六”发展计划,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的迫切需要。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正确领导下,按照“融入滨海、集聚优势、构筑高地、科学发展”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东丽区中心工作,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位置。明确提出“三高四式”的总体目标,三高指“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四式指实行“军队式的管理、家庭式的温暖、花园式的庭院、微笑式的服务”,推进文明机关的创建、法治东丽的创建,全局上下形成了班子高度重视、各部门具体落实、全体干部共同参与的创建氛围,整个创建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切实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2009年,东丽区司法局在全国“五五”普法中期考核中,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单位,东丽公证处被授予全国公证行业最高奖项全国文明公证处,华明法律服务所被评为全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2010年,东丽区被评为首批“全国法治县 (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区。

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三年来,在东丽区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的硬件设施建设,分期分批投入资金,夯实了创建工作基础。一是统一配备触摸屏、投影仪等硬件设施;二是建设高标准宣传长廊3个,在华明街、无瑕街、新立街建立三个宣传长廊共18组,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图书角28个,方便居民学习需要;四是建一个法治公园,在无瑕街建起了“法治公园”,加大精神文明的宣传力度,随时更新宣传内容,受到居民的普遍欢迎。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创建工作的规范化

为进一步规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司法局不断创新形式,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建立健全 《东丽区司法局机关干警职业规范》、《司法局理论学习制度》、《东丽区司法局工作日志管理办法》、《东丽区司法局问责制实施办法》和 《东丽区司法局机关卫生管理制度》等,明确文明机关创建的基本要求。通过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一个更加整洁、有序、舒适、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水平。

加强业务创新,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1.在“五五”普法和“法治区县”创建中实现新突破

(1)建立组织领导机制。东丽区健全和完善了六项工作机制,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检查考核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各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2)发挥宣传阵地引导作用。在普法的形式和载体上,不断创新,开辟了一批新的宣传阵地。一是成立媒体法制宣传办公室,提高宣传效果和质量;二是建立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三是2009年东丽区建成以国防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四是利用学习触摸屏、宣传投影仪、宣传长廊、图书角,方便居民学习,受到居民的普遍欢迎;五是建立区“四位一体”的媒体法制宣传阵地。

(3)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五五”普法以来,先后2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24个村居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70个村居被命名为区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

(4)部门联动,推动“五五”普法和“法治区县”创建。一是推行组长单位负责制,推动创建活动落到实处。二是每年利用“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全区性集中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及宣传品30余万份,收到良好效果。三是法律书籍、宣传手册走进千家万户。五年来,东丽区共编辑发放 《东丽区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东丽区法制宣传教育手册》、《东丽区两委会换届选举汇编》等各类普法书籍、宣传手册近百种50余万册,内容通俗易懂,深受群众喜爱。

2.在积极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围绕东丽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和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三年来,调解案件近1.5万件,调解成功率95%,涉及金额500余万元。防止集访30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50余件,400余人次。

(2)加强安置帮教和社矫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开拓思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完善制度,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二是加强排查,在维护稳定上下功夫。三是工作及时,在安置帮扶上下功夫。四是创新理念,在开展延伸帮教上下功夫。三年来,帮教活动形式新颖、内容创新、受到媒体关注,天津广播电台、城市快报、每日新报、渤海早报、天津政法报记者前来采访报道。中国日报网、新浪网、人民网等网站进行登载,2月18日新华社天津分社记者就“东丽区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采访,社会效果显著。2010年东丽区安帮办荣获了2007-2009年度市级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在履行法律服务职能,服务全区又好又快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发挥律师服务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稳定。东丽区现有律师事务所4个,律师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服务于东丽区的重点工程项目,为东丽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发挥公证服务职能作用。公证处积极服务市、区重点工程项目,做好涉及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工程招投标、保全证据、房屋产权变更、协议、金融贷款等公证事项,共办理国内和涉外类842件。每周去无瑕、军粮城、金钟、华明4个公证便民服务站开展公证便民服务,现已完全实现从公证业务的受理、办理、审批、调查核实等全部功能并可在无线网络环境下办证,受到街乡和群众的欢迎。三是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民心工程项目建设。依托街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个,在三家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设立了法律援助受理点,在全区109个村委会、44个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区残联、区工会联合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四是开展“六进乡村”活动。每季度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进行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让群众在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职能作用。东丽区现有148、华明、军粮城3个法律服务所,35名法律工作者,在城市化进程中,对宅基地换房、拆迁还迁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为加强对局机关干警的管理,制定 《东丽区机关干警职业规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廉洁、公正、高效。机关干警落实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做到“三个提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素质;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打造了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精通、服务高效、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同时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宗旨是“尽己所能、服务社会、倡导文明、引领风尚”。口号是:“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司法局干部都是志愿者,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在志愿者队伍中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我参与,我奉献”,“交通引导员”义务执勤活动,使大家都能够自觉遵守交通秩序。

加强载体建设,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司法局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定信念、发扬传统、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相结合,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是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我承诺”活动;二是组织参加市司法行政系统书法绘画摄影展,上报参展书法作品51幅、绘画作品13幅、摄影作品38张,其中书法作品获得二等奖2名、绘画作品获得三等奖、部分作品获得优秀奖;三是组织干部参加知识讲座、参加“刘玉美先进事迹报告会、参加党的知识竞赛答题、组织开展“回顾历史、展望未来”红色之旅活动和局党总支开展“红歌大家唱”歌咏比赛活动等等;四是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参观“铁人精神展”,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观“奋斗的历程、辉煌的成就”展览;五是参加市、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其中局行政党支部荣获市、区机关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获市优秀党员1名、群众工作标兵1名;区机关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党员2名。

创新管理,推进“三型”机关创建活动

司法局不断创新载体,开展创建学习型、知识型、节约型文明机关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完善了 《司法局理论学习制度》,采用四个结合学习方法,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丰富学习内容,活跃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干警队伍的政治素质。二是制定 《东丽区司法局工作日志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现干部考核的常态化、动态化。三是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设计安装局域网,局领导和科室之间网上进行审核、报送等工作,节约纸张,提高工作效能,真正实现无纸办公。四是制定 《东丽区司法局问责制实施办法》,机关干警使用文明用语,落实首问负责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五是落实 《东丽区司法局机关卫生管理制度》,加强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

班子团结,民主务实

三年来,司法局把打造“合力”班子作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保障,大力加强班子“合力”建设,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确保班子有效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坚持班子议事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坚持团结共事的原则。三是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四是坚持建设“核心作用好、表率作用强”的领导班子。五是坚持开好民主生活会。

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得到了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东丽区司法局将不断探索文明创建活动的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新载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质规范,行业风气正,实现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为东丽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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